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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机构可以做股权投资

发布时间: 2023-02-14 06:01:26

① 非持牌基金公司能不能从事股权投资

非持牌基金公司能从事股权投资。私募基金是可以作为非持牌机构来接受银行、券商用其他金融机构的投资,给私募带来较大的机会。目前并未禁止非持牌GP作为股权类私募基金的财务顾问,只是对于证券类私募基金的投资顾问有资质要求。

② 满足哪些条件的PE机构

PE机构需要满足私募股权投资,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PE主要是投资于非公开发行的公司股权而得名,是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方式,来募集资金。
拓展资料:
一、PE机构
1、PE机构指的是一些私募机构,其全称指的是PrivateEquity。
2、私募股权投资( Private Equity,简称PE)指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该方式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未来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通常以基金形式作为资金募集载体。
3、私募股权投资(PE)是指通过私募基金对非上市公司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PE会附带考虑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兼并与收购(M&A)或管理层回购(MBO)等方式退出获利。简单的讲,PE投资就是PE投资者寻找优秀的高成长性的未上市公司,注资其中,获得其一定比例的股份,推动公司发展、上市,此后通过转让股权获利。
二、简要描述
1、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
2、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或者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的工具形式。
3、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4、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这一点与VC有明显区别。
三、决定股价的因素
股价取决于市场需求,即变相取决于投资者对以下各项的期望:
(1)企业的表现和未来发展前景
⑵新推出的产品或服务
⑶该行业的前景

③ 股权投资公司有哪些比较权威

国内比较知名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有:弘毅资本、鼎晖资本、高瓴资本、网络投资、君联资本、中信产业、复星财富、上海联创投资、江苏高科投资集团、九鼎投资、经纬中国。

④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

私募 股权投资 机构组织形式 1、 公司制 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是以《 公司法 》为法律框架,通过股权发行筹集资金并投资于私募股权的基金,公司制基金的投资人和基金持有人是基金的股东,享有公司 法规 定的股东的各项权利。公司制基金发起人可以自己管理基金,也可以聘请其他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 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投资者作为股东参与投资,依法享有 股东权利 ,并以其出资为限对 公司债务 承担有限责任。基金管理人的存在则可能有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以公司常设董事身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公司投资管理,另外一种形式则是以外部管理公司的身份接受 私募基金 公司委托进行投资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制为投资者提供了较为全面的权利。股东可以通过董事会委任并监督基金管理人。股东会还可以直接任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外部审计机构,并具有审议批准股权基金会计报表的权利。虽然股东不能依法干预股权投资基金的具体运营,但部分股东能够通过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委员会参与投资决策。 2、有限合伙制 有限合伙是合伙的特殊形式,将 合伙人 分为两种,一种是不参与合伙的管理只提供资金,故对合伙组织承担有限责任,为 有限合伙人 ;另一种只提供少量资金但负责合伙组织的经营管理,对合伙组织的 债务承担 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由经验丰富的投资人担任。 有限合伙制所提供的投资者权利与有限责任公司制相比有一定弱化。虽然部分有限合伙人也可以通过投资委员会参与投资决策,但是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在私募股权基金的运营中处于主导地位。但在实践中,由于基金管理人依赖投资者后续资本的支持,因此通常会尊重顾问委员会的意见。从国际私募股权基金行业的发展来看,有限合伙人通过 合伙协议 所获得的权利有逐渐扩大的趋势。 有限合伙制的应用使得机构投资者可以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承担有限的风险,并且方便不同司法制度下的投资者联合进行投资。大多数私募股权基金都采取有限合伙形式进行投资。 3、信托制 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又称契约型私募股权基金,是以 信托法 为依据,根据当事人各方订立的 信托合同 ,由基金发起人发起,公开发行基金份额筹集资金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 信托制所提供的投资者权利较为简单,投资者基本上难以干预到受托人(基金管理人)的决策。虽然名义上委托人可以任命受托人,但实践中信托制基金一般由受托人发起,如果受托人没有重大过失或违法违约行为,委托人无法通过投票方式解任受托人。当然,委托人可以通过终止信托来退出信托制基金。另外,与有限合伙制类似,委托人会议不能合法有效地监督受托人的投资决策行为,这也是信托制的一个缺点。 我国的信托法在很多方面并未对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细节性规定,而允许当事人依照具体事宜通过信托合同进行约定。这为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进行更加合理的规范提供了便利。我国目前成立的信托制股权投资基金仅有渤海产业投资基金一例,如何合理规范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仍处在探索阶段。 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组织形式的选择 有限合伙制是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组织形式较为合适的选择。在中国现行法律环境下,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可以采取公司,有限合伙以及信托三种组织形式。从投资者权利角度来看,公司制与有限合伙制及信托制相比具有一定优势,但其双重税收地位又使其对投资者吸引力减弱。有限合伙制为投资者与管理人提供了较为完备权利和义务规范,并且已经有成熟的利益分配模式。从国际行业实践来看,有限合伙制是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组织形式较为合适的选择。 2007年修订的《 合伙企业法 》对“ 有限合伙企业 ”进行了规定: 1、明确界定了有限合伙企业的定义:“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 合伙企业债务 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明确了 合伙企业 的税收是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解决了双重纳税的问题; 3、明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4、突破了合伙人只能由自然人承担的法律限制,允许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合伙人。《合伙企业法》的生效使得在我国直接设立有限合伙制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成为可能,在我国,近年来,随着《信托法》、《公司法》、《 证券法 》、《合伙企业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和修改,已经基本上消除机构投资者成为有限合伙人的法律障碍。 在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对于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 的成立和顺利运营都由非常重要的作用。公司制股权投资机构的投资者享有《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应尽的义务,它是通过发行股权筹集资金并投资与私募股权的基金。有限合伙制是大多数股权投资机构选择的组织形式,其投资者的权利相较于公司制有所弱化,同时承担的风险也更小。信托制股权投资机构的成立基础是投资人订立的信托合同,目前我国仍在探索阶段,因此案例较少。

