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股权如何退出
Ⅰ 集体企业已经自行清算其中之一股东已抽资算退股吗
集体企业已经自行清算其中之一股东已抽资算退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这并不是说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Ⅱ 公司退出股份如何办理
一、正面回答
股东退股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股权转让;股东通过把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以实现退出公司,完成股东的退股。
2、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的,经股东会决定解散,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实施公司的清算。
二、分析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以及分红比例的依据。
三、公司股东退出的手续有哪些
先由公司的股东经过会议讨论决定,取得同意之后,进行股权转让;然后和受让方一起签订股权转让的协议;再办理相关手续,比如,股权的变更工商登记手续、股东名册的变更手续。有限责任公司还需要向有关部门上交企业申请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和公司签的指定代表或者是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股东会的会议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或者是股权交接证明;如果是向原来股东以外的人进行转让的,那就需要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本原件,没有正本原件的话,也可以上交副本原件等资料。
Ⅲ 股权退出机制几种方式
股权退出机制有三种方式,如下:
1、股权转让,包括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2、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股权;
3、公司解散,股东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取得了等同于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
投资退出机制是指风险投资机构在所投资的风险企业发展相对成熟或不能继续健康发展的情况下,将所投入的资本由股权形态转化为资本形态,以实现资本增值或避免和降低财产损失的机制及相关配套制度安排。风险投资的本质是资本运作,退出是实现收益的阶段,同时也是全身而退进行资本再循环的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Ⅳ 想退出公司股份怎么退
一、正面回答
强制公司收购异议股东的股份,满足异议股东退出公司的要求,是股东退出公司股份的方式。强制公司收购退出股东的股份还涉及到收购价格这一重要问题,价格偏低会损害退出股东的利益,价格偏高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因此,如何确定收购价格成为双方关注的核心问题。
二、分析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三、公司股权如何转让?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等;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等;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Ⅳ 股权退出的5种方式是什么呢
股权退出的5种方式: 1、 股权转让 ; 2、公司减资; 3、要求公司回购; 4、解散公司; 5、 破产清算 退出。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 公司章程 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 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 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Ⅵ 公司股东退出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公司股东退出的手续,具体如下:
先由公司的股东经过会议讨论决定,取得同意之后,进行股权转让;
然后和受让方一起签订股权转让的协议;
再办理相关手续,比如,股权的变更工商登记手续、股东名册的变更手续。
有限责任公司还需要向有关部门上交企业申请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是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股东会的会议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或者是股权交接证明;如果是向原来股东以外的人进行转让的,那就需要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本原件,没有正本原件的话,也可以上交副本原件等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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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股东想要退出公司股份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公司股东想要退出的可以通过以下的手段来办理:1、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其他人;2、向公司申请减资;3、向公司申请回购股份;4、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5、公司破产清算之后退出。股权转让: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公司减资: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也就是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要求公司回购: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满足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解散公司:公司解散的情形分几种,依据《公司法》,有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被责令关闭而解散。因而,一般通过解散而退出应该采用股东会决议的方式来解散公司,也就是需要公司法规定的足够表决权的股东支持解散公司的提议,公司一经解散,那么公司所有股东也就全部退出了。是最为干净利索的一种退出方式,当然,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破产清算退出:《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想要退出公司股份是比较复杂的,并且当事人不可以擅自退出,因为擅自退出公司股份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罪。构成该罪的有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罚金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支付,应该及时的缴纳,避免逾期产生滞纳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Ⅷ 股权退出5种方式是什么
股权退出的5种方式: 1、股东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转让股权; 2、公司 减少注册资本 ; 3、股东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股权; 4、依法解散公司; 5、向人民法院依法 申请破产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Ⅸ 股权退出方式
几种常见的股权退出方式:
1、IPO退出:
IPO,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企业发展成熟以后,通过在证券市场挂牌上市使私募股权投资资金实现增值和退出的方式。
2、并购退出:
并购指一个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从而影响、控制其他企业的经营管理。并购退出适合于创业企业业绩逐步上升,被兼并的企业之间还可以相互共享对方的资源与渠道,这也将大大提升企业运转效率。
3、借壳上市:
所谓借壳上市,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筹资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剥离被购公司资产,注入自己的资产,从而实现间接上市的操作手段。
4、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指的是投资机构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套现退出的一种方式。常见的例如私下协议转让、公开挂牌转让等。
5、股权回购:
回购主要分为管理层收购和股东回购两种,是指企业经营者或所有者从直投机构回购股份。通常选择此种方式适用于那些经营日趋稳定但上市无望的企业。
6、公司清算:
这是投资人最不愿看到的退出方式,如果选择此种方式退出的,说明投资是失败的,清算是一个企业倒闭之前的止损措施。
拓展资料
股权即股东的权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股权,泛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狭义的股权,则仅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综合来讲,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
向法人投资者股权的内容主要有:股东有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股东有参与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权利;股东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决定法人管理者人选的权利;有参与股东大会,决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权利;有从企业法人那里分取红利的权利;股东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有在法人终止后收回剩余财产等权利。而这些权利都是源于股东向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向合伙组织投资者的股权,除不享有上述股权中的第一项外,其他相应的权利完全相同。
股权和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财产权,均来源于投资财产的所有权。投资人向被投资人投资的目的是营利,是将财产交给被投资人经营和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将财产拱手送给了被投资人。所以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的财产权是有限授权性质的权利。
授予出的权利是被投资人财产权,没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权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权利就是股权。两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权。被投资人的财产权主要体现投资财产所有权的外在形式,股权则主要代表投资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内容。
法人财产权和股权的相互关系有以下几点:
一、股权与法人财产权同时产生,它们都是投资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从总体上说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为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的权利机构它做出的决议决定法人必需执行。而这些决议、决定正是投资人行使股权的集中体现。所以通常情况下,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
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内核,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灵魂。但在承担民事责任时法人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认可。这是法人财产权不受股权辖制的一个例外。这也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
三、股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说是对法人的控制权,取得了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权,也就取得了对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权。股权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国家的控制;股权掌握在公民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公民的控制;股权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母公司的控制。这是古今中外不争的社会现实。
四、股权转让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所有权整体转移,但却与法人财产权毫不相干。企业及其财产整体转让的形式就是企业股权的全部转让。全部股权的转让意味着股东大会成员的大换血,企业财产的易主。
但股权全部转让不会影响企业注册资本的变化,不会影响企业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不会妨碍法人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法人财产权不会因为股权转让而发生改变。
股权与合伙组织财产权的相互关系与以上情况类似。
股权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所有权,但它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享有股权的投资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股权不能离开法人财产权而单独存在,法人财产权也不能离开股权而单独存在。
股权根本不是什么债权、社员权,等等不着边际的权利。
人们之所以多年来不能正确认识股权与法人财产权,主要是人们没有看到它们产生的源头,没有研究二者内在联系。一些人对法人的习惯认识还存在一定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