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100问怎么样
A. 假如我拥有一个公司百分之一的股份,值一百万,那这一百万我可以随便取吗,还是怎么样
不能随便取用,就算这百分之一可能值100万1000千万都是不可能随便变成现金随便提现的,如果此公司前景错建议还是最好不要去售卖。既然成立公司了就应该按公司法和公司的章程办理事务,而不能随意由着个人的性子来。股份只是拥有权不是现金券;当然你可以转让、出售股权、协商退出来兑现后才能变成钱。
拓展资料
股权即股东的权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股权,泛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狭义的股权,则仅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综合来讲,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
向法人投资者股权的内容主要有:股东有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股东有参与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权利;股东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决定法人管理者人选的权利;有参与股东大会,决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权利;有从企业法人那里分取红利的权利;股东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有在法人终止后收回剩余财产等权利。而这些权利都是源于股东向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者的股权,除不享有上述股权中的第一项外,其他相应的权利完全相同。
股权和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财产权,均来源于投资财产的所有权。投资人向被投资人投资的目的是营利,是将财产交给被投资人经营和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将财产拱手送给了被投资人。所以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的财产权是有限授权性质的权利。授予出的权利是被投资人财产权,没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权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权利就是股权。两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权。被投资人的财产权主要体现投资财产所有权的外在形式,股权则主要代表投资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内容。
法人财产权和股权的相互关系有以下几点:
一、股权与法人财产权同时产生,它们都是投资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从总体上说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为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的权利机构它做出的决议决定法人必需执行。而这些决议、决定正是投资人行使股权的集中体现。所以通常情况下,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内核,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灵魂。但在承担民事责任时法人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认可。这是法人财产权不受股权辖制的一个例外。这也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
三、股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说是对法人的控制权,取得了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权,也就取得了对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权。股权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国家的控制;股权掌握在公民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公民的控制;股权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母公司的控制。这是古今中外不争的社会现实。
四、股权转让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所有权整体转移,但却与法人财产权毫不相干。企业及其财产整体转让的形式就是企业股权的全部转让。全部股权的转让意味着股东大会成员的大换血,企业财产的易主。但股权全部转让不会影响企业注册资本的变化,不会影响企业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不会妨碍法人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法人财产权不会因为股权转让而发生改变。
B. 股权可以百分百转让吗,有要注意的东西吗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温馨提示:
1、以上解释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
2、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应答时间:2021-09-2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C. 股票期权交易100问 期权涨跌幅怎样规定
(1)合约涨跌停价格
合约涨跌停价格=合约前结算价格±最大涨跌幅。
(2)合约最大涨幅
期权最大涨幅的计算公式看上去好像很复杂。
认购期权最大涨幅=max合约标的前收盘价×0.5%,min [(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其实认购期权的最大涨幅只有三种可能:(1)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0.5%;(2)(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10%;(3)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10%。最后的结果要视期权的价值状态而定。
10%>市价,最大涨幅小于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10%,介于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0.5%和(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10%之间,当认购期权为深度虚值期权时,最大涨幅最小,很可能就只有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0.5%。
由于认沽期权的内在价值计算公式与认购期权相反,对应的最大涨幅也要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认沽期权最大涨幅=max行权价格×0.5%,min [(2×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综上所述,假定标的前收盘价接近于市价,不同价值状态期权的最大涨幅X如下:
(3)合约最大跌幅
期权合约的最大跌幅要简单很多,即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10%,而且认购期权与认沽期权计算方法相同,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认沽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总体来看,期权的最大涨幅≤合约标的最大涨幅,其中虚值期权最大涨幅最小,最低可低至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0.5%,而期权的最大跌幅则完全等于合约标的最大跌幅。
