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会导致股权增加
❶ 比亚迪长期股权投资增加的原因
可能是因为投资获得了较大的利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
深圳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BYD Company Limited)是一家拥有IT、汽车及新能源三大产业群的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创立于1995年2月10日,总部设于广东深圳。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比亚迪已在全球设立30多个工业园,实现全球六大洲的战略布局。比亚迪业务布局涵盖电子、汽车、新能源和轨道交通等领域,并在这些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能源的获取、存储,再到应用,全方位构建零排放的新能源整体解决方案。
❷ 华北制药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增加的原因
华北制药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增加的原因如下:
1、企业加到投资,使长期股权投资增加,收入与风险共存。
2、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增加,从而使长期股权投资增加,企业投资有成效。
3、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增加,从而使长期股权投资增加,企业投资有成效。
❸ 流通股增加是什么原因
限售股解禁、增发新股、送配股等都会增加流通股。
流通股是指上市公司股份中,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数量。与流通股对应的,还有非流通股,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暂时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
随着中国股市的健全发展,非流通股将逐渐成为历史。股票全部流通是我国近年股权分置改革的目标,是保证我国股市正常发展的重大举措,全流通解决了公司股权结构复杂、分散不合理的问题,最终公司大小股东都站在一个起跑线上。
(3)什么会导致股权增加扩展阅读
总股本=流通股+非流通股。
A股市场中总股本和流通股不一致,小于总股本。表示上市公司有未解禁(解禁是指股改后使部分非流通股可以在市场中流通)部分,如果总股本和流通股一致,代表股票处于全解禁的状态。
解禁的股票分为大小非和限售股。大小非是股改产生的,限售股是公司增发的股份。这些股票都在以前购买这些股票的人的手中。解禁只是一个时间窗口,意义就是解禁当日开始,解禁的股票就就可以交易了。并不是说一定要全部当日抛售,可以继续持有,也可以选择抛售,什么时候抛售,都由持有人自己决定。
❹ 招商策略:股权转让激增的原因、影响和投资机会深度分析
2018年以来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事件大幅增加,究其原因一方面在国有企业改革“两类公司”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件的增加,另一方面民企融资增速持续下行,股权质押枷锁下民企通过股权转让来寻求出路。股权转让事件大量发生也改变了股票市场的供求关系, 减少了二级市场的抛售压力,而无偿划转的出现背后代表着国企改革“两类公司”政策的深入推进,此外在并购重组政策的放松的大背景下,部分资方会寻求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地位,从而为并购重组行情蓄力。
核心观点
2018年股权转让的四大特征:(1)整体股权转让的规模和次数明显增加。 2018年以来共发生518起股权转让事件,合计交易金额为5321亿元,大幅高于2016年的3500亿和2017年的4100亿的规模。 (2)民企股权转让的金额和事件大幅增加。 2018年至今,民营企业共272家存在股权转让,大幅高于2017年。其中,国有法人作为民营企业上市公司受让方的股权转让金额和上市公司数量大幅增加,2018年转让金额为317亿,转让家数为35家;远高于2011-2017年平均值。 (3)涉及控制权变更的股权转让事件数量增加。 2018年发生控制权变更的事件为87次,为2011年以来的最高值。 (4)股权折价转让的比例有所提升。近三年看,存在折价情况的股权转让事件大幅提升。 由2017年的80件折价转让事件上升至2018年的157件;折价比例也从56%上升至63%。
出现以上特征的原因及背景: (1)在信用收缩的背景下,上市企业大股东大量通过股权质押寻求融资,随着小市值上市公司股价持续下跌,质押风险的不断暴露, 大股东通过股权转让谋求化解质押风险。 (2)国企改革政策背景。“两类公司”带来大量无偿划转。随着改革深化, 国企改革“两类公司”的实施使得大量无偿划转的出现。(3)产业集中度提升。
