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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股权纠纷存在什么问题申诉

发布时间: 2022-08-24 15:32:53

Ⅰ 股权转让纠纷怎么处理

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几种公司内部股权纠纷类型及解决形式:1、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列合同的相对人为被告,涉及到公司利益的,应列公司为第三人。2、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应列出让股权的股东为被告,公司为第三人,涉及其他的股东利益,一并追加为第三人。3、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引起的纠纷若是股权受让方明知出让方出资存在瑕疵仍受让的,对未按期足额的欠缴出资部分,债权人或者公司有权将股权受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补充责任。若受让方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还可以将股权转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撤销转让合同。4、隐名股东或实际出资人转让股权引起的纠纷案件涉及到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时,一般应将显名股东列为被告;涉及到隐名股东要求显名时,将公司列为被告;涉及到与第三人时,第三人与显名股东的纠纷,将显名股东与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第三人与隐名股东,第三人应将隐名股东列为被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Ⅱ 股权转让纠纷中存在哪些疑难问题

您好,
一、股东资格的认定标准
1、在股权原始取得的前提下,未到工商局登记备案的修改后公司章程,效力如何?
析:审核该公司章程是否经过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变更,如经过同意变更,则在公司内部产生效力,不产生对抗公司外部的效力。
2、股权能否转为债权?能否由控股股东和某股东签订退股,即转为借款关系,将股权关系转为债权?
析:不能,如未经减资或内部股东会决议,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直接将股权转为债权关系,将导致股东可以随便退股,不利于公司内外部的稳定。
3、在原始取得的情况下,公司设立时即取得股权与公司成立后通过增资扩股取得的股权,工商登记备案对章程效力的影响?
析:前者具备发起人出资、章程、股东名册,到工商登记备案后取得股东资格,此时工商登记备案是取得股东资格的生效条件,不备案,章程无效。
后者涉及出资是否为取得股东资格的必备条件?出资是实质条件,目前分实缴出资、认缴出资。主流观点以形式要件为主。形式要件即股东会决议、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修改章程等,只要能证明其是股东即可。此时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未登记备案的,对内有效,不能否认章程中记载的股东的资格,登记备案仅是对抗效力。
4、继受取得股权中,有偿股权转让时,受让人何时取得股权,即何时承担股东的权利义务?
析:目前有意思主义、形式主义的不同观点。主流观点为形式主义,即登记生效主义,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不代表股权变动,需记载于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备案,或者提供变更的章程、存在股东会决议、以股东身份参与股东会等佐证时,承担股东的权利义务。
5、特别提示
①公司负有向受让人变更工商登记、记载于股东名册的义务。
②转让人负有向公司通知股权转让事宜的义务。
③如发生纠纷,受让人可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如转让人未完全履行转让合同,则可以公司和转让人为被告,而仅以转让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可能诉讼主体存在问题。
④关于公司内部事务上,如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不一致,以股东名册为准;外部事宜,如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不一致,应以公示公信原则,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瑕疵股权转让
1、瑕疵出资是否认可其股东资格?瑕疵股权能否转让?
析:以形式主义认可其股东资格。此时转让瑕疵股权属于有权处分,即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瑕疵股权受让人能否取得股东资格,是否应承担股东义务?
析:主要存在有效、无效、可撤销学说,主流观点是先分析受让人的主观状态,后确认有效或可撤销。如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的股权存在瑕疵,自甘冒险,则该股权转让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受让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如受让人被欺诈或从常理认为其不可能知道的,则属于可撤销合同。
3、瑕疵股权转让后转让人应承担的责任?
析:①对公司,应补足出资。因出资是股东法定义务,故不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未及时补足,可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如公司大股东拥有2/3以上表决权,则因其属于利害关系人,应不参与该股东会决议(实践中能否实现,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可对瑕疵出让股东权利进行限制。如在章程中或股东会决议,限制其股权收益权、清算解散时剩余财产分配权、新增股份时限制其优先认购的权利等。
②对其他股东而言,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③对受让人,应承担买卖瑕疵担保责任。
④对公司债权人而言,债权人可要求该股东在瑕疵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瑕疵股权转让后受让人应承担的责任?
析:如受让人为善意的,不知或不应知道受让股权有瑕疵的,受让人不承担责任。如受让人知道有瑕疵还受让的,则其应和瑕疵股权的转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5、能否对瑕疵股权受让人的股权设置限制(如利益分配、财产有限分配等权利)?
析:依据后手取得的权利不能大于前手的理论基础,可以追及至受让人,但受让人可不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名实不符时的股权转让纠纷
1、特别提示
①隐名和显名股东的关系,可参考信托关系,依据信托原理来处理。
②显名股东根据外观条件,推定为股东。
③显名股东取得了名义上的股权,但其股权受到一定的限制,特别是其股权处分权。
④隐名股东不享有显名股东的法律地位,隐名股东为实际出资人或实际投资人,可享有股份所带来的权益(收益权等)。
2、隐名股东要求显名,如何处理?
析:欲显名,需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可显名。如其他股东事先不知道其隐名股东身份,事后也不同意显名的,则隐名股东显名不成。可依据其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解决。
3、实际出资的隐名股东转让股权,效力如何?
析:因实际出资人不显示为公司股东,从外观形式上不享有股权,不能使受让人取得股权,公司可以股东名册的记载或工商登记信息对抗该股权转让。
4、显名股东转让股权,效力如何?是否为有权处分?
析:根据股权的外观条件,应为有权处分。但法律规定,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显名股东如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转股权的,可参照《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受让人能否取得股权,取决于受让人是否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Ⅲ 股权转让纠纷如何维权

