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还原资金流怎么核查
⑴ 如何查看股票主力资金流的进出啊
1、关注媒体相关报道。如突出报道某行业或领域新发生的变化,一定是新。
2、通过公布的统计数字分析,如涨幅排名连续出现则可能成为热点。
3、注意资金流向,是否出现成交放量。热点股的成交量在周K线图中显示比低点成倍放大,并保持相对均衡状态。日线显示为某一日放量,其后续走势为缩量上涨。
4、观察上涨过程中是否出现急拉升和集中放量。如果连续上涨并出现急拉,有可能是短期强势,而不是热点。
⑵ 大家做尽职调查的时候如何核查股东出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1、首先是各股东出具确认资金来源确认函、出资或转账凭证、结合访谈。
2、如发现存在以下蛛丝马迹,例如关联关系、代持、历史上不合常理的转让路径、转让定价等,则会进一步要求其进一步说明或提供其他相关凭证。总之,倒不是每个项目、每个个体一开始都需要核查到底,关键是项目过程中,根据企业对中介的诚信如何、历史沿革是否太乱、代持可能大不大、关联方是否存在隐匿可能等因素综合考虑核查方法。
⑶ 代持股份解除对资金来源的要求
没有具体要求。
若原先在代持时,双方已结清款项,则在代持还原时,可无需再走一遍资金流水。
代持还原时由于资金流水交易,对企业IPO影响通常不大。
⑷ 股权代持协议公证怎么进行审查
法律分析:股权代持协议公证进行审查的方式:由受理公证申请的公证机关,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本人身份证明材料、代持协议、股权证明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⑸ 股权代持时,实际出资人必须知道的十个注意事项
前面两期,我分享了股权代持对实际出资人的各种法律风险,那么,在不得不请人代持的情况下,实际出资人要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这方面,资深股权律师段海宇认为要从股权代持协议和日常经营两个方面着手,我们先看股权代持协议,根据我的执业经验,实际出资人在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时,应当包含的下面六个重要条款并签订好配套文书:
第一、实际出资人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显名股东从目标公司获得的投资分红归实际出资人所有,显名股东以自己名义参与目标公司的股东活动所获得的任何权利都归实际出资人,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实际出资人有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二、实际出资人已经将出资款足额交付显名股东,该出资必须专门用于实际出资人对目标公司的出资,显名股东对此予以确认,目的是为了证明实际出资人已经出资。除此之外,名义股东还必须将他已经将投资款给到目标公司的证据例如银行流水、出资证明书交给实际出资人,目的是为了实际出资人向目标公司证明自己已经完成出资。
第三、在代持期间,实际出资人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显名股东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可以提前要求名义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落款时间空白,防止名义股东到时不配合。
第四、要求显名股东及时披露目标公司对股东的任何通知、提案、决议,在以股东身份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取得实际出资人书面授权,未经授权不得行使表决权,如果实际出资人决定自己参与表决,在应当在签署代持协议时,要求显名股东签署委托实际出资人行使表决权的空白授权委托书。
第五、显名股东承诺将他未来所收到的全部投资收益均全部转交给实际出资人。
第六、实际出资人有权随时解除代持股协议,显名股东应当按实际出资人指示将股权转让给实际出资人,名义股东必须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在实际出资人将股权转让、质押给第三人时,显名股东也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七、 和名义股东签订股权质押协议,目的是防止名义股东私下将您的股权质押或者转让给其他人。
除了与名义股东签订好股权代持协议和配套文件外,在目标 公司日常运营中实际出资人应做到以下三点,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1、代持股协议签订后,实际出资人要保留其向显名股东支付出资的记录,以及显名股东向公司注资的记录,尽量保证专卡专用,并在同一时间段内支付;
