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20手怎么监管
1. 重磅消息!股指期货即将恢复常态化 密切关注时间表
股指期货即将恢复常态?没错,这是个真实消息!
券商中国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监管部门领导今日上午在2018年第一期期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培训班上透露,股指期货交易即将恢复常态化,各家期货公司可以进行相关准备工作。不过,该知情人士称,监管部门并未提及明确时间表。
股指期货受限影响功能发挥
股指期货交易受限,还要回溯到2015年年中的股市异常波动时期。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宣布了一系列的收紧举措。
2015年9月2日晚间,中金所宣布,自2015年9月7日起,将期指非套保持仓保证金提高至40%,平仓手续费提高至万分之23,也就是整整上调了20倍。同时,非套期保值客户的单个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手,就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
在这样的限制下,股指期货市场流动性骤然下跌,也因此出现了多起因流动性匮乏导致的“乌龙指”事件。
例如,2016年5月31日上午10点42分左右,沪深300股指期货主力合约IF1606突然暴跌至2732.4,在近700张空单的重压之下触及跌停,随后快速补涨。当日晚间,中金所发布调查结果称,是某套保客户以398手市价卖出委托连续成交,触发了市场技术性卖盘所致。
2017年3月14日下午,走势一直风平浪静的上证50股指期货主力合约IH1703盘中突然出现直线下挫,价格从2348左右跌至2128.6,逼近跌停位。随后迅速回到正常价位,并平稳收盘,收盘时报2349.0,收跌0.05%。
2017年7月19日,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某资管客户下了区区18手沪深300股指期货IF1708合约买单,就将该合约的价格瞬间打至涨停。
2017年已两次松绑
在市场人士的多番呼吁下,股指期货终于在2017年迎来了两次松绑。
第一次松绑是在2017年2月16日,中金所宣布,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中金所在综合评估市场风险、积极完善监管安排的基础上,按照“发挥功能、动态调整、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原则,决定稳妥有序地调整有关交易安排:
一是自2017年2月17日起,将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从原先的10手调整为20手,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数量不受此限;
二是自2017年2月17日结算时起,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非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0%,中证500股指期货非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调整为30%(三个产品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维持20%不变);
三是自2017年2月17日起,将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九点二。
第二次松绑则发生在2017年9月15日。在连续发布的两则通知中,中金所宣布,自2017年9月18日(星期一)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6.9。此前,手续费标准是成交金额的万分之9.2,也就是说,交易手续费这次被下调了25%。
此外,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合约价值的20%调整为15%,同样是自2017年9月18日起实施。保证金的下调幅度,同样是25%。
监管部门今年多次吹风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以来,监管层也曾公开提到股指期货交易。
6月14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出席“2018陆家嘴论坛”期间提到,将创造条件允许境外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
而在此前的5月30日上午,中金所董事长胡政在第十五届上海衍生品市场论坛上也介绍了股指期货市场的现状和发展计划。
胡政当时指出,中金所持续完善市场交易规则,优化参与者结构,促进股指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近年来,股指期货市场成交持仓比保持稳定,投资者结构日趋合理,以证券自营、私募基金、QFII、RQFII为代表的金融持牌机构已经成为市场最主要的参与者,日均持仓量占市场比重接近70%。
他表示,目前境内股指期货交易成本依然较高,市场流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市场功能发挥受到一定限制,难以充分满足投资者风险管理的需求。从世界各国资本市场发展经验来看,股指期货是最基础、最成熟、交易最活跃的金融衍生品,是任何一个强大的资本市场都不可缺少的风险管理工具。
业内专家:股指期货交易限制进一步“松绑”可期
今年上半年,在国内持续去杠杆和国际市场复杂形势的影响下,市场负面情绪高涨,A股不断振荡探底,与其相关的资管类产品表现普遍不如人意。究其原因,曾参与沪深300股指期货设计的上海北外滩绝对收益投资学会常务理事、上海财经大学客座教授刘文财认为,这与股指期货临时性交易限制措施有一定关系。
虽然去年以来中金所对股指期货临时性交易限制措施进行了两次“松绑”,股指期货市场成交量、持仓量有所放大,期指贴水现指的情况有所转好,但股指期货市场仍然不能满足资产管理机构正常的风险管理和居民对财富保值增值的需要。也正是因为股指期货难以有效发挥其“泄洪渠”的功能,投资者无法有效对冲风险而不断“割肉减压”,使得A股一再下行探底,股指期货更是出现贴水进一步扩大的情况。
在刘文财看来,期货和期权是最好的风险管理工具,就像日常生活中的保险一样,在市场有足够活跃度和投资者的情况下,可以有效对冲市场风险。“股指期货贴水的进一步扩大,意味着市场流动性不足,就像保险市场中的保费较高一样,意味着风险的提升。想要降低‘保费’,就需要市场有足够的流动性,这就需要有更多的可以提供流动性的交易者参与进来。”刘文财说。
鉴于此,他呼吁进一步“松绑”股指期货临时性交易限制措施,提高市场的流动性,使股指期货市场功能得以有效发挥,进而使资本市场运行更为平稳。
对于未来股指期货临时性交易限制措施进一步“松绑”甚至全面“解禁”,刘文财始终坚信不疑。特别是在我国资本市场逐步对外开放的今天,他更是认为,股指期货临时性交易限制措施全面“退出”可期。
“A股纳入MSCI指数不仅是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一个里程碑事件,更将逐步提升境外投资者对A股市场的配置比例。鉴于境外投资者习惯通过股指期货等衍生工具管理投资风险,未来股指期货临时性交易限制措施会进一步‘松绑’。”刘文财认为,不仅如此,还会增加新的交易品种和工具,以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
据了解,目前中金所正在推动股指期权产品研发和上市。对此,刘文财表示,资管行业对股指期权期盼已久。
“如果说股指期货是‘提取黄金的溶液’,可以分离股票中的alpha与beta,那么股指期权更像是‘光刻机’,可以把风险进一步分割、细化,其衍生出的策略相对更多,在此基础上,相关机构可以创新出不同风险与收益的产品,以满足投资者更多元化的需求。”刘文财说。(来源:期货日报)
2. 中国证监会对股指期货市场是如何监管的
