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涨跌停板如何补仓
㈠ 期货交易规则如何持仓有限制吗涨跌停板制度如何定
(一)、持仓限制:
1、 大连商品交易所禁止自然人客户的持仓保留至交割月,否则,交易所在进入交割月后,将对其持仓强行平仓。
2、 郑州商品交易所规定,在进入交割月的第一个交易日后,凡持有标准仓单的卖方均可凭《标准仓单持有凭证》到交易所办理提前交割;凡持有多头合约的客户在进入交割月后,将随时面临强迫交割的风险。所以,买方客户,若不准备交割,在进入交割月前,应尽量平仓。
3、 上海期货交易所对进入交割月前的交割品种逐日提高交易保证金,其他两家期货交易所,在交割月前一个月对相关合约也将逐级提高交易保证金。
(二)、涨跌停板制度:
1、上海交易所
铜、铝
交易日(D) D1 D2 D3 D3收市后
涨跌幅 3% 4% 5% 强制减仓
天胶
交易日(D) D1 D2 D3 D3收市后
涨跌幅 3% 6% 6% 强制减仓
2、 大连交易所
黄大豆
交易日(D) D1 D2 D3 D3收市后
涨跌幅 5% 4% 4% 强制减仓
豆粕
交易日(D) D1 D2 D3 D3收市后
涨跌幅 5% 4% 4% 强制减仓
3、 郑州交易所
小麦(普通小麦 和强筋小麦)
交易日(D) D1 D2 D3 D3收市后
涨跌幅 3% 4.5% 4.5% 强制减仓
注:其中D1、D2、D3分别指三个交易日连续停板。
㈡ 期货跌停了,不能平仓,怎么办呢
期货跌停的时候是无法卖出平仓的,只能等待跌停板打开。
(2)上海期货交易所涨跌停板如何补仓扩展阅读
1,期货市场最早萌芽于欧洲。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就出现过中央交易场所、大宗易货交易,以及带有期货贸易性质的交易活动。最初的期货交易是从现货远期交易发展而来。第一家现代意义的期货交易所1848年成立于美国芝加哥,该所在1865年确立了标准合约的模式。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现代期货交易所应运而生。
2,我国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四家期货交易所,其上市期货品种的价格变化对国内外相关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中国期货市场产生的背景是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
3,随着国家取消农产品的统购统销政策、放开大多数农产品价格,市场对农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的调节作用越来越大,农产品价格的大起大落和现货价格的不公开以及失真现象、农业生产的忽上忽下和粮食企业缺乏保值机制等问题引起了领导和学者的关注。
4,能不能建立一种机制,既可以提供指导未来生产经营活动的价格信号,又可以防范价格波动造成市场风险成为大家关注的重点。1988年2月,国务院领导指示有关部门研究国外的期货市场制度,解决国内农产品价格波动问题,1988年3月,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发展各类批发贸易市场,探索期货交易,拉开了中国期货市场研究和建设的序幕。
㈢ 期货涨停跌停怎么处理
如果期货涨停:多单想开仓很难,平仓却很容易。因为后买有很多排队的买单等着成交,但是考虑到后续期货走势看涨,一般人不会选择平仓,而会继续持有。空单想开仓很容易,想平仓却很难,这时候想方设法的要买进来,以防第二天扩大损失。
拓展资料:
如果期货跌停:开空单只能是委托挂单,挂单是无法成交的,想空单平仓却轻而易举,很多人在排队卖掉, 但是这时候考虑到方向还会继续向下,可以继续持有空单。如果是持有多单,这时候已经到了当日最大亏损,想平单是很难成交的。如果是开多单,却可以轻易成交,但是市场卖单很多,很容易第二日的亏损。
涨停(Limit up),是一个证券市场术语。涨跌停板制度源于国外早期证券市场,是证券市场中为了防止交易价格的暴涨暴跌,抑制过度投机现象,对每支证券当天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适当限制的一种交易制度,规定了交易价格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动幅度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上下百分之几。即规定当日交易最高价格和最低价格。
在中国A股市场,均设有涨幅和跌幅的限制,幅度为上一日收盘价的10%。股票上市首日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即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为44%。 股市中的权证没有涨停和跌停限制。
在技术分析中,涨停和跌停是一种乐观或悲观的极端情绪反映,往往会使技术指标失真,因此在研判市场波动趋势时,需要给予特别的关注。
当前,从研究方式的特征和视角来划分,股票投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两种:基本分析、技术分析。在实际应用中,它们既相互联系,又有重要区别。
一般而言,题材股、小市值股票、频繁公告信息而停牌的股票、筹码趋于集中的ST股票更容易涨停。追涨停有几个指标很重要:首先,要了解目标股的股本结构,一般流通盘在1-2亿的较好;二是关注指数的开盘,如果指数低开,涨停一般比较真实,高开则容易形态不一。然后,要关注涨停一瞬间的封单,再次打开时配合量能变化再介入。最后,要看具体个股前期的形态,如果有大资金进驻应该果断参与。
㈣ 涨跌停板停盘吗
所谓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涨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确定的(一般有百分比和固定数量两种形式)。也就是说,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加上允许的最大涨幅构成当日价格上涨的上限,称为涨停板;而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减去允许的最大跌幅则构成当日价格下跌的下限,称为跌停板。
涨跌停板的确定,主要取决于该种商品现货市场价格波动的频繁程度和波幅的大小。一般来说,商品的价格波动越频繁、越剧烈,该商品期货合约的每日停板额就应设置得大一些;反之,则小一些。
制定涨跌停板制度,是因为每日结算制度只能将风险控制在一个交易日之内,如果在交易日之内期货价格发生剧烈波动,仍然可能会造成会员和客户的保证金账户大面积亏损甚至透支,期货交易所将难以担保合约的履行并控制风险。涨跌停板的实施,能够有效地减缓、抑制一些突发性事件和过度投机行为对期货价格的冲击而造成的狂涨暴跌,减缓每一交易日的价格波动,交易所、会员和客户的损失也被控制在相对较小的范围内。而且,由于这一制度能够锁定会员和客户每一交易日所持有合约的最大盈亏,这就为保证金制度的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这是因为向会员和客户收取的保证金数额只要大于在涨跌幅度内可能发生的亏损金额,就能够保证当日期货价格波动达到涨停板或跌停板时也不会出现透支情况。
以上海期货交易所为例,涨跌停板制度的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期货交易所实行涨跌停板制度,由交易所制定各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
