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注册全资公司股权怎么办
A. 农村股权证到底是依据什么条件办理的
摘要 1、户籍在本村居、开始实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时原生产大队成员的农村居民;
B. 农村股权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确权到户之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会给股权户发放农村合作社股权证,用以证明其享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管理决策、参加收益分配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有效凭证。农村合作社股权证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发证单位发放给股权户,实行“一户一证”制,由发证单位以股权户为单位统一发放,须加盖发证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方为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对于股权保护应加强法制建设、实施依法管理,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使确权后的农民真正拥有知情权、参与权、占有权、收益权等各项基本权利。
C. 村里的股权是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1,一般来讲农村股份制是指农村土地股份制,因为原来一般农村很少有企业或者其它经营性工商业机构,最大的资产就是土地。所以一般讲农村股份制,都是指的农村土地股份制,农村股份制是在不改变土地产权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为主入股,实行集约化经营而获取物质利益的经营制度。这样,就是按入股土地面积作为分红的依据。2,另外一种就是指按人口分红的,这个是以农村的集体资产(主要是一些村办集体企业等)再根据债权债务等进行计算量化,再根据全村所有人口进行均分。这个就是按人口作为分红依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对于股权保护应加强法制建设、实施依法管理,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使确权后的农民真正拥有知情权、参与权、占有权、收益权等各项基本权利。
D. 农村股权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农村股权证是由乡、镇政府办理,然后交到村委会统一发放到农民手中。股权证是农民享有集体资产、收益的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二百六十八条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
E.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到底是怎么样的改革
本质上是集体经济改革
准确理解和把握新形势下集体经济的内涵。
一是关于集体经济组织主体。要成立通过市场准入部门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并承担有限责任的市场主体。要区别于原先的集体经济,原先的集体经济不是独立的主体,承担这无限连带责任,集体经济要有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表现为实体公司或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是关于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机制。集体经济组织应该和村两委相剥离的,它应该是自己独立核算,按照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的现代化企业要求来运行,村委会的主任或者村支书必须兼这个集体经济的董事长,聘请的总经理,可以是村民,也可以是外地人,或者是大学生村官。
三是关于集体经济资产的范围。集体经济所掌管的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如所有的承包地、林场、宅基地等土地资源、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路灯、广场等各类固定资产等。要注册成立拥有所有集体资产产权的股份经济合作社,相当于类似国投公司的母公司,可以真正对村里的集体资产行使所有管理的职能,母公司下可以成立土地合作社、林权合作社等全资子公司或以土地等资产入股和社会资本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来从事具体某一行业的经营。
四是关于集体经济的产权主体。集体经济的股东应该是所有的村民,股份的计算方式按照确权确股不确值的原则以人口或户作为计算股权的基本单位,把农民转变成为股民,享有股份的分红权和收益权,所有权始终是集体的。
F. 农村股权证到底是依据什么条件办理的
1,一般来讲农村股份制是指农村土地股份制,因为原来一般农村很少有企业或者其它经营性工商业机构,最大的资产就是土地。所以一般讲农村股份制,都是指的农村土地股份制,农村股份制是在不改变土地产权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为主入股,实行集约化经营而获取物质利益的经营制度。这样,就是按入股土地面积作为分红的依据。
2,另外一种就是指按人口分红的,这个是以农村的集体资产(主要是一些村办集体企业等)再根据债权债务等进行计算量化,再根据全村所有人口进行均分。这个就是按人口作为分红依据的。
G. 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问题
1、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的合法性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2、入股后,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由村里所有变为国有控股公司所有?
这个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所有权肯定变成公司所有,入股后即成为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只是这一部分股权不得转让。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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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删除了原《公司法》第四条第三款中“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的规定。在公司法理上,国有资产与其他股东投入公司的资产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国家以国有资产出资为对价取得股权,与其他股东一样,其出资的国有资产当然要归属于公司。——所以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后也一样,性质上都是公司股份,也属于公司资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国务院《关于发展房地产业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发〔1992〕61号)精神及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郊区土地开发利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京政农〔1993〕83号)的有关规定:“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
以集体所有的土地资产作价入股,兴办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联乡镇企业,但集体土地股份不得转让,并按国家有关政策交纳土地使用费(税)。”
3、土地性质是否变化。
这个肯定不会变化。因为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必须经过征收程序。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H. 村委会可以入股成立公司的占股比例
村集体占51%比例的股份。
村委会在兴办企业的时候采取村民入股的方式,村集体占51%比例的股份,村集体持有控股权。村民占49%比例的股份,享受年底分红。
I. 村集体为单位怎么注册公司
1.政策宣传与发动群众
2.体资产清产核资
3.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确认
4.股权/份额登记
5.成立农村经济合作社
6.组织机构健全及规章制度完善
必须注意的是,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应随着经济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情况具体调整和发展健全,不宜照搬照抄别人的经验。
整理知道;村集体成立公司流程是宣传与发动群众→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资格确认→股权/份额确认登记→成立农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机构健全及规章制度完善。
J. 以村集体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这个公司具体是归哪个所有
全体村民集体所有,村集体代村民形式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