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人股权怎么处理
⑴ 离婚股权纠纷怎么处理
你好,需要看股权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如果股权是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只能分割婚后股权产生盈利的部分。
如果股权是婚后取得的也要看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能协商就协商,不能协商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情况就复杂一些。
如果股东就夫妻二人,和股份有限公司类似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对半分,但因为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东最小人数的限制为 2 人,如果一方退股则需变更公司形式为一人公司。
如果公司除了夫妻俩还有其他股东的, 则按照《民法典》对共同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即先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依法判决。
如果只有一方是股东,且涉及其他股东的,则有两种选择。
一种是将股权转让变现,再分割转让款,但需要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且有股东愿意买。如果其他股东既不同意也不愿意购买这部分股权,你们还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再对股权转让款进行分割,或者夫妻俩持股一方直接将股权转让给另一 方。合伙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处理方式类似。
如果是以一方名义成立的独资公司的话,法院会根据双方对公司的经营意愿来分别处理。
其实股权分割是非常复杂的一个问题,牵涉到各种法律规定和各方的利益关系,建议在家与家律师的协助下进行股权分割,以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免去后顾之忧。
如果你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在评论区追问。
⑵ 离婚后股权怎么处理
离婚后股权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处理。有2种情况,分别是:1、股权属个人财产,只分收益不分股权;2、股权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视属股份公司还是有限公司而采取不同办法。一般会以直接平均分割为基本原则来处理。如果是以夫妻双方名义一起投资,双方各占一定出资比例的,那么离婚时就需要按比例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⑶ 夫妻离婚公司法人是男方怎么分割
婚后男方开办公司,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就该股权的折价进行分割。婚后成立的公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后开公司法人是丈夫,所开设的公司是属于婚后财产,而作为婚后财产,是可以分到一半的,当然如果这个公司是有婚后的债务关系的,那么也是需要承担一半的债务的。公司法人是公司的代表,承担法律责任的人,不享有公司的财产,如果在公司持有股权,可能会涉及财产分割,依照相关规定,一方在公司有股权,另一方没有,财产分割时,应当有过半数的股东同意,才能进行财产分割。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转移股权,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夫妻办理离婚程序是什么?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表格;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⑷ 离婚分割公司股权要怎么操作
法律分析:离婚分割公司股权要的操作方式:若该股权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得进行分割,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该股权属于共同财产的,由双方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协商由不是该公司股东的一方成为股东,若双方无法取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的,双方可以就转让出资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⑸ 离婚之后公司股权怎么分配
离婚后,公司的股权可以这样分配:1.双方当事人约定将股权转让给另一方的,在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后,另一方直接成为公司的股东;2.双方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将股权转卖给他人,然后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其他股东不同意,然后又不购买股权的,另一半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议材料,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⑹ 夫妻离婚时股权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1、夫妻双方均持有公司股份。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作出判决。2、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份。夫妻双方可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公司股份由第三人持有的只能通过离婚后的确权之诉为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⑺ 离婚时公司股权要如何处理
一、如果是仅有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夫妻一人不愿意持股,将股份作价一半补偿给愿意持股方;夫妻都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以对公司资产进行 清算 ,夫妻分割清算后的资产,并注销公司。 二、夫妻一方以 共同财产 出资与第三人持股的有限公司,直接转让股权,或者股权在夫妻间不发生转移,持股配偶一方将本属于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的形式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 离婚 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⑻ 离婚时公司股权如何处理的
离婚时公司股权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但是如果只有一方是公司的股东,那想要将股权转让给另一方需要一半以上的股东同意。如果双方都是公司股东,那就可以自由协商转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