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路上如何避开股权设计
㈠ 创业团队初期,底层股权结构如何设计
一直以来,很多创业者,甚至已初具创业规模的创业者,都问我同样一个问题,就是怎么确定合伙人的股权比例,即股权架构设计。口头咨询回复,不可能周详;且,每个人问一次,就回答一次,没有效率。现在呢,我就结合我的经验,对于初创团队的股权架构设计问题,做如下书面分享。
目前的创业组织形式一般为公司,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伙企业,创始人法定称谓是股东,而不是合伙人。但鉴于大家都习惯称呼为合伙人,所以,本文也将创始人称为创始合伙人或合伙人。
关于创业团队股权架构设计,包括什么人可以参与股权分配,股权蛋糕如何切割,股权分配需要考虑的因素,合伙人股权的成熟机制及合伙人特殊原因退出机制安排等方面。
什么是合伙人,谁可以参与初创股权分配?
合伙人,通俗的理解就是一起做事的人,在创业层面,我的理解应该是能背靠背,各自独当一面,实现各自包括研发、运营、资金、渠道等优势有效整合的团队,合伙人之间紧密联系、不可相互替代。只有这些合伙人才可以参与股权的分配。
我辅导过的创业项目中所涉及的下列人群,被我建议不能参与初创股权分配。
1、不能保证持续保有的资源提供者。有些项目的启动需要诸如电信运营商、旅游、文化和交通等行政资源的,而这些关系需要某人的私人关系取得,这就存在不确定性,不能作为合伙人。对于这部分资源的利用,在初期可以以顾问的形式,交换和取得资源。
2、兼职者。创业是一个长期的事业,需要全身心投入,如属于非资金投入的兼职者,是不适合当合伙人,具体理由,应该不需要赘述。
3、专家顾问。有些创业项目的启动和顺利运营,需要特定专业的顾问,但有些顾问会提出不收顾问费,换股权,这不可取。因为既然是顾问,就当然可能因为某些原因“不顾不问”,其占有股权,非但不能发挥应有作用,还会对项目造成严重影响。
4、早期员工。有些初创团队,为了留住人才,可能会提出说给予小比例的股权,甚至会以小比例股折抵工资,减少工资支出。这同样不可取,因为早期的股权是非常珍贵的,不能轻易给;且,初创公司的股权,在员工眼里,也是不值钱,起不到激励作用。
5、不认同合伙事业发展理念,不能长期坚持,不能同舟共济的人。个中理由,应该很容易理解吧。虽然容易理解,但其实不是那么容易做到,创业过程中,因为各种原因,中途退出的案例很多。从这个意义上讲,找志同道合的合伙人,比找结婚对象更难,但确实是这样。
股权蛋糕如何切
公司股权不能由合伙人分光。合伙事业的发展,不可或缺的支持还包括新合伙人、核心员工和投资人。所以,在切股权蛋糕时,应当具有长远眼光,预留好未来需要引进的新合伙人的股权,预留员工激励股权份额,还有未来需要引进的投资人需要稀释的份额。
对于具体预留份额,没有固定比例,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这些预留的股权份额,可以由CEO合伙人代持。
当然,我这里讲的预留是针对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则不存在这个问题,股份公司可以通过增发股份的方式,不一定需要采用预留的方式。
合伙人股权比例分配的考虑因素
在预留股权后,剩余的基本上就是合伙人可以分配的股权。关于分配比例,通常考虑的因素包括:
1、出资。如果所有合伙人都是同意按比例出资,各方资源优势基本相当的,则直接可以按出资比例分配即可。如只有部分合伙人出资,则应取得比没有出资的合伙人相对多的股权。
2、项目的CEO应取得相对多的股权。因为CEO是合伙事业的灵魂,对公司负有更多的担当。只有CEO取得相对多数的股权,才有利于创业项目的决策和执行。
3、综合评估每个合伙人的优势。比如,有些项目的启动,不需要太多资金,而是依赖某位合伙人的专利;有些项目需要创意,产品仅是技术实现;有些项目,产品并不具有绝对的市场优势,推广更重要;有些项目,可能某个合伙人不需要怎么出钱出力,但只要其是合伙人,以后融资、导入项目所需资源、IPO就比较容易;各种情况,无法一一罗列。因此,对于具体情况,相应资源提供者,应占有相对多的股权。
4、科学评估每位合伙人在初创过程中各个阶段的作用。创业项目的启动、测试、推出等各个阶段,每个合伙人的作用不一样,股权安排应充分考虑不同阶段每个合伙人的作用,以充分调动每位合伙人的积极性。
5、必须要有明显的股权梯次,绝对不能是均等的比例。如果是三个合伙人,最为科学的比例结构是5:3:2.