第二,当某期货合约以涨跌停板价格成交时,成交撮合实行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但平当日新开仓位不适用平仓优先的原则。
第三,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以下简称单边市)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盘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连续的两个交易日出现同一方向的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情况,称为同方向单边市;在出现单边市之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出现反方向的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情况,则称为反方向单边市。
第四,当某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该交易日称为Dl交易日,以下几个交易日分别称为D2、D3、D4、D5、D6交易日)出现单边市,则D1交易日结算时该合约交易保证金按下述方法调整:铜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为7%,收取比例已高于7%的按原比例收取;铝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为7%,收取比例已高于7%的按原比例收取;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7%,收取比例已高于7%的按原比例收取;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0%,收取比例已高于10%的按原比例收取。D2交易日,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5%,铝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5%,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6%,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7%。
第五,该期货合约若D2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即: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5%,铝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5%,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6%,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7%,则D3交易日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到正常水平。
若D2交易日出现反方向单边市,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该日即视为Dl交易日,下一日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参照上述第四条规定执行。
若D2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则当日收盘结算时该合约交易保证金按下述方法调整: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9%,收取比例已高于9%的按原比例收取;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9%,收取比例已高于9%的按原比例收取;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9%,收取比例已高于9%的按原比例收取;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l5%,收取比例已高于15%的按原比例收取。D3交易日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6%,铝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6%,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6%,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10%。
第六,若D3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即: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6%,铝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6%,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6%,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l0%,则D4交易日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到正常水平。
若D3交易日出现反方向单边市,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该日即视为D1交易日,下一日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若D3交易日期货合约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即连续三天达到涨跌停板)时,则当日收盘结算时,该铜期货合约按9%收取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已高于9%的按原比例收取;该铝期货合约按9%收取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已高于9%的按原比例收取;该天然橡胶期货合约按9%收取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已高于9%的按原比例收取;该燃料油期货合约按20%收取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已高于20%的按原比例收取,并且交易所可以对部分或全部会员暂停出金。
当D3交易日期货合约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即连续三天达到涨跌停板)时,若D3交易日是该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则该合约直接进入交割;若D4交易日是该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则D4交易日该合约按D3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和保证金水平继续交易;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D4交易日该合约暂停交易一天。交易所在D4交易日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对该铜、铝、天然橡胶、燃料油期货合约实施下列两种措施中的任意一种:
