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股权证怎么赠与
1. 农村股权证能转让吗
法律分析:可以转让。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证是股东收益分配的依据,可以根据组织章程规定转让。
法律依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折股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为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的依据,可以依法继承。
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限于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村集体经济组织每个成员通过折股量化和转让持有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不得超过本组织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三。本条例施行前已经通过折股量化和转让持有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纳入本条规定的比例核算;超过规定比例的部分可以继续持有,但不得再通过折股量化或者转让增加持有的比例。
2. 农村股权证如何分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分红
农村股权证的分红
1、农村股份制是指农村土地股份制,因为原来农村很少有企业或者其它经营性工商业机构,最大的资产就是土地。
农村股份制指的农村土地股份制,农村股份制是在不改变土地产权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为主入股,实行集约化经营而获取物质利益的经营制度。就是按入股土地面积作为分红的依据,
2、另外一种就是指按人口分红的,这个是以农村的集体资产(主要是一些村办集体企业等)再根据债权债务等进行计算量化,再根据全村所有人口进行均分。这个就是按人口作为分红依据的。
(2)农村股权证怎么赠与扩展阅读:
农村股权证的分红方式:
证书≠现金,只有当集体资产产生收益之后,才能让每一位村民(股东)都能分得收益。
一般来说,经过农村集体资产改革之后的村子,提升收益一般是通过以下步骤:
1、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
在政治地位上,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村两委平级,防止村干部一手遮天,更能顺应民意来做出决策。
2、整合村集体资产
以往,要想将村里的土地资源流转,由于土地分散,很难“卖”出高价,但村民将土地入股之后,土地资源得到整合,更能有效引入农家乐、生产企业、工厂等入驻。
3、拿分红、领工资
整合之后的集体资产进行出租之后,收获的资金便能分红,而村民进入农家乐、企业、工厂就职还可增加工资性收入,整体收入较以往大大提升。
3. 农村股权证有什么用
1.农村股权证是一个与股票有着很大区别的金融品种。股东遵照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有关条款,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股权可以继承、转让和赠与,但不得退股提现。
2.股权证书不准作为其他证书使用,遗失需及时报失,并申请补办手续。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年终分配时应兼顾国家、合作社和股东三者关系,编制财务决算,搞好收益分配。
二、农村股权证如何分红
1,一般来讲农村股份制是指农村土地股份制,因为原来一般农村很少有企业或者其它经营性工商业机构,最大的资产就是土地。所以一般讲农村股份制,都是指的农村土地股份制,农村股份制是在不改变土地产权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为主入股,实行集约化经营而获取物质利益的经营制度。这样,就是按入股土地面积作为分红的依据,
2,另外一种就是指按人口分红的,这个是以农村的集体资产(主要是一些村办集体企业等)再根据债权债务等进行计算量化,再根据全村所有人口进行均分。这个就是按人口作为分红依据的。
三、农村股权证如何转让
1、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
2、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
4. 农村股权可以继承吗
法律分析:农村股份制股权证继承是可以的,对于农村股份制的股权是可以进行继承、转让和赠与的,但不得违反规定进行退股提现,另外在涉及到继承的具体情况下,应当按照遗嘱的相关条款以及法定继承的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 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
5. 农村股权证转让方式
一般转让股份需经股份合作社审核,并办理公证等手续,具体转让流程要咨询具体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每个地方的转让手续都不一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