此外,根据市场需要,上交所[微博]可以调整期权合约涨跌停价格的计算参数。
D. 合伙开的公司他是法人股权他100%怎么分回股权
通常合伙的股权分配是按照出资比例,将100%的股权分割,出资一样的话就是均等分,不一样就是谁出的多,谁占的股份多。
如果其中有技术入股或者专利入股的,需要将其技术折算成资金,再重新分配,比如说三个人合伙,出资一样,那么每个人是占33.3%的股份,如果其中一个人是技术入股,那么可以采取几种方案,比如说出资还是一样的,但会将这个人的技术折成股份,比如说他就变成了40%,另外两个人30%。
商定好初步的股权分配之后,还要确定好增资、退出等等的股权变更协定,比如说将来生意好了,另外两个合伙人想要买这个技术股东的股份,怎么定价,将来生意不好了,有人想退出,股权折价等等,这些都是最好从一开始就写在纸面上,以免日后的麻烦。
所有这些都商定好之后,一定要白纸黑字的写在合同上,所有股东签字确认,有几个股东就有几份,全部都签好字并且设立好账户以及到账的最后期限,因为如果资金不到账,后续的事情就没有办法进行下去了。
E. 股票期权交易100问(五) 期权涨跌幅怎样规定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目前在上海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期权合约品种只有“上证50ETF期权合约”。上证50ETF期权的合约标的为“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为“50ETF”,证券代码为510050。合约类型包括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根据上海交易所的规定,对上证50ETF期权的涨跌幅限制如下:
(1)认购期权涨跌幅限制
认购期权最大涨幅=max{合约标的前收盘价×0.5%,min [(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认购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2)认沽期权涨跌幅限制
认沽期权最大涨幅=max{行权价格×0.5%,min [(2×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认沽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举例说明:认沽期权的最大涨幅。以50ETF4月沽2700合约为例,2018年4月3日该合约的涨停价为0.3397,行权价:2.7,合约标的前收盘价(4月2日):2.702
公式:
认沽期权最大涨幅=max{行权价格×0.5%,min [(2×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 max{2.7*0.005,min[(2*2.7-2.7022),2.702]*10%}
= max{0.0135,min[2.698,2.702]*10%}
= max{0.0135,2.698*10%}
= max{0.0135,0.2698}
= 0.2698
50ETF4月沽2700合约的涨停价=前一交易日合约结算价+当日认沽期权最大涨幅
= 0.0699+0.2698=0.3397
参考:上海交易所-股票期权合约规格,《关于上证50ETF期权合约品种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F. 新成立公司100%股权如果现在有一个合作公司想参股怎么分配比较好,后面可能还有其他企业想参股怎么分好
股权有两个关键点:一个是决定权,51%,也就是你要的话语权;另一个是否定权,33%,这个点虽然不能决定事项,但可以否决事项。
参股的人或公司,不要让某一方占到33%,在33%以下的任何百分比都可以,如果参股的人占到33%,就会有否定权,你们的话语权就打了折扣。你们只要占51%就可以了,这样就有绝对控制权了。
G. 100%股权转让的问题
1、交易价格-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无形资产账面净值
2、是的。但企业要做相关资产的核销(清理)啊,不走账,这块儿清理收益(利得)也要交企业所得税的。
3、不可以重新建账,这个有会计基本假定(持续经营)管着涅。只要企业不注销,就要继续做账。原企业的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还归原股东所有。所以,如果不是按企业净资产转让,不能称为100%股权转让,除非原股东写个书面声明,放弃所有利得之权利。
4、把原先的这些债权、债务转到原股东名下,可以在这些科目下设置一个明细科目,转过去。例如,原账面:应收账款—A公司,设置三级科目:甲股东,结转
借:应收账款—A公司—甲股东
贷:应收账款—A公司
这样,以后的记录就不会与原来的记录混淆了。
H. 100%股权质押的优势
100%股权质押可以最大限度的借到资金。
I. 100%股权转让问题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文件规定 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股权转让合同还应当万分之五贴缴印花税。
股权转让所得还应当就取得所得主体的不同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J. 第87问:股权100%转让后,目标公司所欠税款由谁承担
2011年7月,合肥市产权中心接受委托,对中房合肥公司(中房置业)进行100%股权公开转让,中房置业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说明了股权所对应的资产、负债等情况。
在公告中,中房置业明确指出,未能在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中披露的企业资产、负债都由转让方(也就是中房置业)享有和承担。
2011年9月,海亮地产公司以9.62亿元收购中房置业100%股权,并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海亮地产依照约定支付4.81亿元首付款。
2011年11月,双方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中房置业正式更名为安徽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原中房置业名下的项目也同时被转移至安徽海亮房地产有限公司。
在海亮地产接收中房置业后发现,该公司转让时未披露的信息中,存在严重资产不实及大量未公开的债务情况,并有大量的依法应补缴税款。仅税款一项,中房置业未披露的有:
①2010年度,因财务处理不规范,中房置业广德分公司少缴纳税款,原中房置业为其代缴184.75万元,滞纳金51.67万元。
②2009年7月,中房置业成立之初,中房置业从中房合肥公司无偿划转部分资产,划转总额5.3亿元,该笔资产应缴纳的契税(4%)、企业所得税(25%)均未办理纳税申报,两项税款共计应缴1.56亿元。
依据合同约定,海亮地产应该如何合理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呢?所欠的税款应由谁来承担?
事实上,在100%股权转让的实际操作中,类似案例中的情况时有发生。
通常情况下,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商定如何承担后,签订合同并予以执行。同时,也可以进行书面约定,在转让方存在欠税的情况下,为减少受让方的损失,转让方应主动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例中,转让方中房置业与受让方海亮地产签署的《产权转让合同》,不存在影响合同效力的违法条款,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约定。
2010年度,中房置业广德分公司的税款作为转让前债务并未在评估报告中披露,海亮地产作为受让方,补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应从转让款中扣除。
而2009年中房置业从中房合肥公司划转的款项,由于并没有办理税务手续,也未实际发生缴税行为,海亮地产并不能从转让款中直接扣除该款项。
可能有的人会问: 除被扣除转让款外,中房置业是否需承担其他责任?
转让方和受让方签署《产权转让合同》后,中房置业身为转让方,需依照约定将股权和其名下的项目进行100%的交割。
本次《产权转让合同》约定的不仅是股权转让,还包括资产转让。因此,除了保证合同无瑕疵外,也应保证资产无瑕疵。
根据合同规定,中房置业的欠税行为已经违反了双方的合同约定,中房置业应承担由于资产瑕疵给受让方海亮地产带来损失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