国务院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规定,"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显然,中国证监会的是经政府授权的法定监管部门,履行的是法定监管职责。
在中国证监会内部,专门设有期货监管部,该部门是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草拟监管期货市场的规则、实施细则;审核期货交易所的设立、章程、业务规则、上市期货合约并监管其业务活动;审核期货经营机构、期货清算机构、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设立及从事期货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其业务活动;审核期货经营机构、期货清算机构、期货投资咨询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并监管其业务活动;分析境内期货交易行情,研究境内外期货市场;审核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的资格并监督其境外期货业务活动。期货监管部下设综合处、交易所监管处、期货公司监管处、境外期货监管处和市场分析五个处。
3. 股指期货开仓手数限制
一、9月2日晚间,中金所公布一系列股指期货严格管控措施,将期指非套保持仓保证金提高至40%,平仓手续费提高至万分之二十三,单个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手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旨在进一步抑制市场过度投机,促进股指期货市场规范平稳运行。
一是调整股指期货日内开仓限制标准。中金所决定,自2015年9月7日起,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客户在单个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10手的构成“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
日内开仓交易量是指客户单日在单个产品所有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二是提高股指期货各合约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切实防范市场风险,通过降低资金杠杆抑制市场投机力量,自2015年9月7日结算时起,
将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非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的30%提高至40%,将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由目前的10%提高至20%。
三是大幅提高股指期货平今仓手续费标准。为进一步抑制日内过度投机交易,结合当前市场状况,自2015年9月7日起,将股指期货当日开仓又平仓的平仓交易手续费标准,由目前按平仓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点一五收取,提高至按平仓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十三收取。
二、每个品种都有最高开仓手数限制,自2013年3月12日起,沪深300股指期货持仓限额标准调整为:
(一)进行投机交易的客户号某一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600手;
(二)某一合约结算后单边总持仓量超过10万手的,结算会员下一交易日该合约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该合约单边总持仓量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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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国证监会对股指期货市场是如何监管的
七项举措遏止投机
记者:股指期货市场是否存在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是如何进行监管的?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股指期货上市以来,证监会严格按照“高标准、稳起步、严监管”的指导思想,切实防范市场风险,坚决遏制过度投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股指期货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了股指期货市场的监测监控力度。建立了股指期货预警、监测和监控的机制和制度,建设了股指期货交易实时监控系统。
二是强化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证监会指导中金所制定了《股指期货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将自成交、频繁报撤单等9种情形列为异常交易行为纳入交易所日常监测监控范围,明确了相应的量化判断标准和监管措施。
三是针对程序化交易等新的交易方式明确了监管原则,要求对程序化交易账户进行报备,确保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与交易。
四是切实防范信息型操纵行为的发生。考虑到股指期货对相关信息的高敏感度,为预防不法分子利用市场传闻影响股指期货市场并从中获利,建立了宏观经济管理部委间的信息通报、澄清制度。同时,要求中金所设立专职岗位,全天候24小时对各类信息传导平台进行监控。
五是加强账户规范管理。在账户实名制、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限仓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认定标准,防止不法分子通过分仓等方式操纵市场。
六是构建了股指期货跨市场监管协作机制。在证监会层面,建立股指期货市场监管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对股指期货跨市场监管进行统筹协调。在一线监管层面,建立了中金所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监控中心之间的跨市场联合监管机制和跨市场数据交换平台。
七是加强对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的监管,明确了从强化介绍业务人员专职管理、强化证券公司与期货公司内部管理、强化证监局监管三方面加强管理的监管思路,引导证券公司及营业部分批分步开展介绍业务。
5. 2015年股灾之后,中金所对股指期货的交易出台了哪些对应措施
2015年8月26日,中金所将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由合约价值的10%提高到12%,2015年9月7日起这一数字上升至40%;对客户在单个股指期货产品、单日开仓交易量超过600手的认定为“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的异常交易行为,此后逐步将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降至10手;将股指期货当日开仓又平仓的平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按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点一五收取。自2015年9月7日起,这一数据提升至万分之二十三收取。
