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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期货如何制定统一标准

发布时间: 2023-03-07 15:17:13

⑴ 期货交易中该如何制定适合自己的交易策略

不要管你的资金量大小,我建议过,即使是小资金,也要把自己当初大资金来做。为自己将来管理大资金而提前准备。

在期货交易中,一切都应该为了自己将来的认知格局做积累。

一套合格的期货交易策略,包含三个部分:

入场,出场,资金管理。
1、 入场
入场你需要选择一个自己偏好的入场,你可以选择基本面,技术面,资金面,某某面,你也可以主观选择形态等等。入场是一个极具个人特色的领域,根本就没有什么更优秀一说,因为入场,仅是交易的开始,未来,不可预知。

但是我的建议是,入场,你最好选择一个趋势的必然形态。这样的话,能够更好的跟随趋势。
2、出场
出场是交易的核心,无论多大的资金,期货交易策略的出场都必须满足:截断亏损,让利润奔跑。

这样做很明显,可以让你控制住风险,你可以在趋势行情中拿到正确的单子,从而获利。

出场, 你可以选择:

1、算法式出场,比如,当亏损了某百分之后止损,当利润损失了20%的时候出场。

2、均线出场。比如,跌破了20日均线出场。

3、裸K出场,比如,海龟交易法则的跌破最近10日低点出场。

这几种出场,是我认为较好的出场方式。因为出场是最应该量化的环节,它可以保证你的逻辑稳定。
3、资金管理
交易几个品种,每一个品种的仓位如何分配?总仓位多少?加不加仓?减不减仓?上来就出现连续亏损的时候怎么办?

资金管理的核心:保证账户在各种困难的情况下都能活下来。然后去博取收益。

当然,资金管理直接管理的是风险敞口,而敞口决定了你的风险和收益能力,这是完全的依靠个人而定的。没有什么固定的标准。

我给的建议是:尽量保守,前期不要想着暴利,赚大钱。前期要稳,要为了自己将来的规模而积累。

如果期货技能大成,何愁未来没钱?在前期,保证自己有充足的资金一直去做交易,才是最好的选择。

基本上就这三点。记住,一套期货策略,需要长时间的打磨才能定型,尽快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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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操作策略只要做到: 合理的盈亏比、明确的进出场条件,风险管理 这3个条件,就是一个赚钱的策略。

操作策略是建立在投资逻辑的基础上,只有拥有了正确的投资逻辑,对行情有一个正确的认知,建立的策略都是可行的。

1.合理的盈亏比

这个市场中不论炒单、日内波段、趋势,抄底摸顶都有人在使用,并且还都是盈利的。那么说明一点,交易策略不是局限的,只要条件合理,都是可以盈利的。

合理性就体现在盈亏比方面,在一个买入位,你所设置的止损位与开仓点之间的风险,与到目标位只要存在1:3的相关性,都是对的,都是可以作为交易策略进行应用的。

2.明确的进出场条件

期货交易中,很多的投资者亏损的根源在于没有明确的买入、卖出信号。

凭感觉,或者看波动中的K线进行操作,这样就会造成买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买,卖的时候只看利润回撤了多少,这从逻辑上来讲就是不对的。

如果你每次买入的理由都不一样,那么交易的结果一定不会好到哪去?

试想每一个统一的标准,怎么来定义每次的操作。这样随意性很强的时候,交易就会不够稳定,并且没法去总结自己交易盈利、或者亏损的原因。

3.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不止是资金管理这么简单,还有回撤。一个好的交易者的资金曲线一定是线性的,螺旋式上升,而不是大涨大跌,极不稳定。

控制每日、每周的资金回撤,不光对交易者的情绪,还有建立信心都有很大的帮助,只有稳定的资金曲线,交易者才会更有信心坚守交易规则。

保持一致性,纯粹的信心,这些都是稳定盈利的必要条件。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这种观点,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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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策略也就是交易计划,而一套完整的交易计划至少包括以下几点:

①、趋势

趋势是所有市场中交易的核心,只有把市场的趋势看对了,才会买对,盈利的概率才会高;趋势包括上升趋势、横盘趋势、下降趋势三种,因为期货市场可以双向交易,并且市场波动也比较大,所有对市场的趋势把握很关键;在市场中可以通过指标来分析市场的趋势,例如:均线、BOLL指标、MACD指标、切线、黄金分割等;

②、进场时机

进场时机指的是进场的时间和进场的位置,因为在市场中如果把市场的趋势分析对了,但是对于市场的进场时间和进场位置没有把握好的,有可能也会出现亏损,因此对于进场的时机把握也很关键;所以在制定交易策略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学习一些技术分析方法,通过所学习的方法来把握市场的进场时机;

③、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指的是在准备买入的时候我们需要根据自己的资金大小来进行仓位分配,因为期货市场的风险比较大,如果一旦做错,加上仓位比较大,或者是满仓操作的话就会造成较大的亏损甚至爆仓现象的出现;同时进行仓位分配也是为了防止市场的风险;其次及时设置相应的止损,止损的目的是当做错的时候能够止小亏防止大亏,有句话说的好“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所以止损是为了能够在市场中生存下来;所以风险控制就包括了:仓位分配、止盈止损的设置两大部分;

④、交易计划的制定

交易计划指的是在准备进行开仓买入的时候,需要根据当前市场的情况来制定交易策略,而这一套策略就包括:1、进场点位;2、止损位置;3、止盈位置;4、分仓方案;最重要的就是进场位置,因为不是说每一次我们打开行情软件,都是市场的最佳买点,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借助技术分析来把握市场的买卖点,有句话说不到点位不开仓,一到点位大胆跟讲的就是严格等待技术点位,再技术点位没有出现之前,需要按兵不动,只到技术点位的出现;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些观点,希望对楼主有帮助;

首先要记住的是“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在交易系统系统完善的前提下,应该重点学习毛主席关于游击战的论述。

