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义股权激励有效性
㈠ 股权激励机制是什么
股权激励的定义
[编辑本段]
随着公司股权的日益分散和管理技术的日益复杂化,世界各国的大公司为了合理激励公司管理人员,创新激励方式,纷纷推行了股票期权等形式的股权激励机制。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
股权激励的原理
[编辑本段]
经理人和股东实际上是一个委托代理的关系,股东委托经理人经营管理资产。但事实上,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股东和经理人之间的契约并不完全,需要依赖经理人的“道德自律”。股东和经理人追求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股东希望其持有的股权价值最大化,经理人则希望自身效用最大化,因此股东和经理人之间存在“道德风险”,需要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来引导和限制经理人行为。
在不同的激励方式中,工资主要根据经理人的资历条件和公司情况预先确定,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因此与公司的业绩的关系并不非常密切。奖金一般以财务指标的考核来确定经理人的收入,因此与公司的短期业绩表现关系密切,但与公司的长期价值关系不明显,经理人有可能为了短期的财务指标而牺牲公司的长期利益。但是从股东投资角度来说,他关心的是公司长期价值的增加。尤其是对于成长型的公司来说,经理人的价值更多地在于实现公司长期价值的增加,而不仅仅是短期财务指标的实现。
为了使经理人关心股东利益,需要使经理人和股东的利益追求尽可能趋于一致。对此,股权激励是一个较好的解决方案。通过使经理人在一定时期内持有股权,享受股权的增值收益,并在一定程度上承担风险,可以使经理人在经营过程中更多地关心公司的长期价值。股权激励对防止经理的短期行为,引导其长期行为具有较好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股权激励的模式
[编辑本段]
(1)业绩股票
是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业绩股票的流通变现通常有时间和数量限制。另一种与业绩股票在操作和作用上相类似的长期激励方式是业绩单位,它和业绩股票的区别在于业绩股票是授予股票,而业绩单位是授予现金。
(2)股票期权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弃这种权利。股票期权的行权也有时间和数量限制,且需激励对象自行为行权支出现金。目前在我国有些上市公司中应用的虚拟股票期权是虚拟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结合,即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是一种虚拟的股票认购权,激励对象行权后获得的是虚拟股票。
(3)虚拟股票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4)股票增值权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如果公司股价上升,激励对象可通过行权获得相应数量的股价升值收益,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获得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
(5)限制性股票
是指事先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但对股票的来源、抛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一般只有当激励对象完成特定目标(如扭亏为盈)后,激励对象才可抛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6)延期支付
是指公司为激励对象设计一揽子薪酬收入计划,其中有一部分属于股权激励收入,股权激励收入不在当年发放,而是按公司股票公平市价折算成股票数量,在一定期限后,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据届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
(7)经营者/员工持股
是指让激励对象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的股票,这些股票是公司无偿赠与激励对象的、或者是公司补贴激励对象购买的、或者是激励对象自行出资购买的。激励对象在股票升值时可以受益,在股票贬值时受到损失。
(8)管理层/员工收购
是指公司管理层或全体员工利用杠杆融资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成为公司股东,与其他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从而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 (9)帐面价值增值权
具体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购买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按每股净资产值实际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净资产期末值回售给公司。虚拟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资金,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根据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并据此向激励对象支付现金。
