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招标股权结构怎么填
㈠ 股权结构怎么写
公司股权结构按照股权持有人姓名、个人出资额以及个人股权持有比例三项填写。企业股权结构表示的是整个企业的总股本中不同股份占有比例以及关联关系。股权表示为股票占有者所持有的股票以及股票所代表的相应权益权力。一般而言,股权份额分配需要按照个人出资以及对公司的贡献大小等要素进行公平分配。
股权是企业之本。股权结构是指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出资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股权结构包含了股东人数和性质;出资的数额、方式和时间;各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比例、股权比例以及股东协议对其相互关系的约定等。不同的股权结构发挥着不同的作用。股权结构不仅决定了权利关系、企业理想,还决定了公司战略、组织流程、决策方式等,并最终影响了企业的绩效,决定了企业的生死存亡。
按照股权的集中度,股权结构有三种类型:股权高度集中型: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拥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
股权高度分散型: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相对控股股东型:在有相对控股的股东之外,同时还拥有其他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在10%与50%之间。【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㈡ 民办非企业单位持股比例怎么填
法律分析:民办非企业单位持股比例需要明确,只要如实填写就可以。股权结构是指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出资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股权结构包含了股东人数和性质;出资的数额、方式和时间;各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比例、股权比例以及股东协议对其相互关系的约定等。不同的股权结构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法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举办者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验资报告; (五)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六)章程草案。
㈢ 如何设置招标门槛
在这么多的投标书中,我们如何才能快速找到称心如意的合作伙伴呢?为了提高招标效率,我们的经验是在招标之前,就要设置一些硬性指标,先过滤掉一些不符合要求或不满足条件的公司,达到筛选的目的。结合这次的招标过程,分享一些或许对大家有所帮助的经验和总结:
1.对投标人行业资质做出严格门槛限制
一般来说,为了保证充分竞争,应尽量使合格的ERP厂商都能来参加投标。但也要避免投标人过多,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负担。例如,现在能提供ERP软件与实施服务的厂商和服务商不下数十家,若都让他们进行投标的话,则我们进行评标的时候要累死,而且也缺乏针对性。因此,建议在ERP厂商进行投标之前,要先按一定的规则进行资质过滤。
例如,不同的行业一般会有不同的ERP版本,若把服装行业的ERP软件拿到机械制造业去实施的话,那显然是马头不对牛嘴,会闹笑话的。所以,第一个过滤条件就是要看企业自身所属的行业,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作出严格限制以初步筛掉一些不合格或不合适的ERP厂商。而把不适用自己行业的ERP软件剔除出局后,就能减少招标的范围,也能提高软件的针对性。因此,在招标之前我们建议要先对投标人的资格和资质进行限制过滤。虽然这项工作可能需要花费我们一点时间,但是是非常值得的。
2.设置关键需求门槛,明确实质功能符合性
经过第一层筛选后,我们还会收到很多的招标书,我们筛选起来还是比较麻烦。例如,在评标的时候,我们发现了一个让我们哭笑不得的现象,很多软件公司在标书的制作上不惜血本,动辄花费上千元,又是铜版纸又是彩印,厚厚几大本,给我们的感觉是印刷精美,颇有份量。但可惜的是内容是东拼西凑,胡编乱造,甚至很多投标书都是大同小异的。在一些基础性的内容上都是你抄我,我抄你,没有多少自己的创见。
为此,决不能选那些公关好而实力弱,缺乏行业需求实施经验,拿到钱后你就得求他的厂商。因此,我们必须要设置一些关键功能的考核门槛,作为进一步考核他们的指标。这里还有一个好处,是我们看他们投标书的时候,就不需要再看厚厚的整本内容,只需要看这些关键功能是否满足就可以了,可以大大节省我们的时间和精力。这个在招标上有一个专门的术语,称为实质性响应。
3.把二次开发实力作为项目招标的重要门槛
现在大部分的ERP系统都是套装软件,套装软件往往不能够适合企业的全部需求。企业或多或少需要在原有套装软件基础之上,进行一些必要的二次开发。而有时候二次开发的速度与效果将会直接影响到项目能否按时上线以及项目的效果。因此,对于二次开发有两个最基本要求:一是要能够及时完成,不要因为二次开发而影响到项目的整体进度;二是要求二次开发的功能要跟现有功能紧密结合,不要出现明显的漏洞等。
不要小看这两个看似简单的要求,其实这对于ERP厂商来说是有一定困难的。一方面,ERP厂商的二次开发人员往往是有限的,或者说客户数量往往跟二次开发人员不成比例。当客户数量多的时候,企业不得不排队等候进行二次开发。有时光排队就排了一个月时间,这就会大大的影响ERP项目进度。另一方面,二次开发人员一般是不同于原设计的开发人员,这会产生技术能力的差异。所以,在ERP项目招标时,除了需要关注软件功能、实施顾问、价格等因素之外,还需要考虑ERP厂商的二次开发的技术能力,要把二次开发作为一个重要的门槛来设置。
4.价格第二,价格所包含的内容才是第一
在一般物品采购招投标工作中,可能是价格低者优先。但是,在ERP项目角度来看,这是很不合理的。负责过ERP项目的人都知道,要让某个ERP项目上线是没有多大难度,但是要让其取得不错的效果是非常困难的。例如,有些不负责任的ERP厂商会把ERP软件上线收到项目款就好了,至于后续这个软件用的怎么样,他们就不管了。所以,在ERP招标过程中不要过多的关注产品价格,而应该把目光放在投标价格中包含的内容。例如,有些ERP厂商是把软件实施成本与软件授权价格是分开的,而有些则是合并在一起;有些会提供三年的免费服务,而有些则只提供一年免费服务,一年后必须收取合同款的百分之几作为维护费用。所以,在招标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明确定义这个招投标价格中包含哪几部分内容。大到是否包含软件授权费用,小到实施顾问的住宿、车费等如何分摊都需要定义清楚。只有在统一的基准下,价格相互之间才能够进行比较;若是在不统一的基准下,单纯的价格比较是没有意义的。
经过这四轮的考核以后,一般情况下会只剩下三到五家备选合作伙伴。最后的工作,可能就是价格战与人情公关了。这个当然是要让领导去作最后的拍板决定了。其实,根据我的观察,能顺利通过精心设置的门槛考核的ERP厂商,无论是哪家基本上都可以满足我们的要求。也就是说,即使最后是通过人情关系或者价格优势取得我们项目合作权的,也完全有能力服务好我们的ERP项目。
总而言之,要想铲除ERP失败的根源,就必须要做好ERP项目的招标工作。方法是:找到自己的企业特点和关键需求,并精心设置招标门槛,最大程度地规避ERP项目风险。同时,只要认真执行招标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做到无私、公平、公正,那么招标工作就一定能够高质量的完成。
㈣ 上市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样的股权分布条件
上市公司需要满足的股权分布条件有:
1.该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已经达到了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或者以上,同时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人民币,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在百分之十以上。
2.该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大于五千万元人民币。
3.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已经公开发行。
公司上市的要求有: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公司股本总额大于三千万元人民币。
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人民币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里没有重大的违法行为,同时财务会计报告没有虚假记载。
股权结构的三种类型:1.股权高度集中,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的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持有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6.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大股东,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百分之十以下,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上是完全分离的;
7.公司既拥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而且还拥有其他大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百分之十与百分之五十之间。
一般来讲,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通过收购的方式来不断提升,甚至可以达到控股的股权比例,但是如果通过收购方式增加股权的,法律另有规定,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就要公告,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十,就要对其他股东的股权公告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