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继承股权
❶ 股权继承的障碍和风险有什么
法律分析:1、公务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2、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那么原自然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加入,很可能出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突破50人的上限的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❷ 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如何处理呢
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
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遵循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份前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❸ 股东继承人继承股权受阻的救济方法有哪些
一、继承人向法院提起确认股东身份的诉讼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的特点,其他股东可能会基于人的合作因素考虑,来阻碍继承人继承股份,此时,继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要求公司确认其股东资格,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应到工商管理部门变更登记。
原股东死亡后,公司其他股东通过股东会议,减少其出资股份,并在未通知其继承人参加股东会议的情况下,修改公司章程。自然人股东资格继承必须经股东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以此来限制死亡股东的继承人。由于章程的修改,且没有其继承人参加,即死亡股东生前所持有的股份没有代表参加表决,尽管参会股东有签字,但由于其表决程序不合法,亦应不具备股东会决议的效力。所以,该章程规定不适用死亡股东的继承人。
依据新《公司法》第32条的规定,“有限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3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如果股东的继承人直接以股东身份主张股东权利,公司则以上述规定来抗辩,在此情况下,股东的继承人则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承股东资格,并变更公司的股权登记。
继承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来得到救济,而诉讼过程往往耗时数月,如果进入二审,耗时更长,在这个过程中,公司的经营极有可能受到影响,甚至有可能出现其他股东故意转移公司资产,掏空公司资产等情形。到继承人获得股东资格之时,公司已经面目全非,这对于继承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二、继承人直接向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另一种看法认为,继承人于继承开始之时,依当时的法律和公司章程,当然继承股权,同时获得股东资格,有权行使股东权利,并要求公司将其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工商登记,签发出资证明,召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等,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若不履行该法律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❹ 股权的继承有哪些风险
股权继承的障碍和风险有:
1、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另有规定的,合法继承人无法直接继承股东资格;
2、公务员等特定身份的人不得依照法律规定继承股东资格,但可继承股权所对应的财产权利;
3、股东资格被继承可能会给公司的运营带来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❺ 股权继承的障碍和风险有哪些
法律分析:股权继承的障碍和风险有:
1、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另有规定的,合法继承人无法直接继承股东资格;
2、公务员等特定身份的人不得依照法律规定继承股东资格,但可继承股权所对应的财产权利;
3、股东资格被继承可能会给公司的运营带来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❻ 股权继承要注意哪些,如何办理股权继承
股权继承要注意哪些
股权继承应符合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记载公司组织规范及其行动准则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可以委托其中一个股东制作,但最后必须经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同意并在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章程才能生效。而且公司法对公司章程的修改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即在不损害股东利益、不损害债权人利益、不妨害公司法人的一致性原则下,先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建议,再将修改公司章程的建议通知其他股东,并召开股东(大)会,然后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才生效。
尊重股东去世之前与其他股东对公司股权继承的约定。
对这种约定,应该给予充分的尊重,只要没有明显的违法现象存在,就应认可其法律效力,即使公司法给出了某种解决方式,也应允许公司的股东通过事前的约定加以排除。这样,就可以很好避免将来发生纠纷,影响公司的稳定经营,也更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和各股东的利益。
尊重继承人与公司原股东的意思表示。
股东之间事先没有约定,但去世股东的继承人与其他股东就股权继承达成协议,对该协议,由于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应该按该协议履行,但应以不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为限。
参照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继承股权。
当股东之间事先没有约定,事后也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于各继承人原来并不是公司股东,虽然按公司法的规定他们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特征,各继承人要想取得股东资格成为公司股东,应由他们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在合理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由尚健在的股东表决,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他们入股的,他们才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如何办理股权继承
如果公司股东只有两个,其中一名股东死亡,则由于股东人数不足《公司法》第二十条关于公司股东人数必须两个以上的规定,公司应申请解散、进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死亡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比例进行继承。
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1)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
(2)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3)修改公司章程。
(4)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❼ 公司股东死亡后股权继承纠纷怎么处理
公司在健在股东之间继续存在或规定死亡股东的股权继承与法人更改的基本原则,即使公司法给出了某种解决方式,也应允许 公司的股东 通过事前的约定加以排除,先由董事会提出修改众多迅速腾达创造公司章程的建议,再将修改公司章程的建议通知空间其他股东,并召开股东(大)会,然后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一)股权继承应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记载公司组织规范及其行动准则的书面文件、股东、董事,应该给予充分的尊重,对公司。公司章程可以委托其中一个股东制作,但最后必须经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同意并在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章程才能生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才生效。章程可以规定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须经任何程序或须经其他严格程序才能 成为公司股东 ;也可以规定股东死亡后其生前持有的股权由其他尚健在的股东购买,然后由死亡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权的财产利益;也可以规定公司在某一个特定股东或任何一个股东去世后公司解散等内容。公司解散后,股权继承人有权参加清算委员会并分配清算后的企业剩余财产。(二)尊重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股东去世之前与其他股东对公司股权如何继承有约定的。而且公司法对公司章程的修改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只要没有明显的违法现象存在、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对这种约定,即在不 损害股东利益 ,被称为公司内部的小宪法、不损害 债权人利益 、不妨害公司法人的一致性原则下,就应认可其法律效力。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内部规章。这样,就可以很好避免将来发生纠纷,影响公司的稳定经营,也更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和各股东的利益,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死亡后其股权应如何继承有规定的,在股东死亡后其股权继承应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来办理。这已为公司法七十六条所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