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取得的无偿取出的股权怎么办
Ⅰ 公司无偿划转股权
法律分析:1、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的,这些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一款 公司不得收购该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 第三款 公司不得接受该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Ⅱ 公司无偿接受其他公司股东转让的股权,怎么做账
在实收资本科目下,分2级科目做一借一贷。
列:A股东将1000W股份转让给B股东。不牵扯到其他任务金钱、物品。
借:实收资本 - B股东 1000W
贷:实收资本 - A股东 1000W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是无偿接受其他股东的股份的,增值部分是需要交纳20%个人所得税的。这点需要注意。
Ⅲ 公司无偿接受股权转让怎么做账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第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依据上述规定,B公司无偿转让股权,视同转让财产,应于转让(赠送)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收入的实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缴纳营业税。A公司无偿受让股权,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Ⅳ 公司收回股权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股份的收回包括无偿收回和有偿收回两种。无偿收回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无偿地收回已经分派的股份。例如,股东自愿无偿地交回已分派的股份。有偿收回又称“收买”、“回购”,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按一定的价格从股东手中买回股份。公司减少公司资本,可能会影响该公司的股票在市场上的价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下列情况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Ⅳ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按税法规定按接受捐赠交纳企业所得税,请问实务中一般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按税法规定按接受捐赠交纳企业所得税,实务中按增资处理即可。不要增加到资本公积里面。
一、国有股权
国有股权,是指国家授权的投资者作为股东,因其以国有财产投资而在公司形成的相应股份(出资比例)所享有的利益,以及对公司账簿的表决权、查询权、查询权和股份处分权的总和。国有股的大小是由中国公司的股份数量(出资比例)决定的,在行使国家所有权的方式上,形成了包括公法和私法在内的权力行使结构。例如,在国有财产的公共使用中,主要有三种方式:无偿使用、许可使用和特许使用。在资源产权的行使中,有无偿使用和有偿使用,如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和转让。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形式。
二、公权本质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通过国家所有权和公司产权的分离,国家所有权在国有公司中实现了民事转化,即股权化。然而,虽然公司法人是市场经济中的民事主体,国有股具有民事权利的一般形式特征,但从本质上看,国有股仍属于国家公权范畴。国有财产来源的公共性基于主流理论(法理基础理论),“公法规定的一切权利都是公权利,私法规定的一切权利都是私权利”(郑玉波,1979)。换句话说,要界定某项权利是公法上的权利还是私法上的权利,第一个标准是直接产生该权利的法律的性质。在新社会主义中国,国有财产是通过不同于私有财产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获得的,并在宪法中被确认为政治过程的结果。
因此,明确了国有股权的公权本质并不意味着国家股权的行使方式必然要采用唯一的上下服从、管理强制的方式,相反,国有股权应当首先采取是民事行使方式。从表现形式上看,国有股权只是众多股权中的一种,因而其外在运行必须遵循一般股权行使的一般规则。
Ⅵ 无偿转让的股权能退吗
法律分析:一般不能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无偿转让的股权,如属于赠与且转让协议已经生效,并已经完成了变更登记,一般不能随意退还。债务人无偿转让股权,债权人在一定的前置条件下可以行使撤销权,要求撤销股份转让协议。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公司转让股权规定中,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的,这些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Ⅶ 无偿获取企业股权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对于贵公司无偿获取的这部分股权,需要确认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Ⅷ 如果我想把那我持有的股票无偿分给我的兄弟一部分,现在有办法吗
无偿转让股权的税收问题分以下三种情况: 1、对于继承、遗产处分、直系亲属之间(父母、养子女、继父母、继子女、兄弟姐妹、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遗产处分是指股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股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无偿赠予股权的情况,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需要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抚养关系或赡养关系公证书(或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赡养关系证明)、《继承公证书》等相关证明,并填写提交《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税务部门应认真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2、对于无偿赠与获取的不征税的股权再转让的,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股权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于其他情形的自然人股东将股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股权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对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个人所得税具体的计算方法为: 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价—股权计税成本—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 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20%。
Ⅸ 个人无偿转让部分股权应该怎么办
首先要让B写个“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因为公司法中规定,公司股东为两人以上的,股东对任何一方的股权转让具有优先购买权。即使A是无偿转让,也要有B的声明。还要做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应该以前就有, 现在写个“章程修正案”就行了,或是到工商局直接购买两份,一份存档一份在去工商局办更股东时要递交一份。我建议你到当地工商局去买,会正规。
以下是股权转让协议和股东会决议,债权债务要因股东持股成分承担。都在章程里规定的,股权转让协议也会提到。
关于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B作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股东(目前持有目标公司20%的股权),同意目标公司股东A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2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我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
特此声明!
B的签名
----------年-*月---------日
股东会决议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于*年*月* 日在****会议室召开临时会议,公司全体股东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经研究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股东A将其持有***公司20%股权无偿转让给C、D、E、F,股东B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2、同意修改公司章程(注:你如果到工商购买新的章程,那就写“同意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变更为:
股东 持股数额
(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
A *****元 60
B ***** 20
C ****** **
D **** **
E
F
合计 ***元 100.00
(本决议一式三份,工商备案登记用一份,公司留存两份。)
股东签章: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我国《公司法》、《合同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的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双方遵循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情况简介: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A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C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二、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公司地址)的-----------有限公司(以下可简称“公司”或“目标公司”)20%的股权。该标的转让行为已经过目标公司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三、 职工的安置
股权变更后,----------------------限公司现有职工数量及岗位等情况均保持不变。
四、 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甲方按照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的方式将标的股权(20%)无偿转让给乙方。
五、 费用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均由---------负担。
六、 权利及义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A将持有公司的20%股权交由乙方,乙方承继---------有限公司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七、 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执,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无利害关系的独立第三方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付本合同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相关审批部门批准后即生效。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自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对转让标的的所有权及相应义务均转由乙
方概括承担。甲方对转让标的不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二、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壹份,其余供报送相关审批及登记机关所用。
(本页正文完)
(本页无正文,为双方对《股权转让合同》的签署页)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Ⅹ 现在我给股权无偿转让给他人我现在想要回来怎么办
这种情况,只能协商了,毕竟,当初你是自愿将股权转让给他人,那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现在你想要回来,是不受法律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