以上讲的是原则,但其实是可以用量化的方式,折算出大致的股权比例。具体方法,囿于篇幅,不作详细说明,有具体需要的,另行交流。
合伙人股权成熟机制
合伙人股权成熟机制,对于很多创业者而言,是比较陌生的。其法律价值在于预防个别合伙人中途退出给项目造成的影响,约定合伙人分到的股权并不是实打实到手的股权,而是附条件的成熟和实现。
创业过程中,创业项目启动了,但有些合伙人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退出。但如果其已离开,但仍然持有公司股权,特别是如果公司完成融资或获得快速发展的,其无异于坐享其成,这对于其他还在坚守付出的合伙人是非常不公平的。
那么,这种情况下,应当有因应措施,那就是股权成熟制度。
举个例子。
A、B、C合伙做项目,A是CEO,B是CTO,C是COO,股权比例为50%:30%:20%,约定所持有的股权,分四年成熟,每年成熟25%。如在四年内,任一合伙人退出的,则未成熟股权由其他合伙人回购(也可以约定公司回购,但建议尽量约定合伙人回购,因为公司回购涉及到减资,程序相对麻烦).
项目启动后刚好满一年,作为COO的C不干了。那么,C成熟的股权为:20%×1/4=5%,余下15%股权属于未成熟的股权,即C离职后,仍可以持有5%的股权,未成熟股权由A、B合伙人按股权比例回购。如此,一方面可以承认C对于公司的贡献,另一方面可以用回购的未成熟股权吸收替代的新COO合伙人。
顺便讲下,以上采用的是分期成熟模式,实践中也有约定按项目进展进度比如产品测试、正式推出、迭代、推广、总用户数和日活用户数等阶段分期成熟,也有按融资阶段分期成熟,也有按项目运营业绩递增情况分期成熟。
这里,在回购方面,很重要的一点是关于回购价格的确定,必须在创业合伙协议明确约定,不能等发生该等情形后再协商回购价格。另,常见的回购价格确定方式包括预先设定的股权价格、按利润预估PE倍数等方式。
特殊原因退出的股权处理
实践中,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会遇到比如合伙人离婚、犯罪、去世等情况,这些都会导致合伙人退出的结果,如不提前设计法律应对方案,会对项目造成严重影响。
1、离婚。如合伙人未作夫妻财产约定,则股权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A合伙人离婚,则其所持有的股权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显然不利于项目的开展。所以,在合伙协议里,我建议约定特别条款,要求合伙人一致与现有或未来配偶约定股权为合伙人一方个人财产,或约定如离婚,配偶不主张任何权利,即“土豆条款”。
2、犯罪。如B合伙人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则其不能或不适合继续参与项目的,则应强制退出,并参照上述股权成熟机制处理。
3、继承。公司股权属于遗产,依我国《继承法》、《公司法》规定,可以由其有权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和股权财产权益。但由于创业项目“人合”的特殊性,由继承人继承合伙人的股东资格,显然不利于项目事业。《公司法》未一概规定股东资格必须要被继承,公司章程有规定,从公司章程规定。言意之下,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合伙人的有权继承人不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只继承股权财产权益。因此,我一般要求创业团队,为确保项目的有序、良性推进,在公司章程约定合伙人的有权继承人只能继承股权的财产权益,不能继承股东资格。
㈡ 一个项目在刚开始运作的时候投资者与经营者如何进行股权分配
1、确切的说,你可能并没有公司的股权,而是协商一致的公司收益分配权,因为如果你用技d术入股,需要进行评估后确认,哪个评估费用你们未必愿意花,所以你是用你的技术或者说经营来占有公司的收益分配权利;
2、假如说你一年后离开了,按你的叙述公司应该是解散了,而不是继续经营,你的技术股也就没有实际意义,因为公司主要的股权人员都不在,这个公司用外人经营好象不可行(你说的两个出资人都不参与公司营运);
3、你应该获得股权以外的相应薪金酬劳,就象公司需要给员工开工资一样,股权收益是指公司的赢利,你应该获得的薪金酬劳属于公司的经营成本;
4、这种合作关系下建立的公司有些情况是不好讲的,最坏的可能就是哪个朋友以后不再是朋友了,除非他对于自己的投资根本就无所谓的态度,因为如果公司经营不良产生亏损,实际上你和你老公是一方,哪个朋友是一方。