以上第一至第八种为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股权激励模式,在这些激励模式中,激励对象所获收益受公司股票价格的影响。而帐面价值增值权是与证券市场无关的股权激励模式,激励对象所获收益仅与公司的一项财务指标———每股净资产值有关,而与股价无关。
股权激励与经理人市场
[编辑本段]
股权激励手段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与经理人市场的建立健全,只有在合适的条件下,股权激励才能发挥其引导经理人长期行为的积极作用。经理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股东的长期利益,除了其内在的利益驱动以外,同时受到各种外在机制的影响,经理人的行为最终是其内在利益驱动和外在影响的平衡结果。股权激励只是各种外在因素的一部分,它的适用需要有各种机制环境的支持,这些机制可以归纳为市场选择机制、市场评价机制、控制约束机制、综合激励机制和政府提供的政策法律环境。
1.市场选择机制
充分的市场选择机制可以保证经理人的素质,并对经理人行为产生长期的约束引导作用。以行政任命或其他非市场选择的方法确定的经理人,很难与股东的长期利益保持一致,很难使激励约束机制发挥作用。对这样的经理人提供股权激励是没有依据的,也不符合股东的利益。职业经理市场提供了很好的市场选择机制,良好的市场竞争状态将淘汰不合格的经理人,在这种机制下经理人的价值是市场确定的,经理人在经营过程中会考虑自身在经理市场中的价值定位而避免采取投机、偷懒等行为。在这种环境下股权激励才可能是经济和有效的。
2. 市场评价机制
没有客观有效的市场评价,很难对公司的价值和经理人的业绩作出合理评价。在市场过度操纵、政府的过多干预和社会审计体系不能保证客观公正的情况下,资本市场是缺乏效率的,很难通过股价来确定公司的长期价值,也就很难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来评价和激励经理人。没有合理公正的市场评价机制,经理人的市场选择和激励约束就无从谈起。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激励手段当然也就不可能发挥作用。
3. 控制约束机制
控制约束机制是对经理人行为的限制,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公司规定、公司控制管理系统。良好的控制约束机制,能防止经理人的不利于公司的行为,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约束机制的作用是激励机制无法替代的。国内一些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问题,不仅仅是激励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约束的问题,加强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将有助于提高约束机制的效率。
4. 综合激励机制
综合激励机制是通过综合的手段对经理人行为进行引导,具体包括工资、奖金、股权激励、晋升、培训、福利、良好工作环境等。不同的激励方式其激励导向和效果是不同的,不同的企业、不同的经理人、不同的环境和不同的业务对应的最佳激励方法也是不同的。公司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设计激励组合。其中股权激励的形式、大小均取决于关于激励成本和收益的综合考虑。
5. 政策环境
政府有义务通过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等形式为各项机制的形成和强化提供政策支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不合适的政策将妨碍各种机制发挥作用。目前国内的股权激励中,在操作方面主要面临股票来源、股票出售途径等具体的法律适用问题,在市场环境方面,政府也需要通过加强资本市场监管、消除不合理的垄断保护、政企分开、改革经营者任用方式等手段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股权激励关键点
[编辑本段]
Yintl(鹰腾咨询)认为股权激励中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点:
1、 激励模式的选择. 激励模式是股权激励的核心问题,直接决定了激励的效用.
2、 激励对象的确定.股权激励是为了激励员工,平衡企业的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特别是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和战目略标的实现,因此,确定激励对象必须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即选择对企业战略最具有价值的人员.
3 、购股资金的来源.由于鼓励对象是自然人,因而资金的来源成为整个计划过程的一个关键点.
4 、考核指标设计.股权激励的行权一定于业绩挂钩,其中一个是企业的整体业绩条件,另一个是个人业绩核指标.
5 、确定激励额度.
㈡ 股权激励到底怎么回事
现在很多企业都在做,我们有律服务的创业项目中,基本上所有的项目都在考虑,或者正在做或者已经做了股权激励。而你要做股权激励,你首先得了解股权激励是什么,可以给你带来什么效果。如果你不能把握好其中的优势,那么我们认为你也做不好股权激励。
在讲股权激励之前,我首先要跟你讲几个概念:
工商股权
所谓工商股权,就是我们只在工商注册里面的,百分之百的股权。
股份期权
所谓股份期权是指,股东或者公司人为的把工商的股权分为了很多份。
虚拟股权
虚拟股权本质就是一个分红权,同样也是把公司的股权分成了很多。
那么如何做好股权激励呢?
有律创始人,有律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股权专家王英军律师是这么认为的:
你要做股权激励,必须有三个核心的问题要把握好。如果你不能把握好这三个核心的股权问题,那么我们认为你也做不好股权激励。
第一个核心问题:什么是股权激励?
