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元股权转让如何处理
❶ 0元转让股权
法律分析:作为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如果想要以“0元”受让有限公司的股权,可 在《股权转让合同》中体现具备资源互换价值的非货币现金财产, 如约定在股权转让后提供自身的劳务或者技术以此作为转让对价,否定《股权转让合同》的赠与性质;或是对股权转让公司的经营状况做一个风险评估报告,以此说明在受让股权后,股权收益极大可能呈现出负状态。
法律依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权;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六)以股权抵偿债务;
(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❷ 如何0元转让股权
法律分析:任何股权均可以0元转让,无论新三板还是主板股票。
但是0元转让并不多见,经常见到1元或者低价位转让的案例,前者是无偿赠与,后者是有偿买卖。一块钱事实差别虽不大,法律性质则不同:
(1)0价格转让股权,很可能会构成无偿赠予股权;(2)为了逃避债务而0价格转让股权,转股行为可能会被撤销;
(3)0对价转让股权,税务局可能不会认可。
因此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过程中,经常会以形式上的1元转让方式,而不是0元转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❸ 零元转让股权
法律分析:任何股权均可以0元转让,无论新三板还是主板股票。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❹ 股权作价0元转让可以吗
法律分析:股权可以0元是可以转让的,无论是新三板还是主板,任何股权都可以0元转让,但0元过户并不常见,经常看到1元或低价过户的案例,前者是免费赠送,后者是有偿出售,虽然和一块钱没有什么不同,但法律性质是不同的。比如以0价转让股权很可能构成无偿赠予股权;以0价转让股权以逃避债务的,可以撤销;以0价转让股权的,税务局可以不予确认。因此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股东往往以1元而不是0元的形式转让股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