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股权安排为什么会兴起
『壹』 非股权安排的定义
在非股权安排阶段,特许经营、技术转移、合同制造等非股权安排成为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新方式。
当企业开始考虑如何通过有关经营方式的选择来达到对海外市场渗透和扩展的目的时,企业处于其国际化过程的非股权安排阶段。
『贰』 什么是非股权经营
非股权经营;指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公司中不拥有股权而是通过为东道国的公司提供各种服务,与其保持密切联系,并从中获取各种利益的一种经营方式(许可证合同:指技术拥有者提供kow-how商标,专利权知识财产权,与约定的期限内同意将全部或部分的权力有技术接受者利用/ 管理合同:跨国公司与东道国企业签订协议,向东道国企业派出专业管理人员从事日常管理工作,由此取得一定的管理控制权的投资方式/BOT项目:值东道国或地方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承担公共性基础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当特许期满后,外商投资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的移交给政府/销售协议:指跨国公司与东道国达成的协议,利用公道过企业的销售网络,夸大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销售范围/技术咨询合约:指跨国企业向东道国企业提供技术人员,为东道国企业提供所需的技术服务,并按合同规定收取劳务费用)
『叁』 什么叫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拥有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企业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责任。
狭义的股权投资又指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即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私募股权投资的资金来源,既可以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也可以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有风险辨别和承受能力的机构或个人募集资金。
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至少在一年以上)持有一个公司的股票或长期的投资一个公司,以期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的目的。
(3)非股权安排为什么会兴起扩展阅读:
按照不同的投资阶段将股权投资划分为天使投资也叫A轮,VC风险投资B轮C轮等,还有最后阶段PE股权投资。
1、天使投资就是指企业刚创办阶段,这时候投资的是一个项目或者一个Idiea,一般投资人主要看创办企业的这个人或者这个小团队是否具有成功的特质,这个时期的投资非常考验投资人的眼光,就像找对象结婚,结婚后能否幸福,就看你怎么选对方了。
2、风险投资就是企业已经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有了比较完整的商业模式,有了盈利的苗头,有了相应的规模,这个时候投资叫风险投资,即我们经常听到的VC股权投资。
3、PE股权投资是指企业发展已经很成熟,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如果能够成功IPO,那投资回报将相当可观。
『肆』 什么是非股权模式
非股权经营模式是指在诸如合同制造、服务外包、订单农业、特许经营、技术许可及管理合同等国际生产中,跨国公司可在不拥有东道国企业股权的情况下掌控这些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模式。
『伍』 非股权参与方式出现时间
20世纪70年代。
非股权参与式自20世纪70年代出现以来被广泛采用的一种新的国际市场进入方式,它是指跨国公司未在东道国企业中参与股份,而是通过与东道国企业签订有关技术、管理、销售、工程承包等方面的合约,取得对该东道国企业的某种管理控制权。这种投资方式正成为当代国际资本流动的一个主要形式。
非股权参与式国际直接投资(non-equityparticipation),这是没有货币资本注入,一种合约投资,但有控制权,层次高,富有技术含量,有一定的条件,但风险较小。
『陆』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意义
股权激励的必要性
股权管控专家认为,非上市公司推行股权激励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其一,有利于端正员工的工作心态,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雇员到股东,从代理人到合伙人,这是员工身份的质变,而身份的质变必然带来工作心态的改变。
其二,规避员工的短期行为,维持企业战略的连贯性。据调查,“缺乏安全感”是导致人才流失的一个关键因素,也正是这种“不安全感”使员工的行为产生了短期性,进而危及企业的长期利益。而股权授予协议书的签署,表达了老板与员工长期合作的共同心愿,这也是对企业战略顺利推进的一种长期保障。
其三,吸引外部优秀人才,为企业不断输送新鲜血液。对于员工来说,其身价不仅取决于固定工资的高低,更取决于其所拥有的股权或期权的数量和价值。另外,拥有股权或期权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是满足员工自我实现需求的重要筹码。所以,吸引和保留高层次人才,股权激励不可或缺。
其四,降低即期成本支出,为企业顺利过冬储备能量。金融危机的侵袭使企业对每一分现金的支出都表现得格外谨慎,尽管员工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但在金融危机中,捉襟见肘的企业也体会到员工有点“贵得用不起”。股权激励,作为固定薪酬支付的部分替代,能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
『柒』 为什么会产生非流通股呢
