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期货股权 » 增资稀释股权怎么算

增资稀释股权怎么算

发布时间: 2022-09-19 17:09:50

① 增资扩股如何稀释股权

增资扩股与股权稀释比例如何计算?

投资人增资入股,将会同比减少所有股东原有的股权比例,这就是股权稀释。

例如:天使轮融资100万,让出公司10%的股权,那么原股东的股权都要等比稀释为100%-10%=90%;

如果公司有二位创始股东,分别持有70%和30的股权,融资后就变成了63%和27%,剩余10%是投资人获得的股权。

投资者是向公司增加投资。这个过程中原来投资者的股权占比会降低(也就是“稀释”),但所持有的股份数并无变化。

增资扩股融资对企业有什么优点?

增资扩股融资会给企业带来优点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增资扩股的资金属于企业自有的资本,不需要还本付息;

即使分配红利,也需要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来决定,所以基本上没有什么财务风险。

另一方面,这种增资扩股的“资金”既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还可以是场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和专利权作价。

增资扩股与股权稀释比例的计算在上文中为了让大家更明白也举了例子,这个例子是比较简单了,希望大家能够消化理解。

② 部分股东增资,如何计算稀释后的股权比例

问: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一个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甲乙丙三人各出100万,一年后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公司召开股东会希望三位股东再一共增资到1000万,这时候甲乙表示愿意继续投资,但丙却表示不愿意追加投资了。请问这时候该如何重新计算这三个人各自所占的股份呢?丙的股份被稀释多少呢? 答:《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因此,根据本条规定,公司在增资时候,是有两种方法的,即按原出资比例或按全体股东约定。 结合本案来看,贵司可以召开一个股东会,就增资事宜进行约定,如丙仍明确表示不愿意追加投资,应视为丙对于增资优先权的放弃,甲乙明确表示愿意增资,则甲乙可根据原先出资比例,按1:1的比例进行增资,即甲乙双方各增资350万元,增资后公司股权情况如下,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其中甲出资450万元,乙出资450万元,丙出资100万元,丙占公司10%的股份。 ——本文刊登于《上海企业》2008年第11期

③ 增资如何计算股权

法律分析:对于增资后注册资本的计算方式,可以根据原股东的股份比例和新增的股本数额在总股本中的占比,由评估机构评估来确定总的注册资本金额和各个股东的占比。具体可由股东协商确定或者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增资应当由股东会决定。公司增资通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由董事会提出增资议案,然后依照法定程序召集、召开股东会,并就此进行表决。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公司章程有更高要求,则以公司章程为准)。

投资(包括增资)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多数股东不应当强迫少数股东增资,因此,在作出增资决议的同时,应当规定不同意增资的处理方法,比如由同意增资的股东认购不同意增资的股东的增资份额。若如此,公司的股份将按照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比例重新计算,未增资的股东的股份就会因此被稀释。此外,也可以由同意增资的股东以公平价格(比如公司净资产)收购不愿意增资的股东的股份。但是,对于同意增资的股东而言,如果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其就有增资的义务,不履行增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向已足额认缴新增资本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④ 部分股东增资,如何计算稀释后的股权比例

问: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一个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甲乙丙三人各出100万,一年后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公司召开股东会希望三位股东再一共增资到1000万,这时候甲乙表示愿意继续投资,但丙却表示不愿意追加投资了。请问这时候该如何重新计算这三个人各自所占的股份呢?丙的股份被稀释多少呢? 答:《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因此,根据本条规定,公司在增资时候,是有两种方法的,即按原出资比例或按全体股东约定。 结合本案来看,贵司可以召开一个股东会,就增资事宜进行约定,如丙仍明确表示不愿意追加投资,应视为丙对于增资优先权的放弃,甲乙明确表示愿意增资,则甲乙可根据原先出资比例,按1:1的比例进行增资,即甲乙双方各增资350万元,增资后公司股权情况如下,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其中甲出资450万元,乙出资450万元,丙出资100万元,丙占公司10%的股份。 ——本文刊登于《上海企业》2008年第11期

⑤ 股权稀释计算方法举例说明

1、A股东稀释后股权=【A股东原股权比例*注册资本+A股东本次注资。

2、当公司具有复杂的股权结构,即除了普通股和不可转换的优先股以外,还有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的时候,由于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可以通过转换使自己成为普通股股东。

(5)增资稀释股权怎么算扩展阅读:

免股权稀释:

众所周知,很多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发生了股权稀释的现象,因此后悔莫及。但也有很多企业在融资之初就已经有详细的方案可预防出现这种现象,如何在融资中避免股权稀释呢,我们以卡联科技与LP签订的“反稀释条款”来说明,具体内容:

增资完成后,如果卡联科技再次增加注册资本,新股东增资前对公司的估值不应低于本次投资完成后的估值,以确保PE所持的公司权益价值不被稀释。

如公司再次增加注册资本,新股东增资前对公司的估值低于公司投资后估值的,PE有权调整其在公司的权益比例,以保证权益价值不被稀释;如果公司以低于本次投资后的估值再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则将向PE进行现金补偿。