要研究好你目前所想要交易品种的市场消息,自己要对比多空力量。

从K线里找到近期的支撑位,阻力位。建议以4H 日图寻找

在趋势明显的行情当中尽量规避逆势操作,选择顺应趋势的交易。

带好止损,任何交易的开始就一定要有止损,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轻仓,轻仓,轻仓,保证金比例永远不要超过仓位的百分之25%。

我觉得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思考,如何建立适合自己的交易策略。

首先我们要选择合适的品种以及决定这个品种的多空方向。选择品种呢,如果倾向于选择机会大的品种,也就是说品种的驱动和趋势都是可以期待的,那我们对该品种的交易初步策略就是持久战。如果这个品种的趋势不长久,只是短期的交易,那我们的策略就是游击战。可以从品种的基本面情况和盘面的周度级别走势来判别的趋势如何。

选择好品种和多空方向以后,我们第2步需要做的决定交易的节奏。所谓的交易节奏要评估我们的何时开仓,何时加仓,以及潜在的风险是怎么样的,如果风险出现,我们是如何去对冲风险还是离场。

最后一个板块我们所要思考的就是资金和风险管理,也就是这个品种的仓位是怎么控制。由于期货市场的风险是巨大的,我们首先要思考的是最大可承受风险是多少,也就是说这笔交易我们打算亏损多少钱,用来评估如果我们亏损这么多钱以后会不会对我们的生活或资产造成影响。

说起这个交易策略,我想我也是有发言权的,因为我作为一个农村出来的打工者,从第一次外汇开始,经历股票,现货贵金属,再到期,整整5年时间,总共交了将近40万的学费。这里面的酸甜苦辣,没有做过的朋友是永远体会不到的。

回答正题吧!就交易策略而言,坦白说,根据我的总结有很多,无论是依靠指标也好,依靠K线形态也好,依靠资金管理实现盈利也好,不管是什么,最终能否盈利不是取决于这个策略本身,而是交易者患得患失的心态和喜欢去预测的聪明智商。赚时想赚更多,同时又怕利润回吐而早早出局。亏了想着回本而死扛,抗久了又给自己找理由割肉,肉割了没多久又价格又回去了,又不停的后悔。总之在整个交易中有无数个理由让自己操作同时又有无数个理由让自己后悔。总是在试图寻找一种万能的指标或者系统让自己稳定盈利。反反复复的过程一做就是几年甚至更久。

其实我想说的是没用的,真的没用的。我的经验告诉我亏损的根本不是自己不够聪明也不是指标形态的没用,而是自己太浮躁交易太随意性。如果你不想再继续做期货市场里的小肉馅,请记好我下面说的一段话,对你或许有帮助。

建立规则。最好的交易系统最能稳定赚钱的交易策略只有两个字 规则。

每一次交易能否盈利,取决于未来价格的走势,而未来价格的走势不是人能够预测准确的,所以,凡事依靠预测随意买卖操作必死无疑,绝对必死无疑。而只有规则才能获胜。

无论你用的是什么指标或者什么形态作为交易,都必须建立一个完整的进出场规则,依据这个规则反复做,傻瓜式的执行这套规则,像个机器人一般,最后概率会让你获得利润。

举个例子。假如你用60均线操作。上涨突破60均线,做多,跌破60均线止损。下跌破60均线做空,上涨破60均线止损。就这么简单一个交易法,如果你能严格的执行,反反复复的就这么做,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会盈利。那么这就是一套很好的交易系统。问题的关键,能够严格执行的有几人能做到。

上面只是一个例子,能够取得利润的交易方法有很多很多,当你在亏钱的时候不是要怀疑你的交易系统是不是正确,而是应该问问自己有没有严格执行你的交易系统。如果你执行了还是亏,那么很简单,改进即可。如果是因为没有严格执行而亏,那么你的修心过程还得继续。交易本身并不复杂,复杂的是人心的浮躁,复杂的是患得患失,复杂的是总以为自己很聪明能够预见未来价格的走势。而正事因为把简单的事情做得复杂化以后,延续了你的亏损之路,路的尽头遥遥无期。

或许很多人都会怀疑我这种规则赚钱说法,那么在你怀疑的时候问问自己现在的交易赚钱还是亏钱,赚钱了能实现长时间稳定吗。没有规则的交易必死。信不信时间会告诉你们我是对的。

世界靠规则维持和平,国家靠规则维持稳定,企业靠规则获得长久盈利,家庭靠规则维持和睦,期货靠规则维持赚钱。如果你现在还没有一套胜利概率大于50%的规则或者说你还不能严格的执行规则,那么你的亏损之路还会继续延长。

最后祝大家投资赚大钱。

交易策略就是如何买卖,如何进场出场,如何规避风险,如何亏少赚多,如何跟随趋势,如何猎获老虎 ,狮子,野狼 野猪 ,狐狸而不被这些动物反吃了,最不济也要打些兔子 。

轻仓交易,轻杠杆,严格止损,做好仓位管理。

交易完善这个问题其实聊过很多次;我本人是从交易的小白开始;从k线开始学习,那时候k线的:O,C,H,L,都搞不明白。一步步建立完善了交易系统。中间建立推倒再建立再推倒很多次。

交易系统主要有4个大的结构组成:第一,确认趋势。第二,进场信号。第三,止损止盈。第四:资金管理。不论任何交易系统左侧或者右侧,顺势还是逆势都要包括这几个结构。

首先:交易系统的雏形。 我最早的期货交易策略就是均线交叉配合macd指标的超买炒卖;没有资金管理,止损有固定的点位,但是止盈总是来回的变化,因为总不能找到最完美的出场逻辑。

所有学习期货交易的人多数都是从技术指标开始的,不论是何种的技术指标组合到一起都是可以成为交易系统雏形的。

其次:复盘检验交易系统雏形的表现,进而完善。

有些问题大家参考一下

哪几种指标组合更合理?