这事中国股权分置改革的遗留问题,也是中国特有的 非流通股产生的原因很多 非流通股指中国证券市场上的上市公司中不能在交易市场上自由买卖股票(包括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内资及外资法人股、发起自然人股等);这类股票除了流通权,与流通股不一样外,其它权利和义务都是完全一样的。但非流通股也不是完全不能买卖,但可以通过拍卖或协议转让的方式来进行流通,但这样做了,一定获得证监会的批准,交易才能算生效。 由于很多历史原因,由国企股份制改造产生的国有股事实上处于暂不上市流通的状态,其它公开发行前的社会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国有股也被作出暂不流通的安排,这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另外,通过配股送股等产生的股份,也根据其原始股份是否可流通划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 流通股是指可以在证券市场买卖交易的部分,也就是可以自由流通。
『捌』 国际直接投资三种形式是什么
国际直接投资的三种主要形式:新建投资、跨国并购、股权与非股权参与。
1、新建投资
新建投资即跨国公司等投资者在目标国建立国际商接投资新企业或新工厂,从而形成新的经营单位或新的生产能力的投资行为。
2、跨国并购
一国企业为了某种目的,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的企业的整个资产或是以行驶经营控制权的股份买下来。
3、股权与非股权参与
(1)股权参与:是指跨国公司在其子公司中占有股权的份额。
(2)非股权参与:主要是指跨国公司不参与东道国公司的股份,而是通过与股权没有直接联系的技术、管理和销售渠道向东道国提供各种服务。非股权安排主要是跨国公司面对发展中国家的国有化政策和外资的逐步退出而采取的灵活措施。它们也是保持在发展中国家地位的重要手段。
(8)非股权安排为什么会兴起扩展阅读:
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于60年代初期由海默提出,其后经过维农、巴克利、小岛清等人的发展,邓宁在20世纪70年代末终于完成了国际直接投资的一般理论。这一理论强调了与传统国际资本流动的两个不同点:
一是投资于国际直接投资的企业可以获得更大的收益;
二是投资国际直接投资的企业可以节约交易成本。
国际直接投资的三种主要形式:新建投资、跨国并购、股权与非股权参与。1、新建投资:新建投资即跨国公司等投资者在目标国建立国际商接投资新企业或新工厂,从而形成新的经营单位或新的生产能力的投资行为。2、跨国并购:一国企业为了某种目的,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的企业的整个资产或是以行驶经营控制权的股份买下来3、股权与非股权参与
『玖』 什么是非股权投资国际直接投资与非股权投资的区别
一、首先,我们先讨论一下通常我们认为的股权投资,就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 二、其次,我们再看国际直接投资,国际直接投资是与国际间接投资向对应的概念,是指为了在国外投资获得长期的投资效益,并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和企业经营管理权而进行的在国外直接建立企业或公司的投资活动 三、最后,我们看非股权投资,非股权投资是70年代以来广泛采用的形式,主要指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公司中不参与股份,而是通过与股权没有直接联系的技术、管理和销售渠道,为东道国提供各种服务。非股权安排主要是跨国公司面对发展中国家国有化政策和外资逐步退出政策而采取的一种灵活措施,也是它们在发展中国家谋求继续保持地位的重要手段。 非股权投资的形式很多,具体形式也在不断发展,其中最常见的形式有:许可证合同、管理合同、交钥匙合同、产品分成合同、技术协作合同以及经济合作等。 (1)许可证合同:按一定价格向东道国企业转让某种技术的方式,对转让这种技术的补偿采取提成支付的方式,即在一定年限内,对生产的产品产量或产品销售价格,根据协议规定的比例提费用。 (2)管理合同:又称经营合同,经营管理合同等。也是一种技术转让。 分两大类:全面经营管理,技术管理 (3)交钥匙合同:由跨国公司负责整个项目从设计、建筑施工和安装提供必要的技术和专门的知识,供应成套设备和设施,建造厂房到全部设施的交付使用和工厂开工的整个过程。 (4)产品分成合同:东道国与跨国公司在一个预先商定的分配方案的基础上分享企业的产品,外国公司购买的全部设备在一定期限后最终归东道国所有。 (5)技术协作合同:重要意义的一种。跨国公司不提供任何资本,不享有产品的所有权和购买权,也不承担销售责任,知识完成工程的各个方面提供各种技术服务。东道国享有全部的自主权,跨国公司提供的技术人员在东道国主管下工作,以取得特别费用作为报酬。 (6)经济合作:又称工业合作,是在跨国公司与前苏联,东欧国家开展所谓的东西方工业合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国际投资其实就是直接在另外一个国家投资办厂,而非股权投资就是和另外一个企业在不涉及所有权的情况下进行合作。
『拾』 重大非股权投资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非股权安排又称非股权投资、合同安排或非股权参与式国际直接投资,这是没有货币资本注入,一种合约投资,但有控制权,层次高,富有技术含量,有一定的条件,但风险较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要求其报送有关的业务资料;
(二)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三)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
(四)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财产权登记、通讯记录等资料;
(五)查阅、复制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证券交易记录、登记过户记录、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可以予以封存;
(六)查询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冻结或者查封;
(七)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十五个交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