无论是作为创业公司的CEO,或者股东,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股权激励的实施者。那么你就应该清楚的了解到了,其实当一个创业公司进行股权激励的时候,它是有不同的形式的。无论哪一种形式,我们对股权激励下一个定义就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公司,把公司的工商股权,或者股份期权或者虚拟股权,以一定份额的方式分配给你(被实施激励的对象)。但是通常会要求这个份额,在你几年之内才能够全部拿到,这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股权激励。也就意味着股权激励是有期限的,是分期实现的,是为了要达到激励你的目的而去实现的。
第二个核心问题:为何要进行股权激励?
在今天这个时代,很多人都要进行股权激励。听到别人的公司进行股权激励,听到别的创业小伙伴的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所以你也要进行股权激励。但是实际上他通常没有真正的理解股权激励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第一个目的,为了留住人才;
第二个目的,吸引人才;
第三个目的,激励人才。
第三个核心问题:让被激励对象产生我们所期望的和认可的价值
也就是当这公司做得好的时候,能够变成几百万,几千万的时候才能够产生股权激励的真正的价值。也就是说你这个股权激励才能够真正的成功。这就是股权激励的第三个核心问题,或者关键要素。
最后总结一下:我们作为一个创业公司,我们要进行股权激励,首先第一点我们要清楚地知道什么是股权激励,我们给员工的到底是什么东西?第二个我们要清楚知道,我们为什么要做股权激励。第三个就是要知道,我们怎么样做,才能够真正的实现我们股权激励的效果,实现股权激励的价值。只有这三个问题搞清楚了,也就是无论从创业公司的管理层,还是从创业公司的被激励对象,才有可能产生我们今天股权激励的实际效果。
㈢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法律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计算不得超过10年;而境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获得的限制性股票,至少要符合证券交易相关的锁定期的规定,通常最短为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最长为36个月。对于非上市公司法律没有进行强制性规定,因此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我国非上市公司通常设置在3~8年。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不得超过10年。
㈣ 股权激励是什么意思
股权激励计划,是指由企业员工以股权的形式,使其具有一定的经济权利,作为股东参与企业决策,分担利润、风险并使之长期发展为公司服务的一种激励方式,是一种相对长期的公司发展所必需的制度安排。股权激励计划应包括:股权分配、股权与资本来源、激励目的、激励方式、激励对象与评价、股权管理等。
股权激励制度旨在通过给予员工一定的股份权益,如分红权力、增值权力、表决权力等,在企业与员工之间形成一种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的机制。让员工成为业主,促进企业长期健康发展。 优势 股权激励制度作为一种中长期激励制度,具有传统的绩效奖励等激励方法难以实现的效果。科学合理的股权激励制度,无论是对企业内部员工的激励,还是对外部上下游员工的激励,都可以为企业释放股权核能。具体来说,股权激励的优势如下: (1)吸引、激励和留住人才;
(2)把老板和员工的利益捆绑起来,整合上下游,风险共担,利益共担,共同发展;
(3)解决股东与高管之间委托代理关系可能带来的问题;
(4)使公司的发展目标成为员工的个人发展目标,促进企业全速发展;
(5)对于一些处于初创阶段的公司,前期现金流压力较大,员工可以通过股权激励来预期未来的收益,从而减少现金流支出。需要注意的是,在股权激励中,创始人需要以成本价出售股权,如果比例安排不当,会威胁到控制权。股权激励的理想状态为: 给予合理公平的公平,有效激励人才; 创始人的控制不受威胁
拓展资料:股权激励手段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理市场的建立和完善。只有在适当的条件下,股权激励才能对管理者的长期行为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经理的行为是否符合股东的长期利益,不仅受其内在利益的驱动,而且还受到各种外部机制的影响。经理的行为最终是其内在利益和外部影响的平衡结果。股权激励只是各种外部因素的一部分,其应用需要各种机制和环境的支持,可以概括为市场选择机制、市场评价机制、控制约束机制、综合激励机制以及政府提供的政策和法律环境。
市场选择机制 充分的市场选择机制可以保证管理者的素质,并对管理者的行为进行长期的约束和引导。通过行政任命或其他非市场选择方法确定的经理很难与股东的长期利益保持一致,难以使激励和约束机制发挥作用。对这类经理人的股权激励是不合理的,不符合股东的利益。职业经理人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市场选择机制,良好的市场竞争将淘汰不合格的经理人。在这种机制下,管理者的价值由市场决定,管理者在经营过程中会考虑自己在经理市场中的价值定位,避免投机、懒惰等行为。在这种环境下,股权激励是经济有效的。
㈤ 如何设计股权激励的有效性
股权激励机制是我国进行公司治理、深化企业改革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激励措施。但股权激励制度并非适合于所有的企业,且像其他管理工具一样,股权激励机制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就事半功倍,用不好也会损兵折将,为企业长远发展埋下隐患。因此,我们要在了解股权激励机制的应用环境的基础上,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现状,实事求是,因地、因时制宜的运用、完善这种激励制度,使其成为符合我国国情的一种创新机制,为企业长期健康发展提供动力和支持。
㈥ 什么是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