1、如果这个项目要注册公司来运作,在公司注册方面的股份是按所出资金多少来划分股权比例的,虽然技术或智力也可以作为无形资产经评估后占有公司注册资金的股权比例,但是要花评估费用及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一般采取私下协商分配比例,并按项目的实际收益来获得各自的利益比较好。3、只要你有项目的实际经营管理权力,在分配比例上不要过于苛求,一切应该以项目能够顺利实施为前提,要有长远规划。在实际合作中你和投资人及你的团队是需要不断磨合的,也会出现很多新的问题与矛盾,这些都需要及时进行协调处理,以利项目能够顺利运作。把股权首先分成两个类别:资金股权部分、经营管理股权部分。先把这两个部分的股权分别确定清楚,不按人的角度,而按这两个类别的角度。资金股权的确定得区分投资者的类型,一般来说个人投资得看投资人的个人特性了,机构投资则更多有一套价值评估的系统,这些评估方法很多,大家如有兴趣可以去参考《创业融资实践》这本书,写了很多实用的方法。这里我只是想谈谈对个人投资者的对待方法。投资者为什么要投您的团队,最重要的一般都是看重人,其次才是项目。因此,我们也应该首先从人的角度来对待投资资金占的股份比例的问题。比如一个投资者的控制欲特别重,很可能您就不要去奢谈控股了,而不如把精力转到如何通过扩大盘子让团队的收益增大;如果投资者是特别豪爽的,或许您可以获得控股权。总的一句话,更多的还是尊重投资人的看法吧。如果真的觉得不合适,看来你选择的投资人错了,应该变的是你,而不是他。至于经营股权部分,总的比例定好了之后,就可以考虑每个人在团队中担任的职责和能力来评估了。这个方面可能有争持的地方,我的建议是设立一些简单的虚拟股权绩效评价系统。就是说在创业过程中让股东的股权随着个人绩效的变化有一定调整幅度的激励制度。这个制度是中立的,因此经营股权的分配比例也是按照职责、岗位来分的,而不是按照人来分的。如果您觉得还应该考虑创意角度的股份,那把这个方面单列。让最开始提出这个创意的人获得一定的股权回报。因此,对待股权分配最基本的就是没有必要不好意思细谈,股权不谈好,在创业过程必然会发生各种问题。让股权不按照人来分,而是按照客观的资金、职责、岗位、创意等角度来分,能尽量避免随意的拍脑袋分配方式带来的问题。
――股权分配
参与公司股权分配的人,除了公司合伙人(创始人和联合创始人)以外,还包括员工与外部顾问和投资方。所以,创业初期进行股权结构设计的时候,要考虑后期融资、人才引进及员工激励方面的问题,在股权分配前期,预留出部分股份。
我认为这部分预留出来的股份,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如下:
1)股权激励份额
股权激励是培养员工主人翁意识的法宝,能有效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在海外资本市场,股权激励甚至是获得投资人认可的必要条件。
2)预留新合伙人份额
前期预留充足的股权份额,有利于企业持续吸引优秀的人才,为企业不断注入新鲜血液,保持企业的实力和活力。
3)预留融资稀释份额
融资是企业发展道路上的必要环节,每轮融资股份都会被稀释,因此,需要将这部分提前预留出来。
以上这三个部分股份预留出来后,创始合伙人再按比例分配剩余股份,预留的股份放入股权池由创始人代持。
在分配剩余股份的时候,合伙人之间的股权分配原则有以下几点。分别是:
1、创始人绝对控股
创始人是公司的发起人、最核心的精神领袖和利益相关者。同时,创始人也是企业发展方向和经营决策的决策者,所以必须享有绝对的控股权。
2、杜绝平均主义,分配规则尽早落地
创业团队的股权分配绝对不能搞平均主义,而且在进行股权分配时,还要考虑每个合伙人所做出的贡献与所获得的股权份额是否匹配。
很多创业团队在创业初期,往往忽略股权分配问题,等到公司发展壮大以后,早期创始成员开始关心自己的相关利益,但这时候再去讨论股权怎么分配,很容易导致分配方式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预期,进而致使团队出现问题,影响公司发展。
3、股权绑定,分期兑现
创业公司的股权价值是所有合伙人通过长期服务于公司而获得的,因此也会按照合伙人在公司工作的年限逐步兑现。股权绑定的好处:一方面,可以避免因为某个合伙人中途退出带走大量的股权,而致使公司陷入困境;另一方面,能够有效平衡合伙人股权分配不均的情况。
4、遵守“契约精神”
股权分配最核心的原则是“契约精神”。对于所有创始团队成员来说,股权结构一旦确定,就意味着利益分配机制已经形成,除去后期的调整,接下来大家就应该认真履行定好的契约。
初创企业的股权结构设计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但我发现很多创业者都意识不到这一点,这会给企业的后续发展造成很大的困扰。
在企业步入正轨后,经营者要根据企业的发展速度、发展规模、资本投入、外部人才、资源引进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随时用发展的眼光来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还有一点需要提醒创业者,股权结构设计既要考虑创业团队的内部结构,又要考虑适应资本市场的融资与上市需要,最终形成有利于各方的股权合作模式,使初创企业获得应有的价值与利益,进而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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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项目在刚开始运作的时候投资者与经营者如何进行股权分配? -
。。。^_^ 1、按投入现金分配.总投入为5万+5万+40万=50万,则其它股东40万占80%的股份,你和你的朋友每人5万各占10%的股份.这里有个问题你可能没弄明白,经营是不能计算股份的,只能领工资 .例如你们全部股东都不经营,而是聘用一职业...
