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用股权设计税务筹划
1. 股权转让中的税收筹划
在进行税务筹划之前,应该明确应纳税额影响因素有哪些,具体到个人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定价、股权原值的大小、计征方式、能否争取税收优惠政策或财政返、税务筹划能力与执行能力是进行税务筹划的逻辑起点,每个变量本身又受多种因素影响。
一、利用“正当理由”实现低价转让股权
根据67号文第十条规定,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同时,第十三条指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可见,股权低价转让,需要符合法定情形,从本质上讲这一条与第十条“公平交易”并不矛盾,也是为了让交易价值更加符合实际,但是在实际税收征管中,在形式审查重于实质审查的情况下,利用上述政策,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可以实现较低价格转让。比如,目前在国内外的大背景下,煤炭等能源企业运营困难,相关转让方可以借用上述第一条进行筹划;对于家族企业内部股份转让则可以通过第二条进行筹划;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第三条,具有很大的筹划空间,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协议进行“内部”低价转让;第四条则赋予了税务机关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也为部分企业提供了一定的筹划空间。需要提醒的是,该筹划方法的运用,依然面临实质课税被纳税调整的风险。
二、恰当运用“核定”法
67号文第十一条规定了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四种情形,并明确了核定的具体三种方法;对于转让股权原值,第十七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但是,对于核定方法,没有给出具体的规定,实际上是把权限给了各地税务机关,从之前的各地实践来看,比如,陕西省税务机关会结合验资报告、银行询证函、银行存款日记账、实收资本(股本)账面记录、公司章程、等进行审核对比以核定原值,海南省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15%)核定计税成本。
因此,对于部分近年来迅猛发展的行业而言(如房地产等),如果按照上述方式进行核定的成本大于实际成本,可以适用这一方法进行税务筹划,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然而,由于核定适用情形通常是在会计账册、相关计税凭证不完整的情形下,被转让股权公司面临相关会计制度、税收征管法处罚的风险。
三、变更被转让公司注册地,争取税收优惠或补贴
为了招商引资,发展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国家及地方层面都出台了一系列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数经济开发区都出台了财政返还政策。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股权转让属于“转让财产”所得,应计征20%的个人所得税。各地出台的区域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财政返还政策,实际上是降低了实际的税负率。2010年以来,针对上市公司限售股减持,更是一度出现了所谓的“鹰潭模式”、“林芝模式”等,一大批股权转让方实现了成功避税,涉及金额高达数十亿元。
利用税收优惠或财政返还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做法通常如下:第一步,将转让公司的注册地址变更到目标地区,相应的调整经营范围,以满足特定的政策要求,同时与当地政府签署相关书面协议;第二步,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并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税务、工商变更,缴纳税款;第三步,根据地方出台的政策及双方协议返还部分税款给转让方。
但是,这种方法目前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2014年年底,国务院下发《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明确清理规范以下三类税收优惠政策:
(1)违反上位法的税收优惠政策;
(2)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政策;
(3)超出税收优惠时间还在执行的政策。因此,在此背景下,税务筹划之前需要对区域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审查确认,并获得有权机关的书面确认或批复为好。
除了以上三种方式外,在实践中,还有通过向第三方筹措“过桥资金”变债权为股权等林林总总的税务筹划方式,但大多都因操作有诸多不合规之处,潜藏的法律风险巨大,难以实际落地。在上述三种方案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税收优惠政策无效、地方承诺无法兑现、一般反避税被纳税调整等法律风险,尤其需要转让方在企业章程、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合同等文件中对涉税条款进行事先的筹划,华税律师建议,鉴于《税收征管法》修改方案中已加入了事先裁定的规则,转让方更应该在重大交易之前通过税务专业人士的精心筹划,再去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裁定,在提高交易税务成本确定性的同时,争取最大的税收利益。
2. 股权怎么设计节税
1、用公司做“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们承担的是有限责任,符合国家政策的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一国法律、法规在该国境内成立或者实际管理机构、总机构在该囯境内的企业)之间的投资所得(股息、红利)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般企业所得税最高25%)而这个时候这些投资所得利用公司的名义再去进行投资是不需要任何费用的。
