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数额总数如何查看
① 公司股权怎么查询
法律分析:1、可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以及企查查等相关网站查询。打开这些网站后,输入公司名称即可查询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其中天眼查、企查查等网站除可以查询公司股权外,还可以查询企业发展、企业经营风险等信息。
2、若查询人为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查询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上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若公司每年都有对公司进行审计的话,还可以通过公司的审计报告查询,审计报告上会披露股东的持股比例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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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怎样判断股权激励的数量
股权激励的数量确定方式: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股权激励份额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股权激励计划需要载明激励对象获得股权的数量和价格,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④ 怎么确定股权激励的数量
法律分析:股权激励,也称为期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励员工的方法之一。这个问题要分不同的情形,第一个大的类别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里面还包括国有上市公司;第二个大的类别是非上市公司。先谈谈一般的上市公司关于股权激励的授予数量,规定是总的股权激励的授予额度是不超过总股本的10%,也就是10%就是上限;单个激励对象获受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1%。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是不能超过总股本的1%,单个激励对象,个人股权激励的收益不能超过个人薪酬总收入的30%,这是从收入的角度来看。非上市公司,并没有具体的规定授予的数量,常规而言,企业授予股权激励的数量主要考虑几个因素:(1)根据公司的体量,公司规模的大小,可能公司越大,利润率越高,授予的数量会相对少一些;反之,公司的体量小,授予的数量可能会比较多;(2)结合激励对象,要考虑激励对象的总人数;(3)结合激励对象的需求,这是一个期望值,期望值取决于个人薪酬的水平在当地本行业中有没有竞争力。因此,股权激励的授予数量要经过充分的调研,数据的测算,才可以得出具体的数量,保证股权激励的作用发挥。综上,股权激励的授予数量有2个特点,上市公司的授予数量有明确的规则指引;非上市公司则是没有规则指引的,因而两者操作的方法都有不同。
法律依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主要指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等股权激励方式。
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股票期权原则上适用于境外注册、国有控股的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有权行使该项权利,也有权放弃该项权利。股票期权不得转让和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等。
股票增值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的时期和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的收益的权利。股票增值权主要适用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股权激励对象不拥有这些股票的所有权,也不拥有股东表决权、配股权。股票增值权不能转让和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等。
上市公司还可根据本行业和企业特点,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探索实行其他中长期激励方式,如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等。
⑤ 如何确定出质股权的数额
您好,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数额是指出质人(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出资额,或者公司章程记载、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记载、股东名册记载的出质人(公司股东)的出资额,一般以人民币“万元”计算。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权的数额是指公司章程记载、股东名册记载的出质人(公司股东)认购的公司股份数,或者出质人(公司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代表的股份数,一般以“万股”计算。
根据出质人持有的公司股权情况,以及债权担保的需要,出质人、质权人可以协商确定出质股权的数额,并在质权合同中予以明确。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时,即以质权合同中载明的事项以及有关股权证明为依据,确定出质股权的数额。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⑥ 怎么查看一支股票的股东总人数
在股票市场中,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证券交易软件或者股票证券资讯平台完成查询股票的股东户数情况。投资者可以通过一些交易软件的“股本股东”功能了解个股股东变化,除此之外,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上市公司官网公布的信息来了解个股的股东数量、变化。
通常情况下,股东的户数情况可以反映股票的筹码集中度情况。如果一只股票的筹码集中度越来越高,股票中显示的股东平均每户的持股数量增加,但该股票的股东数量在逐步减少。那么,大概率就表示庄家资金正在处于该股的吸筹状态,股票后续被拉升上涨概率较高。反之,如果一只股票的筹码集中度越来越低,股票中显示的股东平均每户的持股数量减少,但该股票的股东数量在逐步增加。那么,大概率就表示庄家资金正在处于该股的出货状态,股票后续下跌调整概率较高。例如:同花顺、东方财富、新浪财经、方正证券等等。如果投资者通过股票证券交易软件查询股票股东户数可以点击股票的F10个股资料,然后再点击个股资料中的股东研究就可以看到股票的股东户数变化情况。
同时,投资者可以通过股东变化,来寻找买卖机会,一般来说,一个股票散户越来越多,主力较少,则说明市场上的散户在不断的买入该股,主力在不断的卖出该股,筹码逐渐从主力的手中流入散户的手中,这种类型的个股,一般上涨比较难,即在个股上涨时,散户会获利出局,卖出手中的股票,导致股价再次下跌,因此,股票股东人数大幅增加是一种卖出信号,投资者可以进行清仓操作。与此相反,个股的散户越来越少,主力较多,则说明市场上的散户在大量的卖出,主力资金在不断的流入,筹码逐渐从散户的手中流入主力的手中,集中起来,主力控盘加强,方便主力今后的拉升,是一种好事,投资者可以考虑在股东人数大幅减少的情况下,买入一些,等待主力的拉升。
⑦ 怎样才能知道一个股份公司股权价值
股权价值所反映的是一家企业对股东的价值,每家上市公司股份都有一个明确的市场价格,企业总的对外发行股份数量乘上现在每股的市价就得到了股权价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市值”,反映了企业对股东而言企业整体业务的价值。
股权价值计量不仅关系股东利益,而且还影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采用不同的方法计量股东权益,必然导致不同的结果,根据资产价值属性选择恰当的方法计量股东权益价值尤为关键。现行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由于所有者权益的属性与计量模式之间存在逻辑上的缺陷,建议采用单一现行市价计量模式计量,反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交换价值,客观、准确反映所有者权益的市场价值。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股权价值应由股票交易市场决定,而不是取决于会计计量结果,对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价值则要通过市场法比较确定。
2企业价值(Enterprise Value, EV)
由以上讲解,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企业的“债权人”还是“股东”都应关注企业的根本价值,而这两类重要的企业利益相关人,也被统称为企业的“投资人”,可以说企业价值正好代表了所有投资人感兴趣的企业核心经营业务的价值。
企业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价值=股权价值 企业的债务 优先股 少数股东权益-现金-投资
股权价值代表了普通股持有股东的利益,债务、优先股和少数股东权益代表了其他投资人的利益。因此,该公式包含了所有投资人。
优先股类似与负债融资,公司每年以固定数额的股息分配给这类投资人,无论公司的经营成果怎样。
公式中最后减掉“现金与投资”两项,是因为这不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是因为现金是债务相反的一面。
举个例子:A企业打算用10亿收购B企业,而B企业有1个亿的现金,当A企业收购完成后,实际上只支付了9亿,而这9亿就是这家公司的价值。
当然,企业都必须保证有最少的现金在手,才能正常运营其核心业务,这部分现金是不应该减掉的。但实际操作中很难认定多少现金是维持核心业务运营,多少现金属于非核心业务,因此为了方便就全部减掉。
“投资”不属于大多数企业的核心业务(金融投资公司除外),因此这部分也应该减掉。
⑧ 公司股东实际出资额怎么看
法律分析:查询一个公司股东的股权质押情况,需要持该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单位介绍信到登记机关进行企业档案查询。工商登记机关对公司股东股权的控制有两种情形:一是有限公司股东的股权一经质押,登记机关将对该股权立即锁定,不能转让,因此也不可能完成交易。二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不是法定变更事项,可以不在登记机关履行变更登记程序。关于如何确认该公司股权是否真的在质押的问题比较简单,要求质押方提供在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时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出质登记核准通知书》就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