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合伙人怎么分配股权
㈠ 合伙人股权如何分配
合伙人股权比例分配的考虑因素:
在预留股权后,剩余的基本上就是合伙人可以分配的股权。关于分配比例,通常考虑的因素包括:
1、出资。如果所有合伙人都是同意按比例出资,各方资源优势基本相当的,则直接可以按出资比例分配即可。如只有部分合伙人出资,则应取得比没有出资的合伙人相对多的股权。
2、项目的ceo应取得相对多的股权。因为ceo是合伙事业的灵魂,对公司负有更多的担当。只有ceo取得相对多数的股权,才有利于创业项目的决策和执行。
3、综合评估每个合伙人的优势。比 如,有些项目的启动,不需要太多资金,而是依赖某位合伙人的专利;有些项目需要创意,产品仅是技术实现;对于具体情况,相应资源提供者,应占有相对多的股权。
4、科学评估每位合伙人在初创过程中各个阶段的作用。创业项目的启动、测试、推出等各个阶段,每个合伙人的作用不一样,股权安排应充分考虑不同阶段每个合伙人的作用,以充分调动每位合伙人的积极性。
5、必须要有明显的股权梯次,绝对不能是均等的比例。如果是三个合伙人,最为科学的比例结构是5:3:2。
以上讲的是原则,但其实是可以用量化的方式,折算出大致的股权比例。具体方法,囿于篇幅,不作详细说明,有具体需要的,另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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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合伙人的怎么合理的分配股权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合伙的股权分配通常是按照出资比例来分割的。在分割所有股权的时候,出资一样的就会均等分。出资不一样的,出资较多的一方可以分得的股份就越多。如果有技术入股或者专利入股的,那么就要把技术折算成资金,再重新分配。分配的方式一般是按协商来决定,具体的分割情况不有实际情况来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㈢ 合伙开店如何分配股份
一、直面回答
合伙企业的股权分配通常是按照出资比例将100%的股权进行分配。出资额相同的。如果出资额不同,就是谁多缴,谁多占。如果有技术股东或专利股东,技术需要转化为资本并重新分配。技术使用人根据技术价值将技术转化为现金,相当于减少一部分资金,再由另外两人增加一部分资金等,分配形式另行协商。
二、合伙做生意注意事项
商业合作需要相同的目的和目标,有了一个共同的创业目标,才能走到一起来。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投入比例和分配利益成正比的关系,也要书面明细清楚。如果一方没有融资的实力,那另一方的投入会转换成相应的投资占有股,来分配投入产出的利益!根据合作双方约定的书面分配合同,分配双方的利润。
三、合伙开店退股的方式
股东出资后不得撤资,如果股东想退出,须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或者公司清算加以实现。就股权转让而言,一是其他股东收购该股东的股权,二是该股东将所持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就公司减资而言,股东会做出减资决议,该股东减资从而退出公司。就公司清算而言,股东会做出解散清算的决议,则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公司予以注销。
四、合伙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合伙合同纠纷应该按照合伙人出资的比例或者是协议中的约定,用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的责任。全部的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金额,对外应该负有连带责任。对内应该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比例或者是出资的比例分别承担,协议中没有规定债务的承坦比例或者是出资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好的或者是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进行承担。
㈣ 几个朋友合伙创业,该如何分配股权呢
几个朋友合伙创业是让人非常苦恼的,因为这个时候大家都不知道怎样分配股权,怎么样分配才会更加公平,也是大家都很烦恼的问题。那么,应该如何分配股权?