2、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地规划好公司的规模和进行业务拆分。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缴纳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的我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7元但不超过00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可以根据以上的优患政策将公司业务拆分成几个小规模纳税公司,从而达到少交增值税和全业所得税的目的。
3、巧用子母公司和分公司。
做到一定的规模的企业,预计当年盈利可观时,可做子母公司的拆分,如果当年不能盈利,可做总分公司的拆分,等待企业盈利能力较好时,可将总分公司转为子母公司因为子公司和母公司是独立核算,而分总公司不是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
3. 股权转让如何做税收筹划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一般会涉及到4种税,分别为印花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一般是万分之五。增值税一般只有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并且持股的是企业才会交。而且也不是很高,按金融商品转让的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为6%,小规模纳税人为3%。转让持股的人是个人需要缴个人所得税,是企业的就缴企业所得税。这个税率就比较高了,根据企业的不同在15%-25%之间。下面就来介绍介绍怎么对所得税进行税务筹划。
计算公式:
所得税额=(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税率 (与公司的估值没有关系,因为评估价是能够被操控的。)
股权转让的合理税务筹划
1、将股权以低价转让至有税收奖励政策的地方
2、在有税收奖励政策的地方以市场价格转让至受让方
3、运用企业管理九段技术,运营、筹划,跳出纳税循环圈,把税降到最低
运用九段技术第八模块“公司股权重组风险预控与成本量化”通过跳出纳税循环圈这个模式来进行股权重组的、税务成本的优化和风险控制,达成股权重组高效的预期。
4. 如何利用股权架构或分支机构进行税收筹划,其中可能涉及到什么样的税务风险
就是国内企业在设立分支机构过程中 如何筹划税负,以及如何运用设立分 支机构的手段进行税收筹划。 产业开发区等,尤其是外商投资企业 和外国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更多。另 外,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放区、国 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西部地区 等也都有相应的所得税减免政策。科 学合理地设置分支机构,就可以最大 限度地享受这些税收优惠,降低企业 税收负担。 假设某企业A 是生产高科技通讯 设备的企业,由于其客户主要集中于 山西地区,该企业设立时,注册地和 实际生产经营地均选择在山西太原。 按税法的规定,A 企业应适用 33%的 企业所得税。2000 企业损益表主要项目金额如表一: 通过设立分支机构,享受区域性税收优惠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 中存在大量的区域性税收优惠,如民 族自治地方、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 损益表 单位:万元现代企业集约化经营的发展战略 得到更为普遍的认同,设立分支机构 (包括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分支 机构)的经营方式,不仅在大型企业 得到长足的发展,而且也逐渐为许多 中小企业所采纳。 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税收筹划, 是税收筹划研究的重点课题之一。我 国早期研究税收筹划的专著,就设有 如表一所示,A 企业2000 纳企业所得税39.6 万元。如果 项目本年累计数 一、产品销售收入 1000 二、产品销售利润 200 三、营业利润 100 加:其他利润 20 四、利润总额 120 减:所得税 39.6 五、净利润 80.4 税收筹划 福建税务20019 能通过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就可以 实现税收筹划。比如,A 企业选择一 个可以长期适用低税率的地区,设立 一个独立核算的 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支付给总机构 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 的管理 费,准予在税前扣除;凡具 备法人资 格和综合管理职能,并且 为下属分支 机构和企业提供管理服 务又无固定经 营收入来源的总机构, 可以提取管理 费,但提取比例一般 不得超过总收入 2%。这样,即使会由于机构分设而 增加一些管理方 面的费用,也会因税 前扣除而有所减 技术产业开发区或郑州高技术开发区 等,同时还可以综合考虑各 投资环境、人工成本等因素;在业务 的分离方面,考虑到销售 网络的连贯 性,可以将生产业务转 移到 企业,其余业务留在原 企业于2001 年初选择天 津新技术产业园区设立 企业,并将生产业务转移到 关费用的分摊、总分支机构间的管理 费用、B 企业产品运费的增加 等问题, 我们可以简单地假设,A、B 两企业可 以通过各种合法手段将A 企业的利润 总额调整到近似于零的 水平,而将全 部利润转移到 企业。如果按照 2000年的经营状况 不变,2001 企业仍将创造120 万元的利润,这 样,2001 年两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数量为: 企业:利润为0,缴纳企业所 企业:利润总额=120 万元,缴 纳企业所得税 =120 15%=18万元 可见,经过以上筹划,A 企业实 现节税21.6 万元,占其原应纳税额的 54.5%。当然,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 干扰成本的存在,实际节税效果会有 所降低,但这一税收筹划方法仍不失 为一种可行的选择。 (编者注:企业在运用此办法时还应 考虑到《征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 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 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 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 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 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 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 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 下三种形式:第一,固定业户的临时性外出办 事机构。这种形式的分支机构因为不 符合“独立核算”的要求,所以应与 总机构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方面则应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 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 证明》,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 关申报纳税。未持有以上《外出经营 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应向销售地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否则应由总 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 第二,总机构的常设分支机构, 不实行独立核算。这种形式的分支机 构也应与总机构合并缴纳企业所得 税;增值税方面,现行税法规定,总机 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 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 务机关批准,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 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因此,一般情况下,常设分支机构应 在经营地办理税务登记,并在经营地 申报缴纳增值税。 第三,总机构的常设分支机构, 二、企业分支机构形式的 选择 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 的角度考虑,企业分支结构主要有以 11 税收筹划 福建税务20019 实行独立核算。这种形式的分支机 构,应独立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 税,纳税地点均为分支机构所在地。 可见,从税收角度考虑,企业分 缴纳增值税,还是作为常设分支机构,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二是从 所得税角度考虑,是不独立核算,与 总机构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还是独 立核算,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 以上税收处理的不同,我们可以对企 业分支机构的形式作出以下选择:(一)分支机构作为一般纳税人 税负较低,但分支机构的一般纳税人 资格不易取得,而总机构已经被认定 为一般纳税人时,分支机构应作为临 时性外出办事机构; (二)当分支机构或总机构中有 一方预计将发生亏损时,应合并缴纳 企业所得税,即分支机构不应独立核 算。对此,我们可以举例说明如下: 假设总机构与分支机构均适用 33%的 企业所得税,预计三年内盈亏情况如 下(见表二): (单位:万元) 盈利和亏损的情况。 在通货膨胀严重的情况下,由于 银行贷款利率较高,货币的时间价值 更为重要,此种税收筹划方案的节税 意义就更为显著。 (三)当总机构适用税率较低时, 选择合并纳税;当分支机构适用税率 较低时,选择分别纳税。 假设 公司为深圳一企业,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适用 7.5%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年盈利规模大约 200万元;N 企业是 的分支机构,适用33%的企业所 税率,年盈利规模大约为100 万元。 若合并纳税,二者共需缴纳企 所得税为:(200+100)7.5%=22.5 万元 若分别纳税,二者共需缴纳企业 所得税为:2007.5%+10033%=48 万元 可见,当总机构适用较低的企业 所得税税率时,合并纳税会减轻纳税 人的税收负担,而且经分析可知,分 支机构的盈利越多、二者税率差别越 大,进行以上税收筹划的实际效果就 越好。 反之,如果以上总公司 位于深圳,则应选择 分别纳税,即 独立核算。(编者注:国税发[1995]198 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必须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企业不得自 行确定汇总纳税,否则,税务机关有权依 法就地征收并予处罚。企业在运用此法 时,还应考虑到这一点。) 1.如果分支机构不独立核算,则二者应合并纳税。此时三年纳税情况 第一年应纳企业所得税=(30- 10) 33%=6.6 万元 第二年应纳企 业所得税 =30 33%=9.9万元 第三年应纳企业 所得税 33%=16.5万元 2.如果企业在设立分支机构时 将其独立核算,则总机构与分支机构应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三年纳税情 第一年:总机构应纳企业所得税=30 33%=9.9万元 分支机构有亏 损,应结转以后年 度弥补 总计支出税金 9.9 万元 二年:总机构应纳企业所得税=30 33%=9.9万元 分支机构无利 润,不缴纳企业所 总计支出税金9.9 万元 第三年:总机构应缴纳企业所得 33%=9.9万元 分支机构弥补第一年亏损后,应 纳企业所得税 =(20-10) 33%=3.3万元 总计支付税金 13.2 万元 比较 以上两种纳税方案可知,在 两种方案中,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三年 中纳税的总额是相等的,但第一种方 案在第一年比第二种方案少缴纳 3.3 万元,而到第三年则多缴 3.3 万元。 就是说,采用第一种方案,企业通过 不同机构之间的“借税”,获得 3.3万元资金两年的免费使用权, 或者说 是两年的货币时间价值。反 机构预计产生亏损,而分支机构预计 将产生盈利时,也可以运 用以上方法 实现税收筹划。
5. 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企业要发展,就必须尽量节约成本扩大收益,税金也是企业的一项成本,节省税负缓解企业压力很有必要进行。那么,税务筹划如何进行?