创业初期如何进行股权分配
。。。^_^ 1、如果这个项目要注册公司来运作,在公司注册方面的股份是按所出资金多少来划分股权比例的,虽然技术或智力也可以作为无形资产经评估后占有公司注册资金的股权比例,但是要花评估费用及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一般采取私下协...
创业初期 怎样分配股权? -
。。。^_^ 创业初期涉及到分配股权的话,一定是两人以上合伙创业的情况.一般而言,如果创业只是自己一个人的公司或是项目的话,就涉及不到分配股权,但是如果两个人以上,就需要提前分配好股权.分配股权的根据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出资,另一个是出力,这里的力主要指的是经营、管理、销售等.一般情况下分配股权要根据出资和出力的情况,比如两个人合伙创业,那么可以各百分之五十;如果四个人创业,出资比例一样的话,按照出力的大小来分配股权,当然建议股权不要平均,要有主动权集中在一个人手中,其他出资或是出力的人可以平均分配剩下的股份.
公司创业初期吸引投资股权如何分配 -
。。。^_^ 你的问题,其实不仅仅是股权分配方面,还有项目的经营管理方面,几点建议供参考: 1、如果这个项目要注册公司来运作,在公司注册方面的股份是按所出资金多少来划分股权比例的,虽然技术或智力也可以作为无形资产经评估后占有公司注...
创业初期如何分配股权?
。。。^_^ 创业初期一定要合理分配股权,发起人和主程、销售占得多一些,股权不能一样,这样的话不好管理,对你来说,由股东协议在后期利润分配上比较方便,不会有争议,我们温州人就是很讲究契约精神的,所谓小人在前君子在后,亲兄弟明算账
投资者与投资经营者的利益分配? -
。。。^_^ 经营者也是管理者,一般这种股份分配是分为两种,一种为资金股份,就是出资的现金占股份.还有一种叫人身股份,也是可以占股份比例的,需要在前面所在的资金股份里拿出来股份给负责管理的人员人身股份,人参股份是随着管理人员的不同而调整或者是变化的,自己股份是不可变的,除非发生股权变更.
创业团队成立初期,股权该怎么分配? -
。。。^_^ 创业初期决定股权架构往往会影响日后的融资、人才引进以及团队的和谐,创业团队初期股权分配,不怕寡而怕平均,创业团队必须是针对主管核心成员,而且是全身心投入的人,对于这样的团队,以三七分的中间数比较合适.主导人可以...
初期创业如何有效的分配股权?
。。。^_^ 创始人的定义是,为公司服务、但公司无力支付工资的人.创始人的主要工作,就是... 1、初始(每人均分100份股权)2、召集人(股权增加5%)3、创业点子很重要,但...
创业初期公司股权如何分配?
。。。^_^ 股权分配是公司稳定的基石.一般而言,创业初期股权分配比较明确,结构比较单一,几个投资人按照出资多少分得相应的股权.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必然有进有出,...
项目入股与股权分配 - 创业初期股权分配问题我是项目发起人,项目总投资首期预计在400万
。。。^_^ 可以算技术股. 股权分配的事情必须事先讲好,你如果现在怕伤了感情不敢提出来,日后的麻烦更大.合伙和股份企业就是建筑在契约原则上的,个人感情且放在一边. 如果可能的话,我觉得你应该跟你亲戚重新谈一下.把他投入的400万中抽出来200万算是你借的,大不了在初期利益分配上多给他一些补偿.这样操作的话,你就可以成为大股东,公司未来的运作也可以完全操控在你手中. 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你的亲戚未来以大股东的身份干涉你的经营(这几乎是必然的),从而导致你事业的失败.
