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配股权的风险问题
『壹』 公司股权分配该怎么分
公司股权分配方法:
1. 关于合伙人
在考虑股份问题的前提,确定合伙人,判断是否能长期做合伙人,是否能一起共同进步,这个比股份问题更重要。
确定合伙人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但如果找了靠谱的合伙人,股份问题相对会简单和轻松,而且出问题的概率也小。
2. 关于大股东
是一股独大还是多人平分, 土匪意见在早期还是需要创始人有一定独裁,也就是需要有单一大股东。
虽然股分平分也有成功的例子,但是仅限于有经验的创业者。
3. 关于出资额
在分股份的时候,所有股东都得出钱,合伙人之间不要有干股。
4. 关于资源入股、技术入股
所谓资源入股、技术入股等最好避免,解决办法就是公司打欠条欠钱,等公司有钱了再补偿。
这样的好处是,不会因为开始的技术或者资源损害了公司未来发展的利益。
5. 关于留人
留人不能单靠股份,对于人才激励形式可以多样些
而且对于不同需求的人可能不同的激励效果不一样
例如对于销售型人才,现金激励比股份更有意义
6. 关于期权
在股份之外, 期权也是一种考虑形式。
期权是一种选择权, 是未来某个时间某个价格购买股票的权利。
虽然中国公司法里没有期权一说,但还是可以变相操作。
『贰』 创业公司的股权应该怎么分配
关于创业公司的股权应该怎么分配?
创业公司分配股权的方式比较单一,通常来讲是2种方式。一是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二是在股东之间平均分配。2种方式都有自己的短板,第一种往往造成股东的贡献和持股分配不均衡的问题,第二种则容易造成削弱核心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力,影响公司的决策效率。
所以,创业公司应该如何分配股权,才能避免以上的问题?泰山管理学院认为,解决以下几点问题,则能达到股权激励最好的效果。
股权分配的三大原则。
创业如逆水行舟,只有同行者目的明确、方向一致、公平和激励并存才能成就长远、稳定的关系。股权分配就是这么一个落实到“人”的过程,它的目的不仅要通过“丑话说在前头”来确立规则,还要明确公司基因和价值观、达成股东间的共识。
鉴于创业公司初期股东和管理层通常是重叠的,暂无须考虑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博弈,笔者认为确立股权分配时需要考虑三个因素,分别是:股东于资源层面的贡献、股东于公司治理层面的把控以及公司未来的融资造血空间,当然上述三个因素仍有分解的空间,比如资源就可以按出资、投入时间细化,出资又可以按照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对公司的价值进一步细化。
选择实缴注册资本比认缴注册资本好。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必经验资程序,由全体股东承诺认缴即可,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是,这不意味着股东可以“只认不缴”,也不是说注册资本越高越好。
认缴制下股东的出资义务只是暂缓缴纳,股东仍要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若股东为了显示公司实力,不切实际的认缴高额注册资本,那么将面临多重法律风险,例如当债权人向公司索偿时,股东的清偿责任也随之加重,又如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将作为清算财产,另外也需要考虑税务风险。
以公司治理结构保障核心创始人的控制权。
1、在无特别约定时,股东会作出的一般决议需要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股东会作出的特别决议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需要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
2、表决权与股权比例挂钩,“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结合实际情况,创业公司往往有多个创始人,加之股权众筹大行其道,核心创始人的持股有可能达不到绝对控股比例。
股权分配方案要最终落地于工商登记。
出资是股权分配的必要依据,却非唯一依据,创业者最终核算的股权分配方案往往与出资比例不一致,有些创业者会采用阴阳协议的方式,一方面签署投资协议固定真实的股权比例,另一方面按照出资比例完成工商登记。
但是,上述方式的法律风险很大,一旦涉诉,不仅创业者的股东权益难以获得保护,亦会消耗大量的时间成本,导致公司错失成长良机。在此情形下,可考虑采股本溢价方式解决:首先,创业者之前签署投资协议,明确每位创业者的实际出资和股权比例;继而,由创业者按照确认的股权比例和换算后的出资额进行工商登记,把股东超出登记出资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