1.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的筹划。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耗转移到成本费用中的那部分价值。在收入既定的情况下,计提的折旧越多,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企业的收益也就会越大。会计上可用的折旧方法很多,如加速折旧法。虽说国家有规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但我们可选择最低折旧年限来增加每年提取的折旧额,以延期纳税或少缴税。前期多提折旧,还能使固定资产投资尽早收回,减少了固定资产投资风险。且这样做也相当于得到了一笔无息贷款。同样,无形资产摊销额越大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没有明确规定摊销年限的资产应尽量选择摊销年限较短的。
2.八项减值准备的筹划。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提取的减值准备有八项,不得刻意多提或少提。税法并没有特意具体规定各项准备允许扣除的数额,在这种状况下,企业应当及时灵活地计提各项准备,以增加计税时的可扣除金额。
3.增值税的筹划。
增值税筹划包括进项税筹划和销项税筹划。税务筹划如何进行?先谈谈进项税的筹划:企业当期的应纳增值税额是当期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在销项税额不变的情况下,进项税额的大小及进账时间直接影响当期的应纳税额,这就要求企业在支付购货款时应及时或提前取得进项税发票,使当期进项税额能够足额计算。企业在采购材料时应尽量与国有的运输部门发生业务以取得正规的运输发票来进行抵扣,增大进项税额以减少应纳增值税额。
4.税收优惠政策的合理利用
可以合理利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税收优惠奖励返还政策。
现在全国很多地区都通过总部经济税收政策的形式进行招商引资。
企业只需要将企业注册在当地,即可享受当地政府税收上的财政扶持。
有限公司财政扶持比例:根据年纳税额,企业可获得扶持奖励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75%-90%
兑现时间:纳税次月可兑现扶持奖励。
入驻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和税收区域的要求,可以采用设立分公司、新公司,或是注册地迁移等方式入驻。
5.个人独资核定征收
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优势
资金安全,风险较低
申请“核定征收”,后整体税负降低
个人独资企业所涉各项税种完税后可直接公转私
无企业所得税,按个体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一般可以用业务分流的方式,将业务外包给“工作室”,负责人在税收洼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即可合法开票结算费用。完税后就可以自由提现,自由分配。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综合税率低至1.54%。
6. 股权转让怎么做税务筹划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一般会涉及到4种税,分别为印花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一般是万分之五。增值税一般只有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并且持股的是企业才会交。而且也不是很高,按金融商品转让的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为6%,小规模纳税人为3%。转让持股的人是个人需要缴个人所得税,是企业的就缴企业所得税。这个税率就比较高了,根据企业的不同在15%-25%之间。下面就来介绍介绍怎么对所得税进行税务筹划。
一、计算公式
所得税额=(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税率 (与公司的估值没有关系,因为评估价是能够被操控的。)
二、股权转让的合理税务筹划
1、将股权以低价转让至有税收奖励政策的地方
2、在有税收奖励政策的地方以市场价格转让至受让方
操作难点:
1、第一次低价转让被合理接受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第十二条文中。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7. 新形势下企业应该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税收筹划不等于以各种手段开发票进行抵税,仅仅通过开票实现税务筹划的策略是最愚蠢的策略。
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组织:
合理利用灵活用工模式可以大幅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最高可达70%,但需要注意用工形式、内容、合同签订方式、记账方式等等,避免稽查的风险。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用工模式设计及社保基数的核定、合同设计和风险控制、个税代征通道的合规性和相关的账务处理细节。
