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股以后股权分配怎么弄
A. 撤资退股应该怎么分配
撤资退股时应该以股东个人占有股份或者出资款项的百分比进行清算分配。当企业股东提出退股的时候,有关部门需要就相关股东进行所有资产的清算,此后根据清算后的股权百分比进行结算退股。其中,对于中途撤资的投资者而言,其需要根据合伙协议进行退伙处理,并且不允许要求分红,但是可以收回自己的财产份额。诺/米/云财税可为您提供商务注册地址,方便您注册公司网络这方面的资料很多。
B. 股东退股公司资产如何分配核算
法律分析:看具体情况定。股东退股情形不同资产结算方式也不一样。如果某股东退股,由其他股东接收,这种情形不需做清算,而是根据公司净资产情况做转让所得与损失处理。如果是股东决议,不继续经营企业而退股,那么企业要做清算。清算的资产所得,首先抵清算费用,然后是职工工资保险费,有剩余的进行债务清偿。最后有剩余的由股东按比例分配。如果分配大于初始投资,还会涉及所得税的计缴。
企业股东要退股分配:
退股应该首先算出公司所有者拥有多少公司资产,按其占有的股份百分比进行分配。按照公司股权比例合理分配资产,按照比例清算。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股东具有决策表决权、选举权和收益权等。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公司股东不得出现抽逃出资的情况,撤销退股只能出现在公司解散或者连续五年不分红等的情况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C. 股东亏损退股如何分配股权
法律分析:股东退股有两种方式,一是向其他股东转让所有股权。一是在公司僵局情况下,请求公司收购股权,转让股权的,应当在经得其他股东同意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并更登记。公司收购股权后,公司应当办理减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D. 一个股东退出了,其它股东如何分这些股份
首先评估公司每股净值。
1、按现行公司法规定,这个40%股东只有通过转让股份才能退出,首先应该转让给其他股东(股东有优先权),这种有优先权是其他三个股东共有的,但这个退出股东有选择权,他可选择给某一个股东,只有他转让给第三方(非股东)时,其他股东才有优先权;
2、按上所述,这个40%不是平均转让给其他三个股东的,如果其他三个股东中有人非要这种股份,可单独按高比例(比如按1:1.2来抢得股份)收购;通常情况下,其他三个股东都想要股份,那么就可高价(就是高比例)出卖股份,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大家都看好这家公司,那股份转让就不能按1:1转让;
3、还要特别提醒,这个40%股份是这个退出股东个人的资产,只要符合公司法转让的要求,他可以自由选择高价转让;所以不存在你所说的大家平均分股份的情况,因为如果公司不被看好,这39%的股份就可能没人要,或要低价转让(如:按1:0.8的比例)
拓展资料:公司股东中途退股该如何清算?
第一,某股东退股,由其余公司股东接收。这样的情形不需做清算,反而是依据公司净资产具体情况做转卖所得与损失解决。
第二,股东会决议,不再继续经营管理企业。因此企业要做清算。
企业做清算要请中介公司出具清算审计报告,现阶段大多数税局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适用于破产会计的解决办法。
清算的资产所得,首要用清算费用,随后是职工工资保险费用,有结余的进行债务清偿。最后有结余的由公司股东按比例分配。假如分配超过初始投资,还会涉及到所得税的计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公司股东能够请求公司依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持续五年不向公司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持续盈利,而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卖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是章程规定的其余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公司股东与公司无法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司股东能够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