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干活怎么分配股权
⑴ 三人合伙工作,一人出资,两人干活,那么股份如何分配
三人合伙工作,一个人出钱,另外两个人干活,只有出钱的那个人有股份换成股份,换句话来说他占100%的股份,干活的人没有股份。因为我国的法律规定不能以个人劳务出资占据股份,就是说合伙开个店铺或者开个公司,你可以以知识产权出资,也可以以土地作价,可以出钱可以出设备,但是出力不行,以劳务出资是不可以的,是不受到承认的。
正因为劳务没有办法评估,所以不允许个人以劳务出资占据工资股份,人家出了100万,你和张三个人给公司劳动一年,然后你说我一年工资50万,他一年工资也50万,那这样我们占据25%股份。然后出资100万那个占50%股份,凭什么呀?你没有办法证明你的劳动价值就是50万,所以为了避免这个纠纷,就不要与个人劳务出资入股。
⑵ 几个朋友合伙创业,该如何分配股权呢
几个朋友合伙创业是让人非常苦恼的,因为这个时候大家都不知道怎样分配股权,怎么样分配才会更加公平,也是大家都很烦恼的问题。那么,应该如何分配股权?
1.职能越大的人,股权比例越高
如果三个人初创公司,一个负责公司的内容,一个负责公司技术,一个负责去销售大家的资历都是差不多的,这个时候应该怎样分配股权,可以依照这个标准。我们可以给每个人的职能排序,从高到低可以排为技术市场跟销售,也可以在短期,中期跟长期给他们的比例排序,越长期的人比例越高,职能越高的人比例也越高。这样的分配方法非常公平。
一定要制定严格的制度,防止发生冲突,不要轻易作出变动。
⑶ 两人出资一样怎么分配股权
一、正面回答
两人出资相同,股份各占50%。另外可以约定分红比例,公司法规定一般情况按出资比例,但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也可以考虑其它因素另外约定分红比例认为最好是出资归出资,劳务归劳务。因为做生意有亏有盈,分红与股份有关,股份与盈亏有关。为了公平,参与管理经营的应该与员工一样发工资,直接进入费用。
二、分析详情
股权比例一般按出资份额分配,评估一下各自出资的价值、场地、经验这些怎么估值是需要商量的,需要一致认同。公司法允许股权分配实行公司自治原则,怎么分配都不限制。考虑经营风险,可以先确定一个分配标准,然后附加条件,约定在什么条件下调整股权。在前期贡献大的一方可以多分点股份,然后后期按经营成果适当调整,约定一方到时以什么代价出让多少股份。这些约定写进股东协议就可以了。最后建议预留30左右的股权做为以后的追加和公司的再投入。
三、股权怎么分配利润
按投资占比分配,公司分配股权,一般可以依照注资占比分配;按奉献大小分配,公司分配股权,一般可以依照奉献大小分配;按公司股东岗位分配,公司分配股权,一般可以依照公司股东岗位来分配;按协议承诺分配,公司分配股权,一般可以依照协议约定来分配。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⑷ 股权怎么分配最合理
股权分配的核心是公平公正,首先将股权分成资金股权部分和经营管理股权部分,股权分配时注意实现股权价值的最大化,保证创业者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项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⑸ 股权应该怎么分配
一、股权应该怎么分配
1、股权按出资比例分配比较合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且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等重大决议,必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权转让应该注意哪些情况
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不得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而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此时股东股权转让不可能,是由公司收购,还是通过临时决议同意股东转让股权,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这一条,本人认为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有权处分的股权不能限制转让,如有限制是无效的,但对于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是可以的);
2、公司控制股东拟转让股权,为保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最好进行审计、评估,以免大股东侵害其他股东情况发生,亦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大股东进行定性、评价;