对于增值税来说,税负率在4%以上可以考虑做增值税筹划,主要是在进项抵扣上进行处理。缺进项类型企业的增值税合规可以选择公司注册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按照保税区增值税地方留存50%,返还80%,综合40%计算。个体户个税按照1.5%计算。
企业所得税,可通过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的应用进行筹划。研发经费加计扣除可节税的金额=(研发人员的用工成本+研发所用设备的成本/3)*75%*企业所得税率。难点在于研发行为的界定、研发费用的正确归集和研发辅助账的编制。
以上仅为几个方面的税收筹划,便于节省企业的开支,从而增加企业利润。更为专业的税收筹划还是需要专业的公司来进行,从而避免被误导。
总之呢,要做好税收筹划就必须对税法有充分的研究,并长时间保持与税务部门的互动,不懂的就要勤于去问,相信对于这么专业的领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了解的了的,需要下功夫。
从实务的角度可分为事前规划与现状优化两种,从而达到三个目标:
首先, 排除现存的可能性风险 ,避免并减少不必要的支出。税收筹划的首要目标就是通过事前的周密分析和规划,排除拟进行的交易或事项在未来可能发生的税收风险,在企业现存基础上找到现有的税收风险,找到其存在的原因,设计出解决方案,从而消除该风险,避免该风险导致企业承担不必要的成本。
其次, 消除税收非效率 ,优化税收管理现状。通过对现状的审阅和优化,发现企业重复纳税、可享有而未享有的税收优惠,在综合考量的基础上,采取措施加以优化和改进。
最后, 重组结构和模式,为适用更优税收政策创造条件 。一是家族成员层面的税负筹划,考虑各种股权架构对股东及家族成员和家族持有期间及退出时点的税收影响;二是经营层面的税负筹划,如家族企业和家族成员个人的流转税、企业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个人所得税等,通过筹划降低经营层面的税负,从而提高盈利水平。
生活中比较常见的税务筹划的12种方法,大家可以根据这12种方法来合理的进行避税。
1、企业选址
企业扩张时,我们需要合理布局生产资料和生产能力,主要是从生产经营需要的角度来考虑的。在《企业所得税法》中有明确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虽然这些地区有些属于落后地区,但是对于企业来说,企业入驻这些地区可以享受相对较低的税率,对于企业节税来说可以起到较为积极的作用。有些地区为了吸引投资,加速城市的发展开放了各种优惠政策,比如用政府财政金对企业进行补贴、奖励等,这些都是对企业有利的税收优惠,可以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益,并同当地经济共同发展,达到双赢的局面。
2、创立独立的公司
重新注册一家独立的销售公司,可以用来分担企业的招待费用、广告费以及应缴纳的各项税金。假设一个企业的年销售收入为 M,业务招待费为 N,则当年可抵扣的招待费用为 Mx5‰与 Nx60% 的较小者,只有在 Mx5‰ =Nx60% 时企业才能完全抵扣业务招待费,即 N=0.83%M。但是企业的招待费不可能完全按照这个比率来实现。
3 、用有限的资金做更多的事,说起来很复杂,但是很简单就可以实现
收入确认的延迟:在时间上做功课,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如果企业在交易中处在优势地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最迟收款日期,到期后再开具发票。但是对方企业在这个日期之前就将货款完全付清,企业却没有将开具销项发票,此时,企业就可以占有这部分资金的使用权,可以利用这些资金做更多的事情。
延期支付或分期支付:同理,企业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付款日期,在到达付款日期之前,企业收到货物并没有付款,此时企业依然有这部分资金的使用权,根据资金的时间价值理论,企业可以用这些资金赚取更多的利润。
4、合理利用法规
根据法规规定:“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起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50% 直接抵扣。”“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的 150% 在税前摊销。”所以企业可以加大研发费用的投入,以此来降低税基。
5、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
我们要树立守法意识,主观上不能有偷、逃税的观念。要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的学习,时刻随着国家法律的变动更新自己的税法知识,不能落后于法律。要树立全局意识,使税收筹划的方案与企业的发展目标相一致,要选择能够使企业发展最大化的税收筹划方案,而不是能够给企业节税更多,却不能给企业带来发展的方案。
1.每一笔票据要认真审核,杜绝白票。
2.对大额发票应上网即时认证。
3.合同款一定要照章付款。
4.个税要做好事前准备工作。
5.营业,城建,教育增值的说等,要详知。
6.关于企业薪酬,薪酬学习可以找我。
纳税筹划必须在事先进行规划,可以贯穿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始终,但决不是在事后进行筹划。应该让税务部门也参与进来,和他们及时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以避免企业不必要的税收浪费,建议可以先下载一个腾博智企APP,在上面可以免费咨询税务筹划的相关问题。
1、降低计税依据
2、降低适用税率
3、加大可抵扣税额
4、直接减免税款
5、延迟纳税时间
6、规避或转换纳税义务
7、寻找税务洼地
8、防范纳税风险
新形势下企业该如何税务筹划?——合理利用政策差异进行节税!