1.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按照合同规定处理。如规定有仲裁机构仲裁,应按规定申请仲裁;如规定由法院判决,就应依法向法院申诉。

Ⅳ 公司股权确认纠纷如何处理

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几种公司内部股权纠纷类型及解决形式:1、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列合同的相对人为被告,涉及到公司利益的,应列公司为第三人。2、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应列出让股权的股东为被告,公司为第三人,涉及其他的股东利益,一并追加为第三人。3、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引起的纠纷若是股权受让方明知出让方出资存在瑕疵仍受让的,对未按期足额的欠缴出资部分,债权人或者公司有权将股权受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补充责任。若受让方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还可以将股权转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撤销转让合同。4、隐名股东或实际出资人转让股权引起的纠纷案件涉及到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时,一般应将显名股东列为被告;涉及到隐名股东要求显名时,将公司列为被告;涉及到与第三人时,第三人与显名股东的纠纷,将显名股东与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第三人与隐名股东,第三人应将隐名股东列为被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Ⅳ 涉外股权转让诉讼的法律适用有哪些

法律分析:涉外股权转让法律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五条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在合同冲突法中,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应受哪一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支配,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立法中的体现。股权转让律师提示,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要清楚《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 也作出了相应规定,即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履行的下列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三)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转让合同;

(五)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包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六)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的合同;

(七)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合同;

(八)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资产的合同;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其他合同。

Ⅵ 股权转让纠纷存在的法律问题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纠纷存在的法律问题如下:
1、股东之间转让股份是否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是否需要经过股东同意。未经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法律效力如何。
3、股权转让后,公司不予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怎么办。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Ⅶ 股权转让纠纷中有哪些常见的法律问题有什么解决的方式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经济的进步,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么对于一些在大城市工作的人来说,他们日常生活中经常能够听到股权这两个字。那个股权是股东以自己的出资行为而享有从公司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但是当股权转让的时候也会出现一些纠纷。并且会出现一些法律问题,那么今天我们要说的就是究竟有哪些常见的法律问题,以及有哪些解决方式?

实际投资没有一定的额度

那么最后就是有的时候受让人实际投资没有到达一定的额度而引起的纠纷,那么像这样的纠纷需要用法律来介入才能够解决。并且受让人在这个时候必须要承担相对应的责任,也不能够免除第三方的责任,只有这样这家公司才能够正常的运作。严重的时候需要法律的介入,并且对其中的违约人员作出相对应的惩罚。

Ⅷ 股权纠纷怎么处理

公司股权纠纷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也无法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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