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股权分配怎么解决
⑴ 创业公司股权如何分配
创业公司股权分配的方式:一般情况下,股权根据股东的出资份额与确认即可。但若当事人对股权分割另有约定的,除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情形,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⑵ 创业开公司股权如何分配
几个朋友合伙创业,如何分配股权?
关于股权的具体分配其实一方面得根据所扮演的角色,另外一个就是贡献值
举例:
杨某在国外留学多年,拥有扎实的设计功底和开阔的审美视野,回国后在一大型建筑公司做建筑设计师。做了三年,杨某的设计受到客户高度认可,在业界总算是闯出了的名堂。后来和市场部的李某一起辞职创业,合伙开一家建筑设计公司。
两人商定按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杨某出资20万,持股20%,李某出资80万,持股80%。杨某专业能力强,但是性格孤僻,幸而李某热情开朗又擅长营销推广,对市场的敏感度非常高。
两人双剑合璧,不久公司走上正轨,吸引到了天使投资人,并为公司估值4000万。杨某和李某两人都被这突然地幸福砸昏了头,尔后在这幸福中,杨某冒出了一个想法:为什么我只能享受20%的果实?
杨某认为,最开始公司的发展确实是李某的贡献大,但是后来口碑形成,客户认同的是他的设计,营销的难度大大降低,他的持股比例这么少太不公平。
2/动态股权,让干活的人分到大块蛋糕
案例中的情况在创业过程中很常见的,比如创业前期贡献很大,但是后期贡献变小了等。如果一直是静态股权,干活的人会感到委屈不满,而创业公司能够生存下去主要就是靠这些人,怎么能让真正干活的人不会心存不满呢?
针对案例中的问题,提供2个解决方案:
1、约定项目年订单或者季度订单在XX元时,杨某:李某=5:5分配,项目年订单或者季度订单在XX元时,杨:李=6:4或7:3。
2、每个项目完成后建立“项目价值认定表”,约定每个人在项目中的具体价值,2年后,按照每个人的累计价值,形成股权分配。
或许李某不是那么容易让出手中的股权,毕竟前期他的贡献非常大,6:4或7:3的分配总有点儿过河拆桥的意思。
人们通常会有一个误区,那就是过分看重手中持股比例,而不是股权的价值。把股权分给真正干活的人,这家公司就会一直在成长,股权也会更值钱,反之如果股权分配论资排辈,公司将会停止生长,甚至死亡,那么你手中的股权再多也值不了多少钱。
你想持有价值500元的50%的股权,还是想持有价值10000元的10%的股权呢?
只有把股权分给干活的人,才能让所有人手中的股权升值。如果想通了这个道理,那李某接受这两个方案就会比较容易了。
3/如何确定每个人的贡献值?
动态股权分配的一个难点即确定每个人的动态贡献值,有哪些因素可以作为贡献值呢?
1、时间
时间是重要的衡量贡献值的指标。一个久经职场的技术总监的1小时和初级程序员的1小时价值明显是不同的。通过往期数据,计算出每个人单位时间的薪水价值,再乘以他的年度工作总时间,就是他的时间贡献值。
2、资金
创业,当然需要投入真金白银,能把钱拿到公司的,当然是真爱。不同时期的出资所占比重不用相同。具体比例需要合伙人自行协商。
⑶ 创业股权怎么分配
1、创始人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权较为合适。A股上市规则规定,如果公司有一个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30%以上股权,可以认定公司有实际控制人。最大创始人持股比例大于其他联合创始人之和,可以避免出现两个创始人股权比例太过接近,对一件事情有不同意见时产生争议。2、联合创始人和员工一起持股30%以上。这样的持股比例既能使联合创始人个人持股保持与创始人较大差距,也能让创始团队总体持股超过60%,保障对公司控制的主动权。3、投资人股权占比30%-40%。除去创始人、联合创始人和核心员工持有的股权,剩下的为预留给投资人的股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⑷ 创业公司的股权应该怎么分配
关于创业公司的股权应该怎么分配?