通过政府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实现降负的目的
总部经济招商即税收低洼地政策的模式起源于上海,而后湖北,重庆等等都有这样的政策,在国外也有这样的方式,列如阿里巴巴,腾讯等大型企业都是在注册地上有考究的,总部经济招商模式是在经济大环境下运营而生的产物,在国家宏观经济不做大的调控之下,税收低洼地政策是相当稳定的。
方案参考: 地区优惠政策: 需要入驻园区享受核定征收、财政扶持,欢迎留言、私信,我会第一时间回复。
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当存在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时,以税收政策为导向,通过投资、理财、组织、经营等事项的事先安排和策划以达到税后财务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
如何给公司做税务筹划
很多公司老板也希望可以做好税务筹划,苦于不知如何给公司做税务筹划,指望公司财务往往没有专业知识支撑,最好的方式还是寻求专业税收筹划公司。下面就来解析如何给公司做税务筹划:
1 做好前期规划
这是作为每个企业投资者首先须抓住的基本要点,更是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能否成功的关键。
2 明智选择纳税人身份
高新技术企业销售、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增 值税应税劳务都须依法交纳增值 税。增 值税的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权按规定领购、使用增 值税专用发 票,享有进项税额的抵扣权;
3 利润大化原则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别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具体来讲,原计税工资标准取消,可以按实际支出列支;广 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捐赠扣除标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放开,对于内资企业来说,扣除限额获得大幅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新所得税法限额内,在不违规的前提下,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即在规定范围内充分列支工资、捐赠、研发费用及广 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尽量使扣除数额大化,实现企业税后利润大化。
4 用足用好优 惠政策
新设高新技术企业需经营一年以上,新设立有软件类经营项目的企业可以考虑先通过申请认定“双软”企业资格,获取“二免三减半”的税收优 惠政策,五年经营期满后,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优 惠政策,能获取更大的税收利益;无法挂靠“双软”企业获得优 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通过收购并变更设立一年以上的公司获取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 惠政策。
“汉兴,按秦之敝,诸侯记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以是约法省禁轻田租,十五而税一”。汉高祖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实行“十五税一”的政策,及至汉文帝时期,又有“田租减半”之诏,也就是采取“三十税一”的政策。
企业要做好税收筹划,有以下几个切入点:
1.选择税务筹划空间大的税种
要选择对决策有重大影响的税种作为税务筹划的重点;选择税负弹性大的税种作为税务筹划的重点,税负弹性越大,税务筹划的潜力也越大。
2.符合税收优惠政策
一般在税种设计时,都设有税收优惠条款,企业如果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条款,就可享受节税效益。
3.改变纳税人构成
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之前,首先要考虑能否避开成为某种纳税人。比如在1994年开始实施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企业宁愿选择作为营业税的纳税人而非增值税的纳税人,宁愿选择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为营业税的总体税负比增值税总体税负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总体税负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总体税负轻。
4.影响应纳税额的基本因素
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有两个:纳税依据和税率。进行税务筹划无非是从这两个因素入手。如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税法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 允许扣除项目金额,具体计算过程中又规定了复杂的纳税调增、纳税调减项目,因此,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有了一定的空间。
5.重视财务管理环节
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都有税务筹划的工作可做。比如,按照税法规定,负债的利息作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享有所得税利益,而股息支付只能在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因此债务资本筹划就有节税优势。
税收筹划通常来说就是和李杰说西说重话,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企业的重视,成为许多中小型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之一。那么企业到底要如何做好税收筹划呢?