⑥ 部分股东增资,如何计算稀释后的股权比例

问: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一个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甲乙丙三人各出100万,一年后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公司召开股东会希望三位股东再一共增资到1000万,这时候甲乙表示愿意继续投资,但丙却表示不愿意追加投资了。请问这时候该如何重新计算这三个人各自所占的股份呢?丙的股份被稀释多少呢?
答:《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因此,根据本条规定,公司在增资时候,是有两种方法的,即按原出资比例或按全体股东约定。
结合本案来看,贵司可以召开一个股东会,就增资事宜进行约定,如丙仍明确表示不愿意追加投资,应视为丙对于增资优先权的放弃,甲乙明确表示愿意增资,则甲乙可根据原先出资比例,按1:1的比例进行增资,即甲乙双方各增资350万元,增资后公司股权情况如下,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其中甲出资450万元,乙出资450万元,丙出资100万元,丙占公司10%的股份。

⑦ 股东稀释股权咋算

股权稀释是什么意思?
根据《公司法》,股权比例的计算,在有限责任公司是通过股东认缴的出资额除以总注册资本,而股份公司则是股东所持的股份除以总股本。

股权稀释最直接的理解就是股权比例降低了,主要原因公司的总股本增加(增发导致)。在有限责任公司则表现为公司的总注册资本增加了,也就是分母增加了。

股权稀释会损害我的利益吗?
稀释会不会导致利益受损呢,你是否记得:

格力增发股份并募资收购银隆新能源,被小股东否决;

万科要增发股份收购深圳地铁集团资产,被华润等股东否决。

这里面就涉及到股权稀释的问题,可以看出,稀释涉及到很大的利益问题。

其中,格力的原因是发行价格偏低、且发行数量大,现有股东的权益被显著摊薄,也就是稀释。而万科增发引入深圳地铁呢,引入深圳地铁发行股份交易完成后,深圳地铁集团将会持股20.65%,华润集团也会落至第三大股东,而且发行价格为每股15.88元,最后深圳地铁受让华润是22元/股;受让恒大的是18.8元/股。

⑧ 公司经营若干年后,部分股东增资,如何计算稀释后的股权比例麻烦告诉我

法律桥网友soft_hua咨询:遇到这样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假如三个人A,B,C投资一个公司,开始30万,每个各出10万,一年后公司资产变成60万,这时候为了继续扩大业务召开股董会希望三位股东再一共投资10万,这时候A,B表示愿意继续投资,但C却表示不愿意再投资了。 如果最后由A,B两人再投资10万 那么A,B两人的原先股本一定增加,而C原先的股本则对应的被稀释。请问这时候该如何重新计算这三个人各自所占的股份呢? C股份被稀释多少呢?谢谢上海文淳光律师解答:三人可以按投资额确定股份比例,也可以按约定确定股份比例,如果按投资额确定则为15万、15万、10万,即37.5%、37.5%、25%。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计算方法如下:“三年后公司的资产变成60万”,则此时三个人各自对应的资金为20万、20万、20万,“A,B两人再投资10万”,那么此时A、B的资金为30万、30万。公司的总资金为80万。计算各自的股权份额为30/80=37.5%,30/80=37.5%,20/80=25%。

⑨ 公司经营若干年后,部分股东增资,如何计算稀释后的股权比例

问: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一个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甲乙丙三人各出100万,一年后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公司召开股东会希望三位股东再一共增资到1000万,这时候甲乙表示愿意继续投资,但丙却表示不愿意追加投资了。请问这时候该如何重新计算这三个人各自所占的股份呢?
丙的股份被稀释多少呢?
答:《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因此,根据本条规定,公司在增资时候,是有两种方法的,即按原出资比例或按全体股东约定。结合本案来看,贵司可以召开一个股东会,就增资事宜进行约定,如丙仍明确表示不愿意追加投资,应视为丙对于增资优先权的放弃,甲乙明确表示愿意增资,则甲乙可根据原先出资比例,按1:1的比例进行增资,即甲乙双方各增资350万元,增资后公司股权情况如下,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其中甲出资450万元,乙出资450万元,丙出资100万元,丙占公司10%的股份。

热点内容
2000年投入腾讯十万现在市值多少 发布:2025-07-08 04:41:21 浏览:989
用支付宝购买的基金怎么贷款 发布:2025-07-08 04:40:38 浏览:805
hnd金融专业哪个学校好 发布:2025-07-08 04:30:42 浏览:177
股票下跌影响理财吗 发布:2025-07-08 04:28:32 浏览:567
把钱放股票投资公司 发布:2025-07-08 04:27:52 浏览:938
期货持仓保证金怎么调整 发布:2025-07-08 04:26:02 浏览:869
京东金融与通联支付如何解约 发布:2025-07-08 04:25:14 浏览:145
角都理财一天给多少金币 发布:2025-07-08 04:24:38 浏览:674
全球股票指数历史数据 发布:2025-07-08 04:14:16 浏览:507
期货分笔明细怎么导出来 发布:2025-07-08 04:14:14 浏览: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