㈢ 初创型公司如何进行股权分配
――股权分配
参与公司股权分配的人,除了公司合伙人(创始人和联合创始人)以外,还包括员工与外部顾问和投资方。所以,创业初期进行股权结构设计的时候,要考虑后期融资、人才引进及员工激励方面的问题,在股权分配前期,预留出部分股份。
我认为这部分预留出来的股份,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如下:
1)股权激励份额
股权激励是培养员工主人翁意识的法宝,能有效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在海外资本市场,股权激励甚至是获得投资人认可的必要条件。
2)预留新合伙人份额
前期预留充足的股权份额,有利于企业持续吸引优秀的人才,为企业不断注入新鲜血液,保持企业的实力和活力。
3)预留融资稀释份额
融资是企业发展道路上的必要环节,每轮融资股份都会被稀释,因此,需要将这部分提前预留出来。
以上这三个部分股份预留出来后,创始合伙人再按比例分配剩余股份,预留的股份放入股权池由创始人代持。
在分配剩余股份的时候,合伙人之间的股权分配原则有以下几点。分别是:
1、创始人绝对控股
创始人是公司的发起人、最核心的精神领袖和利益相关者。同时,创始人也是企业发展方向和经营决策的决策者,所以必须享有绝对的控股权。
2、杜绝平均主义,分配规则尽早落地
创业团队的股权分配绝对不能搞平均主义,而且在进行股权分配时,还要考虑每个合伙人所做出的贡献与所获得的股权份额是否匹配。
很多创业团队在创业初期,往往忽略股权分配问题,等到公司发展壮大以后,早期创始成员开始关心自己的相关利益,但这时候再去讨论股权怎么分配,很容易导致分配方式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预期,进而致使团队出现问题,影响公司发展。
3、股权绑定,分期兑现
创业公司的股权价值是所有合伙人通过长期服务于公司而获得的,因此也会按照合伙人在公司工作的年限逐步兑现。股权绑定的好处:一方面,可以避免因为某个合伙人中途退出带走大量的股权,而致使公司陷入困境;另一方面,能够有效平衡合伙人股权分配不均的情况。
4、遵守“契约精神”
股权分配最核心的原则是“契约精神”。对于所有创始团队成员来说,股权结构一旦确定,就意味着利益分配机制已经形成,除去后期的调整,接下来大家就应该认真履行定好的契约。
初创企业的股权结构设计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但我发现很多创业者都意识不到这一点,这会给企业的后续发展造成很大的困扰。
在企业步入正轨后,经营者要根据企业的发展速度、发展规模、资本投入、外部人才、资源引进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随时用发展的眼光来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还有一点需要提醒创业者,股权结构设计既要考虑创业团队的内部结构,又要考虑适应资本市场的融资与上市需要,最终形成有利于各方的股权合作模式,使初创企业获得应有的价值与利益,进而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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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创业时股权分配应该注意什么
创业时股权分配应该注意什么创业公司在进行融资的时候,如何将公司的股权分配问题处理好,对公司以后的经营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虽然现如今公司法当中针对创办公司的门槛有所降低,但是在各行各业竞争都非常激烈的情况下,想要创办好公司可以说面临的问题还是非常多的。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是,创业公司融资股权分配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创业公司融资股权分配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一、股权分配的三大原则
创业如逆水行舟,只有同行者目的明确、方向一致、公平和激励并存才能成就长远、稳定的关系。股权分配就是这么一个落实到“人”的过程,它的目的不仅要通过“丑话说在前头”来确立规则,还要明确公司基因和价值观、达成股东间的共识。
鉴于创业公司初期股东和管理层通常是重叠的,暂无须考虑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博弈,笔者认为确立股权分配时需要考虑三个因素,分别是:股东于资源层面的贡献、股东于公司治理层面的把控以及公司未来的融资造血空间,当然上述三个因素仍有分解的空间,比如资源就可以按出资、投入时间细化,出资又可以按照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对公司的价值进一步细化。
二、选择实缴注册资本比认缴注册资本好
虽然2014年3月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采用认缴注册资本制,即除非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必经验资程序,由全体股东承诺认缴即可,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是,这不意味着股东可以“只认不缴”,也不是说注册资本越高越好。
认缴制下股东的出资义务只是暂缓缴纳,股东仍要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若股东为了显示公司实力,不切实际的认缴高额注册资本,那么将面临多重法律风险,例如当债权人向公司索偿时,股东的清偿责任也随之加重,又如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将作为清算财产,另外也需要考虑税务风险。
