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股权赠与子女怎么办
① 婚前父母赠与的股份离婚的话怎么分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的规定:一方婚前所得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父母婚前赠与的股份以及股份所得的收益,除有约定外一般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离婚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对该股份进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② 离婚时股权如何分割,离婚时股权怎样分配
股权是一种社员权,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权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的特点,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权,非登记股东一方并不当然具有公司股东身份。即使夫妻之间达成了代持股协议,非登记股东一方也不具有表决权、管理权、投资分配权等与身份性相关的权利。所以,股权这种与身份不可分的性质决定了其不同于一般性质的财产权,股权是一种具有身份属性与财产属性的复合权利,下面就离婚当中的股权分割做一下梳理。
一、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并不当然等同于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这点在“夫妻公司”中体现的尤为明显工商登记中约定的夫妻持股比例,只是出于工商登记需要,其具有登记公示效力,这也是基于《公司法》的规定;但是在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首先考虑适用《婚姻法》,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的财产约定时,适用法定的共同财产制,即不管工商登记约定了怎样的股权比例,股权作为一个整体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夫妻一方可以享有股权的一半或对应的财产性权益。如果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就是夫妻关于财产的真实意思的表达,夫妻应该在股权工商登记之外,达成书面的财产约定,明确约定持股比例就是夫妻财产中关于股权部分的分割比例。
二、夫妻一方可以单方面处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股权,无需另一方的同意股权具有人合性,非登记股东一方无权干涉股权的处分,但股权也是一种财产权,其对应的财产性权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根据《物权法》第106条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取得登记股权的善意第三人可以对抗非登记股东的配偶一方,后者在离婚诉讼中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分割股权转让款;另外股权属于《商法》规定范畴,股权交易方应遵守商事外观主义,即善意第三人信赖工商登记中的股权人为真实的权利人,而无需花费巨大成本去调查真正的权利人,况且这中调查难度极大。
三、离婚中的股权的具体分割《婚姻法》解释二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上述第十六条有个前提就是登记股东愿意转让部分或全部股份的,如果其坚决不同意转让股份,也不能就股份的价值达成一致,法院可以委托评估机构就股份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影响股价的因素主要有公司的净资产和净利润。
四、上市公司股票、债券、基金等财产的处理离婚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价值的,继续持有一方给另一方补偿款。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可以就上述财产进行数量上的分割。
五、属于婚前一方持有的公司股份或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的股份,该部分股份的投资性收益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参与分割。
六、登记在公司名下的财产房产车辆的分割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主张登记在公司名下的房产、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参与离婚财产分割,该如何处理?首先,应该明确物权登记只是权利的证明,登记物权和真实物权很多时候是不一致的。一方当事人需要举证,房产或车辆的实际出资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是登记在公司名下。进而由法院认定房产、车辆的实际权利人为离婚当事人,此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分割。否则,该房产为公司财产,即使当事人享有公司的股权,也不能直接要求分割属于工资财产的房子和车辆。
七、对于股权代持协议中股份的处理夫妻一方提出分割公司股权,但该股权系另一方替他人代持,这种情况下,提出分割股权一方无法获得法院支持,除非有证据证明该股权代持协议系虚假的。因为另一方虽未名义上的股权所有人,但是法律认可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真实的股权人享有股权的权益,尤其是财产性权益。提出分割一方可以依据股权代持协议主张分割名义持股人因代持所获得的利益的部分。
③ 离婚房产赠与子女如何办理,需要公证吗
夫妻离婚房子赠与子女的行为属于公民间的一种赠与,公民之间赠与房屋属于一种特殊的赠与合同,赠与房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且必须要办理有关的手续后,赠与行为才能为法律确认和保护。私房赠与是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朋友之间。依据法律规定,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6.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以上即是对夫妻离婚房子赠与子女如何办理的简单解答。对于离婚房子赠与子女的选择其中的风险还是有的,还是需要慎重考虑。
④ 夫妻离婚时股权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1、夫妻双方均持有公司股份。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作出判决。2、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份。夫妻双方可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公司股份由第三人持有的只能通过离婚后的确权之诉为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⑤ 离婚后股权怎么处理
离婚后股权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处理。有2种情况,分别是:1、股权属个人财产,只分收益不分股权;2、股权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视属股份公司还是有限公司而采取不同办法。一般会以直接平均分割为基本原则来处理。如果是以夫妻双方名义一起投资,双方各占一定出资比例的,那么离婚时就需要按比例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⑥ 赠与子女的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吗
赠予子女的财产,离婚时不可以分割的,但是在赠予的时候,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同意,才可以赠予的,有一方不同意是不可以赠予的,既然已经赠予,离婚时不可以分割,那是子女的财产了,但是可以取消赠予的,取消后是可以分割的
⑦ 离婚后赠与子女房产该收回吗
法律分析:离婚后赠与子女房产一般不该收回。但若该房产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则当事人可以收回房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且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⑧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过户给子女吗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夫妻离婚可以通过商谈的这种方式把资产给孩子,此外,谁都不可以在没有通过对方允许的情形下就擅自把资产所有都迁移给孩子,要是对方允许把夫妻共有财产的部分或是所有资产都给孩子的话,两人依法去办理有关资产的迁移和产权过户就可以。
2.赠予人和被赠予人一同到房屋管理局签署有关房屋赠与的书面协议,即赠予书,说明房子的赠予是赠予人的真正意向,接受赠予是被赠予人的真正意向。还要携带有关资料,例如该房子的产权证或订购合同等等。
3.被赠予人凭原房屋产权证、赠予确定合同书,去缴纳房产契税,并申领契证。
4.办理公证书。
⑨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赠予子女有效吗
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财产赠与子女有效,但是有条件,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是双方都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子女,协议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或者是分割完夫妻共同财产后,双方或者一方有权就自己分得的财产给孩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