用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条款。
对创业公司来说,股东之间的志同道合尤为重要,因此股权分配需要从正向和反向两个维度进行考虑。即既要从正向保障创业者同船共济时的公平和激励问题,也要从反向考虑某些特殊情形下如创业者离职退出、离婚、继承等情形下公司股权的回收问题。
回购制度是平衡股东退出和公司利益的重要制度途径,但是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回购是有限制性规定的,因此在设计回购条款时,应注意几个问题,一是回购条款最好由公司指定的其他股东实施,且应注意回购定价的公平性;二是回购条款的适用范围能够涵盖公司股权分配的反向所需;三是应将回购条款和股权转让制度综合考虑、糅合设计。
期权池还是由核心创始人代持的好。
对创业公司来说,预留期权池不是新鲜话题。不少创业者没有重视期权池的问题,要么在期权制度尚未建立的前提下早早送出,反而引发了不少争议,要么造成了核心股东持股的不必要稀释。
1、期权本质上来源于现有股东所持股份,但若由各股东按比例分散持有,未来恐难以统一运作,易引发争议并影响实施效率;
2、有限责任公司体制下期权激励方式相当灵活,采用何种定位和方案取决于公司的现实选择,应在公司配套的期权制度建立后具体实施;
期权池确应早作安排,方法是在拟议股权分配方案时,就从各股东处划分出来,由核心创始人一并代持,其他股东可通过协议明确代持权利的性质和处置限制。
创新运用公司法的各项制度。
公司法的自治空间是相当宽广的,创业者要充分运用股东的章程自治权,建立适合自己的股权分配和动态调整方案。
比如有些股东愿意“掏大钱、占小股”,那么对此类股东可以配合使用协议和章程方式将分红权、优先认购权、表决权脱钩,设计符合各股东需求和长处的股权结构;再如可以借鉴资本工具的思路,运用可转换优先股、清算优先权等思路做股权分配设计。
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本质上并不复杂,但创业者确实应该给予相当的重视。若能在前期花费少量时间把相关问题理顺,是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助力公司的良性发展。
;『叁』 怎样进行股权分配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是话语权、控制权、分红权的依据,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情况下法律默认股权、表决权与出资比例一一对应,但是股东之间有特殊约定的可以从其约定,公司股权分配可在公司章程中确立。
但是,对于初创公司我们要注意避免以下几种股权分配方式:
第一, 50%VS50%,一刀切的平均主义;
第二, 51% VS 49%,老大离不开老二的表决方式,不利于重大事项的决定;
第三, 50% VS 25% 、 25%,一旦老二老三联手,老大无力回天。
一般情况下,正规的融资平台都会提供融资咨询服务,如果企业家自己缺少资金资源,找不到投资人的话,建议你带着项目去不同的平台上试试,比如明德资本生态圈、鲸准、创业邦等等。
网上选平台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很多平台动则交几万块钱的费用,却没有结果。如果把握不准建议来明德资本生态圈试试,明德资本本身就是做投资的,这跟很多平台不一样,很多平台只是做中介的。
另外,明德还有2400多家合作基金资源,线下活动的对接率比较高,每一期活动都有几百人参加,近百位投资人会到现场,不少企业获得了融资,在业内算很靠谱的了,有融资意向的企业家可以试着联系下。
如果你还有有关股份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的在线咨询按钮,直接跟老师对话交
『肆』 股权分配方案设计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避免利润中心划分不准确。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的时候,利润中心划分一定要准确,利润中心的划分是前提基础,只有划分好利润中心,才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前提,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好一个原则,那就是尽量划小核算单位,这是实施股权激励的关键,连锁型企业、制造型企业、科技型企业都有自己独特的利润中心,在划分的时候要区别对待,利润中心划分太大了,会影响到股权激励方案的效果,在做方案的时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2、避免定量不到位。不要把股权激励做成了绩效考核,导致方案效果大打折扣,股权激励和平时绩效考核不一样,股权激励,重在激励,要让员工从震惊到刺激,而且找到老板的感觉,只有这样,员工才能把公司的活当成自家的活干,同时,股权激励也不是奖励,股权激励重在激励那些有上进心的人,让他们多干,才能多得,而不是多干了,就给发红包。
