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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保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3-01-30 19:01:34

㈠ 股权被质押后能保全吗

法律分析:股权被股东质押后,债权人在紧急的情况下,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质押的股权进行保全的,但要通知质押权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㈡ 股权可以保全吗,股权的保全的法律依据

股权可以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 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52.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将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
53.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
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
54.被执行人在其独资开办的法人企业中拥有的投资权益被冻结后,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予以转让,以转让所得清偿其对申请执行人的债务。
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人民法院也可允许并监督被执行人自行转让其投资权益或股权,将转让所得收益用于清偿对申请执行人的债务。
55.对被执行人在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在征得合资或合作他方的同意和对外经济贸易主管机关的批准后,可以对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予以转让。

㈢ 股权保全期限的最新规定

法律分析:股权是属于财产权利属于动产之一,而对动产进行保全的,保全的期限一般是不超过六个月的,保全到期的,可以申请续保。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㈣ 对债务人的股权能申请保全吗

法律分析:对债务人的股权能申请保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五十三条 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

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

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

㈤ 股权是否可以保全和执行

公司股权是可以被保全,也可以被执行。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保全股权时,除了向股权所在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之外,还应当向工商局也发出协助执行通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股权保全后,股权冻结的效力仅及于股东转让自身股权以及获得分红的权利,对除此之外的其他权利不产生影响,如股东的表决权、知情权、管理参与权、解散请求权等。另外,股权具有财产性和可转让性,这为强制执行提供了可行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四条,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㈥ 股权可以进行保全吗如何对股权进行保全

股权可以进行保全。
我国司法实践中关于股权保全的操作存在一定演变过程。早在2001年时,最高院出过一个文件,法院只要向股权所在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即发生法律效力。但是,2006年1月1日施行的《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新公司法确立了不经工商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或者股权变更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制度。因此,除了向股权所在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之外,还应当向工商局也发出协助执行通知,避免保全或执行措施上存在一定的疏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这点一定要提醒保全法院或执行法院,现实中,有时法院并未对此有足够的重视,导致冻结股权的目的无法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新公司法确立了不经工商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或者股权变更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制度。

㈦ 股权可以保全吗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股权是可以保全的。法院在保全股权时,除了向股权所在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之外,还应当向工商局也发出协助执行通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㈧ 对股权如何财产保全

法律分析:对被执行人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并要求有关企业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对被执行人预期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禁止到期后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到期后人民法院可从有关企业中提取,并出具提取收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五十一 对被执行人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并要求有关企业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对被执行人预期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禁止到期后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到期后人民法院可从有关企业中提取,并 出具提取收据。

第五十二 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 将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

第五十三条 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

㈨ 能查封保全股权吗

股权保全,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意思就是说在诉讼前、诉讼中或者执行程序中,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原因可能到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他人的严重损害,则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用以避免当事人一方将股权转让或者低价变卖,保障公司股东的股权能顺利进行执行。事实上,在股权保全的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不能依据法律文书或者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则我国的人民法院有权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并可以通过拍卖变卖的方式,将拍卖变卖而来的价款用于偿还相关债务,这些都是人民法院的权利范围,被执行人的股权也是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对象,股权持有人不得随意抵抗,否则可能会触犯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更多的一个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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