股权转让事件大量发生对市场的影响: (1)改变了股票市场的供求关系。 简而言之就是那些本来需要在二级市场抛售的股票被接盘方吸收,减少了二级市场的抛售压力,如化解强行平仓带来的卖盘压力以及减少因直接减持对股价的冲击。 (2)国企改革“两类公司”的实施使得大量无偿划转的出现,背后代表着国企改革“两类公司”政策的深入推进。(3)为新一轮的并购重组行情蓄力。 股权转让事件的大量发生有助于推动2019年中小市值行情。主要在于并购重组政策的放松的大背景下,2019年很可能是并购重组的大年,部分资方可能会寻求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地位。
股权转让事件大量发生可能带来的投资机会:(1)通过股权转让化解质押危机的公司可能迎来补涨。(2)更换实际控制人后可能面临主营业务的变化。(3)“两类公司”的实施带来的投资机会。 受益“两类公司”改革,目前2家运营公司(诚通集团、中国国新)已经无偿划转了超过20家上市公司的股权,以帮助优化国有资本运营,或将大大地提高上市公司经营效率。
风险提示:股权转让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目录
01
2018年以来股权转让的四大特征
1、 整体股权转让的规模和次数明显增加
2018年以来,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事件频频发生。据我们统计,自2011年以来,股权转让的交易金额和次数总体呈上升趋势;2018年以来共发生518起股权转让事件,合计交易金额为5321亿元,大幅高于2016年的3500亿和2017年的4100亿的规模。存在股权转让的上市公司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2018年共有445家上市公司发生股权转让,占A股12.5%;大幅高于2017年的283家。
2、 民企股权转让的金额和事件大幅增加
2011年以来,民营上市公司转让金额和次数大幅提升。2018年至今,民营企业共272家存在股权转让,大幅高于2017年的160家;2018年转让金额为1927亿元,较2017年1616亿元上涨19%。
其中,国有法人作为民营企业上市公司受让方的股权转让金额和上市公司数量大幅增加,2018年转让金额为317亿,上市公司转让数量为35家;远高于2011-2017年61亿的年平均转让金额,8家的年平均转让上市公司数量。
3、 涉及控制权变更的股权转让事件数量增加
我们对所有股权转让事件进行统计整理,通过《权益变动报告》判断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情况。(对于控股股东变更,但是实控人不变的情况,尤其是国有企业间的无偿划转,我们将其视为不存在控制权变更)
2018年发生控制权变更的事件为87次,为2011年以来的最高值,从占比上来看,发生控制权变更的占A股上市公司的比例为2.44%,是2015年以来的最高比例,因此2018年股权转让事件中涉及控制权变更的数量也属于近几年以来最多的一年。
4、 股权折价转让的比例有所提升
我们分析了股权转让的折价情况,对比2017年和2018年的股权转让数据。
对比规则:剔除未注明转让价格的数据,对比转让价格与首次公告日价格,判断是否存在折价出售情况。折价率=1 - 转让价格/首次公告日价格。
近三年看,存在折价情况的股权转让事件大幅提升。由2017年的80件折价转让事件上升至2018年的157件;同时2017年折价比例为56%,2018年折价比例上升至63%。对比2017和2018年的具体折价情况,2018年折价0-20%的事件个数远高于2017年。
02
股权转让“四大特征”出现的原因及背景
1、 市场走势和融资环境——股东通过出让股权寻求出路
2016年至2017年,市场风格偏向于大盘股。大盘指数(申万)从2016年初的2300点上涨至2018年初的3600点,涨幅超过56%;与之相反,小盘指数(申万)大幅调整,最高从5800点下跌至2018年10月的2900点。
小市值上市公司股价持续下跌,大股东股权质押不断触及平仓线。随着质押风险的不断暴露,大股东通过股权转让谋求化解质押风险。
另一方面,在去杠杆的大背景下,信用收缩。2017年12月到2018年1月期间,《资管新规》出台后,对银行资产端的监管逐渐从“查”正式转向“治”,开始实质性压缩刚性兑付的银行理财业务,部分社融项目开始转正为负。上市企业大股东只能通过股权质押寻求融资。
伴随“金融去杠杆”的常态化,政府开始施行结构性去杠杆。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只要还存在由于监管套利所形成的资金空转,金融去杠杆就仍需继续。因此在短期内,民营企业仍然较难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另一方面,A股市场遭遇“黑天鹅”,股价受挫,导致大股东通过股权质押方式融资触及平仓风险。在质押风险叠加市场情绪低迷,A股持续下跌背景下,大股东只能通过股权转让寻求出路。
2、 国企改革政策背景——“两类公司”带来大量无偿划转
随着改革深化,国企改革“两类公司”的实施使得大量无偿划转的出现。国务院自2014年提出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建设以来,不断扩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范围。2017年下半年,地方国资委纷纷改建和组建国资投资、运营公司。2018年7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国有资产的改革方向,推进 “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建设,明确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从“管资产”向“管资本”方向转变。