3、避免“吃大锅饭”现象。做股权激励,要重点岗位重点激励,重在激励核心少数人。股权激励重在效率,不能总是站在公平的角度考虑股权激励,这样很容易导致“吃大锅饭”,最后方案效果受影响,所以,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的时候,定岗定人很重要,这也是企业家在做股权激励方案的时候经常犯的一个错误。
4、涉及到银股一定要规避退出风险问题,银股退出机制设计好,同时,避免银股到期被激励对象套现走人的现象。在一个股权激励方案中,如果涉及到银股,就要慎重考虑退出机制问题,很多情况下,企业家在设计银股方案的时候,往往留下了很大的后患。
『伍』 公司股权如何分配才合理
公司股权分配可以按照股东出资的比例来判定,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各个股东之间协商确定,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通过收购的方式来不断提升,甚至可以达到控股的股权比例,但是如果通过收购方式增加股权的,法律另有规定,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就要公告,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十,就要对其他股东的股权公告收购不按照持股份额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陆』 1:1:1的股权分配方式潜藏着很大的风险吗
要考量风险问题,得先明白理解股权对应的权利。
股权的权利一般分为两个部分:1、股东的财产权,是对分红比例和公司解散时,对剩余财产的分配权利;(2)股东管理权,对于章程记载的决策事项的表决权,例如:变更经营范围、批准分红计划、公司合并分立再投资等。
所谓“风险”,一般指的是否会发生问题。
对于财产权这一块,公司的股权比例一般是根据出资来的,如果出资是按照等值比例的,那股权比例等值分没有问题,这是公允的。
而对于管理权这一块,各1/3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二名股东拉帮结伙造成另一股东管理权架空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针对特殊的决议事项,设置一票否决权。例如:提高CEO薪资、改变公司经营方向、对外投资设置子公司等。
『柒』 股权怎么分配合理
法律分析:可以把股权首先分成资金股权部分和经营管理股权部分。为保证创业者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创始人最好具有绝对控股权,能达到67%以上的股权最好,达不到这个比例,也得超过50%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捌』 股份制公司股权分配方案及注意事项
我们可以了解到股份制公司股权分配方案如下:
1.在开始创业的时候:股权分配并没有一个绝对的分配方式,股权平分也不是绝对的错误,但是尽量要避免股权平分的事情,可能听到国外某大型企业的股权结构就是5:5或者3:3平均分配的创业也很成功。
2.在创业初期需要一个力排众议的老大, 因为初创公司在没有很多资金的情况下,市场反应一定是快的,盈利也是要快的。公司内部最好防止内耗的产生, 因为这不利于初创公司的成长与发展。
3.分红机制要写好,因为人性是趋利的股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公司地位及利益的分配,最少也代表将来的利益及权利的分配,所以分红比例、分红方式、分红时间要写清楚。
4.最后一点就是退出机制,我见过很多的公司案例退出的时候没有写清楚退出机制,导致自己的投资款项不知是否能否退回,或者其他权属不明朗导致哥们变成仇人的例子很多,不管是亲戚、朋友乃至亲兄弟,最好将利益方面说清楚。
"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计划书等等,目的只有一个:激发投资人了解你项目的兴趣。投资人可能每天要接几十个项目,如果你的商业计划书能够让他们眼前一亮,这样目的就达到了。
如果你想找一家代写机构,尽量去找有资深团队的。一份能打动投资人的商业计划书,绝非是套用模板就能完成的,应当由具备多年资本市场经验的专业人士来撰写,从投资人的角度去做分析和优化。市场上代写商业计划书的平台有很多,创业者一定要谨慎,建议选择大平台专业团队。
明德资本生态圈已深耕资本市场二十多年,资深团队不仅能协助企业制定商业计划书,还可模拟路演并制定投资人问答策略,让企业更受资本青睐。
如果你还有有关股权分配方案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的在线咨询按钮,直接跟老师对话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