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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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税负弹性的大的税种,税负弹性越大,税收筹划潜力也越大,比如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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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税收优惠政策,一般在税种设计时都设有税收优惠条款,如果企业充分利用续充优惠条款即可享受节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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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纳税人结构,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之前,要考虑能否避开成为某种纳税人,如在1944年实施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规定下,企业宁愿选择作为增值税的纳税人,而非营业税纳税人,因为增值税的总体税负比营业税的总体税负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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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财务管理环节,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也涉及到税务筹划工作,比如公司负债的利息可以作为所得税扣除项目进行税前扣税,从而享受所得税优惠,而股息支付,不能作为扣除项目进行税前扣除,因此,债务资本筹划就有节税优势。
8. 个人股权转让的税务筹划有哪些方法
一、利用“正当理由”实现低价转让股权
根据67号文第十条规定,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同时,第十三条指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可见,股权低价转让,需要符合法定情形,从本质上讲这一条与第十条“公平交易”并不矛盾,也是为了让交易价值更加符合实际,但是在实际税收征管中,在形式审查重于实质审查的情况下,利用上述政策,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可以实现较低价格转让。比如,目前在国内外的大背景下,煤炭等能源企业运营困难,相关转让方可以借用上述第一条进行筹划;对于家族企业内部股份转让则可以通过第二条进行筹划;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第三条,具有很大的筹划空间,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协议进行“内部”低价转让;第四条则赋予了税务机关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也为部分企业提供了一定的筹划空间。需要提醒的是,该筹划方法的运用,依然面临实质课税被纳税调整的风险。
二、恰当运用“核定”法
67号文第十一条规定了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四种情形,并明确了核定的具体三种方法;对于转让股权原值,第十七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但是,对于核定方法,没有给出具体的规定,实际上是把权限给了各地税务机关,从之前的各地实践来看,比如,陕西省税务机关会结合验资报告、银行询证函、银行存款日记账、实收资本(股本)账面记录、公司章程、等进行审核对比以核定原值,海南省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15%)核定计税成本。
因此,对于部分近年来迅猛发展的行业而言(如房地产等),如果按照上述方式进行核定的成本大于实际成本,可以适用这一方法进行税务筹划,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然而,由于核定适用情形通常是在会计账册、相关计税凭证不完整的情形下,被转让股权公司面临相关会计制度、税收征管法处罚的风险。
三、变更被转让公司注册地,争取税收优惠或补贴
为了招商引资,发展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国家及地方层面都出台了一系列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数经济开发区都出台了财政返还政策。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股权转让属于“转让财产”所得,应计征20%的个人所得税。各地出台的区域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财政返还政策,实际上是降低了实际的税负率。2010年以来,针对上市公司限售股减持,更是一度出现了所谓的“鹰潭模式”、“林芝模式”等,一大批股权转让方实现了成功避税,涉及金额高达数十亿元。
利用税收优惠或财政返还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做法通常如下:第一步,将转让公司的注册地址变更到目标地区,相应的调整经营范围,以满足特定的政策要求,同时与当地政府签署相关书面协议;第二步,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并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税务、工商变更,缴纳税款;第三步,根据地方出台的政策及双方协议返还部分税款给转让方。
但是,这种方法目前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2014年年底,国务院下发《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明确清理规范以下三类税收优惠政策:
(1)违反上位法的税收优惠政策;
(2)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政策;
(3)超出税收优惠时间还在执行的政策。因此,在此背景下,税务筹划之前需要对区域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审查确认,并获得有权机关的书面确认或批复为好。
9. 如何利用股权架构进行税收筹划
根据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若对其筹划得当,可以大大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
(一)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税收筹划
提取折旧是对企业固定资产予以补偿的基本途径。
对于提取的折旧应按期间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将其以折旧费用分期计入产品成本和费用。
因此,由于折旧都要计入成本,直接关系到成本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纳税额的多少。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有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两种。
(1)直线法
直线法,也称使用年限折旧法,是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或工作时数和工作量)平均计算折旧的方法。
按现行制度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采用直线法,并按固定资产原价和分类折旧率计算。
直线法具体又可划分为平均年限法、工作时数法和工作量法。
(2)加速折旧法
又称递减费用法。
是在折旧期间各年计提的折旧额逐渐减少。
加速折旧法的基本内容,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多提折旧,随着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的逐渐降低,对其计提的折旧也逐步减少。
虽然在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内计提的折旧总额和平均年限法的完全相等,但在固定资产使用的前几年,由于多提折旧,计入成本的费用相应增加,也就减少了固定资产使用前期的经营利润,相应地减少了企业的应纳所得税,相当于得到政府的一笔无息贷款。
加速折旧法有多种方法,在现行制度规定只限于采用以下两种: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允许实行加速折旧的企业或固定资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医药生产企业的机器设备。
(2)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项目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震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的机器设备。
(3)证券公司电子类设备。
(4)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
(5)外购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软件。
为落实国务院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创业创新,国税总局下发的《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规定:
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六大行业),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企业应充分利用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办法,进行税收筹划。
(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税收筹划
由于折旧年限本身就是一个预计的经验值,使得折旧年限容纳了很多人为的成分,这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在税法允许的情况下,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
所得税的递延缴纳,相当于向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10. 股权收购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股权收购分为一般性税务处理、特殊性税务处理以及特殊重组三种方式,特殊重组的税务处理有利于降低企业重组的税收成本,但是以股权收购的方式进行企业重组时,特殊重组的税务处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即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 75%,并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如果不满足这两个必要条件,具体筹划发方法需要用案例说明,可以参考天津致通振业这篇文章:教你如何在股权收购中进行税收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