自2014年两类公司试点启动以来,已经在10家中央企业开展试点,同时在122家地方国有企业开展试点。目前的10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主要包括了2家运营公司(诚通集团、中国国新)和8家投资公司(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神华集团、宝武集团、中国五矿、招商局集团、中交集团和保利集团)。
从公司的运作模式来看,两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均在打造自己的基金系,通过发起设立基金进行股权投资,并撬动社会资金参与到国有资本的投资和运营中,实现资源整合、结构调整及优化产业布局。目前两公司已经成立的基金总规模近9000亿元。这些基金为国企改革提供了融资的新渠道,同时通过参与中央企业的IPO、市场化债转股、股权运作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提高了资本的运营效率。
尤其在A股下跌导致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暴露的情况下,各地国资运营公司对上市公司施以援手,以纾解上市公司流动性压力。
3、 企业经营环境——产业集中度提升
我们对比了统计局公布的利润总额累计同比和利用利润总额累计值计算的同比,在2017年8月以来,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的“累计同比”和“累计值同比”出现了严重的偏离,而且这一差值越来越大。2018年10月,利润总额累计同比为13.69%,而利润总额累计值同比为-11.59%。
事实上,统计局公布的利润总额累计同比是规模以上(年收入2000万以上)的工业企业,而随着企业盈利特别是中小企业经营情况的波动,部分营收规模降至规模以下的企业则被剔除了统计范围,而“累计同比”是按照可比口径计算,意味着可比口径下增速尚可,但大量退出统计范围的企业经营出现了恶化,背后代表着产业集中度的提升。
03
股权转让事件大量发生对市场的影响
1、 改变了股票市场的供求关系
股权转让为市场供求提供了一种可行的方式,从转让方角度,大股东减持或股权转让作为市场的供给端;从受让方角度,国资接盘或者引入战略投资者,作为市场新的需求端,而股权转让事件的大量发生使得微观股票供需出现了一些变化, 简而言之就是那些本来需要在二级市场抛售的股票被接盘方吸收,减少了二级市场的抛售压力。
(1) 化解强行平仓带来的卖盘压力
伴随“去杠杆”的不断深化,民营企业融资难导致大股东通过股权质押来获得融资,但受市场波动,出现了大量股权质押风险,而大股东一旦资金链紧张就会导致股权质押风险实质性暴露,带动股价下跌从而进一步增加了大股东的资金压力,而在外部资金无法驰援的压力下,寻求股权转让来化解股权质押危机成为了为数不多的方法之一,并且通过这样的方法化解危机具有几大好处: 第一,市场因股权质押风险带来的抛售压力减少;第二,新的接盘方可以给市场带来新的想象空间。
2018年股权转让一共518起,其中大股东质押比例为100%的共30起,质押比例超过50%的共232起。我们可以看出,随着公司质押比例的提高,大股东的质押比例也通道上移。上市公司通过股权转让化解了部分质押风险,例如:
上市公司质押比例最高的为印纪传媒80.71%,其大股东质押比例为98.46%;2018年1月,印纪传媒控股股东将其部分股权转让给安信信托,以化解其面临解压的质押风险。
另一方面,地方国资接盘,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在“去杠杆”的大环境下,取得政府信用背书,方便企业融资。前文我们统计过,2018年民营企业转让给国有法人的股权转让事件共40起,大股东质押比例超过50%的35起。例如:
永清环保质押率为63.33%,大股东质押率为99.36%,其大股东通过向地方国资平台湖南金阳投资集团转让质押股权,一方面化解了部分股权质押风险同时并未改变公司大股东控股情况,另一方面为公司引入新的国有资本战略股东,从而优化和完善股东结构,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提高公司资信等级。
(2) 减少因直接减持对股价的冲击
除了因为股权质押风险暴露带来的被迫转让,对于那些具有资金需求而需要减持的重要股东来说,在今年的市场环境下,相比于二级市场直接减持,股权转让可能是更优的选择。 从数据上来看,2016年总减持规模为2597亿元,而2018年减持规模仅为1735亿元,如果股东在股价下跌的情况下进行减持,或将造成股价进一步下跌, 因此股东不如将股权折价转让给实力较强的受让人,资本市场反而会给出想象空间,对于转让方或者受让方可能是双赢的局面。
2、 “无偿划转”激发国有企业活力
2018年7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国有资产的改革方向,推进 “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建设,明确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从“管资产”向“管资本”方向转变。目的就是要打破政府--企业的两层架构,变成政府--资本运营平台--实体企业的三层架构组织形式,实现政企分离。