创业公司分配股权的方式比较单一,通常来讲是2种方式。一是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二是在股东之间平均分配。2种方式都有自己的短板,第一种往往造成股东的贡献和持股分配不均衡的问题,第二种则容易造成削弱核心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力,影响公司的决策效率。
所以,创业公司应该如何分配股权,才能避免以上的问题?泰山管理学院认为,解决以下几点问题,则能达到股权激励最好的效果。
股权分配的三大原则。
创业如逆水行舟,只有同行者目的明确、方向一致、公平和激励并存才能成就长远、稳定的关系。股权分配就是这么一个落实到“人”的过程,它的目的不仅要通过“丑话说在前头”来确立规则,还要明确公司基因和价值观、达成股东间的共识。
鉴于创业公司初期股东和管理层通常是重叠的,暂无须考虑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博弈,笔者认为确立股权分配时需要考虑三个因素,分别是:股东于资源层面的贡献、股东于公司治理层面的把控以及公司未来的融资造血空间,当然上述三个因素仍有分解的空间,比如资源就可以按出资、投入时间细化,出资又可以按照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对公司的价值进一步细化。
选择实缴注册资本比认缴注册资本好。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必经验资程序,由全体股东承诺认缴即可,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是,这不意味着股东可以“只认不缴”,也不是说注册资本越高越好。
认缴制下股东的出资义务只是暂缓缴纳,股东仍要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若股东为了显示公司实力,不切实际的认缴高额注册资本,那么将面临多重法律风险,例如当债权人向公司索偿时,股东的清偿责任也随之加重,又如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将作为清算财产,另外也需要考虑税务风险。
以公司治理结构保障核心创始人的控制权。
1、在无特别约定时,股东会作出的一般决议需要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股东会作出的特别决议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需要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
2、表决权与股权比例挂钩,“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结合实际情况,创业公司往往有多个创始人,加之股权众筹大行其道,核心创始人的持股有可能达不到绝对控股比例。
股权分配方案要最终落地于工商登记。
出资是股权分配的必要依据,却非唯一依据,创业者最终核算的股权分配方案往往与出资比例不一致,有些创业者会采用阴阳协议的方式,一方面签署投资协议固定真实的股权比例,另一方面按照出资比例完成工商登记。
但是,上述方式的法律风险很大,一旦涉诉,不仅创业者的股东权益难以获得保护,亦会消耗大量的时间成本,导致公司错失成长良机。在此情形下,可考虑采股本溢价方式解决:首先,创业者之前签署投资协议,明确每位创业者的实际出资和股权比例;继而,由创业者按照确认的股权比例和换算后的出资额进行工商登记,把股东超出登记出资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
用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回购条款。
对创业公司来说,股东之间的志同道合尤为重要,因此股权分配需要从正向和反向两个维度进行考虑。即既要从正向保障创业者同船共济时的公平和激励问题,也要从反向考虑某些特殊情形下如创业者离职退出、离婚、继承等情形下公司股权的回收问题。
回购制度是平衡股东退出和公司利益的重要制度途径,但是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回购是有限制性规定的,因此在设计回购条款时,应注意几个问题,一是回购条款最好由公司指定的其他股东实施,且应注意回购定价的公平性;二是回购条款的适用范围能够涵盖公司股权分配的反向所需;三是应将回购条款和股权转让制度综合考虑、糅合设计。
期权池还是由核心创始人代持的好。
对创业公司来说,预留期权池不是新鲜话题。不少创业者没有重视期权池的问题,要么在期权制度尚未建立的前提下早早送出,反而引发了不少争议,要么造成了核心股东持股的不必要稀释。
1、期权本质上来源于现有股东所持股份,但若由各股东按比例分散持有,未来恐难以统一运作,易引发争议并影响实施效率;
2、有限责任公司体制下期权激励方式相当灵活,采用何种定位和方案取决于公司的现实选择,应在公司配套的期权制度建立后具体实施;
期权池确应早作安排,方法是在拟议股权分配方案时,就从各股东处划分出来,由核心创始人一并代持,其他股东可通过协议明确代持权利的性质和处置限制。
创新运用公司法的各项制度。