㈦ 股权激励是什么意思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t/20060104/1710479017.shtml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必须是公司员工,具体对象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自主确定,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其中,为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在正式颁布的《办法》中明确规定激励对象不应包括独立董事),但是有污点记录的人员不能成为激励对象,以督促高管人员勤勉尽责。结合前一条规定,我们发现凡违法违规的公司和个人都得不到股权激励机制的照顾,这说明股权激励机制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要促优汰劣,从微观的角度来讲,对公司高管个人或群体实施股权激励,是使其全心全意把心思放在生产经营上,使得公司经营业绩得到实实在在的提高。每个上市公司质量得到提高,自然股市的整体质量也就得到提高。
在股票来源方面,《办法》明确了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回购本公司股份以及采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等三个来源。一直以来,股票来源是困扰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最大问题,随着新《公司法》的修订,在资本制度、回购公司股票等方面进行了突破,最终使得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法律障碍得以消除。这几个来源简单明了,既利于管理层监管又利于股民们监督,不给动歪脑筋的人以空子可钻。
在股票数量方面,参考了国际上的一些通行做法,规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其中个人获授部分原则上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超过1%的需要获得股东大会特别批准。从这里可以看出,管理层的意思还是着眼于激励,但具体公司规模大小的不同,可能还是会造成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国有大盘股,即使10%那也将是一个天文数字,而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公司来说,10%还很可能不够分。
在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方面,明确了股权激励不是无条件实施的,对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此外,《办法》还针对股权激励计划中应该包括的事项和内容做出了较为详细规定或说明,此举给上市公司就如何进行股权激励计划信息披露提供了规范。
2、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一般以业绩或时间为条件,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只有在激励对象达到业绩目标或服务达到一定期限时才能出售。《办法》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条件作了强制性的规定。对于其他激励对象,激励是否与业绩挂钩由上市公司自行安排。
在时间方面,《办法》也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获授的股票规定了禁售期,要求在本届任职期内和离职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转让,以鼓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长期持股,将个人收益与公司业绩挂钩,克服任职期内的短期行为。对其他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禁售期由上市公司自行规定。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发达国家证券市场通常采用的一种股权激励方式,由于具有“公司请客,市场买单”的优点,一直受到上市公司特别是人力资本密集、股价增长潜力比较大的公司的青睐。《办法》在制订过程中参考了国际上有关股票期权激励的一些通行做法:
股票期权的授出可以考虑一次性授出或分次授出。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计算不得超过10年。为了避免激励对象有短期套现行为,《办法》要求权利授予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应保证至少1年的等待期,并且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应当规定激励对象分期按比例行权。
对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以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的平均市价与公布前一日的市价孰高原则确定,不应低于其高者,以避免股价操纵。
考虑到激励对象,尤其是高管人员属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易出现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行为,《办法》以定期报告的公布和重大事件的披露为时点,设立了授予和行权窗口期,激励对象只有在窗口期内才能被授予股票期权或者是行权。
4、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为薪酬委员会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最后由股东大会批准。为了让中小股东尽可能参加表决,独立董事应当向所有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应当聘请律师,并且在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以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顾问和市场监督作用。