指标的那种参数更合理?

交易频率多少次?

盈利的水平有多高?

亏损的的时候表现会怎么样?

止损该设置在高低点还是次高低点?

是同时交易3个品种合适还是5个品种更好?

交易3个品种该用什么仓位,交易5个品种该用什么仓位?

多品种产生共振的结果是什么?

多品种共振会造成多大的账户资金回撤?

交易机会怎么筛选更有意义?

是固定的止盈比例还是动态的止盈方式?

交易系统过去的5年中表现最好的一年是什么样?

过去5年中表现最差的一年是什么样子?

以上就是复盘完善交易系统的部分内容,关于交易系统复盘完善的细节还有很多。

复盘软件测试交易系统;成本最低,效率最高。

可以在一天时间测试一套交易系统几年的盈利表现。可以测试一套交易系统不同的进场,不同的出场的表现。交易频率,成功率,连错率,盈利率都可以通过复盘软件完成统计。

有人会说未来是未知的,测试再多之前的数据,以后也未必有效?但是除去测试之前的数据得出结论我们还能怎么做?未来是人类认知的极限,我们永不可突破不是吗?

⑵ 期货是如何操作的,请介绍一下

所谓期货,一般指期货合约,就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这个标的物,又叫基础资产,是期货合约所对应的现货,这种现货可以是某种商品,如铜或原油,也可以是某个金融工具,如外汇、债券,还可以是某个金融指标,如三个月同业拆借利率或股票指数。广义的期货概念还包括了交易所交易的期权合约。大多数期货交易所同时上市期货与期权品种。 期货合约内容包括:合约名称、交易单位、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交割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期、交割品级、交割地点、最低交易保证金、交易手续费、交割方式、交易代码等。期货合约附件与期货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参与期货交易的基本程序 一.开户 仔细阅读并理解《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对期货交易的风险要做到心里有数。签署《期货经纪合同》以及《期货市场投资者开户登记表》,确立客户与期货经纪公司间的经纪关系。期货经纪公司即向各期货交易所申请客户的交易编码(类似于股票交易中的股东代码)和统一分配客户资金账号。 《期货经纪合同》中最重要的两点是,明确了交易指定人,约定出金时的印鉴和出金方式。远程客户,可网上办理。 二.入金、出金 客户的资金只能在客户指定的银行结算账户与其期货账户间转移; 客户可在网上通过银期转账系统自助办理。 三.交易方式 国内期货交易委托方式有:书面委托下单、自助终端委托下单、网上自助委托下单、电话委托下单。 我国期货交易竞价方式为计算机撮合成交的竞价方式,这与股票是一致的,并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在出现涨跌停板的情况时,则要遵循平仓优先的原则。 四.结算 每天交易结束后,期货公司对客户期货账户进行无负债结算,即根据当日交易结果对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出入金、交割货款和其他相关款项进行的计算、划拨,客户账户所有交易及资金情况都能通过电脑自助查询。 期货的“强行平仓”就是根据每天的账户情况来定的,当账户中客户权益小于账户中头寸所需保证金时(也就是账户出现负数时),期货公司就要求客户在规定时间内补足差额,否则,期货公司有权部分或全部平仓账单中的头寸。 五.账单确认 客户对当日交易账户中记载事项有异议的(远程客户可通过网上查询),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向期货经纪公司提出书面异议;客户对交易账户记载事项无异议的,视为对交易结算的自动确认。 六.销户 客户不需要保留其资金账户时,在对其资金账户所有交易和资金进出确认无误,且资金账户中无资金和持仓,填写《销户申请表》,即可办理销户。远程客户可以用约定方式异地办理。 参与期货交易的基本条件 1.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 2.有承担风险的能力和心理准备。 期货市场是高风险、高回报的市场,在期望得到的高回报前,应考虑清楚自己是否具有风险承受能力,参与期货的资金应该是自己“亏得起”的钱,切忌借钱做期货。 3.选择合法、正规的期货公司。首先,合法的期货公司应执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和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其次公司运作规范,资信良好也是应该考虑的重要因素。 4.选好居间人。这是针对不愿自己交易的投资者而言的。 所谓“居间人”,就是帮助投资者收集相关信息,提供买卖建议的人,他们以收取佣金等方式作为报酬。 投资者与居间人的关系属私下约定的,因此选择居间人应充分考虑其道德水平、专业能力和操盘风格是否适合你。反过来,也应该让居间人了解你的风险偏好度和承受能力,使居间人达到最佳工作状态。 在期货市场中,很大部分成交量是由居间人完成的。从我们了解的实际情况来看,的确有一些十分优秀的专业居间人,为投资者创造了巨大的利润。 期货交易的全过程可以概括为开仓、持仓、平仓或实物交割。 开仓,是指交易者新买入或新卖出一定数量的期货合约,例如,你可卖出10手大豆期货合约,当这一笔交易是你的第一次买卖时,就被称为开仓交易。在期货市场上,买入或卖出一份期货合约相当于签署了一份远期交割合同。开仓之后尚没有平仓的合约,叫未平仓合约或者平仓头寸,也叫持仓。开仓时,买入期货合约后所持有的头寸叫多头头寸,简称多头;卖出期货合约后所持有的头寸叫空头头寸,简称空头。 如果交易者将这份期货合约保留到最后交易日结束,他就必须通过实物交割来了结这笔期货交易,然而,进行实物交割的是少数。大约99%的市场参与者都在最后交易日结束之前择机将买入的期货合约卖出,或将卖出的期货合约买回,即通过笔数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货交易来对冲原有的期货合约,以此了结期货交易,解除到期进行实物交割的义务。举例而言,如果你卖出大豆2000年5月合约10手,那么,你就应在2000年5月到期前,买进10手同一个合约来对冲平仓,这样,一开一平,一个交易过程就结束了。这就象财务做帐一样,同一笔资金进出一次,帐就做平了。这种买回已卖出合约,或卖出已买入合约的行为就叫平仓。交易者开仓之后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了结期货合约:要么择机平仓,要么保留至最后交易日并进行实物交割。 期货交易者在买卖期货合约时,可能盈利,也可能发生亏损。那么,从交易者自己的角度看,什么样交易是盈利的?什么样的交易是亏损的?请看一个例子,比如,你选择了1手大豆合约的买卖。你以2188元/吨的价格卖出明年5月份交割的1手大豆合约。这时,你所处的交易部位就被称为“空头”部位,你现在可以说你是一位“卖空者”或者说你卖空1手大豆合约。 当你成为空头时,你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一直到合约的期满都保持空头部位,交割时,你在现货市场买入10吨大豆并提交给合约的买方。如果你能以低于2188元/吨的价格买入大豆,那么交割后你就能盈利;反之,你以高于2188元/吨的价格买入,你就会亏本。比如你付出2238元/吨购买用于交割的大豆,那么,你将损失500元(不计交易、交割手续费)。 你作为空头的另一种选择是,当大豆期货的价格对你有利时,进行对冲平仓。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卖方(空头),你就能买入同样一种合约成为买方而平仓。如果这让你迷惑不解,你可想想上面合约期满时你是怎么做的:你从现货市场买入大豆抵补空头地位并将它提交给合约的买方,其实质是一样的。如果你既是空头又是多头,两者相互抵销,你便可撤离期货市场了。如果你以2188元/吨做空头,然后,又以2058元/吨做多头,把原来持有的卖出合约买回来,那么你可赚1300元(不计交易手续费

