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被代持如何起诉北京
A. 股权代持纠纷起诉状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协议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地址。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地址。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于某年某月某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
2、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于某年某月某日签订的《协议书》;
3、依法判令被告将XX万元股份回转给原告;
4、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一切经济损失;
5、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综上所述: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违反合同规定,其行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B. 股权代持纠纷怎么处理比较好
之前我们分享了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这里我们再来看看看如何规避代持风险。
1、签署正式、明确、完整的代持协议
签署正式、明确、完整的代持协议是规避代持风险的方法最简单直接的方式,也是目前使用最多的方式。设立代持股时,一般双方都会签署正股权代持协议,在代持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如何行使股东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进行约定。主要是围绕着如何支付获得的分红、股权收益以及逾期的时候如何承担责任,如何支付代持人的报酬,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的责任承担的情形;这些都需要约定的明确、细致一些。
比如说需要约定:行使权利的内容以及依据、行使权力的程序、支付款项的时间,代持人在出席公司股东会的时候需要进行表决的时候,哪些情形要根据实际出资人的指示进行,哪些情形可以自行决定,实际出资人需要怎样指示,代持人遇到突发情况是否可以灵活决定,哪些签字需要得到实际出资人的明确同意,指示或者同意的方式是怎样的(书面还是电话等方式)。
C. 我签了股权代持协议就真的是股东了吗然而隐名股东我想起诉要回我的资金法律会支持吗
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股权代持协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与名义股东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外,该合同为有效合同。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例如,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如果外商与国内公民签署股权代持协议经营上述行业的,该股权代持协议因损害了国家利益将被认定无效、不合法。如国家禁止保险公司股权代持,保险公司的代持协议将认定为无效、不合法。
D. 股权代持纠纷如何解决
通过诉讼解决,或者协商解决。
E. 代持股权合同诈骗立案程序是怎么样的
公安局代持股权合同诈骗的立案程序如下:
一、报案。
公民、单位报案或举报经济犯罪,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或直接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当面联系,或书面举报。
二、立案。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三、侦查。
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确定警力,及时展开侦查工作。
四、破案。
经过侦查,具备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经侦部门可以宣布破案,并制作呈请逮捕报告书移送本局预审大队审查起诉,追究犯罪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F. 股权代持纠纷裁判规则
1、名义股东的债权人对代持的股权申请强制执行,隐名股东以其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权利人为由提出执行异议,要求停止执行的,法院不予支持。
2、对于股权代持,双方应签订相应的协议以确定双方的关系,从而否定挂名股东的股东权利。
3、作为实际投资人的外商投资企业请求确认股东资格应以合法的投资行为为前提,否则,不予支持。
4、对于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委托收购股权且代持关系还是借款关系均无直接书面证据的,法院将根据民事证据优势证据原则综合各方面证据予以判断。
5、就目标公司股权存在双重代持法律关系的,隐名股东的“隐名股东”要求显名的,经过其名义股东及名义股东同意的,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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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股权代持纠纷起诉状
股权转让协议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地址。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地址。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于某年某月某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
2、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于某年某月某日签订的《协议书》;
3、依法判令被告将XX万元股份回转给原告;
4、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一切经济损失;
5、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综上所述: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违反合同规定,其行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H. 股权代持纠纷如何解决
如果是公司与别人的纠纷需要股东承担责任,那名义上的持股人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代持股双方之间的问题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你们之间的代持协议诉讼或者仲裁处理。
I. 清算后的股权代持协议可以打官司吗
法律分析:股权代持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J. 股权代持纠纷怎么处理比较好
代持协议,指代为持有、享有标的物权利的委托协议书。产生代持的原因有多种,不管基于什么目的,代持行为必然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形成一份代持协议书。签订代持协议则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股权纠纷对律师的要求比较高,不仅要懂公司法、股权法律还要了解法院对股权纠纷的审判倾向以及商业和管理。国内股权纠纷做的比较好的,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北京的向经昌律师,他们的律师团队在股权、公司法律事务方面比较擅长,股权纠纷的执业经验都在十年以上,口碑、能力都是很不错的。再不明白自己去网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