措施一:D4交易日,交易所决定并公告在D5交易日采取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化解市场风险;但调整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20%。在交易所宣布调整保证金水平之后,保证金不足者须在D5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若D5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当日涨跌停板,则D6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比例均恢复正常水平;若D5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与D3交易日同方向再达到当日涨跌停板,则交易所宣布为异常情况,并按有关规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若D5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与D3交易日反方向达到当日涨跌停板,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该日即视为Dl交易日,下一交易日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措施二:在D4交易日结算时,交易所将D3交易目闭市时以涨跌停板价位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D3交易日的涨跌停板价位,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投资者(或非经纪会员)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同一投资者持有双向头寸,则首先平自己的头寸,再按上述方法平仓。
所谓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涨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确定的(一般有百分比和固定数量两种形式)。也就是说,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加上允许的最大涨幅构成当日价格上涨的上限,称为涨停板;而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减去允许的最大跌幅则构成当日价格下跌的下限,称为跌停板。
涨跌停板的确定,主要取决于该种商品现货市场价格波动的频繁程度和波幅的大小。一般来说,商品的价格波动越频繁、越剧烈,该商品期货合约的每日停板额就应设置得大一些;反之,则小一些。
制定涨跌停板制度,是因为每日结算制度只能将风险控制在一个交易日之内,如果在交易日之内期货价格发生剧烈波动,仍然可能会造成会员和客户的保证金账户大面积亏损甚至透支,期货交易所将难以担保合约的履行并控制风险。涨跌停板的实施,能够有效地减缓、抑制一些突发性事件和过度投机行为对期货价格的冲击而造成的狂涨暴跌,减缓每一交易日的价格波动,交易所、会员和客户的损失也被控制在相对较小的范围内。而且,由于这一制度能够锁定会员和客户每一交易日所持有合约的最大盈亏,这就为保证金制度的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这是因为向会员和客户收取的保证金数额只要大于在涨跌幅度内可能发生的亏损金额,就能够保证当日期货价格波动达到涨停板或跌停板时也不会出现透支情况。
以上海期货交易所为例,涨跌停板制度的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期货交易所实行涨跌停板制度,由交易所制定各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
第二,当某期货合约以涨跌停板价格成交时,成交撮合实行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但平当日新开仓位不适用平仓优先的原则。
第三,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以下简称单边市)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盘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连续的两个交易日出现同一方向的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情况,称为同方向单边市;在出现单边市之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出现反方向的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情况,则称为反方向单边市。
第四,当某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该交易日称为Dl交易日,以下几个交易日分别称为D2、D3、D4、D5、D6交易日)出现单边市,则D1交易日结算时该合约交易保证金按下述方法调整:铜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为7%,收取比例已高于7%的按原比例收取;铝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为7%,收取比例已高于7%的按原比例收取;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7%,收取比例已高于7%的按原比例收取;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0%,收取比例已高于10%的按原比例收取。D2交易日,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5%,铝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5%,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6%,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7%。
第五,该期货合约若D2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即: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5%,铝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5%,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6%,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7%,则D3交易日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到正常水平。
