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卖出持有股权的bvi公司
① 我在BVI公司的股权可以转让给别人吗
当然是可以转让的了,因为有些已经在BVI公司成立后的幕后股东因为种种原因不想持有BVI公司股份的时候,可以选择将手里的股权转让给新的股东,但是需要新股东和原股东进行签字备案,还需要提供BVI公司的相关资料。
② 股权激励通过合伙企业持有的股份怎么卖出
主要包括如下几种方式:(1)股票赠与计划是指公司现有股东拿出部分股份,一次性或分批赠与被激励对象,可以设置赠与附加条件,比如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完成约定的业绩指标等,也可以不设置附加条件,无偿赠送。(2)股票购买计划是指公司现有股东拿出一部分股份授予被激励者,但被激励者需要出资或用知识产权交换获得股份,被激励者获得的是完整的股权,包括:所有权、表决权、收益权、转让权和继承权。股票购买计划可以提高被激励者的归属感和成就感,同时实现激励、约束和角色转换的目的;如果股份价值下降,被激励者的投资将受到财务损失。(3)股票期权计划是指公司现有股东一次性给予被激励者一定数额股份的分红权和表决权,被激励者按事先约定的价格用所得红利分若干年购买这部分虚股,将之转化为实股。被激励者所得分红如果不足以支付购买虚股所需要的资金,则可以另行筹措资金,补足购买虚股的资金,无力购买部分可以放弃行权。款项支付以后,相对应的虚股转化为实股。被激励者对虚股拥有分红权和表决权,没有所有权和处置权;对实股拥有完整所有权。虚股不以被激励者的名义进行股东登记,实股以被激励者名义进行股东登记。通过期股这种机制安排,被激励者要保证购买虚股所需资金,就必须保证一定水平的净资产收益率,从而使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被激励者)在提高净资产收益率的利益上达成一致。(4)虚拟股份计划是指公司现有股东授予被激励者一定数额的虚拟的股份,被激励者不需出资,享受公司价值的增长,利益的获得需要公司支付,不需要股权的退出机制,但是被激励者没有虚拟股票的表决权、转让权和继承权,只有分红权。被激励者离开公司将失去继续分享公司价值增长的权利;公司价值下降,被激励者将得不到收益;绩效考评结果不佳将影响到虚拟股份的授予和生效。(5)股票增值权计划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如果公司股价上升,激励对象可通过行权获得相应数量的股价升值收益,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获得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6)限制性股票计划是指事先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但对股票的来源、抛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一般只有当激励对象完成特定目标后,激励对象才可抛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7)延期支付计划是指公司为激励对象设计一揽子薪酬收入计划,其中有一部分属于股权激励收入,股权激励收入不在当年发放,而是按公司股票公平市价折算成股票数量,在一定期限后,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据届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8)经营者或员工持股计划是指让激励对象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的股票,这些股票是公司无偿赠与激励对象的、或者是公司补贴激励对象购买的、或者是激励对象自行出资购买的。激励对象在股票升值时可以受益,在股票贬值时受到损失。(9)管理层或员工收购计划是指公司管理层或全体员工利用杠杆融资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成为公司股东,与其他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从而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10)账面价值增值权具体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①购买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按每股净资产值实际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净资产期末值回售给公司;②虚拟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资金,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根据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并据此向激励对象支付现金。
③ BVI 公司可以间接持股上市公司吗
可以啊。
香港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以BVI公司作为持股股东的,因为BVI对于股东保护非常严格,同时交易BVI公司的股权免税,所以绝大多数香港上市公司都用BVI来做持股平台。最简单的例子,中国移动在香港上市就是用了BVI公司持股。绝大多数红筹上市公司都会用BVI公司来做持股平台。
至于大陆上市公司,原则上是可以直接用BVI公司持股的,但是实践中一般很少,都会用香港公司或新加坡公司过度一下,即BVI控股香港公司,香港公司投资内地公司,这个主要是所得税的考虑,香港公司分的股利所得可以按5%征税,BVI不行。
④ 如何利用离岸公司收购外国上市公司股权.. 流程..以及其他方法..