受益于考核机制的转变,今年以来国资运作活跃,国资受让上市公司股权事件明显增加。
总体上看,从2017年初至今,以国有法人为受让人的股权转让事件,股权转让市值和事件数量在逐步提高,尤其是在2018年7月份之后,国有法人受让的事件大幅提高,仅11月就有23起。国资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事件也大幅提升。国企改革“两类公司”的实施使得大量无偿划转的出现,背后代表着国企改革“两类公司”政策的深入推进。
同时,自今年9月以来,多地政府加快推进国企改革方案,各部委积极发声支持国企改革方案。
3、 为新一轮的并购重组行情蓄力
股权转让事件的大量发生有助于推动2019年中小市值行情。主要在于并购重组政策的放松的大背景下,2019年很可能是并购重组的大年,部分资方可能会寻求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地位。
今年以来,市场持续下调背景下部分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暴露,为缓解流动性压力,政策回暖。其中关于并购重组松绑的政策短期内密集出台,并且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在讲话中也多次明确表示要积极支持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充分彰显出监管层对并购重组市场的鼓励与支持。
近期并购政策的调整主要包括:支持上市公司在发新股份购买资产中通过价格调整机制保护公司利益;并购非金融类资产少数股权的,取消财务指标限制;为符合一定条件的并购重组开通快速通道(小额快审、新增符合条件的特定行业);放松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资金用途限制;缩短IPO被否企业筹划重组上市的时间期限;扩大并购重组参与主体范围(包括允许私募股权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对方涉及200人公司的明确经中介机构合规性核查后可以依法参与并购重组活动)。
在2018年中,涉及控制权变更的股权转让事件共87起,市值主要分布于10-50亿区间:国有受让事件分布较为分散,而非国有受让事件主要集中于10-50亿区间。主要是因为伴随并购重组政策的放松, 中小市值企业作为“壳”的价值被重新考虑,部分资方可能会通过股权转让寻求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地位。
04
股权转让事件大量发生可能带来的投资机会
1、通过股权转让化解质押危机的公司可能迎来补涨
我们筛选了大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大幅降低了质押比例的上市公司:
2、 更换实际控制人后可能面临主营业务的变化
我们整理了实控人变化后可能面临主营优化或者改变的上市公司:
3、 “两类公司”的实施带来的投资机会
受益“两类公司”改革,目前2家运营公司(诚通集团、中国国新)已经无偿划转了超过20家上市公司的股权,以帮助优化国有资本运营,或将大大地提高上市公司经营效率。
(文章来源:招商策略研究)
❺ 长期股权投资增加原因
问题一: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增加说明什么? 说明投资增加了,风险大了,收益也可能高了。
问题二:权益法下导致长期股权投资增加的是? 被投资公司实现净利润,按照投资份额确认的收益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问题三: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问题 这是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需要根据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下设三个明细科目:成本、损益调整和其他权益变动。 其中,成本反映初始投资时的入账成本,在处置前不会变动;、 损益调整反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化中本公司应享有的份额。 如果是净利润,说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增加了,相应地,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也要增加,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的借方,贷记投资收益,说明投资是赚钱了;如果是亏损,说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减少了,相应地,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价值也降低了,应借记投资收益(亏了),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反映由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其他原因造成的净资产变动中本公司应享有的份额变动情况。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就是三个明细科目的合计金额,也就是:成本(借方余额)+损益调整借方余额(如果是贷方余额则是减去)+其他权益变动借方余额(如果是贷方余额则是减去)。 如果被投资单位亏损等原因造成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下降,最多只能下降为零,也就是说最多把原来的投资赔光,不必再贴钱进去。