⑶ 期货交易有哪些基本制度

1、会员管理制度
一般来说,
期货交易
所实行会员制。只有具备一定条件成为交易所的会员才能进入交易厅直接进行交易,非会员必须通过作为期货交易所会员的期货经纪公司代理交易才能进行期货交易。实行严格的会员管理制度,直接关系着市场规模和市场质量。作为交易所的会员,享有交易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且接受交易所的监督和管理。
2、保证金制度
在期货交易中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5——10%缴纳少量资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并视价格变动情况确定是否追加资金,这就是期货交易的保证金制度。保证金的收取分级进行。会员及客户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不得低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标准。经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交易所可以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比例。在进入交割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收取的保证金比例逐步提高。保证金属客户所有,期货经纪公司除按照规定为客户向期交易所交存保证金、进行交易结算外,严禁挪作他用。当每日结算后客户保证金低于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水平时,期货经纪公司应当按约定方式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客户不能按时追加的,则应当通过交易所将该客户部分或全部持仓强行平仓,直至保证金余额能够维持其剩余头寸。
3、每日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的结算实行分级结算。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保证金;期货经纪公司根据期货交易所结算结果对客户进行结算,并及时将结算结果通知客户。
4、涨跌停板制度
期货交易实行T+0的交易方式。同时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有一定的限制,超出规定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涨跌停板的波动幅度一般是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确定的。停板时的成交撮合实行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连续出现停板时,交易所可以临时采取如提高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涨跌停板幅度等控制风险的措施。
5、持仓限额制度和大户报告制度
期货交易所为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度集中实行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交易所根据不同的期货合约、不同的交易阶段制定持仓限额制度,通常在一般月份一个会员对某种合约的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交易所该合约持仓总量的15%。超出限额,交易所可按规定强行平仓或提高保证金比例。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量的80%以上,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改变要求报告的持仓水平。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实行审批制,其持仓不受限制,但进行套期保值的会员或客户也应执行大户报告制度。
6、实物交割制度
即是指交易所制定的、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将期货合约所载商品的所有权按规定进行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制度。期货合约交割时,是以标准仓单的交付实现所有权转移的。标准仓单是由交易所统一制定,标准仓单的生成通常需要经过入库预报、商品入库、验收、指定交割仓库签发和注册等环节。实物交割发生在交易所指定的交割仓库。根据距离远近,交易所可以对不同地点的交割制定升、贴水,以平衡运费和商品的地区价差等影响价格的因素。标准仓单可以按交易所规定进行转让,标准仓单的转让必须通过会员在交易所办理过望手续,同时结清有关费用。在规定交割期内,卖方未交付有效标准仓单或买方未支付货款或支付不足的,视为违约。交易所对违约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或者当会员或客户违规时,交易所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实行强行平仓的制度。简单地说就是交易所对违规者的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
8、风险准备金制度
风险准备金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从自己收取的会员交
易手续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确保交易所担保履约的备付金的制度。交易所风险准备金的设立,是为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转而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不可预见的风险带来的亏损。交易所不但要从交易手续费中提取风险准备金,而且要针对股指期货的特殊风险建立由会员缴纳的股指期货特别风险准备金。股指期货特别风险准备金只能用于为维护股指期货市场正常运转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交易所不可预见风险带来的亏损。风险准备金必须单独核算,专户存储,除用于弥补风险损失外,不能挪作他用。风险准备金的动用应遵循事先规定的法定程序,经交易所理事会批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按规定的用途和程序进行。
9、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也称公示制度、公开披露制度,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便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的制度。它既包括发行前的披露,也包括上市后的持续信息公开,它主要由招股说明书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临时报告制度组成。