1.职能越大的人,股权比例越高
如果三个人初创公司,一个负责公司的内容,一个负责公司技术,一个负责去销售大家的资历都是差不多的,这个时候应该怎样分配股权,可以依照这个标准。我们可以给每个人的职能排序,从高到低可以排为技术市场跟销售,也可以在短期,中期跟长期给他们的比例排序,越长期的人比例越高,职能越高的人比例也越高。这样的分配方法非常公平。

一定要制定严格的制度,防止发生冲突,不要轻易作出变动。
㈤ 合伙做生意股权怎么分配比较合理
如果想要合伙做生意,那么合伙人之间的股份分配是非常重要的,股权分配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后期合作,有不少企业就是因为合伙人股权分配问题导致矛盾产生,从而使得企业走向了灭亡。
合伙生意股权的分配可以参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来进行分配,合伙做生意,每个合伙人都需要拿出相应的真金白银投入到公司当中,所以在分配股权时可以遵循多出多得的原则,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来决定合伙人的股份,这是最常见的股权分配方式,也是合伙人比较能接受的一种股权分配方式。
此外,还有一些合伙是合伙人掌握特定的技术、专利或者资源,利用技术、专利或资源入股等,这就需要根据在合伙生意中的贡献程度,将其折算成资金再来分配。
此外,在合伙生意股份分配时,应该有一个人具备企业的控制权,这样便于合伙人在一些决策上有分歧时能够由具备企业控制权的合伙人做出最终决策。因为企业在实际经营中,会面临各种需要做出决策的过程,如果这个时候企业没有一个股东具有控制权,那么当企业股份比较分散的情况下,会使得一些决定迟迟无法落地,从而企业的经营效率。

㈥ 合伙做生意股权怎么分配比较合理
一、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具体如何理解
1、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具体可作以下理解:
(1)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和合伙人的身份关系联系在一起。合伙人退伙、入伙,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都要发生变化。例如,甲、乙、丙三人合伙,甲如果要转让自己的财产份额就是声明退伙的意思表示,丁如果在乙、丙同意下接受了甲转让的财产份额意味着其为新的合伙人;
(2)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在合伙企业分配利润、退伙、解散时才表现为具体的权利,除此之外,是一种抽象的权利,而不是一种随时可兑现为物质利益的财产权利;
(3)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与合伙企业财产紧密联系。一方面,合伙财产的每个所有者对于合伙财产都具有自己的财产份额。合伙企业财产的共有权是一种可以量化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根据协议中预先约定的比例将共有权分割为同种同质的几个部分,一个合伙的财产份额即为其中的某一部分。另一方面,合伙人对其财产份额并不意味着他可以对于合伙财产的特定部分主张排他性的独占权。合伙企业的财产作为共同管理和使用的财产,在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间,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其用途,合伙人不能任意处分自己的财产权利,只有在合伙企业分配利润、或退伙或解散时,各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才从合伙企业财产中分离出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条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第七条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第八条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其权益受法律保护。
二、合伙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1、合伙财产是基于合伙关系而产生的,而合伙关系不同与共同共有产生的关系。共同公有关系存在为前提。一般认为共同共有关系是以血缘或因婚姻等关系形成的。而合伙关系不仅可以基于此关系而成立,基于其他的法律关系也可以成立,只要各合伙人在意思表示上一致即可。此合伙关系比较趋向于按份共有;
2、对财产的分割上。共同共有财产分割以共同共有关系消灭或终止为一般原则,以丧失共有基础与重大理由要求分割为补充,对是否约定分割而不问。而按份共有财产首先强调的是对共有物的分割是否有约定,如有约定先从约定进行处理,无约定共有人可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合伙财产分割如是任意退伙从约定,没有约定原则应准许,这是一种带有自由性质的法律关系,退伙应对合伙财产进行分割,这种法律关系更加趋向于按份共有;
3、对财产份转让的规定。按份共有人除约定外可以自由的转让或者分出其应有的部分,其他共有人依法享有优先权,而共同共有人之间存在更加亲密的关系,因此不能向按份共有人那样转让自己的份额。合伙财产合伙人除有约定外可以处分自己应有份额的合伙财产,可以转让,同样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4、对共同债务负担来看。共同共有人对债权债务对外关系上负连带责任,承担连带债务,对内除有约定外,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对于各共同共有人应承担比例未作规定。也就是表明共同共有之债是不以份额比例为前提的,也未对一方共同共有人承担其他共同共有人的债务有个说法。按份共同共有债务对外负担连带责任,对内则按照各自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对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而合伙之债权债务规定同于按份共有。
㈦ 合伙股权怎么分配
在我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可分成两个类别:资金股权部分、经营管理股权部分。资金股权的确定需要区分投资者的类型,一般来说个人投资要根据投资人的个人特性来判断,并且有相应的专业评估方法。而经营管理股权部分,总体比例确定之后,还可以根据个人在团队中职责和能力进行评估。这是容易存在争议的地方,一般建议设立简单的虚拟股权绩效评价系统。即在创业过程中让股东的股权随着个人绩效的变化有一定调整幅度的激励制度。另外,经营股权的分配比例也需要按照职责、岗位来区分,而不只是按照个人来进行分配。