2、实际出资人需要取得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认可其为真正股东的证明,以及目标公司予以确认的证明,例如通过股东会决议、股东知情同意书、公司章程修正案等方式确认或公司向实际出资人签发加盖公章的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等,之所以要这样做,是因为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只有经过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实际出资人才能请求公司将自己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否则,即使能够证明自己是实际出资人,当你要求将自己变更目标公司的股东时,其他股东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
3、保留好自己参加股东会、董事会活动的证据,目的是证明自己在实际行使股东的表决权和经营管理权;
4、公司的运营中,实际出资人还应对董事会席位、公司高管职位及公司财务人员作出安排,防止显名股东滥用股东权力,通过作出当年度不分红,少分红,高额提取资本公积金,关联交易,自我交易等方式将实际出资人的利润“黑”掉。
⑹ 上市之前解除代持会查资金流水吗
是否检查资金流水要视情况而定。
若原先在代持时,双方已结清款项,则在代持还原时,可无需再走一道资金流水。代持还原时有无资金流水交易,对IPO影响通常不大。
如果产生其他纠纷,要核查的话,核查时更关注: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性、代持行为是否已彻底解除、是否符合被代持人的意愿、是否侵害原股东利益、解除代持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等问题。
⑺ 股权代持纠纷怎么处理比较好
之前我们分享了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这里我们再来看看看如何规避代持风险。
1、签署正式、明确、完整的代持协议
签署正式、明确、完整的代持协议是规避代持风险的方法最简单直接的方式,也是目前使用最多的方式。设立代持股时,一般双方都会签署正股权代持协议,在代持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如何行使股东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进行约定。主要是围绕着如何支付获得的分红、股权收益以及逾期的时候如何承担责任,如何支付代持人的报酬,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的责任承担的情形;这些都需要约定的明确、细致一些。
比如说需要约定:行使权利的内容以及依据、行使权力的程序、支付款项的时间,代持人在出席公司股东会的时候需要进行表决的时候,哪些情形要根据实际出资人的指示进行,哪些情形可以自行决定,实际出资人需要怎样指示,代持人遇到突发情况是否可以灵活决定,哪些签字需要得到实际出资人的明确同意,指示或者同意的方式是怎样的(书面还是电话等方式)。
⑻ 代持股权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代管股权的,应在“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应付票据”等会计科目下设“代管短期股权投资”和“代管长期股权投资”二级会计科目,便利账务核算。
收到代管股息或者股权分利账务处理的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利息-应付xxx股息(或者应付利润-应付xxx股权分利),
向托管人支付股息或者股权分利的账务处理会计分录是:
借:应付利息-应付xxx股息(或者应付利润-应付xxx股权分利),
贷:银行存款或者库存现金。
⑼ 如何判定资金流入或流出
可以用以下办法判断:
一、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用外盘手数减去内盘手数,再乘以当天的成交均价就得出当天的资金净流量,如果外盘大于内盘就是资金净流入,反之就是资金净流出。有的股票技术分析软件可能计算公式更复杂一些,计算所采用的数据更全面一些,比如炒股软件等等,但是其根本原理就是根据行情回报的股票成交量计算情况区分外盘内盘
二、股价上升期间发生的交易就算流入,股价下降期间 发生的交易就算流出,这种统计方法也有多种:
1. 与前一分钟相比是指数是上涨的,那么这一分钟的成交额计作资金流入,反之亦然,如果指数与前一分钟相比没有发生变化,那么就不计入。每分钟计算一次,每天加总统计一次,流入资金与流出资金的差额就是该股票当天的资金净流入。这种计算方法的意义在于:指数处于上升状态时产生的成交额是推动指数上涨的力量,这部分成交额被定义为资金流入;指数下跌时的成交额是推动指数下跌的力量,这部分成交额被定义为资金流出;两者的差额即推动指数上升的净力,该股票当天的资金净流入就计算出来了。
2. 买盘和卖盘也与资金流入计算有关,上升只计算买盘计算为资金流入,下跌只计算卖盘计算为资金流出。再计算全天资金流入流出差。
对个股来说,也是这样。一般情况下,将一段时间内(假设0.几秒钟)股价上升就将这短时间内的成交量当成流入;反之股价下跌,就当成流出。然后统计一个一天的总净流量就是总流入减去总流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