看离岸公司的种类,可以设好BVI后通过境外融资,不准备境外融资的话,就要根据根据项目原则,经过发改委和商务部门的审批,凭发改委的核准文件到外管局办理外汇登记,钱才能出去。具体可参照《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以及外管的相关文件。
⑤ A公司将持有的远大BVI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长远集团公司,请问这一交易是否会涉及到中国大陆的税务事项
BVI公司股份被中国内地公司收购了一部分 具体要看营业等是否涉及到国内地区等情况分析的 有的话是有涉及国内税务的
⑥ BVI公司怎么注销
一、BVI公司注销方式
1、自动注销
直接放置不管不年审这种方式是最简单,而且最省事的一种方式。一般是半年左右,BVI公司会被公司注册处自动注销掉。在此期间,要关掉BVI公司的银行账户,不要再以BVI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或进行相关的活动。
2、向BVI政府申请注销
客户要通过注册代理人向BVI政府申请公司注销,缴纳政府费用及注册代理人费用,政府审核该公司没有拖欠任何政府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之后,会发出注销通知书,公司宣告注销。为了安全起见,还是按照正常流程注销,以免对个人信用造成不良影响。
BVI离岸公司注销即BVI公司无任何商业活动后,通过向BVI政府提交注销申请后,成功注销后将获得一份正式注销的通知。
(1)注销(struck off):多数客户不续费而导致注销,如果您的BVI公司暂时处于闲置状态,并打算以后还会用此公司,那么您可以进行注销手续,这样以后在七年内如果再用此公司,可以将政府费用补上后进行复名。
(2)清算(dissolution):BVI公司清算注销,这种清算方式是需要对您的公司进行彻底的结算,证明此公司没有资产及负债,做此清算后,BVI公司不可以再进行复名及恢复了。
二、BVI公司注销清算流程
1、向公司注册处提交清算人委任通知,解散计划书及偿还能力声明,需在签署人委任后14天内登记备案
2、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报上刊登该公司正在解散的消息,以及解散开始的日期,清盘人的名称及地址
3、刊登如上内容之后,须在其30天后向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注册处提交清盘完成通告书和清盘人签署的解散声明书
4、完成上述所有要求后,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注册处会签发一张解散,并删除该公司在公司注册处的记录
5、在公司注册处签发解散后,需马上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公报上刊登该公司已解散并在公司注册处已除名
三、注销时间
1、注销(struck off):不续牌后6个月左右
2、清算(dissolution):资料齐全后40-50个工作日左右
⑦ 应该如何出售长期股权投资呢
长期股权投资是会计中的一个重要的科目,并且长期股权投资,经常和企业合并以及合并报表相联系,企业通过购买其他公司的股权。例如关联方或者会非关联方股权形成按同一控制合并或者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所购买的资产在会计上采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且后续计量分为成本法,权益法等在出售的时候,长期股权投资也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成本法出售部分丧失控制权按照权益法核算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部分出售,但是并没有完全将长期股权投资出售,而是保留一部分,剩下的部分不能控制子公司。
但是能对子公司有一定的影响,所以就是将之前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报表上卖出,并重新按照权益法在合并报表上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而在个别财务报表表上长期股权投资,因为不能违反历史成本原则,仍然按照成本法的账面价值进行初始计量
⑧ bvi公司的股权可以转让吗
BVI的股份可以转让的,需要新旧的股东进行签字备案,如有任何问题 随时沟通。
⑨ 我们的公司在香港公司,股东是英属维尔京BVI公司股东将其香港公司股权卖给了内地的公司,股东该如何缴税
首先依照香港法律缴纳相应的利得税,另外应考虑有关英属维尔京群岛方面是否和香港就双重税收方面存在税收协定,以便排除其转让股权之后存在税收的缴纳。具体应征询香港和维尔京群岛方面的税务师的意见。
⑩ 开曼公司上市为什么用到多个BVI公司
民营企业采用的红筹股方式,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辖区以外的地方(一般的做法是在香港或英属的三个群岛:百慕大,维尔京群岛)去注册的一家公司,反过来通过反向收购国内准备上市的主体,把国内的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的企业,变更完之后以在国外注册的公司为发行申请人。收购资金的来源必须是具有合法性。收购资金来源的合法性重要的地方在于下一步上市之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不反对上市承销函,这是证监会重点考察的。如果发行人认为股票的流通性是头等重要的事,他可能会选择红筹股发行,如果他认为主要是筹资,改造公司的治理结构,他可能会选择H股。一般来说,红筹上市的基本构架就是:假设A先生与B先生共同投资拥有一家境内公司,其中甲占注册资本的70%,乙占注册资本的30%。为了在香港上市首先按照在内地公司的出资比例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BVI公司,收购方和被收购方在合并前后不可有任何的股权变动,只要收购方即BVI公司和被收购方内地公司拥有完全一样比例的股东,在收购后,内地公司的所有运作基本上完全转移到BVI公司中。接着,对BVI公司增资,再与A先生和B先生进行股权转让,收购他们拥有的内地公司的股权,则内地公司变为BVI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VI公司在开曼群岛或百慕大群岛注册成立一家离岸公司作为日后在香港挂牌上市的公司。然后,BVI公司又将其拥有的内地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开曼或百慕大公司。搭好了框架,就能以开曼或百慕大公司的名义申请在香港上市,同时,在上市公司与内地公司之间再多设立一家公司,以利于将来内地公司具体经营发生变更或股权变动时不至影响上市公司的稳定性,起到一个缓冲的作用。BVI注册公司要求比较简单,只需要股东和董事各一名,两天就可以注册下来,然而透明度低基本上不被任何地区接受上市。而在百慕大、开曼群岛注册公司可以在香港及许多其他地区申请挂牌上市。在国内产业和开曼公司中间加一家BVI上市公司,在重组过程中,BVI公司作为外商投资收购国内企业的主体,控股国内企业,而开曼公司又百分百拥有BVI公司的股权。如日后上市公司每有新设业务,可在开曼公司下另设BVI公司,使从事不同业务的公司间彼此独立,不会彼此牵累。而且,BVI公司的税法中只有BVI公司和BVI公司之间的股权是可以完全免税的。在多个避税地注册多个“壳”公司,层层交错的控股关系,而各地公司的信息都是保密的,非常方便关联交易,甚至把不良资产注入新公司,因此架构越复杂就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