笔者认为,创业公司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注册资本,选择实缴并进行验资,使得“公司”这种企业形式能够充分发挥它的风险隔离效果。
三、股权分配方案要最终落地于工商登记
出资是股权分配的必要依据,却非唯一依据,创业者最终核算的股权分配方案往往与出资比例不一致,有些创业者会采用阴阳协议的方式,一方面签署投资协议固定真实的股权比例,另一方面按照出资比例完成工商登记。
但是,上述方式的法律风险很大,一旦涉诉,不仅创业者的股东权益难以获得保护,亦会消耗大量的时间成本,导致公司错失成长良机。笔者认为在此情形下,可考虑采股本溢价方式解决:首先,创业者之前签署投资协议,明确每位创业者的实际出资和股权比例。继而,由创业者按照确认的股权比例和换算后的出资额进行工商登记,把股东超出登记出资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
㈤ 初创团队如何股权分配

还有呢比如说那些以产品为主导的商业模式,那他对于产品的规划以及未来的供应链的打造,这些会比较重要,所以说在股权架构的设计上要考虑到如何可以整合上下游的资源。而另外一些平台型商业模式呢对于生态的构建非常关注,那这个时候就要考虑到股权架构未来的可调整性,还有一些共创的特性。
作者:Carina ,纽交所上市金融集团创业教育负责人,英国托尼博赞思维导图认证管理师,罗辑思维得到脑图签约作者。微信公众号:本来时间(jiuyaoruci)
㈥ 初创型公司如何进行股权分配
——股权分配
参与公司股权分配的人,除了公司合伙人(创始人和联合创始人)以外,还包括员工与外部顾问和投资方。所以,创业初期进行股权结构设计的时候,要考虑后期融资、人才引进及员工激励方面的问题,在股权分配前期,预留出部分股份。

在企业步入正轨后,经营者要根据企业的发展速度、发展规模、资本投入、外部人才、资源引进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随时用发展的眼光来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还有一点需要提醒创业者,股权结构设计既要考虑创业团队的内部结构,又要考虑适应资本市场的融资与上市需要,最终形成有利于各方的股权合作模式,使初创企业获得应有的价值与利益,进而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
——如果您有股权问题想要咨询,请关注“周治龙谈合伙经营”留言您的问题,我们会尽快来电为您解答!
㈦ 如何设计初创企业的股权架构;如何设计初创企业的股权架构
根据你的提问,经邦咨询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很多创业公司的老板,由于缺乏股权相关的知识和经验,在想要推行股权激励,设计股权结构的时候,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或陷入一些误区,导致股权结构设计不合理,或是股权激励推行不成功。
【股权结构设计】
在进行股权结构设计之前,应该清楚认识到股权结构不是简单的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应该以股东股权比例为基础,通过对股东权利、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与表决程序等进行一系列调整后的股东权利结构体系。
一、股权比例、公司管理、公司决策
股权是一种基于投资而产生的所有权。公司管理权来源于股权或基于股权的授权。公司决策来源于股权,同时又影响公司管理的方向与规模。股东只要有投资,就会产生一定的决策权利,差别在于决策参与程度和影响力。
二、控股股东
取得决策权的股东是法律上的控股股东。取得控股股东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实际出资达百分之五十以上;二是直接实际出资没有达到百分之五十,但股权比例最大,再通过吸收关联公司股东、密切朋友股东、近亲属股东等形式,以联盟形式在公司形成控股局势。
三、表决权的取得
没能通过以上两种方式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如何对公司进行控股呢?这种情况下,需要在公司成立之初时,在公司章程的起草方面下功夫,以此扩大己方的表决权数。要实现这个股权设计的目的,一般情况下是己方有一定的市场优势或技术优势或管理优势,通过这些优势弥补投资资金上的不足,来换取换取表决权。
四、股权的弱化或强化
股权的弱化或强化是出于对实际投资人的利益的保护,以及对吸引优秀人才的考虑。常规的股权设计遵循的是同等出资同等权利,但遇有隐名股东,干股等情况下,一旦有人诉求其完整股东权利或要求解散公司并要求分配剩余资产时,就会将公司推向危险的境地。因此,在实践中运用章程、股东合同等形式予以约束明确相关股东之间的权利取舍,才可以有效的避免今后产生纠纷。
五、表决程序
股东会与董事会是常见的公司重大事宜表决部门,但如何设计表决的形式及程序需要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定。有些封闭式的公司规定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要求全体股东2/3的表决权通过才可以;有些公司对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进入公司决策层及管理层的表决比例或时限作出特别限制。
