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增资怎么转让股权
⑴ 股权要怎么转让
大致分为四种:个人转给个人;个人转给公司;公司转给个人;公司转给公司。所有的股权转让都需要在工商做变更,然后在国地税备案,其中前两项比较麻烦,还分为认缴转让和实缴转让,建议找专业人员来办理。低于股权原值,提供合理的低价转让理由,例如:股东死亡继承股权、夫妻之间转让股权等,可0元低价转让,但出具相关的证明。高于股权原值:“高于股权原值”的根据公司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的盈亏状况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原值平转无需提供其它证明文件材料。股转转让具体讲解:一、形式划分为以下4种:实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现金;有价债券;其他;二、出资状况划分为2种:实缴;认缴三、股东性质划分为2种:自然人;非自然人。
股权装让形式划分为以下3种:注册资本增资;注册资本减资;注册资本不变五、转让金额:低于股权原值;高于股权原值;股权原值平转六、各自需要的条件:实物出资(固定资产):工商、国税没有特殊要求,地税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时应出具初次“验资报告”原件及其相关清单,如公司有历次转让记录还应出具所有的历次转让记录文件原件。实物出资(无形资产):工商、国税没有特殊要求,地税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时应出具初次“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原件,如公司有历次转让记录还应出具所有的历次转让记录文件原件。现金:工商、国税没有特殊要求,地税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时应出具新旧股东之间交易的银行转账记录的原件,如公司有历次转让记录还应出具前一次的双方股东与本次转让的双方股东转让银行流水记录,如没有银行转账记录,交易时为现金交易的话,则需要按照公司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的盈亏状况根据地税的计算公式,看情况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价证劵:工商、国税没有特殊要求,地税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时应出具初次“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原件,出具初次的有价证劵公允价值的相关文件原件。其他:根据出资方式的不同,提供不同的初次证明文件原件。实缴:有实缴金额的话,出具上面列出的5种形式的文件原件,并提供公司成立到现在历次股权转让的股转协议原件。认缴:没有实缴金额,认缴无需出具任何文件原件。自然人:自然人股权转让时,不管是转让给自然人或非自然人,都需要出具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非自然人出具营业执照原件。非自然人:非自然人股权转让时,不管是转让给自然人,出具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非自然人转给非自然人的时候无需提供原件,无需做股权转让,地税系统登记即可。“增资、注册资本不变”的:无需提供其它证明,“注册资本减资”需要提供“审计报告”及合理的减资理由。“低于股权原值”的,提供合理的低价转让理由,例如:股东死亡继承股权、夫妻之间转让股权等,可0元或低价转让,但出具相关的证明。“高于股权原值”的根据公司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的盈亏状况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原值平转”的无需提供其它证明文件材料。
⑵ 怎么才能将公司的股权进行转让
将公司股权转让可以通过向内转让以及向外转让的方式。向内转让不需要任何股东的同意,只需要达成合意并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需要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⑶ 股东怎么转让股权
法律分析:一、如果是本公司的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那么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具体程序大致为:股东之间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在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如果是向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应当将转让事宜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如果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不予答复,视为同意转让,此时,可以向第三人转让股权。如果其他股东在此期限内作出答复,可能出现以下两种情况:1、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向第三人转让股权。此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有两个以上的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由主张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如果协商不成,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实行优先购买权的条件不均等而对出让人不利,出让人可以向第三人转让股权;2、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向第三人转让股权。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此时,可以向第三人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四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⑷ 股东之间该怎么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若公司章程中无特别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自由的转让部分或全部股权,无需经过第三方同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间进行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还受到以下限制:(一)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一百四十一条特定持有人的股份转让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⑸ 没有实缴的公司股权怎么转让
法律分析:没有实缴的公司股权转让方式有: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可;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⑹ 公司股东不出资可以转让股权吗
公司股东未出资可以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未按时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