3、公司对外投资的股权欲转让的,须经董事会乃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作为公司大事项对待,应经审议作出决定。
⑹ 一个出钱,一个出力,如何分股
股份按照55分成。前三年每年利润百分之五十拿来分红,出钱方拿7成(具体由二位自己协商)
剩下一半利润作为公司发展资金,原投入资金不准撤。
三年后55分成。公司发展由你们自己而定·具体由你们自己商量
前三年不平等分红,一拿出资金方,确实拿自己的钱去冒风险。因为你们是一方出钱一方出力。
另外,也是为了保护出力方不会因为有钱之后而把出钱方撇开,从而造成合作流产,也印象两人之间的友谊。三年百分之50的利润囤积,可以补充出力方以钱分红少而受损失。因为出钱方原始投入也有一半归你所有,我想这样是最合适的。
⑺ 两个人合伙干烧烤,一个人出钱,另一个人出钱出力,如何分配股份
分配原则
1、看出资
创业初期,做任何事情都必须要有钱,有钱好办事。如果空对空,事情是很难办的,所以,启动资金非常珍贵。
初期情况,出资就显得非常重要,打比方,做一个项目,需要500万,我出200万你出100万,那我们的贡献是不一样的。
假设我们资源差不多,我出200万的话,可能占40%的股权,同时可能又担任其他的角色。
2、要有人做"大头",梯次明显
带头大哥最好是CEO或者创始人,他要有比较大的股权,但同时他也要有更多的担当。
一般情况下,企业的创始人应该拥有足够的话语权(股份应该至少在50%到60%以上),这样才能够主导整个团队健康发展,当然他必须要有足够的影响力和技能,否则光有钱是没用的。
对于借用外部大笔资金来创业的企业来讲,一定要明白企业的投资者和企业的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不要让不懂行的投资者过多地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
带头大哥要拿比较大的股权,比如说按6:3:1、7:2:1这样明显的股权梯次,才能形成贡献度的考量以及掌握控制权、话语权。
3、看优势
创业过程中,无非就几个资源:资金、专利、创意、技术、运营、个人品牌。
一定要充分评估在创业的不同阶段——初创,发展,成熟,出现的变化。
在创业的不同阶段,不同人的贡献是有变化的,需要综合考量,不能一下子觉得,这个人运营好像挺不错的,就把那15%给他。
等到项目的运行过程中发现他的能力也是一般般,想把其到手的肉再重新分配,基本上就非常难了。
所以在创业初期,不建议把股权分足,应该给股权调整预留空间。
比如说,COO本来应该拿15%,CTO是20%的,可以把每个人的股比都先降5%下来,放在股权池里。
合伙人之间进行约定,我们还有这些预留,以后会根据项目开展的不同阶段,每个人的不同贡献进行股权的调整。
4、预留股权
现在大家都去创业,招人就非常难。如果你在招人的时候没有跟人家讲,我给你多少的股权或者股权激励,一般他是不会轻易来的。
不能为了刻意追求合伙人的结构硬拉一个人来做CTO,但是如果项目已经开始,但还差一个CTO,或者CFO,这种情况下一定要预留股权出来,用来吸收新的合伙人。
一般来说,预留的部分可以放在股权激励池里,新的人进来之后再分配给他。
创业项目最终IPO的时候,CEO如果能有10%的股权就不错了。所以在融资的时候一定要适当的预估。
退出机制
股权授予制度是一剂良药,一般选择按年授予,当然也有其他的授予方式。
打个比方,A、B、C合伙创业,股比是6:3:1。做着做着,C觉得不好玩,就走了。他手上还有10%的股份,如果项目做起来了,他等于坐享其成,这样对团队里的其他人是不公平的。
这个时候,就可以实行股权授予制度,事先约定,股权按4年授予来算,我们一起干四年,预估四年企业能授予完成。不管以后怎样,每干一年就授予25%,C干满一年整离开了,他可以拿走2.5%(10%X1/4)的股份,剩下的7.5%就不是C的了。剩下的7.5%有几种处理方法。
第一种,强制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第二种,以不同的价格按公平的方式给A和B,这样A和B还可以重新找一个代替C的位置。
当然授予机制也是有界限的,有些情况股权不授予:
主动离职:股份必须让出来。
自身原因无法履职:股东因为自身的原因,比如身体,能力问题,操守,观念,理念不一样等原因不能履职的,或者故意伤害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要把股份让出来。
继承、离婚等: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会遇到比如合伙人离婚、犯罪、去世等情况,这些都会导致合伙人退出,创业团队应提前设计法律应对方案,可以减少对项目的影响。
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合伙人
都说"请神容易送神难",我们创业者应该慎重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股权。
那么哪些人最好不要成为合伙人呢?