问题四: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两个问题 疑问,如果之前持有的股权是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和帐面价值不一致,那么在个别报表是以公允价值还是账面价值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这个很好理解,通俗地说,就是相当于在购买日把原先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因为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是“付出对价的公允”,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因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因此不存在账面与公允的差额问题。你所说的账面和公允的差额是因为在实际工作中直接出售时还没来得及做那笔调整分录,即: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其他综合收益。所以可以把差额直接计入“投资收益”。另外,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前期间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减值准备”一并结转到投资收益。
2、以多次交易形成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资本公积的确认,书上说“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为取得新的股份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但北大东奥轻松过关上说的是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后面的题也用的账面价值,这里到底是怎样
这个问题其实东奥课件中张志凤老师已经提及过了。他认为还是用账面价值比较合理,因为同一控制就是认的账面。老师说考试的时候会回避。至于怎么回避,我想肯定到时会是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一致等等。所以这个问题没必要纠结,只要思路和方法掌握了就OK了。
问题五:被投资单位的哪些活动会引起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发生变动 一、要是采用权益法核算
1、投资企业在投资时,做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等项目
2、在被投资方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在成本法下,只有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才做帐,其余的,比如
说,被投资企业净利润增加、发生亏损均不做账。
二、要是采用权益法(完全权益法)核算
1、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候,同上;
2、投资损益确认,即在确认应该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净亏损
时,分录为: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3、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的内部交易也会影响长期股权投资
4、投资企业在取得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
5、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如:被投资单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增加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等,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也会引起长期管投资变化:分录为:借:
资产减值损失 贷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7、投资企业是不做帐的:被投资单位分派的股票股利、被投资单位资本公积
转增资本、被投资单位提取盈余公积等
希望帮的到你!