总之,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己的投资目的、投资额、投资所占公司比例,结各项优势对股权结构进行深入的分析考虑,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为公司稳健发展奠定基础。
【股权激励设计】
股权结构设计主要是针对企业的投资人而言的,这自然也是他们应有的权利。在公司步入正轨,并一天天发展壮大的时候,人才是最迫切需要的资源。如何稳定员工、吸引优秀人才?导入股权激励方案是常用方法。
(一) 设计要素
成功的股权激励方案首先考虑企业的发展周期,选择适合企业的方法,然后才开始设计方案,而方案的设计主要着眼于六个关键因素。
1、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也就是股权的受益者,一般有三种方式。一种是全员参与,这主要在初创期;第二种是大多数员工持有股份,这主要适用于高速成长期,留住更多的人才支持企业的发展;第三种是关键员工持有股份,受益者主要是管理人员和关键技能人员。对于激励对象的选择要有一定的原则,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宁缺毋滥,不要把股权激励变成股权福利、股权奖励。
2、激励方式
常用的中长期激励方式有三类:股权类、期权类和利益分享类。每一种方法都有优缺点,以及具体适用的前提条件。无论采取哪一种方法,都要考虑到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发挥员工的积极性。
3、员工持股总额及分配
这主要解决的是股权激励的总量、每位收益人的股权激励数量、用于后期激励的预留股票数量。如何确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大体上每位收益人的股权数量基本上是按照职位以及个人的价值能力来确定的。
4、股票来源
股票的分配上,上市公司的股票来源比较麻烦,要证监会审核,股东大会审批。股票来源一般为定向发行、股市回购、大股东出让、库存股票等。其中库存股票是指一个公司将自己发行的股票从市场购回的部分,根据股票期权或其它长期激励机制的需要,留存股票将在未来某时再次出售。
5、资金来源
购股方式也就是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一般有员工现金出资、公司历年累计公益金、福利基金、公司或大股东提供融资、员工用股权向银行抵押贷款。这几种方式都好操作,有些方式会产生财务支出,要重复交税。公司更多会采用员工出资购买的方式,直接从工资中按比例扣钱,有利于对员工的控制。
6、退出机制
退出机制对员工退出激励方案的一些约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下:第一种是正常离职,企业往往会按照合同继续让这些员工享受股权或者期权;第二种是非正常离职,如果员工的离职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不违反保密协议等,大部分公司还是能允许已经被授予的股权收益;第三种是开除,这种情况都是按照相关规定取消享受股权收益的权力的。
【执行八步曲】
一般而言,公司更愿意在行业低迷期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因为这时候推出的考核指标更容易完成,效应也更加理想。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包括以下八个步骤:
第一步,确定股权合作的内容:包含做什么、公司的经营范围等。
第二步,了解股权结构,股树权分为三种含义:期权(只有分红权、没有注册,民营企业亦称之为分红权);虚拟股(在完成一定的目标或时间的前提下有注册,需以合同形式提前约定);注册股(拥有法律章程保护的注册权)。
第三步,科学规划财务管理。
第四步,不断吸纳全体优秀员工的文化,构建良好的统一文化体系。
第五步,规定股份的赠予要点,例如两年内为期权或虚拟股,两年内离开无股份,两年以上可以转为注册股,但离开按注册资本的百分比进行赔偿等。
第六步,权力规定,如财务权和战略权归集团董事会,核心干部任免归集团总裁办,人员招聘与业绩管理归分子公司总经理。
第七步,薪酬分配做明细的规定。
第八步,制定商业保密协议。
在设计股权激励时,对可能对公司造成的潜在的财务影响也应必要的估算,以帮助企业进行全面的判断。同时,股权激励也有一定的生命周期,在宏观环境、政策环境变化中应做出恰当的调整。例如,华为在早年为了激励员工和内部集资的需要,采用了给骨干发虚拟受限股的形式,而如今这种分红激励的人群和骨干开始逐渐错位。因此,广大中小公司在学习华为股票激励模式的同时,也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化调整。而无论是股权结构还是股权激励,都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在设计的时候更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谨慎地、科学地设置。
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邦咨询,17年专注股改一件事。
㈧ 初创公司股权如何设计
一、宏观战略层面,股权架构设计的考量因素。
让我们借助“蛋糕”的故事,帮助诸位理解宏观层面股权架构设计的考量因素有哪些。
因素一:谁切(分)蛋糕问题(公司控制权问题)
因素二:如何将蛋糕做大问题(股权激励问题)
因素三:如何将蛋糕卖个好价钱问题(股权融资问题)
接下来,我们一点一点来讲。
因素一:谁切(分)蛋糕问题(公司控制权问题)
切(分)蛋糕问题,其实就是指公司的控制权问题。公司控制权关乎表决权控制、董事人选选任、对股东会决议的影响、对公司管理运营的掌控等。
近年来,媒体报道的“真功夫控制权纠纷”、“雷士照明吴长江的控制权争夺案”、“万科控制权之争”等事件,教训惨痛,越来越多的创业者开始重视公司控制权问题。
创业者要想实现对公司的控制,股权架构应作何种设计呢?
