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被投资单位5股权如何核算
⑴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哪些各自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方式有: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3.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4.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
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
6.债务重组取得的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 成本法核算的范围
①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核算的范围
①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占股权的20%-50%)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投资单位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当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不作账务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不管净利润是在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前还是接受投资后实现的。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采用权益法时,投资单位取得投资时应该将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所享份额(按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的份额)进行比较,如果前者大于后者,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账面价值(即以取得的成本作为初始账面价值),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账面价值(即以所享份额的公允价值作为它的初始价值,将二者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投资企业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Long-term investment on stocks)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⑵ 股权投资的收益如何核算
股权投资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
二、股权投资收益怎样?
股权投资的收益高低,和任何投资一样,都取决于个人投资能力和眼光。选对了企业或者项目,收益翻几倍甚至几十倍都是有可能的。股权投资收益较高,但投资者也要考虑风险,当心别亏得一文不剩,因为在投资里面,收益和风险总是并存的。
三、股权投资的收益如何核算?
股权投资大致可以分成成本法或权益法两种方法来进行核算:
1、成本法核算
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并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无重大影响,则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当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在账面价值上,一般保持不变,当然,追加、收回投资则排除在外。
2、权益法核算
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拥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则要采用权益法来进行核算。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要根据被投资单位当年净利润或净亏损,去负担相应自己那部分的份额,并以此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⑶ 2009年甲公司取得B公司5%的股权,采用成本法核算。
您看的肯定是09年的书吧,从10年开始不冲减成本了,直接进投资收益,您的做法按新规定是正确的,09年前确实要求冲减成本
⑷ 长期股权投资,哪两种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Long-term investment on stocks)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⑸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如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
1.首先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进行比较: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或等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该部分差额计入当期的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
【提示1】营业外收入,会影响当期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但不会影响营业利润。
【提示2】取得时对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仅限于权益法。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持有期间
1.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净利润×持股比例)
贷:投资收益(净利润×持股比例)
2.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
借:投资收益(净亏损×持股比例)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净亏损×持股比例)
【提示1】超额亏损的确认与处理
(1)投资企业在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但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
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所指“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是指“长期股权投资—对××单位投资”这个明细科目,该明细科目通常又有“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4个二级明细科目组成,账面价值减记至零意味着“对××单位投资”的这4个二级明细科目余额合计为零。
(2)还需要承担的投资损失,应将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应收款”等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
“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应收款’等”通常是指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债权,该债权没有明确的清收计划,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准备收回的,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投资。但是,该类长期权益不包括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产生的长期债权。
(3)除按照以上步骤已确认的损失外,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将承担的损失,确认为预计负债。
(4)除上述情况仍未确认的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损失,应在备查簿中登记。
(5)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处理。
3.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提示】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4.持有期间应享有或分担被投资单位实现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或贷方)
贷:其他综合收益(根据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份额)(或借方)
5.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或贷方)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借方)
⑹ 新会计准则2014对企业持有5%股权且无法取得公允价值怎么核算
因为没有控制权,所以只需简按成本法核算即可:按照实际投资的账面成本借记:长期投资---股权投资(XXXX)---成本,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⑺ 股权投资的收益是怎样核算的
股权投资 的收益是如何计算的 股权投资大致可以分成成本法或权益法两种方法来进行核算: 1、成本法核算 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并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无重大影响,则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当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在账面价值上,一般保持不变,当然,追加、收回投资则排除在外。 2、权益法核算 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拥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则要采用权益法来进行核算。 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要根据被投资单位当年净利润或净亏损,去负担相应自己那部分的份额,并以此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如何分配 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主要分成两大部分。 1、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 所谓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就是将投资退出的资金按出资比例,将出资优先返还给全部出资人,再按8%年化复利,优先分配给投资人。然后将优先分配后剩下的部分全部向GP分配,或者按比例在GP和所有投资人之间进行分配。 2、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模式 LP提供绝大部分资金的同时,不参与基金投资和运作管理,GP则提供良好的投资管理与决策,实现基金盈利并获得投资报酬,LP则通过提供资金,最终获得投资回报。 股权投资收益账务处理 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股权投资的收益大多数是按照股东出资的份额所占比例来分红的,但是在股权投资中,出资人需要看是以什么形式来投资公司,如果是以普通 合伙人 的身份来入注的话,那么是按照公司所开的 工资 来给的。如果是以LP的身份,那么就不需要管理,到期获利。
⑻ 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成本法认为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和会计主体。投资企业只有在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以原有资产增减变动为条件的经济业务,或对被投资单位税后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要求权实现时,才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为实际收到或确定将收到的利润或股利。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该部分差额从本质上是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过程中通过购买作价体现出的与所取得股权份额相对应的商誉及被投资单位不符合确认条件的资产价值。长期股权投资在投资方的个别财务报表中作为单项资产核算的情况下,商誉等不单独反映,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时,不要求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进行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两者之间的差额体现为双方在交易作价过程中转让方的让步,该部分经济利益流入应作为收益处理,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法律依据:《公司法》是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建立和运营的主要法律依据,《证券法》则规范着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渠道。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同步修订,修订后的《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以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并大幅度降低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标准;减低了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比例要求;对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做出新的规定、取消公司对外投资的一般性限制。而修订后的《证券法》降低了上市公司资本规模要求,对盈利性不作硬性要求。
⑼ 2010年1月2日,A公司取得B公司5%的股权,采用成本法核算。
A作为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发放现金股利时,
成本法下是: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是: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
⑽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方式有哪些
1、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投资损益的确认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3、取得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
投资企业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抵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借记“应收股利”,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4、超额亏损的确认
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损失,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通常是指长期性的应收项目,如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债权,该债权没有明确的清收计划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准备收回的,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投资。
5、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股票股利的处理
被投资单位分派的股票股利,投资企业不作账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
7、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在按照规定进行核算确定其账面价值的基础上,如果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照相关的准则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提取以后均不允许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