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方股权转让资产变现户需要什么
A. 外资公司股权变更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和流程
外资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
2、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电子营业执照(原件);
3、受让方股东的商业登记证公证认证原件〔即股东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在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由中国驻当地领事馆认证,同时将这些材料译成中文并由翻译机构盖章〕提供3份;
4、受让方股东所在国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将这些材料译成中文并由翻译机构盖章)提供2份;
5、受让方投资企业审计报告和法人企业对于本次投资的董事会决议(原件);
6、出让方企业的审计报告(原件);
7、原公司章程(复印件);
8、原公司合同(复印件);
9、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
10、公章。
外资公司股权变更流程:
1. 就转让股权主要事项与受让方协商并达成一致;
2. 按照合同以及章程中的转让股权的规定办理转让手续,如果受让方是企业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取得企业其他的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
3. 召开董事会议并取得同意决议;
4. 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5. 修改企业章程和合同;
6. 将股权变更相关文件报送相关单位审批;
7. 在获批之日起30日内发哦相关单位办理批准证书变更手续,在批准证书变更起之日30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B. 外部转让股权需要提交的登记资料有哪些
外部转让股权要提交以下登记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当事人订立的股权转让合同;
3、公司作出的变更决议;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登记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C. 外资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手续
外资企业进行股权转让需要以下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权转让协议;
3、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4、获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五条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和外商投资企业不履行报批义务,经受让方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并由转让方返还其已支付的转让款、赔偿因未履行报批义务而造成的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 境外个人转让境内股权汇款流程
1、股权变更企业向其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或变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2、境内机构或个人向外汇局申请开立资产变现专用账户;(具体流程及表格可从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网站上下载,进入“资本项目办事指南” →“市场业务” →“股权转让业务核准” →“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机构及个人持有境内企业的股权”下载《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开立申请表》。)
3、外汇资金从境外汇入后向外汇局申请办理外汇资金入账核准手续;(具体流程及表格可从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网站上下载,进入“资本项目办事指南” →“市场业务” →“股权转让业务核准” →“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机构及个人持有境内企业的股权”下载《转股收汇入账申请表》。)
4、外国投资者申请办理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具体流程及表格可从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网站上下载,进入“资本项目办事指南” →“市场业务” →“股权转让业务核准” →“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机构及个人持有境内企业的股权”下载《转股收汇登记申请表》。)综上所述,关于外资股权转让程序,我们要注意,在进行转让的时候,我们首先傲符合的条件是企业依法成立。然后,我们需要准备好企业董事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营业执照等材料,经过受理、协调、审批、发文、换证等程序即可完成转让的相关程序。
回复于 2020.05.08
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进行投诉处理
投诉/举报
看完有疑问? 16072人选择咨询
当前5304位律师在线
极速提问
最近46分钟前用户提交了咨询
热门问答阅读TOP3
问一下案外人执行异议的概念
律图法律咨询律师
主办律师执业3年
咨询我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案外人就执行标的物享有足以有效阻止强制执行的权利人,(如所有权或者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在执行程序终结前,向执行法院对申请执行人(必要时候被执行人可列为共同被告)提起的旨在阻止对执行标的物的强制执行的诉讼。
我想咨询一下破产清算受偿顺序是什么
律图法律咨询律师
主办律师执业3年
咨询我
是指破产人或债务人依法向众多情况的债权人清偿债务的先后顺序,而且,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前一顺位对特定财产实施分配后还有剩余财产时,后一顺位的债务才可能得到清偿或部分清偿。
(1)破产费用
(2)共益债务
(3)有优先受偿权的欠付工程款
(4)应先于担保债权优先受偿的
E. 外资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一、外资 股权转让 流程 1、向商务委提交的文件 行政许可(备案)申请表 (法人签字、盖公章),批准证书复印件和 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签字;独资企业且无董事会,则出具一份申请书,阐明变更事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修改合同和章程的协议书(合同章程修改协议书应写明修改的条款,需投资各方 法人代表 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属外商独资,则投资方签字即可。修改协议视为原合同、章程的补充和延续。如提前终止合同、章程,需提供终止合同、章程协议书)。 转股协议书 (包括以下内容: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转让股权交割期限方式。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力和承担的义务。 违约责任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协议的生效与终止。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转股各方签字盖章)。 新董事会名单复印件(须有董事本人亲笔签名、职务、委派方)新董事委派书(委派方法人签字并加盖委派方公章)及新董事 身份证 复印件。无董事会则需法定代表人委派书、身份证件复印件。 若投资外方是公司,需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包括投资方股东名单、董事会名单、董事会授权签字代表的决议)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此文件无须公证)。若投资外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此文件无须公证)。若新投资中方是公司,需中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中方公章)若新投资中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要求,(1)、(2)两款证明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仅需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承诺书 (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办理人员 授权委托书 及身份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 2、向工商局提供的材料 股权转让协议 ; 股东签字、盖章并由 公司法 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 ; 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涉及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 北京 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 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受让方的合法资格证明(资格证明应按 公司设立 时的有关要求提交); 新的外国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外资股权转让流程 方面的问题如上所述。通过上文的描述我们可以从中得知的是,如果是外资公司想要进行公司的股权转让登记是和普通的公司进行股权转让登记是不一样的,普通的公司在进行 股权登记 的时候只要到工商局进行登记就可以了,外资公司需要到商务委进行有关的登记手续。
F. 接受外方股权转让资本开立资产变现户需要什么材料
所谓资产变现账户是指境内机构或个人向外国投资者转让所持境内企业股份或权益而收取的外汇购买对价(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对价”),应当通过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办理入账及结汇。
根据规定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及资金入账应当经所在地外汇局根据相关规定核准,银行凭外汇局出具的核准件办理相应业务。账户应以境内股权出让方的名义开立。针对一笔股权转让交易(股权转让款的分次支付不作为多笔交易),股权出让方仅可开立一个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允许异地开户。
该账户的收入范围包括:外国投资者汇入的股权转让对价(含非居民存款账户、离岸账户、境外个人境内外汇账户出资);外国投资者通过境外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划入的股权转让对价;原由本账户划出至境内划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委托贷款账户、资金集中管理专户、境外放款专用账户、保本型银行理财专户后划回的资金;及经外汇局(银行)登记或核准的其他收入。
该账户的支出范围包括:按规定在经营范围内结汇使用;按规定境内原币划转(划至境内划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委托贷款账户、资金集中管理专户、境外放款专用账户、保本型银行理财专户、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经真实性审核后的经常项目对外支出;及经外汇局(银行)登记或外汇局核准的资本项目支出。
资产变现账户的管理
对于资产变现账户,银行应查询股权转让流入控制信息表中的尚可流入金额办理入账手续。经办机构会按资金来源(境外汇入或境内划转)并区分不同性质进行国际收支申报。针对接收到的境内原币划转资金,银行会与开户主体核对资金来源和用途是否与账户收入范围相符,对于与收入范围不符的资金给予原路汇回处理。
对于因汇率差异等特殊原因导致实际流入金额超出尚可流入金额的,按规定累计超出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等值3万美元。资产变现账户内资金不得以现钞存入。账户内资金应按规定在经营范围内结汇、划转或对外支付。如是经常项目支出应按照经常项目真实性审核原则办理;如是资本项目支出需经外汇局(银行)登记或外汇局核准。银行会于业务办理后及时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有关信息。
企业申请开立资产变现账户或入账时要提供业务登记凭证以及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银行端中打印的股权转让流入控制信息表。如果企业因正常经营需要关户的,可向银行申请办理关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