创业者可以直接依靠股权进行控制,包括绝对控制权、相对控制权、消极控制权。
1.绝对控制权,持股67%以上,对公司重大事项(增资、减资、合并、分立、结算、变更公司组织形式、修改章程)及其他事项享有绝对的控制权;
2.相对控制权,持股51%以上、67%以下,拥有除公司重大事项外的公司普通事项的控制权;
3.消极控制权,持股34%以上、51%以下,虽不能对公司重要事项作出决策,但可以就某些事项进行否决,通过行使否决权,从而消极控制公司。
利用股权对公司实施控制,具体操作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公司设立之初,务必确立一位“掌门人”,打造一个“单极稳定”的控制局面,这种绝对控制权或相对控制权的设计成本是最小的,效果也是最好的;
2.尽量避免均衡型的股权架构模式,容易导致公司僵局;
3.一旦股权架构出现问题,一定要及时纠偏,通过部分认购增资、存量股股权转让等方式,打破不科学的股权架构;
4.除了通过股权实施控制外,还可以通过投票权委托、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股权代持、拥有类别股份的表决权(AB股)、设立有限合伙并担任GP、运营控制(如控制公章、营业执照、与团队建立同盟等)等方式实施控制。
因素二:如何将蛋糕做大问题(股权激励问题)
“二十一世纪,最贵的是什么?——人才!”
培养人才并能够留住人才,是企业最根本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初创公司通过股权激励,使激励对象“像老板一样思考和工作”,以图实现聚集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进而实现将公司蛋糕做大的目的。
从股权架构设计角度来讲,创业者在作股权设计时,需要考虑是否预留“股权池”,以备用于股权激励。预留的比例太大,可能影响公司的控制权;预留的比例太小,可能起不到激励人才的目的。
具体操作中,请遵循以下原则:
1.初创时期的公司前景不明朗,风险比较大,员工对股权激励的需求不强。这一阶段,如果要实施股权激励,其对象应仅限于公司的核心人员;
2.初创公司在设计预留股权比例时,应确保未来股权释放时,不应影响公司的控制权和稳定性。确定预留的总量时,需要根据创始股东的意愿、公司薪酬水平、公司规模和发展阶段、同行业情况等而定。在裁量释放给个人的个量时,要兼顾公平与效率,肯定价值贡献,做到留人留心;
3.股权激励的模式多种多样,可以是“实股”,也可以是“虚股”,其中,实股指激励对象可获得真实股权、取得股东身份;虚股指激励对象不能取得真实股权,不能取得股东身份,但可享受股东的相关财产权利。具体采用何种形式,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确定。
因素三:如何将蛋糕卖个好价钱问题(股权融资问题)
初创公司的融资需求,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创始人套现需求,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实现;二是初创公司自身发展的需求,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实现。
初创公司的股权设计中,可以根据战略目标预留股权融资份额,具体比例及操作应把握以下核心底线:
1.控制权底线,创始团队应牢牢掌握公司控制权,注意保留控制权的几个重要数字,如67%、51%、34%等;
2.对赌底线,股权融资时,投资者可能会要求创业者与其签订《对赌协议》。对赌条件成就时,调整双方股权比例或进行现金补偿。创业者一定要评估好对赌事件发生的概率和自身的负担能力;
3.回购底线,投资者与创业者约定了具体的回购条款,创业股东应当注意控制好回购的成本及责任范围。创业股东最好不要以个人资产为回购义务提供连带担保,一般做法是以其所持的公司股权为限承担责任。
二、微观实施层面,初创公司股权架构设计。
从微观实施层面讲,初创公司股权架构设计需要做好这四件事:“搭班子”、“带队伍”、“分蛋糕”、“谈退股”。
1.搭班子,选择合适的创业伙伴
选择合适的创业伙伴至关重要,选择了合适的创业伙伴等于创业成功一半。投资行业有句话,投资=投人=投股权结构,可见“人”是投资时最看重的因素,由“人”主导构成的“股权结构”则是投资行为落地的核心规则。创业伙伴是否合适,可以从个人品性、责任心、能力、协同力等维度进行评价及选定。
2.带队伍,打造所向披靡的战队
初创公司可以利用股权融资、股权激励等方式,融资融智,打造一支目标一致、勇于担当、充满激情和自信、保持诚实与正直、保持积极沟通、不轻易放弃、相互尊重、团结互助的钢铁战队,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3.分蛋糕,做好股权分配
初创企业分配股权时需要考虑这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利用合理的股权架构保证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力;二是通过股权分配帮助公司获得更多资源(物质资源、人力资源)等。
无论何种形式的资本,决定股权架构中股权比例的核心要素,应当是以对公司的价值贡献度。归纳起来,一个总的原则,主要创始人占大比例股权,联合创始人占小比例股权,员工通过股权激励分享剩余的股权。
4.谈退股,提前安排好股权退出机制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受到磨合期多种因素的影响,创业伙伴退出是正常的,为了避免纠纷以及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应提前约定好退出情形、退出方式、退出价格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