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出去了怎么拥有控制权
A. 股权分的比较散,但是现在想要集中公司的控制权怎么办啊
股权分的比较散,但是现在想要集中公司的控制权可以回购或定向增发。
B. 股权比例多少拥有控制权
法律分析:只要在持股比例上有绝对的老大地位,都可以说是高度集中。当然还有一种是直接持股超过全部股份50%的也可以说是高度集中。第一大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C. 通过股权投资取得公司控制权的三大方式
通过股权投资取得公司控制权要能够直接控制公司股东会。股权比例等于表决权比例的情况下,股权比例2/3以上股东对公司具有绝对控制。股权比例1/2以上的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相对控制,但对公司的形式变更、注册资本增减、经营范围变更章程修改、分立合并解散等公司法规定需要2/3以上表决权才能通过的公司重大事项,需要联合其他股东,股权比例超过2/3以上才能实现股东意图。股权比例1/3以上的情况下,股东对公司是安全控制,拥有一票否决权。及对于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股东会1/2以上表决权的公司重要事项,若大股东想达到意图,同样需要联合其他股东联合其他股东。
股权比例与表决权比例不相等,此情形在有限责任公司被公司法所允许。而股份有限公司司法要求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7种方式对公司实现控制:1、通过章程特别约定通过章程约定实现对公司的控制。2、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3、某项重大事务或某些重大事务共进退类似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4、被授权委托代理全部或部分事务其他股东放弃表决/投票权,将其表决/投票权授权于有关股东。5、同股不同权或AB股方式例如,拥有1%的股权,可拥有34%甚至更高的表决权;例如AB股,AB股其实就是同股不同权。将股权分为A股和B股两个层次,对外部投资者发行的B股只有1票投票。
D. 公司有四位股东,股权比较分散,现在大股东想把控制权抓在手里,应该怎样办呢
股权说起来情况就很复杂了,但是有几个百分比指标是最重要的,很多书面的条款大家都理解起来很困难,我就用口语化地说明来说一下,希望能帮助到你。
股份占比67%,叫绝对控股,换句话说,你可以不用召开董事会做任何决策。
股份占比51%,叫相对控股,这个相对控制是相对于第二大股东的,如果第二大股东的股份少于34%,他没有一票否决权,重大决策还是你说了算。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几个股东共同提出一票否决,如果占比超过34%,也是可以的。
股份占比10%,可提出质询/调查/起诉/清算/解散公司,这也是算是大股东了,不过这种情况会非常少见。
1%,代位诉讼权1%,亦称派生诉讼权,可以间接的调查和起诉权(提起监事会或董事会调查),这个更少见,一般1%的股份,就是领领分红什么的了。
合伙公司,在中国,一般来说,自然人,也就是自己持有股份,最好在51%以上,如果实在不行,也要控制在34%以上,如果没有在34%以上,基本就很难形成控制权了。
但是也有另外一种操作方法,就是用公司章程来约定高管在董事会之外对公司的管理权力,但是这个是比较间接的。不控制董事会,实际也起不了太大的作用,因为董事会可以罢免高管。
E. 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后如何进行有效控制
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后,如何进行有效的控制当所有权跟控制权分离之后的话,必须要有个监管部门进行双方为的控制。
两权分离理论即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理论,它随着股份公司产生而产生,代表人物是贝利、米恩斯和钱德勒等。公司股东与经理人员的各有所有权和控制权。
两权分离的问题在于国家与企业怎样分权才合理。对于不同部门、不同企业在不同时期这种关系并不是固定的。在两权分离的改革实践中,出现了由于企业中缺乏国有利益的代表,而使得企业行为短期化,只顾当前,不顾长远利益的现象。
(5)股权分出去了怎么拥有控制权扩展阅读
所有人在其所有物上为他人设定地役权、抵押权等权利,虽然占有、使用、收益甚至处分权都能与所有人发生全部或者部分的分离,但只要没有发生使所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如转让、所有物灭失),所有人仍然保持着对于其财产的支配权,所有权并不消灭。
当所有物上设定的其他权利消灭,所有权的负担除去的时候,所有权仍然恢复其圆满的状态,即分离出去的权能仍然复归于所有权人,这称为所有权的弹力性。
所有权具有永久性,这是指所有权的存在不能预定其存续期间。例如,当事人不能约定所有权只有5年期限,过此期限则所有权消灭。当事人对所有权存续期间的约定是无效的。
F. 股权要多少才有控制权
股权在百分之五十及以上的才有控制权。或者如果股权不到百分之五十,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或出资额能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也是有控制权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G. 股权多少才有控制权
法律分析:公司占股占比例大于50%才有绝对控制权。董事、监事选举的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五条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H. 公司股东占股多少才有控制权
持有公司股权66.67%即三分之二以上才能绝对控制公司,持有公司股权51%以上只能相对控制公司,也就是说,只有持股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完全按照大股东意愿进行公司管理。
(8)股权分出去了怎么拥有控制权扩展阅读:
股权即股东的权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股权,泛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
狭义的股权,则仅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
向法人投资者股权的内容主要有:股东有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股东有参与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权利;股东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决定法人管理者人选的权利;有参与股东大会,决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权利;有从企业法人那里分取红利的权利;股东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有在法人终止后收回剩余财产等权利。而这些权利都是源于股东向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者的股权,除不享有上述股权中的第一项外,其他相应的权利完全相同。
股权和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财产权,均来源于投资财产的所有权。投资人向被投资人投资的目的是营利,是将财产交给被投资人经营和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将财产拱手送给了被投资人。
所以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的财产权是有限授权性质的权利。授予出的权利是被投资人财产权,没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权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权利就是股权。两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权。被投资人的财产权主要体现投资财产所有权的外在形式,股权则主要代表投资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内容。
法人财产权和股权的相互关系有以下几点:
一、股权与法人财产权同时产生,它们都是投资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从总体上说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但也有特殊和例外。
因为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的权利机构它做出的决议决定法人必需执行。
而这些决议、决定正是投资人行使股权的集中体现。所以通常情况下,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内核,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灵魂。
但在承担民事责任时法人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认可。这是法人财产权不受股权辖制的一个例外。这也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
三、股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说是对法人的控制权,取得了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权,也就取得了对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权。
股权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国家的控制;股权掌握在公民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公民的控制;股权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母公司的控制。这是古今中外不争的社会现实。
四、股权转让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所有权整体转移,但却与法人财产权毫不相干。企业及其财产整体转让的形式就是企业股权的全部转让。
全部股权的转让意味着股东大会成员的大换血,企业财产的易主。但股权全部转让不会影响企业注册资本的变化,不会影响企业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不会妨碍法人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法人财产权不会因为股权转让而发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