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可以撤销股权
Ⅰ 股权转让可撤销的情形是哪些
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情形如下: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的损失,或者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
a、合同的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有重大不利或明显不公平,主要表现在一方要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或者在经济利益上要遭受重大损失。
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较大的利益,承担极少的义务而获得更多的权利。
b、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
c、受损失的一方是在轻率、缺乏经验或紧迫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股权转让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Ⅱ 撤销股权转让协议的条件
法律分析: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条件是:1、原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2、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协议;3、解除协议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4、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Ⅲ 股权转让后能否撤销或解除
股权转让协议不一定可以撤销或者解除,如果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可以撤销或者解除;
反之不存在法定撤销或者解除的情况,也没有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则不能撤销或者解除。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股权转让协议也可以单方面撤销: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了股权转让协议。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股权转让协议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存在下列情况的,协议可以单方面解除: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Ⅳ 什么情况下公司应当撤销股权转让合同
以下情况下可以撤销股权转让合同: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股权转让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3、显失公平的合同;
4、可以撤销股权转让合同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Ⅳ 股权撤销权期限规定是多久
法律分析:股权撤销权期限为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如果债权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Ⅵ 撤销股权转让协议的前提有哪些
法律分析:撤销股权转让协议的前提有:1、存在可撤销的股权转让协议。2、没有超过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根据《民法典》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Ⅶ 股权变更可以撤销吗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出现撤销的情形时,股东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股权转让合同,如股东转让受到欺诈、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等。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2、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3、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4、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Ⅷ 股权变更后可以撤销吗
法律分析:股权变更可以撤销,但是撤销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重大误解,显示公平以及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但是须为受损害方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者撤销。因此,只有在股权变更合同存在以上可撤销事由时,权利受损方才能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要求撤销该合同,从而撤销该股权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Ⅸ 股权转让可以撤销吗
公司股权转让出错如果属于法定可撤销情形的可以撤销。股东基于重大误解,受欺诈、胁迫转让股权等情形的,可以申请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被撤销后,公司应当撤销股东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