问题六:判断题: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等原因增加的资本公积按 这个是正确的。
投资企业在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增加的资本公积,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同时贷记资本公积,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问题七: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少说明什么呢? 企业处理资产
被投资企业破产
等等很多啊
问题八:为什么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消?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反映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增加,在母公司个别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资产类项目中的长期股权投资列示,对子公司来说,就是对应子公司的实收资本(或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在其个别资产负债表中一方面反映为实收资本(或股本),另一方面反映为长期股权投资。但是从企业集团整体来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少数股东权益实际上相当于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是相等的不能重复计算,所以,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当在母公司与子公司财务报表数据简单相加的基础上,将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予抵消。
问题九:长期股权投资增加借方减少贷方么 (一)权益法的概念及其适用范围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核算使用的明细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权益法核算 1、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投资损益的确认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应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进行适当的调整: (1)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应按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以投资企业取得投资时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 (3)除考虑对公允价值的调整外,对于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予以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抵销既包括顺流交易也包括逆流交易。但是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不应予以抵销。 2010年教材增加:合营方向合营企业投出非货币性资产产生损益的处理。 3、取得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 投资企业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抵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借记“应收股利”,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4、超额亏损的确认 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损失,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通常是指长期性的应收项目,如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债权,该债权没有明确的清收计划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准备收回的,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投资。 企业存在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项目以及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情况下,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 (1)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应当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 (3)在进行上述处理后,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应按与上述顺序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长期权益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5、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股票股利的处理 被投资单位分派的股票股利,投资企业不作账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
问题十: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要采用成本法,??、 母公司对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教材上不会讲为什么使用成本法。
关于第一点:母公司根据自己经营情况决定支付股利,成本法核算时,母公司的投资收益是根据子公司实际支付的股利确认的,比如:母公司本年度亏损100万,持有子公司90%股权,为了把报表总利润转变成盈利,可以让子公司分配股利110万以上,记入母公司的投资金收益就是分配股利金额110X90%以上,利润表上的总利润就变成盈利了。
二,权益法是根据子公司的收益确认投资收益的,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就是占子公司的权益比例,账面价值随着子公司的权益变动而变动,成本法核算,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是投资时点的公允价值,不随子公司的权益变动而变动,所以起不到校验作用。
❻ 哪些情况股东人数陡然增加
有多种情况可能会导致股东人数陡然增加,但一定会是有些持有大量股权的人卖出了股票,被散户接走了。
1、股票的原始股可以流通,大量持有原始股的人卖出,散户接走。
2、股票增发后上市,增发股解禁,参与增发的机构卖出,散户买进。
3、股票经过炒作,庄家拉高出货,筹码被散户接走了,股价也随之下跌。
4、股票高送转后,股东人数通常也会大幅增加。
5、股票遭遇重大利空,暴跌,机构跑了,散户接单。
以上情况都可能使股东人数陡然增加。
❼ 股权稀释,为什么股权反而增加了急急急,求解
原始股东A、B、C的原始股数为132万股,50万股和18万股。新进的股东想要占比6%、4%,在不增加总股本的情况下,应该握有的股数为12万股和8万股。
分去了12+8=20万股的股权之后,原始股东A、B、C合计拥有的股数为180万股,每个人都拿出了部分股权给新进的股东,占股比例减少,股权得到稀释。
假如A拿出了10万股,B和C各拿出了5万股总计20万股给了D和E,那么A剩下的股数为122万股,占股比例为61%,股权稀释了(1-61%/65%)≈6.15%;
B剩下的股数为45万股,占股比例为22.5%,股权稀释了(1-22.5%/25%)=10%;
C剩下的股数为13万股,占股比例为6.5%,股权稀释了(1-6.5%/9%)≈27.78%。
可以看出,C被稀释的比例很大,本来话语权的比例就不高,当被稀释的过快的时候,话语权降低的会更低。
❽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能引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发生增减变动的事项有哪些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时,除增加、减少因股权影响长期股权投资而引起的账面价值的增减变动外,被投资企业发生利润或亏损,相应要增加或减少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应考虑的因素: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应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进行适当调整:
1、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应按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确定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损益。
2、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3、投资企业在采用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时,应抵销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既包括顺流交易也包括逆流交易。
简单权益法的会计处理特征为:
1、购买股份时,长期股权投资按购买成本反映;
2、会计期末,把在被投资公司所享有的那部分净损益(不需扣除内部交易形成的未实现损益)份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相应调整长期股票价值;
3、收到股利时,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帐户;
在简单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帐户余额=投资成本+享有的购买后被投资公司净损益的份额-分得的股利;投资收益=享有的购买后被投资公司净损益的份额-分得的股利。
❾ 公司占股比例增加了是什么原因
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企业加到投资,使长期股权投资增加,收入与风险共存。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够直接从被投资单位取得,而且价格比较稳定,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但是,如果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或者进行破产清算时,投资企业作为股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
第二种情况,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增加,从而使长期股权投资增加,企业投资有成效。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被投资单位净利润增加,使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随之增加,投资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