⑷ 期货交易的主要制度包括哪些

你好,金融期货交易有一定的交易规则,这些规则是期货交易正常进行的制度保证,也是期货市场运行机制的外在体现。
(1)集中交易制度。金融期货在期货交易所或证券交易所进行集中交易。
(2)标准化的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期货合约是由交易所设计、经主管机构批准后向市场公布的标准化合约。
(3)保证金及其杠杆作用。为了控制期货交易的风险和提高效率,期货交易所的会员经纪公司必须向交易所或结算所缴纳结算保证金,而期货交易双方在成交后都要通过经纪人向交易所或结算所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
(4)结算所和无负债结算制度。结算所是期货交易的专门清算机构,通常附属于交易所,但又以独立的公司形式组建。结算所实行无负债的每日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制度。
(5)限仓制度。限仓制度是交易所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和防范操纵市场的行为,而对交易者持仓数量加以限制的制度。
(6)大户报告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是交易所建立限仓制度后,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数量时,必须向交易所申报有关开户、交易、资金来源、交易动机等情况,以便交易所审查大户是否有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并判断大户交易风险状况的风险控制制度。
(7)每日价格波动限制及断路器规则。为防止期货价格出现过大的非理性变动,交易所通常对每个交易时段允许的最大波动范围作出规定,一旦达到涨(跌)幅限制,则高于(低于)该价格的买入(卖出)委托无效。

⑸ 请教期货的所有规则

您好!可以用一个顺口溜总结期货市场交易原理如下,看看你都能看懂吗?期货是条狗,跟着现货走;有时跑到前,有时跑到后。小狗跑到前,才拉主人走;小狗落在后,主人拖着走。基差是狗链,走强就回收;仓单是基准,最终价格有。物品就是钱,合约现金流;多头要平仓,进场卖出筹,空头要平仓,入场买进筹;涨跌自主看,多空都自由。什么是期货我们从不同角度了解了期货,知道期货是杠杆交易,可以灵活地当天买入当天卖出,既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在无牛熊的期货市场,机会与风险并存。那么究竟什么是期货呢?

⑹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2007年3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9号公布根据2012年10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期货交易行为,加强对期货交易的监督管理,维护期货市场秩序,防范风险,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期货交易,是指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的以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本条例所称期货合约,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包括商品期货合约和金融期货合约及其他期货合约。

本条例所称期权合约,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包括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合约。

第三条从事期货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期货交易应当在依照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期货交易场所进行。

禁止在前款规定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

第五条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第二章期货交易所第六条设立期货交易所,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未经国务院批准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第七条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期货交易所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期货交易所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第八条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期货交易所可以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

第九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

(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5年;

(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

第十条期货交易所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交易活动的风险控制和对会员以及交易所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期货交易所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

(三)组织并监督交易、结算和交割;

(四)为期货交易提供集中履约担保;

(五)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

(六)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期货交易所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参与期货交易。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期货交易所不得从事信托投资、股票投资、非自用不动产投资等与其职责无关的业务。

第十一条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下列风险管理制度:

(一)保证金制度;

(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三)涨跌停板制度;

(四)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五)风险准备金制度;

(六)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风险管理制度。

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还应当建立、健全结算担保金制度。

第十二条当期货市场出现异常情况时,期货交易所可以按照其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

(一)提高保证金;

(二)调整涨跌停板幅度;

(三)限制会员或者客户的最大持仓量;

(四)暂时停止交易;

(五)采取其他紧急措施。

前款所称异常情况,是指在交易中发生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或者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异常情况消失后,期货交易所应当及时取消紧急措施。

第十三条期货交易所办理下列事项,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制定或者修改章程、交易规则;

(二)上市、中止、取消或者恢复交易品种;

(三)上市、修改或者终止合约;

(四)变更住所或者营业场所;

(五)合并、分立或者解散;

(六)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期货交易所上市新的交易品种,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十四条期货交易所的所得收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但应当首先用于保证期货交易场所、设施的运行和改善。第三章期货公司第十五条期货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条例规定设立的经营期货业务的金融机构。设立期货公司,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

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公司,经营期货业务。

第十六条申请设立期货公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期货从业资格;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四)主要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六)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七)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和各项业务的风险程度,可以提高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股东应当以货币或者期货公司经营必需的非货币财产出资,货币出资比例不得低于85%。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期货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委托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者管理期货公司的股权。

第十七条期货公司业务实行许可制度,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其商品期货、金融期货业务种类颁发许可证。期货公司除申请经营境内期货经纪业务外,还可以申请经营境外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期货业务。

期货公司不得从事与期货业务无关的活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期货公司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期货自营业务。

期货公司不得为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提供融资,不得对外担保。

第十八条期货公司从事经纪业务,接受客户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进行期货交易,交易结果由客户承担。

第十九条期货公司办理下列事项,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合并、分立、停业、解散或者破产;

(二)变更业务范围;

(三)变更注册资本且调整股权结构;

(四)新增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五)设立、收购、参股或者终止境外期货类经营机构;

(六)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前款第三项、第六项所列事项,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前款所列其他事项,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二十条期货公司办理下列事项,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批准:

(一)变更法定代表人;

(二)变更住所或者营业场所;

(三)设立或者终止境内分支机构;

(四)变更境内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

(五)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所列事项,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前款第三项所列事项,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期货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办理期货业务许可证注销手续:

(一)营业执照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注销;

(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未开始营业,或者开业后无正当理由停业连续3个月以上;

(三)主动提出注销申请;

(四)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期货公司在注销期货业务许可证前,应当结清相关期货业务,并依法返还客户的保证金和其他资产。期货公司分支机构在注销经营许可证前,应当终止经营活动,妥善处理客户资产。

第二十二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业务管理规则、风险管理制度,遵守信息披露制度,保障客户保证金的存管安全,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向期货交易所报告大户名单、交易情况。

第二十三条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其他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取得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资格,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第四章期货交易基本规则第二十四条在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的,应当是期货交易所会员。

符合规定条件的境外机构,可以在期货交易所从事特定品种的期货交易。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第二十五条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应当事先向客户出示风险说明书,经客户签字确认后,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期货公司不得未经客户委托或者不按照客户委托内容,擅自进行期货交易。

期货公司不得向客户作获利保证;不得在经纪业务中与客户约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担风险。

第二十六条下列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期货交易,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其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

(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三)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四)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

(五)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七条客户可以通过书面、电话、互联网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向期货公司下达交易指令。客户的交易指令应当明确、全面。