(1)资源承诺者
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
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2)兼职人员
对于技术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
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
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者工资"欠条",但是不要给股份。
如果这个"创始人"一直干着某份全职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工全职过来公司干活,他(们)和第一批员工相比好不了多少,毕竟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
(3)天使投资人
创业投资的逻辑是:
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
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
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
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力。
因此,天使投资人股票购股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
这种状况最容易出现在组建团队开始创业时,创始团队和投资人根据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投资人不全职参与创业或只投入部分资源,但却占据团队过多股权。
(4)早期普通员工
给早期普通员工发放股权,一方面,公司股权激励成本很高。另一方面,激励效果很有限。
在公司早期,给单个员工发5%的股权,对员工很可能都起不到激励效果,甚至认为公司是在忽悠、画大饼,起到负面激励。
但是,如果公司在中后期(比如,B轮融资后)给员工发放激励股权,很可能5%股权解决500人的激励问题,且激励效果特好。
不可忽视的细节
Q1 有的合伙人不拿或拿很少的工资,应不应该多给些股份?
创业早期很多创始团队成员选择不拿工资或只拿很少工资,而有的合伙人因为个人情况不同需要从公司里拿工资。
很多人认为不拿工资的创始人可以多拿一些股份,作为创业初期不拿工资的回报。
问题是,你永远不可能计算出究竟应该给多多少股份作为初期不拿工资的回报。
比较好的一种方式是创始人是给不拿工资的合伙人记工资欠条,等公司的财务比较宽松时,再根据欠条补发工资。
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解决另外一个问题:如果有的合伙人为公司提供设备或其它有价值的东西,比如专利、知识产权等,最好的方式也是通过溢价的方式给他们开欠条,公司有钱后再补偿。
Q2 如何应对合伙人退出公司,但是不同意公司回购股权?
为了防止合伙人退出公司但却不同意公司回购股权,可以在股东协议中设定高额的违约金条款。
提前设定好股权退出机制,约定好在什么阶段合伙人退出公司后,要退回的股权和退回形式。
创业公司的股权价值是所有合伙人持续长期的服务于公司赚取的,当合伙人退出公司后,其所持的股权应该按照一定的形式退出。
一方面对于继续在公司里做事的其他合伙人更公平,另一方面也便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退出的合伙人的股权回购方式只能通过提前约定的退出,退出时公司可以按照当时公司的估值对合伙人手里的股权进行回购,回购的价格可以按照当时公司估值的价格适当溢价。
Q3 合伙人股权分期成熟与离职回购股权的退出机制,是否可以写进公司章程?