公司法的自治空间是相当宽广的,创业者要充分运用股东的章程自治权,建立适合自己的股权分配和动态调整方案。
比如有些股东愿意“掏大钱、占小股”,那么对此类股东可以配合使用协议和章程方式将分红权、优先认购权、表决权脱钩,设计符合各股东需求和长处的股权结构;再如可以借鉴资本工具的思路,运用可转换优先股、清算优先权等思路做股权分配设计。
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本质上并不复杂,但创业者确实应该给予相当的重视。若能在前期花费少量时间把相关问题理顺,是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助力公司的良性发展。
;⑸ 创业股权比例怎么分配最好
一、正面回答
创业初期公司分配股权应该坚持创始人和股权的绑定以来控制。股东出资额占公司总资本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享有绝对控制权。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的,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依旧对公司有重大影响。
二、分析详情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股权比率公式是什么
股权比率的公式为股权=出资额÷注册资本金,也就是说某公司若原有注册资本为80万元,现在一股东新出资20万元,那么他就是占有20÷(80+20)=20%的股权。即股权比率的多少和股东的出资额有很大的关系,除股东或者章程另有约定外,在年底的分红也是按这个比例进行。
⑹ 初创公司如何进行股权分配
初创公司如何进行股权分配
从财报分析,初创企业可有几种分配方式:第一,按照出资额比例分配,出资是股权分配的依据,根据出资额与占总出资额比例进行股权分配,这种方式可能使得每位出资人获得股权比例有多有少。
例如,甲公司初创股东两个人,大股东持股60%,二股东持股40%,这样的创世股权结构,根据双方出资比例来进行股权分配,大股东出资多,持股比例高,很多事情大股东可以拍板决定。但是,当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股权转让等事项时,股权结构可能因两个股东持股比不同而无法顺利推进。
根据咱们国家公司法,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可能会修改公司章程,也可能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或者公司合并、分立,变更等决议,必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两个股东,一个持股60%,一个持股40%,无法符合三分之二,只要有一个人反对,涉及公司事项无法施行。
第二种股权分配方式,平均分配。两位股东,一个出资60%,一个出资40%,但股权进行平均分配。平均分配方式可能会削弱公司创始人的控制力而影响公司决策。
举一个平均分配例子:甲乙丙丁四个同学,决定一起创业,平均分配股权。随着公司发展,矛盾也随之而来,有人坐享其成,有人更加拼命努力,平均股权方式经典结局可能是努力的人带着一帮兄弟出走,原来公司一落千丈。
创业伙伴就是公司合伙人,股权合法合理地进行分配,有助于提高积极性,而若股权分配偏差也可能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初创企业一般规模较小,注册资金较少。运营资金相对不多,创业公司也可以采用股权加薪资方式,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公司每个参与者的积极性。有些初创公司为了确保每位股东权益,在协议中设置了细节条款,例如,股权转让限制、增加或减少优先认购条款、股东退出条款等多项条款,确保在日后经营过程中,避免不必要的矛盾。
以苹果公司为例,同股同权,苹果公司初创时期缺钱,乔布斯打算用公司三分之一股份换取5万美元,马库拉当时为公司带来25万美元运营资金,并要求26%股份。苹果公司股权结构从乔布斯和沃兹均分股份,变成了乔布斯、沃兹、马库拉三个人各为26%,22%用来吸引后续投资者。四年后苹果公司上市,近百位员工成了百万富翁,而苹果公司仅仅5岁。后来乔布斯卖掉了持有约650万股苹果股票,当时约占苹果公司11.3%的`股份。
人力资源与组织学知识告诉我们,初创公司可以有多种股权分配方式。例如,绝对控股型,公司大事小事均由一个大股东决定。相对控股权,公司大事小事民主讨论。
在创业公司进行股权分配前,确定合伙人比股份更重要,找了靠谱的合伙人,股权分配更加简单,虽然平均分配股权有成功的例子,但仅限于有经验的创业者,一股独大还是多股评分,早期创始人需要确定好。资源入股、技术入股,尽可能避免,解决方式也可以是打欠条,公司有营收利润后进行补偿。对于不同人才,股权激励可能有不同意义。
股权分配是一个落实到人的过程,综合考虑到,出资可以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创业公司也可通过获得天使投资与风险投资来获得资金,股权分配做到公平、效率、控制力。
一个企业,只有把压力变成动力,随时处于奋斗状态,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