当然,股权分配可以根据企业情况进行灵活调整。从法律角度分析,出资比例决定股权比例。但在企业的实际运营中,为了保持企业的生命力,股权比例也应当考虑创始人的贡献和价值,所以创始人应当预留股权调整的空间,定期讨论审查调整股权比例。关于出资比例和股权比例的对应关系等具体的股权分配问题仍需要咨询专业律师给予指导,避免风险和债务。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㈧ 合伙人股份如何分配
合伙人股份分配,我们从原则上讲,创始人或者能紧密联系到一起的其他合伙人,所占股份要保持在67%以上,才能保证创始团队对公司起到绝对的控制作用。
另外,《公司法》规定:持有33.3%以上股权比例的股东是有否决权的。比较常见的情况是:合伙人平均分配股权,比如50%对50%,或者33%、33%、34%这样的比例。但这样分股的弊端比较明显,如西少爷、真功夫等案例。
另外,通过股权分配要帮助公司获得更多的资源,其一是为了吸引人才,其二是为了吸引投资。所以对投资人需要预留出一定的股份。然而我们建议股权分配的比例:创始人60-70%,联合创始人20-30%,未来员工10-20%。
一般情况下,正规的融资平台都会提供融资咨询服务,如果企业家自己缺少资金资源,找不到投资人的话,建议你带着项目去不同的平台上试试,比如明德资本生态圈、鲸准、创业邦等等。
网上选平台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很多平台动则交几万块钱的费用,却没有结果。如果把握不准建议来明德资本生态圈试试,明德资本本身就是做投资的,这跟很多平台不一样,很多平台只是做中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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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合伙开公司股权怎么分配比较好
从原则上讲,创始人或者能紧密联系到一起的其他合伙人,所占股份要保持在67%以上,才能保证创始团队对公司起到绝对的控制作用。另外,《公司法》规定,持有33.3%以上股权比例的股东是有否决权的。
比较常见的情况是:合伙人平均分配股权,比如150%对50%,或者33%、33%、34%这样的比例。但这样分股的弊端比较明显,如西少爷、真功夫等案例。另外,通过股权分配要帮助公司获得更多的资源,其一是为了吸引人才,其二是为了吸引投资。所以对投资人需要预留出一定的股份。
建议股权分配的比例:创始人60-70%,联合创始人20-30%,未来员工10-20%。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㈩ 合伙人怎么分配股权
建议股权分配的比例:创始人百分之六上到百分之七十,联合创始人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未来员工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从原则上讲,创始人或者能紧密联系到一起的其他合伙人,所占股份要保持在百分之六十七以上,才能保证创始团队对公司起到绝对的控制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合伙人散伙,公司怎么分配
1、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
2、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约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3、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约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没有盈余分配比例的,按照其余合伙人平均投资比例承担;
4、个人合伙或者个体工商户,虽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错误地登记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但实际为个人全合伙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按个人合伙或者个体工商户对待;
5、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口头合伙协议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的,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6、在合伙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
7、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
8、合伙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退伙时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那部分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9、合伙人退伙时分割的合伙财产,应当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期间的债权和债务。入伙的原物退伙时原则上应予退还;一次清退有困难的,可以分批分期清退;退还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折价处理;
10、合伙终止时,对合伙财产的处理,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书面协议,又协商不成的,如果合伙人出资额相等,应当考虑多数人意见酌情处理;合伙人出资额不等的,按出资额占全部合伙财产多的那一方合伙的意见处理,但要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11、合伙人互相串通逃避合伙债务的,应责令其承担清偿责任外;
12、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出资的,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合伙人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出资,合伙的盈余分配所得用于其家庭成员生活的,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不足部分以合伙人的家庭共有财产承担;
13、合伙企业散伙了,就应该有一个良好的结局,好聚好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