工商局通常都要求企业用他们指定的章程模板,股权的这些退出机制很难直接写进公司章程。但是,合伙人之间可以另外签订协议,约定股权的退出机制;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尽量不冲突;在股东协议约定,如果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相冲突,以股东协议为准。
Q4 合伙人退出时,该如何确定退出价格
通常建议公司创始人,对于退出的合伙人,一方面,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股权;另一方面,必须承认合伙人的历史贡献,按照一定溢价/或折价回购股权。
这个基本原则,不仅仅关系到合伙人的退出,更关系到企业重大长远的文化建设,很重要。
对于如何确定具体的退出价格,建议公司创始人考虑两个因素,一个是退出价格基数,一个是溢价/或折价倍数。
比如,可以考虑按照合伙人掏钱买股权的购买价格的一定溢价回购、或退出合伙人按照其持股比例可参与分配公司净资产或净利润的一定溢价,也可以按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一定折扣价回购。
至于选取哪个退出价格基数,不同商业模式的公司会存在差异。
比如,京东上市时虽然估值约300亿美金,但公司资产负债表并不太好。很多互联网新经济企业都有类似情形。
因此,一方面,如果按照合伙人退出时可参与分配公司净利润的一定溢价回购,合伙人很可能吭哧吭哧干了N年,退出时却会被净身出户;但另一方面,如果按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价格回购,公司又会面临很大的现金流压力。
因此,对于具体回购价格的确定,需要分析公司具体的商业模式,既让退出合伙人可以分享企业成长收益,又不让公司有过大现金流压力,还预留一定调整空间和灵活性。
Q5 合伙人离婚,该如何处理股权
近年来,离婚率上升,企业家群体离婚率又可能偏高。婚后财产的处理,包括股权,都是棘手的问题。离婚事件,影响的不仅有家庭,还影响企业的发展时机,比如土豆网。
婚姻还很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原则上,婚姻期间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双方可以另外约定财产的归属。
因此,配偶之间可以签署"土豆条款",约定配偶放弃就公司股权主张任何权利。
但是,出于对配偶婚姻期间贡献的认可,也为了取得配偶的认可,不至于夫妻关系由于股权关系亮红灯,七八点有他们自己改造设计的"土豆条款",一方面,确保离婚配偶不干涉影响到公司的经营决策管理;另一方面,保障离婚配偶的经济性权利。
Q6 继承问题
该如何处理股权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合伙人的有权继承人不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只继承股权财产权益。因此,我一般要求创业团队,为确保项目的有序、良性推进,在公司章程约定合伙人的有权继承人只能继承股权的财产权益,不能继承股东资格。
⑻ 两个人合伙开店都出资出力股份怎么分配
2人合伙开公司股权分配方面,股权平分可能是大部分人最先想到的分配方法,但是,简单粗暴的股权平分是万万不行的。两人合伙,7:3或者8:2的股权分配是比较好的选择与安排。
如果是2人合伙开公司,一定要注意保证老大清晰,才能快速决策,避免出现合伙人一旦产生分歧就致使公司运营瘫痪的局面。
如果老大的持股比例过高,比如持股90%,甚至100%,会让其他合伙人心理上觉得合伙创业这件事不太值,可能导致老大变成“光杆司令”,甚至团队不稳的后果。
比如,药给力两位创始人分别持有34%和28%的股权,都没有超过50%,《公司法》规定大部分经营事项只要持股比例超过50%的股东同意即可通过,也就是说,药给力的两位创始人只有达成一致,才能共同控制公司。一旦两人之间出现分歧或纠纷,公司就很可能陷入无法决策,甚至是合伙人撕逼的僵局。
所以,推荐7:3或者8:2的股权分配比例。当然具体股权分配方式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决定。
⑼ 怎样进行股权分配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是话语权、控制权、分红权的依据,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情况下法律默认股权、表决权与出资比例一一对应,但是股东之间有特殊约定的可以从其约定,公司股权分配可在公司章程中确立。
但是,对于初创公司我们要注意避免以下几种股权分配方式:
第一, 50%VS50%,一刀切的平均主义;
第二, 51% VS 49%,老大离不开老二的表决方式,不利于重大事项的决定;
第三, 50% VS 25% 、 25%,一旦老二老三联手,老大无力回天。
一般情况下,正规的融资平台都会提供融资咨询服务,如果企业家自己缺少资金资源,找不到投资人的话,建议你带着项目去不同的平台上试试,比如明德资本生态圈、鲸准、创业邦等等。
网上选平台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很多平台动则交几万块钱的费用,却没有结果。如果把握不准建议来明德资本生态圈试试,明德资本本身就是做投资的,这跟很多平台不一样,很多平台只是做中介的。
另外,明德还有2400多家合作基金资源,线下活动的对接率比较高,每一期活动都有几百人参加,近百位投资人会到现场,不少企业获得了融资,在业内算很靠谱的了,有融资意向的企业家可以试着联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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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如何分配股权比较合理
股权的分配一般是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出资一样的一般平均分配,不一样的就是谁出资较多,谁所占的股份就多。如果其中有技术入股或者专利入股的,需要将其技术折算成资金,再进行分配。合作人之间也可以协商确定,然后签订股权分配协议书。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