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可以冻结吗为什么
『壹』 股权质押可以冻结吗
股权质押后可以冻结,股权质押仅仅是对股权自益权的质押,所有权未转移。股权冻结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提取或转移自己股权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贰』 法院在什么情况会冻结股权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股权冻结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提取或转移自己股权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措施当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权的收益的不当流失。给上市公司内部的利益造成的损失。在这种股权冻结的过程中,并没有否定股权持有者的股东身份。股票持有者同样享受股票的收益权以及其他的各项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叁』 股权为什么会被冻结
法律分析:一般上市公司的股权被司法冻结,有两种最重要的原因,一是大股东替他人提供担保而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从而导致股权被冻结,以致最终被拍卖、强行扣划等。
二是大股东为融资需要而将股权质押,但终因经营陷入困境、发生财务危机到期还不上贷款而引发债务纠纷,进而被诉至法院,导致股权被冻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第一百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肆』 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
法律分析:大股东的股票被司法冻结并不一定是利空。如果被司法冻结的股票股东是上市公司的一般股东,被冻结是因个人原因,该股东并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运营发展,那么大概率不会造成利空影响。而且,这样的大股东股票被司法冻结,可以减少市场可供股票交易的数量,有可能还会利好于股票价格上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伍』 冻结股权的最新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股权冻结适用情形如下:
1、用股权做抵押的;
2、企业申请破产的;
3、股权有争议的;
4、债务官司中,其他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
公司股权冻结后股东还享有什么权利:
股东基于出资享有的股权,是集合了多种权利的权利束。由自益权和共益权构成。所谓的自益权即股东专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投资收益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新股认购权等。共益权是指股东为自己利益的同时兼为公司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提案权、表决权等。
股权的冻结主要是(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处分股权(股权转让或股权质押),防止股权收益的不当流失,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
而股权冻结并没有否定股东资格。也没有必要限制股东对于共益权的行使。股东基于股东身份可以正常行使共益权。
可见在法院冻结期间,股东仍然可以行使共益权(股东大会召集权、投票权、参加权、选举和被选举权、知情权、股东代表诉讼权等);此外,自益权中的新股认购权并不属于冻结的范畴,在股权被冻结的情况下,股东仍然可以试行自益权中的新股认购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规定的冻结控制性执行措施,可适用于无形财产。因此对股权的执行,可以采取冻结措施。对被执行人预期应得的股息进行冻结,禁止到期后被执行人提取或公司向被执行人支付。对股息冻结的裁定,应直接送达公司和被执行人,此时对股息的支配权人是公司,如被执行人提取或公司支付股息则按民事强制措施予以制裁。
《执行规定》 第五十三条 冻结股权时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股权的转移手续及支付股息,冻结股权的措施延及股权的股息。实践中不仅要通知公司,同时要通知工商登记部门,以防止企业和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这样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冻对。对被执行人在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进行冻结时,除向工商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外,还应向企业的对外经济贸易主管机关送达,以限制股权的转让。
『陆』 什么是股权冻结 股权冻结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不管是上市公司还是一般的企业,在运营的过程中都会遇到一件工作,那就是股权冻住。那么什么是股权冻住呢?咱们一起来看看文章是怎样说的吧。
股权并不是平白无故就会被冻住的,他需求到达特定的条件才会被触发。一般在下述四种状况下股权才会被冻住:
1、公司或是股民将自己持有的股权做典当。
2、企业请求破产。
3、股权有争议。
4、在债款官司中,因为其他的财物不足以归还债款,只能以部分股权归还。 从上述的状况中咱们结合股票投资入门常识就能够了解到,其间的三项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第二项,因为企业请求破产的话,持有这家公司的股份也没有多大的用处了,除非有人会接手。但谁也不是傻瓜,企业请求破产,天然是因为运营不善,也就是说这家公司现已没有什么价值了。而假如想要让其他人接手,就必须让他人看到它的价值,这样在他人承受后,才有可能让股权冻住。至于其他的,只需有满足的时刻将这些问题处理好,那么股权天然也就能被冻住了。
股权冻住的注意事项:
1.若约好限售期内处理股权交割使受让方获得股民资历,则存在合同无效的风险。
如转让方在限售期内将股份转让予受让方,且协议约好,协议收效后,受让方即成为公司正式股民,享有股权权力及责任。
2. 标的股权被质押。
依据相关法令的规则,除经出质人与质权人洽谈同意外,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
股权冻住之后,并不影响其转让以及增资的行为,可是因为诺言受到一定的影响 ,对于企业的影响还是不怎样好的。至少在增资的时分,困难会更多一点。并且被冻住的股权,假如投资者想要转让的话,是能够转出去的,仅仅价钱就不如投资者所愿了。特别是当企业请求破产之后,这个时分想要转让手中的股权可谓是难上加难了。
『柒』 股权冻结意味着什么意思
股权冻结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提取或转移自己股权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措施当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权的收益的不当流失,给上市公司内部的利益造成的损失。另外股权的冻结是(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处分股权(股权转让或股权质押),防止股权收益的不当流失,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
在这种股权冻结的过程中,并没有否定股权持有者的股东身份,股票持有者同样享受股票的收益权以及其他的各项权益。股东基于出资享有的股权,是集合了多种权利的权利束。由自益权和共益权构成。所谓的自益权即股东专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投资收益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新股认购权等。共益权是指股东为自己利益的同时兼为公司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提案权、表决权等。
股权的冻结主要是(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处分股权(股权转让或股权质押),防止股权收益的不当流失,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
而股权冻结并没有否定股东资格。也没有必要限制股东对于共益权的行使。股东基于股东身份可以正常行使共益权。
可见在法院冻结期间,股东仍然可以行使共益权(股东大会召集权、投票权、参加权、选举和被选举权、知情权、股东代表诉讼权等);此外,自益权中的新股认购权并不属于冻结的范畴,在股权被冻结的情况下,股东仍然可以试行自益权中的新股认购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捌』 可以冻结股权吗 有没有确权的规定
股权确权纠纷能冻结股权的。但必须由人民法院做出冻结裁定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且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三条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