期货公司不得隐瞒重要事项或者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诱骗客户发出交易指令。

第二十八条期货交易所应当及时公布上市品种合约的成交量、成交价、持仓量、最高价与最低价、开盘价与收盘价和其他应当公布的即时行情,并保证即时行情的真实、准确。期货交易所不得发布价格预测信息。

未经期货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期货交易即时行情。

第二十九条期货交易应当严格执行保证金制度。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不得低于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标准,并应当与自有资金分开,专户存放。

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属于会员所有,除用于会员的交易结算外,严禁挪作他用。

期货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属于客户所有,除下列可划转的情形外,严禁挪作他用:

(一)依据客户的要求支付可用资金;

(二)为客户交存保证金,支付手续费、税款;

(三)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期货公司应当为每一个客户单独开立专门账户、设置交易编码,不得混码交易。

第三十一条期货公司经营期货经纪业务又同时经营其他期货业务的,应当严格执行业务分离和资金分离制度,不得混合操作。

第三十二条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应当按照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风险准备金,不得挪用。

第三十三条期货交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并公布。

第三十四条期货交易的结算,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

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应当在当日及时将结算结果通知会员。

期货公司根据期货交易所的结算结果对客户进行结算,并应当将结算结果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方式及时通知客户。客户应当及时查询并妥善处理自己的交易持仓。

第三十五条期货交易所会员的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会员未在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将该会员的合约强行平仓,强行平仓的有关费用和发生的损失由该会员承担。

客户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客户未在期货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的,期货公司应当将该客户的合约强行平仓,强行平仓的有关费用和发生的损失由该客户承担。

第三十六条期货交易的交割,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

交割仓库由期货交易所指定。期货交易所不得限制实物交割总量,并应当与交割仓库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交割仓库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出具虚假仓单;

(二)违反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制交割商品的入库、出库;

(三)泄露与期货交易有关的商业秘密;

(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参与期货交易;

(五)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七条会员在期货交易中违约的,期货交易所先以该会员的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足的,期货交易所应当以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并由此取得对该会员的相应追偿权。

客户在期货交易中违约的,期货公司先以该客户的保证金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足的,期货公司应当以风险准备金和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并由此取得对该客户的相应追偿权。

第三十八条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向结算会员收取结算担保金。期货交易所只对结算会员结算,收取和追收保证金,以结算担保金、风险准备金、自有资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以及采取其他相关措施;对非结算会员的结算、收取和追收保证金、代为承担违约责任,以及采取其他相关措施,由结算会员执行。

第三十九条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和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应当保证期货交易、结算、交割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第四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不得恶意串通、联手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操纵期货交易价格。

第四十一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规使用信贷资金、财政资金进行期货交易。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期货交易融资或者担保业务的资格,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四十二条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境内外期货交易,应当遵循套期保值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关于企业以国有资产进入期货市场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对境内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境外商品期货交易的品种进行核准。

境外期货项下购汇、结汇以及外汇收支,应当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

境内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外汇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第五章期货业协会第四十四条期货业协会是期货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期货公司以及其他专门从事期货经营的机构应当加入期货业协会,并缴纳会员费。

第四十五条期货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

期货业协会的章程由会员大会制定,并报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期货业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按照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

第四十六条期货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期货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定会员应当遵守的行业自律性规则,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协会章程和自律性规则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负责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认定、管理以及撤销工作;

(四)受理客户与期货业务有关的投诉,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五)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六)组织期货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

(七)组织会员就期货业的发展、运作以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

(八)期货业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期货业协会的业务活动应当接受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四十七条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期货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有关期货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权;

(二)对品种的上市、交易、结算、交割等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对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交割仓库等市场相关参与者的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四)制定期货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五)监督检查期货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

(六)对期货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七)对违反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八)开展与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八条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交割仓库进行现场检查;

(二)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三)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

(四)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财产权登记等资料;

(五)查阅、复制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期货交易记录、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可以予以封存;

(六)查询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的保证金账户和银行账户;

(七)在调查操纵期货交易价格、内幕交易等重大期货违法行为时,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期货交易,但限制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至30个交易日;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四十九条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业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

对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报送的年度报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审核,并制作审核报告。审核人员应当在审核报告上签字。审核中发现问题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必要时,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要求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交割仓库,以及期货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报送相关资料。

第五十条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时,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第五十一条国家根据期货市场发展的需要,设立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二条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制度,设立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

客户和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以及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应当遵守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规定。

第五十三条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对保证金安全实施监控,进行每日稽核,发现问题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五十四条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期货从业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条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期货公司持续性经营规则,对期货公司的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与境内期货经纪、境外期货经纪等业务规模的比例,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等风险监管指标作出规定;对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经营条件、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保证金存管、关联交易等方面提出要求。

第五十六条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或者出现经营风险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期货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谈话、提示、记入信用记录等监管措施或者责令期货公司限期整改,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期货公司逾期未改正,其行为严重危及期货公司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者涉嫌严重违法违规正在被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调查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区别情形

