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出资股权怎么分配
Ⅰ 合伙开公司股权怎么分配比较好
一、合伙开公司股权怎么分配比较好
1、合伙开公司,股权一般按照出资人所认缴的出资额分配。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如果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那么就需要按照全体股东的约定来操作。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二、合伙企业出资的方式有哪些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Ⅱ 合伙如何分配股权
一般来说,股份包含了一下三种含义:
1、股份是指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分;
2、股份代表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3、股份可以通过股票的价格表现价值。
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股权分配是合伙开公司最为主要的股份分配方式,另外还应该要考虑某一方投资人有无参与经营管理、或者有无投入技术等:
1、股东有参与经营管理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地增加股份,不参与经营的股东应适当减少股份分配;
2、出资的一方如果有投入技术的话也可以适当地增加那一方的股份分配;
3、如果存在其他影响股份分配的因素的,需要股东自行通过协议确定。
在一般情况下,股份分配确定了之后,都是需要定理合同的。签订合同后,按照规章进行可以有效地减少后续的股份分配纠纷。确定注册资本和法人代表后自行协商确定投入比例,然后按照比例进行分红。
Ⅲ 合伙生意股份如何分配
合伙生意股份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1、合伙生意股份分配可以参照出资的比例进行分配,遵循多出多得的原则;
2、合伙生意股份分配中有一个人应当具有企业控制权,便于企业做出最终决策。
关于合伙生意股份分配,注意以下几点:
1、股权最好不要平均分配。
2、如果不是特别大的生意,投资人不要过多,并且投资人的数量最好保持单数,这样可以方便做一些决策。
3、投资人和经营人最好分开。股东如果只投资不参与经营,那么尽可能的让直接参与经营的人来做一些实际的决策,毕竟身处一线的人才最具有发言权。
4、合伙做生意最好选择能力能够互补的人来合伙创业,这样投资人直接才能优势互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第一百二十八条 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
Ⅳ 合伙开公司股权怎么分配比较好
合伙开公司股权应该这样分配比较好:合伙开公司时,原则上,各个股东之间分配股权,应当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来分配股权,因为是合伙开公司,而不是合伙开合伙企业。因此,需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依法进行。具体而言,《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对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的内容,股东之间应当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如果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那么就需要按照全体股东的约定来操作。也就是说,原则上合伙开公司时,股权依据实缴出资比例分配,但是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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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开公司的优势:
1、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较,合伙公司可以从众多的合伙人处筹集资本,合伙人共同偿还债务,减少了银行贷款的风险,使企业的筹资能力有所提高;
2、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较,合伙公司能够让更多投资者发挥优势互补的作用,比如技术、知识产权、土地和资本的合作,并且投资者更多,事关自己切身利益,大家共同出力谋划,集思广益,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3、与一般公司相比较,由于合伙公司中至少有一个负无限责任,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更大保护,理论上来讲,在这种无限责任的压力下,更能提升企业信誉;
4、与一般公司相比较,理论上来讲,合伙公司盈利更多,因为合伙公司交的是个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这也是其高风险成本的收益。
Ⅳ 合伙开公司股权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从原则上讲,创始人或者能紧密联系到一起的其他合伙人,所占股份要保持在67%以上,才能保证创始团队对公司起到绝对的控制作用。另外,《公司法》规定:持有33.3%以上股权比例的股东是有否决权的。比较常见的情况是:合伙人平均分配股权,比如150%对50%,或者33%、3%、34%这样的比例。但这样分股的弊端比较明显,如西少爷、真功夫等案例。另外,通过股权分配要帮助公司获得更多的资源,其一是为了吸引人才,其二是为了吸引投资。所以对投资人需要预留出一定的股份。建议股权分配的比例:创始人60-70%,联合创始人20-30%,未来员工10-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Ⅵ 两个人合伙开公司股份怎么分配
一、两个人合伙开公司股份怎么分配
1、两人合伙股份的分配方式,一般以真实出资比例来确定。如果有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入股,最好是将非货币资源评估作价,以双方协商的作价额入股。持有67%股权,被认定为绝对控股,具有完全话语权的优势,51%被认定为有相对裁决权,34%被认定为决策必需征求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普通合伙企业是独立法人吗
1、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2、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3、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相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
4、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5、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Ⅶ 合伙如何分配股权
合伙分配股权的方式:按照出资的比例进行分配;若是有技术入股或者是专利入股的,需要将其技术折算成资金,再进行重新分配;会技术的人也可以选择直接将技术按照价值折合成现金的方法进行分配。商定好初步的股权分配之后,还要确定好增资、退出等等的股权变更协定。
拓展资料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
股权即股东的权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股权,泛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
狭义的股权,则仅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综合来讲,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股权转让仪式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Ⅷ 合伙人怎么分配股权
建议股权分配的比例:创始人百分之六上到百分之七十,联合创始人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未来员工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从原则上讲,创始人或者能紧密联系到一起的其他合伙人,所占股份要保持在百分之六十七以上,才能保证创始团队对公司起到绝对的控制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合伙人散伙,公司怎么分配
1、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2、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约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3、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约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
4、个人合伙或者个体工商户,虽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错误地登记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但实际为个人全合伙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按个人合伙或者个体工商户对待;
5、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口头合伙协议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的,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6、在合伙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
7、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
8、合伙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退伙时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那部分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9、合伙人退伙时分割的合伙财产,应当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和债务。入伙的原物退伙时原则上应予退还;一次清退有困难的,可以分批分期清退;退还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折价处理;
10、合伙终止时,对合伙财产的处理,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书面协议,又协商不成的,如果合伙人出资额相等,应当考虑多数人意见酌情处理;合伙人出资额不等的,按出资额占全部合伙财产多的那一方合伙的意见处理,但要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11、合伙人互相串通逃避合伙债务的,应责令其承担清偿责任外;
12、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出资的,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合伙人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出资,合伙的盈余分配所得用于其家庭成员生活的,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不足部分以合伙人的家庭共有财产承担;
13、合伙企业散伙了,就应该有一个良好的结局,好聚好散。
Ⅸ 合伙股权怎么分配
在我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可分成两个类别:资金股权部分、经营管理股权部分。资金股权的确定需要区分投资者的类型,一般来说个人投资要根据投资人的个人特性来判断,并且有相应的专业评估方法。而经营管理股权部分,总体比例确定之后,还可以根据个人在团队中职责和能力进行评估。这是容易存在争议的地方,一般建议设立简单的虚拟股权绩效评价系统。即在创业过程中让股东的股权随着个人绩效的变化有一定调整幅度的激励制度。另外,经营股权的分配比例也需要按照职责、岗位来区分,而不只是按照个人来进行分配。
当然,股权分配可以根据企业情况进行灵活调整。从法律角度分析,出资比例决定股权比例。但在企业的实际运营中,为了保持企业的生命力,股权比例也应当考虑创始人的贡献和价值,所以创始人应当预留股权调整的空间,定期讨论审查调整股权比例。关于出资比例和股权比例的对应关系等具体的股权分配问题仍需要咨询专业律师给予指导,避免风险和债务。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