在股东大会批准之后,还需向证监会报备,无异议后方可实施。具体实施时,上市公司还应当为激励对象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或指定由证券交易所监控的专用账户,并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其行权申请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此外,为了增加透明度,保障广大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办法》规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不仅要求上市公司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后及时披露,还要求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5、监管和处罚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办法》制订了严格的监管和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权益返还、没收违法所得、市场禁入等;情节严重的,还将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还需进一步解决的难点问题
可以预见,随着《办法》的出台以及股权分置改革的深入,必将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存在着许多障碍和难点问题:
首先是经营业绩如何评价。在《办法》中规定了对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因此,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应当如何建立,具体又怎样计算,怎样与期权激励挂钩,有待进一步完善。现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评价大多以职务和岗位来考核。由于我国至今还没有完全形成经理人员市场化的选择环境,经理职务不能完整、准确地反映其贡献的大小和能力的高低;同时,业绩考核体系也不规范,尤其是对公司的管理部门的业绩评价更难得出一个比较公正的结论。因此,业绩评价成为整个期权计划中难度最大、分歧最多的部分。此外,对于其他激励人员而言,其激励条件就更为模糊,可能会存在比较大的争议。
其次是期权或获授股票的流动性问题。经营者任期届满,或因经营不善被辞退,或因调离、退休等原因离开企业,那么经营者在企业的股份如何兑现,是由继任者购买,还是由离去的经营者继续持股享受分红?即使由后继的经营者购买,能否按原价购买,退出的期股价格如何评估等等,都应有原则性的规定。
再次是还缺少法律层面的保障。无论是《公司法》或是《证券法》,对于股权激励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保障。在《公司法》中,只是提到了高管人员的报酬事项,并且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而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报酬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即可决定。这与股权激励的审批程序并非完全一致。
此外是缺少财务、税收等制度上的配套。比如,激励对象持股所获红利以及增值收益等是否能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是作一次性收入缴纳,还是按月摊薄缴纳,这也是必须解决的问题。又比如,上市公司对于股权激励如何进行财务上的处理,也需要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协调,制订相应的会计处理准则。即使在美国这样股权激励较为成熟的国家,其对于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也进行了长时间的争论。
最后,社会观念对此仍有不同的看法。许多已实施MBO,或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其中长期表现仍然欠佳。最典型的非TCL集团莫属,其股价从上市后最高的8.52元,一路跌至现在最低的1.72元。让人对股权激励是否会成为只是高管个人财富增长的一种工具产生了怀疑。
㈧ 股权激励放多少比例合适
通常是在公司融A轮左右时,核心团队会跟投资人讨论员工股权激励期权池的比例。事实上,这个阶段考量员工激励期权池的大小其实没有特别多的科学依据,主要参考市场普遍的实践以及公司本身的股权结构。
如果公司是单一大股东,那可能激励池子会大一点,如果创始团队人员比较多,而且每个创始人分的股份还比较平均,池子可能就会比较小一点。通常头次预留的期权池占比是5-15%,而TMT行业一般是10-15%。如果是A轮融资,有可能投资人会要求激励池是在投前划分出来的,除非创始团队有更高的议价能力,是市场上炙手可热的项目。
预留出期权池之后,就是激励如何发放的问题。富途ESOP专家表示,通常企业在上市前,在形成规范的股权激励机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会释放2-4%的期权,所以如果一开始预留10-15%的期权池,一般是五年左右就会发完。如果公司上市很快,那可能员工激励池当中有一部分还没用完就上市了。也有挺多公司,头先个激励池已经用完了,但还没有上市,为了支撑的持续激励,那就需要跟股东协商扩充激励池,修订旧计划或审议通过新的计划。
通常再次设置期权池的时间点会选择在公司有新融资的时候。新的期权池大小既取决于公司的发展需要,也和老股东的想法相关。如果公司基本面很好,在融资谈判中处于强势,可以要求新投资人先投进来,投了之后所有的股东再新成立一个期权池;如果是投资方比较强势,那公司可能就要在融资前把新的期权池匀出来再融资。
综合考虑上市前期权池的总量以及上市节奏,在科技类公司中,市场常见的上市前累计授予总量为10%(境内)-15%(境外)。富途安逸专家提醒,但这个数据,在不同行业间有较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