⑺ 钢材期货的国际情况

目前共有4个交易所上市钢材期货,分别是LME的钢坯期货、日本C-COM的废钢期货、印度MCX的板材、方坯、海绵铁期货和迪拜DGCX 的螺纹钢期货。此外,NYMEX也在筹划推出钢材期货。上述四个交易所中最早上市钢材期货的是印度的MCX,最晚的是LME。但是,无论是在有色金属行业久负盛名的LME还是在螺纹钢有很强现货基础的DGCX,钢材期货的交易量始终不如意,无法为国际钢材期货交易提供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期货价格。
英国钢坯期货简介
英国伦敦金属交易所(LME)是基本金属期货交易历史最悠久、影响力最强的交易所。该交易所对钢材期货的研究历时多年。LME 对钢材标的的探索和研究经历了从具体钢材品种到钢材指数再到具体钢材品种的变化。2003年之前,LME就对钢材期货有了研究,但经过研究发现推出钢材期货有很大困难,之后转向研究钢材指数期货,钢材指数期货的难点则主要在于合理的钢材价格指数的编制。近些年的重新研究后认为上市钢材期货还是可行的。经过反复,LME重新考虑需实物交割的钢材期货,并确定将钢坯作为交易标的。LME 钢坯期货于2008 年4 月28 日正式在场内进行交易,第一个交割日是2008 年7 月28 日。
钢是石油和天然气之后的第二大商品市场。目前全世界每年的钢产量超过130亿吨,其中在LME开始上市交易的胚钢,其年产量则占到了整个钢材产量的一半,超过5亿吨,全球年销售额可以达到5000亿美元。钢坯是炼钢炉炼成的钢水经过铸造后得到的半成品,是建筑用长材的上游产品。LME称,之所以首先推出钢坯期货,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首先,与板材相比,钢坯的贸易更为自由,而且同钢铁终端产品相比,钢坯的储存更为便捷和便宜。其次,虽然钢坯跨国流通量较少,但其年均3000万吨的国际市场流通规模足以与有色金属争高低。2000年以来,全球钢坯的产量增幅约为40%,到2010年之前,全球钢坯产量还将在目前5.12亿吨的基础上再增加32%。再次,钢坯价格与螺纹钢等钢铁品种有着良好的相关性,钢坯期货可用于整个钢铁产业进行价格风险管理。
伦敦方面评论说,“小方坯具有重点商品的特点,因为它是一个标准化、可互换的产品,而且有众多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我们与所有这些团体紧密合作,以设计满足他们要求的合约,而且它还能为这一重要的市场带来透明度,参考定价和风险管理”。
目前全球主要的钢坯出口国包括乌克兰、俄罗斯、中国、巴西和法国等;而主要的进口国是意大利、越南、土耳其和韩国等。鉴于多数的钢坯贸易在国内和地区范围内进行,LME指出,推出钢坯期货针对的就是地区性贸易的需要。
在LME确定的11个可供交割的钢坯品牌中还没有中国产品的身影。11个钢坯品牌来自白俄罗斯、希腊、马来西亚、俄罗斯、土耳其和乌克兰六个国家的10家钢铁厂。伦敦金属交易所(LME)表示,因中国政府向钢坯开征出口税,迄今为止中国钢铁生产商仍未进入市场。但LME商业主管Liz Milan称,若这项关税降低或取消,中国投资者的兴趣将会大增,Milan表示亚洲其它地区对新面世的钢铁合约很感兴趣,包括台湾、马来西亚和韩国在内的其它远东地区,钢铁生产商极其有意于此合约,已有六家生产商注册。
LME钢坯期货合约
LME钢坯期货合约文本显示,上市交易的合约将从现货月合约到15个月的远期合约;一张合约的规模为65吨钢坯。与以往一种金属只有单一的期货合约不同,LME上市的钢坯期货合约将是两个地区性的合约(远东和地中海合约)。在远东地区的交割地确定为马来西亚和韩国;地中海地区的交割地分别在土耳其和迪拜。LME解释称,之所以选择这些交割地,是考虑到钢坯主要进出口地区的分布和航运费用,此外两个合约也将反映上述市场不同的基本面和定价机制。
日本废钢期货简介
东京湾是日本重要的钢铁基地,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是综合性工业品期货交易所,在日本期货交易所中成交量及影响力都排名第一,然而TOCOM并没有上市钢材期货,而是由排名第三的中部商品交易所(C-COM)率先推出钢材期货,并且成为目前日本唯一上市了钢材期货的交易所。C-COM原名为中部商品交易所,为日本排名第三的交易所,其位于名古屋,2007年1月完成了与大阪商品交易所的合并,并改名为中部大阪商品交易所。
日本是国际第二大钢材生产国和第一大钢材出口国,出口国家主要集中在亚洲地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程度要远远高于印度。世界废钢材的价格波动十分剧烈,这不利于日本经济,加大了日本企业的风险。2003年开始,日本国内钢铁原料价格不断上涨,而下游产品价格基本不变,为了确保原料的稳定供给,2004年6月,经济产业省发布了“稳定原材料及自然资源供给倡议”,包括强化海外资源开发等建议,其中有一条,就是完善市场机制,研究商品期货交易所上市钢材期货的可能性。据此,2004年7月,C-COM 成立了“再生资源流通稳定研究委员会”,当年12月,上述委员会提交了关于钢材期货的研究报告。2005年1月,C-COM设立“废钢期货上市准备委员会”;2005年3月,C-COM向监管机构提交了上市废钢期货的申请,2005年8月获得了上市废钢期货的批复,2005年10月11日,废钢期货在C-COM正式上市交易这是全球第一个废钢铁期货合约。
日本之所以推出废钢期货而不是钢材期货的主要原因在于:日本钢材产品层次多样,形成一个钢材期货的统一标准很难,而废钢这样的供应原料产品层次很少,标准统一起来相对容易,所以推出废钢期货是日本抓住定价权,规避价格风险的最佳选择。
对日本钢铁企业来说,需要进行套保。在港口汇集并装船一般需要两个月的时间,在此期间,如果废钢价格发生波动,企业很容易蒙受损失。对于钢铁生产企业来说,尽管废钢的价格每天波动,但是其产品价格一个月才调整一次,这之间存在时间上的不同步风险。如果能够利用废钢期货,利用期货市场套保就可以避免这些风险。
