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法院冻结的股权
A. 公司一个股东的股权被法院冻结了公司能不能申请解散清算
股权被冻结并不影响申请破产清算。
关于股东股权被冻结后,公司股东还能否请求强制解散公司的问题,目前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尚没有明确规定。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只有这几种情形出现时,公司才可以解散清算。另外,股权被冻结并非意味着否认股东资格,所以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二条 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B. 解除股权冻结的条件
股权冻结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提取或转移自己股权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措施当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权的收益的不当流失。给 上市公司 内部的利益造成损失。在这种股权冻结的过程中,并没有否定股权持有者的股东身份。股票持有者同样享受股票的收益权以及其他的各项权益。 股权的冻结主要是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处分股权( 股权转让 或 股权质押 ),防止股权收益的不当流失,达到 财产保全 的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 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 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 债权人 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 债务 已经清偿的 (五) 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的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 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 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 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 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 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C. 公司股权被法院冻结后会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公司股权被冻结后,将无法办理被冻结股权的转让登记手续,公司也不得向该股东进行分红。否则可能被视为妨碍执行,不仅需要承担与该股权和分红价值相当的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如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被冻结股权的股东一直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则法院会将冻结的股权强制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条 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必须依法转让。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持有、卖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D. 申请解除股权冻结的流程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已对股权采取冻结保全措施的,股权持有人、所有权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了有效担保,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对股权的冻结。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就股权冻结法院如何解冻规定如下: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冻结期限届满后,会自动解除冻结。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可以提供担保,经法院审查同意后可以解冻。
E. 冻结股权后如何执行
冻结期限届满后,会自动解除冻结。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可以提供担保,经法院审查同意后可以解冻。股权冻结适用情形如下:
1、用股权做抵押的;
2、企业申请破产的;
3、股权有争议的;
4、债务官司中,其他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
公司股权冻结后股东还享有什么权利:
股东基于出资享有的股权,是集合了多种权利的权利束。由自益权和共益权构成。所谓的自益权即股东专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投资收益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新股认购权等。共益权是指股东为自己利益的同时兼为公司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提案权、表决权等。
股权的冻结主要是(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处分股权(股权转让或股权质押),防止股权收益的不当流失,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
而股权冻结并没有否定股东资格。也没有必要限制股东对于共益权的行使。股东基于股东身份可以正常行使共益权。 冻结股权后是否还能行驶其他权利?
可见在法院冻结期间,股东仍然可以行使共益权(股东大会召集权、投票权、参加权、选举和被选举权、知情权、股东代表诉讼权等);此外,自益权中的新股认购权并不属于冻结的范畴,在股权被冻结的情况下,股东仍然可以试行自益权中的新股认购权
综上所述:冻结股权后可以向股份企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股权情况和股份企业的有关情况;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法院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冻结控制性执行措施,可适用于无形财产。因此对股权的执行,可以采取冻结措施。对被执行人预期应得的股息进行冻结,禁止到期后被执行人提取或公司向被执行人支付。对股息冻结的裁定,应直接送达公司和被执行人,此时对股息的支配权人是公司,如被执行人提取或公司支付股息则按民事强制措施予以制裁。
《执行规定》第五十三条冻结股权时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股权的转移手续及支付股息,冻结股权的措施延及股权的股息。实践中不仅要通知公司,同时要通知工商登记部门,以防止企业和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这样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冻对。对被执行人在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进行冻结时,除向工商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外,还应向企业的对外经济贸易主管机关送达,以限制股权的转让。
F. 股权冻结后怎么处理
股权冻结一般是人民法院对股权所有者提取或转移股权的一种限制措施,被限制后股权不能进行交易,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权的收益不当流失,给上市公司内部的利益造成的损失。被冻结后只能等待人民法院处理结果,处理完毕后就会解冻。
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也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
股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不过在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比如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
股权与股票的概念是不能混淆的,其中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每支股票背后都有一家上市公司;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
G. 冻结股权判决后怎么解除冻结
法律分析:法院冻结的股权的解冻办法是,如果有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债务人已经清偿债权等情形的,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冻结措施。法院审核属实的,会依法作出解除裁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H. 股权冻结怎么解除
法律分析:股权冻结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提取或转移自己股权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措施当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权的收益的不当流失,给上市公司内部的利益造成的损失。另外股权的冻结是(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处分股权(股权转让或股权质押),防止股权收益的不当流失,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在这种股权冻结的过程中,并没有否定股权持有者的股东身份,股票持有者同样享受股票的收益权以及其他的各项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I. 股权冻结是否可以提前解冻
可以提前解冻,但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义务或者提供一定的条件。
《最 高 人 民 法 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 民 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 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J. 怎么解除法院冻结财产
解除法院冻结财产的方法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1、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2、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3、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4、债务已经清偿的;
5、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10)如何解除法院冻结的股权扩展阅读
法院冻结财产的相关说明
1、对象都是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债权人起诉债务人,法院会出具判决书,判决书就有了强制力,债务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欠款。如果无法归还欠款,就要冻结其相应的财产,以冲抵债务;
2、据了解,法院判决书双方都领取以后,15日内不上诉法院判决书就产生效力。那么,债务人如果不归还债务的话,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冻结财产并强制拍卖;
3、强制执行提出并受理以后,法院会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屋跟动产以及存款,如果有的话,会被立即查封,拍卖了以后归还债务。由于冻结的只是债务人名下的财产,不涉及家人,因此在大量的司法时间当中,不少债务人为了钻法律的空子,就将自己的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以规避债务;
4、执行期为6个月,也就是6个月以后就会撤销执行,但是不代表就会从黑名单里面除名,因为债权人有权随时提起重新执行。此时,可以委托律师去查询债务人是否有股票或者其他股权等财产,因为法院冻结跟查询的范围比较小。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网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