若D2交易日出现反方向单边市,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该日即视为Dl交易日,下一日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参照上述第四条规定执行。
若D2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则当日收盘结算时该合约交易保证金按下述方法调整: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9%,收取比例已高于9%的按原比例收取;铝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9%,收取比例已高于9%的按原比例收取;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9%,收取比例已高于9%的按原比例收取;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l5%,收取比例已高于15%的按原比例收取。D3交易日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6%,铝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6%,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6%,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为10%。
第六,若D3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即: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6%,铝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6%,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6%,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l0%,则D4交易日涨跌停板、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到正常水平。
若D3交易日出现反方向单边市,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该日即视为D1交易日,下一日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若D3交易日期货合约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即连续三天达到涨跌停板)时,则当日收盘结算时,该铜期货合约按9%收取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已高于9%的按原比例收取;该铝期货合约按9%收取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已高于9%的按原比例收取;该天然橡胶期货合约按9%收取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已高于9%的按原比例收取;该燃料油期货合约按20%收取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已高于20%的按原比例收取,并且交易所可以对部分或全部会员暂停出金。
当D3交易日期货合约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即连续三天达到涨跌停板)时,若D3交易日是该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则该合约直接进入交割;若D4交易日是该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则D4交易日该合约按D3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和保证金水平继续交易;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D4交易日该合约暂停交易一天。交易所在D4交易日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对该铜、铝、天然橡胶、燃料油期货合约实施下列两种措施中的任意一种:
措施一:D4交易日,交易所决定并公告在D5交易日采取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化解市场风险;但调整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20%。在交易所宣布调整保证金水平之后,保证金不足者须在D5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若D5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未达到当日涨跌停板,则D6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和交易保证金比例均恢复正常水平;若D5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与D3交易日同方向再达到当日涨跌停板,则交易所宣布为异常情况,并按有关规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若D5交易日该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与D3交易日反方向达到当日涨跌停板,则视作新一轮单边市开始,该日即视为Dl交易日,下一交易日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措施二:在D4交易日结算时,交易所将D3交易目闭市时以涨跌停板价位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D3交易日的涨跌停板价位,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投资者(或非经纪会员)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同一投资者持有双向头寸,则首先平自己的头寸,再按上述方法平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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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请问期货涨跌停板后怎么操作
1、期货合约达到涨停板时,就不能继续加价了,要买,就只能排队。卖出可以马上成交,一般交易所有规定,买平仓的单子可以排在卖开仓的单子前面。当某一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盘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时,即只有单边报价或是不足以打开单边报价的情况,称为涨(跌)停板(简称单边市)。