⑤ 目前市场上进行私募股权投资的机构包括

您好,希望以前答案对您有所帮助!

1) 私募代理机构(Private Placement Agent)
私募代理机构主要为基金发起人提供基金营销与募集服务。市场上充当私募代理机构的主要有从事代理业务的私人股权公司、投资银行和专业代理公司等.
2) 投资顾问公司(Investment Advisor)
私人股权公司旗下的基金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就是投资顾问服务。此时,基金管理公司既是基金管理人,又是基金投资顾问。近年来,机构投资者将越来越多的资金配置于私人股权资产,但有些机构投资者并没有配备相应的内部人为资源(In-house),而是委托市场上的投资顾问为自己提供私人股权投资方面的服务,包括选择基金、与基金管理人谈判合伙协议条款、管理所投基金组合和机构的流动性等。他们被称为机构投资者在私人股权投资方面的“看门人”(Gatekeeper)。
3) 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
投资银行是在私人股权投资业中为基金管理人、投资人、融资企业等主要参与者提供代理募集、收购顾问、上市承销、过桥融资等广泛的服务。
4) 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
商业银行主要是为基金管理人或融资企业提供融资贷款服务,特别是在大型杠杆收购中安排银团贷款。
5) 律师事务所(Law Firm)
律师事务所是为基金发起人或管理人编制《私募备忘录》、《有限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和代理各类主要参与人的其他法律事务。
6) 会计事务所(Accounting Firm)
会计事务所是为各类主要参与人提供审计、咨询、税收等广泛服务。
7) 其他中介
欧美私人股权投资业的产业分工比较精细,而私人股权公司的组织结构非常精简高效,特别是规模较小的公司,许多中后台职能常常都“外包”给市场的各大种中价公司,包括公司注册、网站运营和职场管理等。

⑥ 有做私募股权投资比较好的系统吗

DataDriver,卓沃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DataDriver股权投资管理系统参照证监会管理办法,为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提供股权投资管理系统。系统集数据管理、流程管控、风险管理、数据分析等功能于一体。

通过此系统,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能够实现投资业务数据的结构化管理,规范投资业务流程,并实现各类维度的数据统计分析。

