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操盘手违法怎么处理
1. 股市操盘手是什么人操作股票是否是违法行为
一个优秀的操盘手必定是一个可持续地从市场中获取利润的人,这点是毋庸置疑的。他不依靠运气,不依靠消息,甚至不依赖市场的涨跌来求得生存和发展。因为运气有好就有坏,消息有真就有假,市场有涨必然有跌(尤其是在A股,牛短熊长,且股市经常脱离经济基本面而独立运行),从长远来看这些都是靠不住的。一个好的、成熟的操盘手面对这些外在的东西,早已淡然于心,一笑了之。因为他们知道,对于交易,真正能靠得住的只有两点:那就是策略和执行力。至于其他的,那还不如像一句歌词里所唱“就让它随风去,让它随风去”!
其次,远离问题股。选股前一定要认清基本面,有没有令人担忧的地方。所谓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业绩、负面消息等方面。
再次,回避价格遭炒作幅度过大的股票,特别是一些题材概念股,一定要谨慎跟风。
2. 别人代理操作期货亏损怎么起诉期货操盘手协议有法律效果吗
违法不违法不好说,但是肯定不是合规合法。可以直接向开户期货公司合规部门进行申诉。申诉无果可以携带证据至相关金融监管部门进行申诉或者电话申诉 !
代客理财本身就作为个违法违规的行为,签署协议就像是披着狼皮的羊。其本身就是非法经营期货活动,请谨慎投资!
温馨提示:请远离非法集资、违法配资、代客理财、虚假或误导性宣传/诱导交易、非法咨询/喊单、提供交易软件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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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期货内幕交易算不算违法
期货内幕交易的处罚: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从事内幕交易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事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4. 受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侵害后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查处和善后处理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投资者受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侵害后,为使不法分子及时得到查处,尽可能挽回损失,请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当地工商部门、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反映。投资者应妥善保管好合同、汇款单、银行流水等凭证以及通话短信记录、交易记录等材料,提供给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以便其查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于2008年1月2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非法证券活动受害人的救济途径作了规定,如果非法证券活动构成犯罪,被害人应当通过公安、司法机关行使追赃程序追偿;如果非法证券活动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没有构成犯罪,当事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赔偿。
5. 操盘手犯法吗
法律分析: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6. 做期货交易员违法吗
基本上很可能是反跟单公司招的“小白”,给的也确实是虚拟盘,基本没有人可以通过考核给实盘的,就算给你实盘也是假实盘的概率极大,很少人会无缘无故把钱给这么一些才认识没多久的招聘的交易员的。
如果可以查到操盘手、交易员相关的经营资质那就是合法合规的。不过据我所知,我国目前并没有相关资质的发放。但是作为里面的小白,如果举报该公司非法经营罪的话,市场监管局确实是可以去查处的,公安机关也可以对这种公司采取法律措施,按照刑法《非法经营罪》进行处理,一般最高是判处5年有期徒刑。所以如果要被抓的话,您朋友大概率不会有事,他属于被该非法公司坑骗的对象,而不属于违法犯罪的同谋。这家公司在不具备国家相关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招募相应的交易员,进行培养交易,属于违法行为,而交易员是受害者。
7.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理交办证券期货违法违规事项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证券监管机构”)办理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调查处理违反证券期货市场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下简称“违法违规”)事项,明确监管职责,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件》(以下简称《期货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第二条证券监管机构应当按照上级领导机关的批示或正式书面通知要求,办理交办事项。第三条证券监管机构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法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证券法》和《期货条例》规定的证券监管机构职责范围内的调查事项,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处理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监管机构办理的事项,按照《基本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四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应当按照其要求办理。调查终结后,向其提交专题报告,并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派出机构对中国证监会交办的案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五条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统一组织,要求中国证监会参与办理的案件,中国证监会应当派出调查人员,按照要求参与办理。第六条证券监管机构按照上级领导机关的要求,与有关部门共同办理的案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以证券监管机构为主办理的事项,按照上级领导机关的要求办理;
(二)协助有关部门办理的案件,按照上级领导机关的要求或者共同商定的要求办理。第七条证券监管机构派出的调查人员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重要情况,应及时向派出的部门领导报告。办理终结后,应当向派出的部门提交工作报告,但交办领导机关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第八条派出机构办理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案件,如须作出处罚决定的,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相关法定程序。第九条证券监管机构办理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案件调查事项,涉及有关单位和个人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依法应由其他主管机关处理的事项,应当按规定移送。第十条本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