2、涨跌停板制度,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于以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为基准的某一涨跌幅度,超过该范围的报价将视为无效,不能成交。在涨跌停板制度下,前交易日结算价加上允许的最大涨幅构成当日价格上涨的上限,称为涨停板;前一交易日结算价减去允许的最大跌幅构成价格下跌的下限,称为跌停板。因此,涨跌停板又叫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
㈥ 期货三次涨停,上海交易所如何处理的
连续三个涨停之后,交易所会进行干预,对持有三个涨停的客户强行平仓。
期货涨停是指期货价格上涨幅度达到了由交易所制定各上市期货合约的每日最高价格,超过这个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涨跌停板的幅度有百分比和固定数量两种形式。
.期货市场中,不同期货品种涨跌停板幅度不同,商品期货一般为4%、5%,股指期货为10%、国债期货为2%。首日上市交易的期货品种,也受涨跌停板限制,幅度为日后交易日涨跌停板的2倍。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并非固定不变。交易所会根据期货价格的波动剧烈程度、持仓量的变化而进行临时调整。当期货合约交易日收盘时出现涨跌停板,那么连续的第二、第三个交易日的涨跌停幅度就会被临时扩大,称为扩板,如郑商所期货品种连续三个涨跌停板幅度为4%—7%—10%。如果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或者跌停,交易所会暂停交易一天。
㈦ 期货做空跌停怎么办
若投资者购买的是看涨合约,如果遇到期货跌停了,那么投资者只能挂单卖出,需要注意爆仓的风险,爆仓后不追加保证金,可能会被强制平仓,平仓产生的费用都应该由投资者承担。
若投资者购买的是看跌合约,如果遇到期货跌停了,那么意味着投资者赚钱了,投资者可以进行平仓操作,若认为期货后续还会下跌,那么可以继续持有。
拓展资料:
涨跌停板制度对于期货市场的健康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整个期货市场的风险防控。
我国期货交易实施保证金制度,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期货,就必须保证保证金账户内有足够满足要求的保证金。期货交易所保证金的收取是分级进行的。
会员保证金是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客户保证金是期货经纪公司向客户收取的,收取比例要高于期货结算所对会员收取保证金的水平。涨跌停板制度锁定了单一交易日内可能出现的最大浮动盈亏和平仓盈亏,
为交易所及会员单位设置初始保证金水平和维持保证金水平提供了客观准确的依据,期货公司可以提前对可能出现保证金不够的客户进行监视,并及时通知客户。因此涨跌停板制度有利于整个期货市场的风险防控。
二、有利于防止金融期货市场出现过度投机。
在涨跌停板出现时,市场上的投资者可以先冷静下来,有利于市场投机情绪的下降。
三、更有利于保护普通投资者。
当投资者的期货账户内保证金余额不足时,期货公司就有权对投资者的持仓进行强平。涨跌停板制度的存在使得投资者可以清楚地将日内的最大损失锁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提前备足保证金,就能避免因为被强行平仓而造成的损失。
期货跟股票一样,期货交易也是有涨跌停限制的。一般每个期货品种不同涨跌停限制也不同。期货也实行涨跌停板制度,商品期货涨跌停板因品种而异,一般在3%-6%,股指期货涨跌停板为10%。
涨跌停板的幅度有百分比和固定数量两种形式。如上海金属交易所的铜、铝涨跌停板幅度为3%,涨跌停板的绝对幅度随上日结算价而变动;而郑州商品交易所绿豆合约则是以昨日结算价为基准,上下波动1200元吨作为涨跌停板幅度。
期货涨跌停版制度,是指由交易所制定各上市期货合约的每日最大价格波动幅度,超过这个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㈧ 请问一般期货涨跌停板后怎么操作
这个得看K线形态,如果形态牌振荡,那么最好当天平仓,第二天有可能是再拉一把就跌回来,也有可 能是直接低开。如果趋势好,那么第二天还是再拉升,看分时图没什么意义。
上海交易所的风控规则是根据风险变化的,现在上海交易所的停板为5%,7%,9%意思是平常涨跌停都为5%,连续同方向(涨停、跌停)第2个停板为7%,第三个为9%,3个停板后休市一天。
期货交易所实行涨跌停板制度,由交易所制定各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当某期货合约以涨跌停板价格成交时,成交撮合实行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但平当日新开仓位不适用平仓优先的原则。
(8)上海期货交易所涨跌停板如何补仓扩展阅读:
期货交易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期货交易所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方能进场交易。那些处在场外的广大客户若想参与期货交易,只能委托期货经纪公司代理交易。所以,期货市场是一个高度组织化的市场,并且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期货交易最终在期货交易所内集中完成。
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也就是说交易者在进行期货交易时只需缴纳少量的保证金,一般为成交合约价值的5%-10%,就能完成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合约交易,期货交易的这种特点吸引了大量投机者参与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具有的以少量资金就可以进行较大价值额的投资的特点,被形象地称为“杠杆机制”。期货交易的杠杆机制使期货交易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
㈨ 期货交易,亏损单究竟能否补仓大神们帮帮忙
2楼的朋友说得很对,不建议去补仓,更不能去做逆市单,被市场证明是错的单子因及时止损出局,少亏也是赢,保证本金安全是第一位。对于期货做单有四大原则:一 严格控制仓位 二 严格止损止盈 三 金字塔加仓 四 顺势而为,不频繁操作。更多可以参考 http://blog.cnfol.com/2008a 对于已经亏损的单子,日内交易和隔夜交易处理是有区别的。首先要看你是什么品种,是国内期货还是国际期货,如果是国内期货一般不建议过夜更别过周末,因为我们中国对大宗商品没有定价权,是参照国际的走,而交易时间是断续的不跟国际接轨,国际的是24小时不间断交易,而且我们国内的有涨跌停限制,市场发展时间也不久,各类制度交易规则也不完善健全,这样就会经常出现第二天跳空高开或低开,甚至直接封涨跌停板。建议直接做国际的。 其次跟投资者操作策略也有关系,是做超短线,短线,中线,中长线还是做长线。不同的策略操作方式也不一样,一般短线止损设得小点,中线止损可设大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