目前废钢期货市场会员共52家,其中做市商31家,普通会员21家(钢厂)。日本主要商社,如三井、三菱、伊藤忠和住友等均已进入交易。但目前废钢交易量还比较小,流动性不强,交割量每月3500吨左右。尽管交易量不大,但废钢期货的重要性和功能已逐渐被钢厂接受。
日本C-COM 废钢期货合约
废钢也有许多规格,期货品种选取最高规格(等级)的废钢(重废)作为标准。标准品必须符合社团法人日本铁源协会制订的《废钢铁验收统一规格》标准、边长在1200mm 以下的新断散装货。交割的标准品是钢铁切割后的边料A,在交割品级上还有钢铁切割后的边料压缩品A、钢铁切割后的边料B和钢铁切割后的边料压缩品B三个品级。交割地点可由双方当事人协议,或者以东京湾所在码头为交割地点。
中国钢材期货
中国将上市的钢材期货规格细则介绍(最新资料)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钢材生产国与消费国,2007年中国钢材产量达到5.6亿吨,年产量与消费量均占全球总量的1/3。中国是钢铁大国,但还不是钢铁强国。国际铁矿石价格连年大幅度上涨,给中国钢铁行业带来巨大冲击。为争取国际钢铁定价权,国外交易所近年来纷纷推出钢铁期货,NYMEX也在筹划推出钢材期货。螺纹钢和线材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钢材产品,因此,推出螺纹钢、线材期货,规避钢材价格风险,争取国际定价权已势在必行。
1.螺纹钢
螺纹钢即带肋钢筋,分为热轧带肋钢筋和冷轧带肋钢筋。螺纹钢亦称变形钢筋或异形钢筋。其与光圆钢筋的区别是表面带有纵肋和横肋,通常带有二道纵肋和沿长度方向均匀分布的横肋。螺纹钢属于小型型钢钢材,主要用于钢筋混凝土建筑构件的骨架。在使用中要求有一定的机械强度、弯曲变形性能及工艺焊接性能。生产螺纹钢的原料钢坯为经镇静熔炼处理的碳素结构钢或低合金结构钢,成品钢筋为热轧成形、正火或热轧状态交货。
螺纹钢常用的分类方法有两种:一是以几何形状分类,根据横肋的截面形状及肋的间距不同进行分类或分型,如英国标准(BS4449)中,将螺纹钢分为Ⅰ型、Ⅱ型。这种分类方式主要反应螺纹钢的握紧性能。二是以性能分类(级),例如中国标准(GB1499)中,按强度级别(屈服点/抗拉强度)将螺纹钢分为3个等级;日本工业标准(JISG3112) 中,按综合性能将螺纹钢分为5个种类;英国标准(BS4461)中,也规定了螺纹钢性能试验的若干等级。此外还可按用途对螺纹钢进行分类,如分为钢筋混凝土用普通钢筋及予应力钢筋混凝土用热处理钢筋等。
中国是螺纹钢生产大国,由于中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螺纹钢基本上用于满足内需,其出口数量并不多。近几年来,随着中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螺纹钢年产量都是保持以 16.6%以上的速度增长,年产量由2001 年年产3735万吨增长到2007年年产10137万吨,新增6402万吨,比2001年增加了171.4%;预计2008年产量9797万吨。在钢材按品种分类的22个品种中螺纹钢是占钢材总量比例最大的品种,占钢材总量比由2001年的23.8%至2007年下降到15.9%,下降了7.9个百分点;其中比例最大的年份是2003 年,占25%,是钢材总量的四分之一。
近年来,钢筋钢材的进口量很小,钢筋钢材的出口量相对比较大,且逐年快速上升,但是,净出口量占钢筋产量比例很低
2.线材
直径 5-4mm 的热轧圆钢和10mm 以下的螺纹钢,通称线材。线材大多用卷材机卷成盘卷供应,故又称为盘条或盘圆,如下图
线材主要用作钢筋混凝土的配筋和焊接结构件或再加工(如拨丝,制订等)原料。按钢材分配目录,线材包括普通低碳钢热轧盘条、电焊盘条、爆破线用盘条、调质螺纹盘条、优质盘条。用途较广泛的线材主要是普通低碳钢热轧盘条,也称普通线材,它是由Q195、Q215、Q235普通碳素钢热轧而成,公称直径为5.5-14.0mm,一般轧成每盘重量在100-200kg,现在多采用无扭高速线材轧机上轧制并在轧制后采取控制冷却,直径为5.5-22.0mm最大盘重可达2500kg。普通线材主要用于建筑、拉丝、包装、焊条及制造螺栓、螺帽、铆钉等。优质线材,只供应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盘条。如08F、10、35Mn、50Mn、65、75Mn等。用作钢丝等金属制品的原料及其它结构件,其它优质钢轧制的线材。习惯上8mm以上列入优质型材,8mm 以下列入金属制品。
线材是用量很大的钢材品种之一。轧制后可直接用于钢筋凝土的配筋和焊接结构件,也可经再加工使用。例如,经拉拔成各种规格钢丝,再捻制成钢丝绳、编织成钢丝网和缠绕成型及热处理成弹簧;经热、冷锻打成铆钉和冷锻及滚压成螺栓、螺钉等;经切削成热处理制成机械零件或工具等。
线材一般用普通碳素钢和优质碳素钢制成。按照钢材分配目录和用途不同,线材包括普通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优质碳素钢盘条、碳素焊条盘条、调质螺纹盘条、制钢丝绳用盘条、琴钢丝用盘条以及不锈钢盘条等。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线材生产国,年产量占世界生产总量三分之一以上,线材也是中国第二大钢材生产品种,在国内钢铁产量比重一直较高,2007年国内线材产量占中国钢材总产量比例的14.2%。近几年国内线材产量基本与国内粗钢产量增长速度差不多,保持在20%左右,2007年增速有所减缓,降低至13.8%,总量则相对2003年增长了近一倍。从线材进出口情况看,长期以来线材一直是中国主要钢材出口品种,也是中国一直保持净出口状态的钢材品种,特别是近几年出口增长特别迅速。2007年中国出口线材623.8万吨,较上年增加68.4万吨,同比增长12.3%;进口61.4万吨,较上年减少9.1万吨。从国内线材消费情况看,线材在建筑领域中的应用较多,2000年以来,受国内投资需求旺盛形势的拉动,国内线材消费也随之保持较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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