系统特色:

适合多基金、多平台、多项目的PE/VC投资管理机构使用。

股权投资业务”募、投、管、退”全生命周期管控。

基金募资过程管理、投资者管理、项目投前管理、项目投后管理、风险提醒、项目估值、项目IRR计算、基金业绩核算、LP收益分配、资金管理等功能全面覆盖。

各种填报资料及报表信息的逐步规范化,打造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标准典范。

基金备案信息、基金投资报表、投资者投资报表、项目定期报表等定期报表自动生成。



(6)什么机构可以做股权投资扩展阅读:

私募股权投资系统的意义:

从私募股权行业的工作内容上来说,私募股权投资管理系统可以通过LP出资和高净值客户的认购完成初期的项目融资,并支持在线产品收益核算及运作业绩的核算与数据分析。

在资金投入到项目之后,管理系统可以在执行过程中实现可配置化的方式,将多种类型的投资管理项目统一管理,做到有条不紊的实现所有项目的正常运转,另外随时关注所投资金的动向,无论是收入、支出、收益还是对资金运作的分析和决策,都能做到对资金动向的了如指掌。

对于私募全行业最关注的风险问题,私募股权投资管理系统结合资管产品运作、投资项目管理的实际业务,提供相对应的智能风险监测及自动预警,实现风险处置的全流程管理。

在所有数据展示在线上之后,私募股权投资管理系统将会对其进行多维度的数据统计分析,并通过投前筛选、评估、投后管理、业绩核算与收益分析,实现不断优化调整,让管理人员能够在工作中更加方便。

对比私募股权行业的痛点,私募股权投资管理系统将项目的运作实现信息化,所有工作都可在线操作。也让多项目的监管和风险处理得以及时预警,及时处理,解放了人力物力,让整个行业焕然一新,这就是私募股权投资管理系统存在的意义。

⑦ 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机构设立条件是什么

一、私募 股权投资 管理机构设立条件是什么?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 北京 ”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 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 公司章程 ( 合伙协议书 )承诺全部到位。”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有限合伙企业 中的普通 合伙人 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基金型企业的 经营范围 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发放贷款; 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二、股东具备条件 第一条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是指出资额占基金管理 公司注册资本 的比例(以下简称出资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 主要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三)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 (四)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 (五)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 或者刑事处罚; (六)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七)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八)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第二条基金管理公司除主要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注册资本、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资产质量良好,且具备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条件。 第三条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中,出资比例最高的境内股东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主要股东的条件;其他境内股东应当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公民也会进行投资来实现资产增值,也会有许多人会选择投资 私募基金 ,任何的投资行为都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也要把握风险和利益等比例,那么公民在选择投资公司或者投资产品时,一定要通过正规的途径,避免让自己的资产受到损失。

⑧ 有哪些机构和公司是可以做股权投资方面的业务的

股权投资([1]Equity Investment),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美股研究社称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


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至少在一年以上)持有一个公司例如腾讯众创空间的股票或长期的投资一个公司,以期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的目的。


股权投资的内容


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够直接从被投资单位取得,而且价格比较稳定,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但是,如果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或者进行破产清算时,投资企业作为股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 股权投资通常具有投资大、投资期限长、风险大以及能为企业带来较大的利益等特点。股权投资的利润空间相当广阔,一是企业的分红,二是一旦企业上市则会有更为丰厚的回报。同时还可享受企业的配股、送股等等一系列优惠措施。



股权投资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3)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4)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⑨ 什么企业有钱做股权投资和lp

为了获得巨额利润。
我国什么公司都能够进行股权投资和lp,通常情况下是一些风投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比较多一些。股权投资,是为参与或控制某一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投资购买其股权的行为。可以发生在公开的交易市场上,也可以发生在公司的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场合,还可以发生在股份的非公开转让场合。股权投资的动因,主要是为了获得资产控制权,通过资产的调整、调度和增值来获得利益。

⑩ 分公司是否可以进行股权投资

法律分析:分公司不可以进行股权投资。因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以其名称单独的对外进行生产经营,无法对外投资。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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