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后股权怎么分配申诉二审
⑴ 离婚后公司股权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离婚后,公司的股权可以这样分配:1.双方当事人约定将股权转让给另一方的,在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后,另一方直接成为公司的股东;2.双方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将股权转卖给他人,然后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其他股东不同意,然后又不购买股权的,另一半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议材料,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⑵ 离婚股权如何分割,离婚时怎样分配股权
法律分析:离婚股权由夫妻协商处理或人民法院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⑶ 离婚后股权怎么分配
离婚夫妻的共同股权分割的方式:一般由夫妻两人通过协商的方式予以分割,若双方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双方都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过错情形的,一般是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⑷ 离婚后公司股权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时,涉及的财产分割除了现金以外,还有一些其他财产,比如公司股权、股票、债券等,而这些财产也是夫妻财产分割的重点和难点!那么,夫妻离婚时股权一般怎么分割呢?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如果股权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婚前就已经取得并持有的或者婚后约定归个人所有的,则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该部分股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
一、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权
夫妻一方在婚后取得并持有股权的情形下,如果离婚时双方约定持有股权一方继续持股,同时给予另一方对价补偿,则只需双方协议并支付完成即可。
如果夫妻双方决定将一方拥有的公司股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另一方的,则必须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所得出资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股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二、夫妻双方均持有同一公司股权
对于夫妻婚后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离婚时股权分割相对简单,因为不涉及第三人。一般来说,离婚时股权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无论出资情况如何,双方原则上均可获得公司一半股权,而对于股权所产生的收益也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与他人投资成立的股份公司,则夫妻二人都是公司股东,通常也不存在向股东之外第三人转让股权的问题,分割时也只需根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对股权公平分割。
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身份和地位而在公司中享有的权利,兼具财产权与人身权属性。因此,离婚时对股权的分割也必须关注其人身属性,而不能“一刀切”地将股权当作纯粹的财产进行简单分割。
此外,股权的价值也伴随公司经营状况而处在不断变化之中,需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资产净产值、公司盈亏、红利分配等因素进行分割。
⑸ 离婚诉讼中对公司股权是怎么分的
法律分析:离婚诉讼中对公司股权的分配是: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