合作协议和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⑴ 入股协议与股权转让协议有什么区别
1、协议只是完成特定事件的一个辅助手段。
2、《入股协议》,顾名思义是为了成为公司股东,签订双方为投资人与公司或者控股股东,更多的是类似与《增资扩股协议》。
3、《股权转让协议》,是公司股东与内部的其他股东或者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签订,主要是就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4、一般而言,《入股协议》很少在实际中使用,多数情况下都能被其他协议替代,该协议处于很尴尬的地位。
5、而《股权转让协议》目标更为明确,主要就是应用于股权的对外或者对内转让。
6、在配套文件的使用上,都是需要召开股东会进行决议,并配合《股东会决议》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然后才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⑵ 你好请问股权转让合同书和股权转让协议书有什么区别
从法律的角度讲,股权转让合同和协议没有区别,效力是一样的。
在实践中,股权转让后到工商局登记时期要求填写的就成了股权转让合同书。
这和我们国家立法历史有关,经济合同法到合同法的转变,并没有实际影响到各个主管部门按照自己的意志制订并使用一些部门制订的格式合同,尽管这些合同有专家参与起草、修改。
⑶ 入股协议和股权转让一样吗
法律分析:1、协议只是完成特定事件的一个辅助手段。
2、入股协议,顾名思义是为了成为公司股东,签订双方为投资人与公司或者控股股东,更多的是类似与《增资扩股协议》。
3、股权转让协议,是公司股东与内部的其他股东或者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签订,主要是就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4、一般而言,入股协议很少在实际中使用,多数情况下都能被其他协议替代,该协议处于很尴尬的地位。
5、而股权转让协议目标更为明确,主要就是应用于股权的对外或者对内转让。
6、在配套文件的使用上,都是需要召开股东会进行决议,并配合股东会决议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然后才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⑷ 合伙企业转让份额和转让股权有什么区别
合伙企业转让份额和转让股权的区别在于:
一、合伙人之间转让规则不同
转让份额: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转让股权:合伙人之间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发生转让后果,无需其他合伙人同意。由于这种转让属于内部关系,只影响到合伙人之间财产份额的变化,也不增加新的合伙人,因此,只要通知其他合伙人就可以发生转让效力。
二、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规则不同
转让份额:普通合伙人向外转让,需要各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发生法定情形需要退伙的,可以提前30日通知即可。
转让股权:《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特殊约定不同
转让份额: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转让股权: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2-24条的规定,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并不当然成为新合伙人,还需要满足“修改合伙协议”的条件。
⑸ “合伙协议书”和“股份合作协议书”有什么区别什么情况下签什么协议
严格来说,合伙协议书,是正式的法定协议。而股份合作属于民间的称谓。搞清楚这两个文书之前,先要分清什么是合伙,什么是股份。合伙属于民法通则,合同法,合伙企业法调整的关系,一般是两个自然人为某个目的而达成的协议。而股份,是公司的概念。只有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才涉及股权和股份。一般人都错误的认为只要在起合作就持有了股份。其实不然,只是拥有一定份额。搞清楚之后,你就明白了什么情况下用什么书。类似的还有,股权认购协议书,对股权分配的协议。
⑹ 增资扩股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区别有什么
当然是看协议的具体内容:
一、增资扩股
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增资扩股一般指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由新股东认购或新股东与老股东共同认购,企业的经济实力增强,并可以用增加的注册资本,投资于必要的项目。
二、股权转让
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三、出资入股
顾名思义,就是公司成立时出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按照《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 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第二, 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第三,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第四, 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第五,劳务和信用出资。我国<<公司法>>虽未明确禁止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但从其列举的股东出资标的来看,我国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向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我国《合伙企业法》第 16 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可见,合伙企业是可以以劳务出资的。
⑺ 股权转让与股权转让协议的区别与联系,请高手指点。
股权转让是一种行为,股权转让协议是法律文件,进行股权转让,须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1、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2、股权转让协议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股权转让是合同项下债的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与股权转让生效时间是不一致的,股权转让生效是在协议生效之后。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就是转让股权,实质是处分其所有的股权。公司法第35条是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了限制,这是对股东处分股权作了限制。
⑻ 股权转让协议和合同有什么 区别
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合同,本质上含义是一样的。合同和协议在法律上是一个概念。从合同法的角度,应当是称为合同更准许,但实践中更多的是称为协议。
但无论如何称呼,对内涵没有本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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