2017年2月17日,将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从原先的10手调整为20手,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数量不受此限;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非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0%,中证500股指期货非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调整为30%(三个产品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维持20%不变);将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九点二。
2019年4月22日,将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将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调整为单个合约500手,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将股指期货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三点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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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股指期货每天交易限制几手
一、 持仓限制
对投资者同一品种单个合约月份单边持仓实行绝对数额限仓,自然人持仓限额为1000手,法人持仓限额为5000手。
二、强行平仓制度
1.每天上午节由会员自平,上午节后由交易所强平。
2.当某结算会员的代理账户出现违约时,交易所会冻结自营会员开仓权限,然后把自营会员的多余结算准备金移入代理账户。如果仍然不足于弥补亏损,则强平其自营账户,所释放的资金来补足代理账户亏损。如果不足,则强平代理账户持仓,直到账户保证金余额为正。
三、强制减仓制度
当市场连续二天出现同方向涨停或跌停,交易所有权采用强制减仓制度。
四、价格限制制度
价格限制制度分为熔断制度与涨跌停板制度。股指期货合约的熔断价格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6%,涨跌停板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最后交易日不设涨跌停板。每日开盘之后,当某一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时且持续一分钟,对该合约启动熔断机制。
(一) 启动熔断机制后的连续十分钟内,该合约买卖申报不得超过熔断价格,继续撮合成交。启动熔断机制十分钟后,取消熔断价格限制,10%的涨跌停板生效。
(二) 当某合约出现在熔断价格的申报价申报时,开始进入熔断检查期。熔断检查期为一分钟,在熔断检查期内不允许申报价格超过熔断价格,并对超过熔断板的申报给出恰当提示。
(三) 在11∶20-11∶30之间启动熔断机制的,则在当日13∶00开始交易时,取消熔断价格限制,10%的涨跌停板生效。
(四) 如果熔断检查期未完成就进入了非交易状态,则熔断检查期自动结束。当可再次进入可交易状态时,重新开始计算熔断检查期。
(五) 每日闭市前30分钟内,不启动熔断机制,但如果有已经启动的熔断期,则继续执行至熔断期结束。
(六) 每个交易日只启动一次熔断机制,最后交易日不设熔断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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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股指期货的交易规则是什么
股指期货交易规则是指在股指期货交易中应当遵循的规则。股指期货(Stock Index Futures)的全称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也可称为股价指数期货、期指,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作为期货交易的一种类型,股指期货交易与普通商品期货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征和流程。
1、交易时间
早开盘15分钟 晚收盘15分钟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中规定,交易时间为“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最后交易日时间“上午9:25-11:30,下午13:00-15:00”。
东证期货高级顾问方世圣表示,美国的期指市场是24小时交易,台湾地区则是早晚各增15分钟。
2、涨跌停板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中规定,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7%。
3、保证金
为加强风险控制,此次业务规则修订稿将股指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由10%提高至12%。同时,为保证单边市下交易所调整保证金水平的针对性,修订了单边市下对交易所调整保证金的限制性规定。
修订稿规定,“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出现单边市,则当日结算时交易所可以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而此前的《风险控制办法》则规定:“Dt交易日与Dt-1交易日同方向累计涨跌幅度小于16%的,Dt交易日结算时该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12%收取,收取标准已高于12%的按照原标准收取”。同时,修订稿也删除了“Dt+1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保证金恢复正常标准”和“强制减仓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正常标准收取”的规定。
业内人士同时表示,12%并非投资者最终的保证金收取标准。根据商品期货市场经验,期货公司将在此基础上加征2到5个百分点。以沪深300指数的点位计算,买卖单个合约至少需要15万-20万左右资金。
4、交割日
定在每月第三个周五 规避月末波动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最后交易日与交割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根据计算,每月的第三个周五基本都在当月中旬,有时甚至会在当月的14号、15号就进行交割。这与国外股指期货通常在月末交割有所不同。
业内人士表示,股票市场通常有“月末效应”,许多法人单位因做账原因,会频繁进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动会较大。而股指期货也有“到期日效应”,许多资金会在到期日平仓,导致价格波动。如果两个市场的波动叠加在一起,会增大市场的波动,对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都将产生较大影响。如今将交割日定在第三个周五,基本就可以在当月中旬进行交割,避免出现月末剧烈市场波动。
5、竞价交易
涨跌停板成交“平仓挂单优先”
股指期货连续竞价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这一点与A股市场相类似;但在遇到涨跌停板的极端行情之时,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指令,按照“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这是因为股指期货采用双向交易,投资者既可以开多仓,也可以开空仓。
股指期货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撮合成交,正常交易日9:25-9:30为集合竞价时间。其中,9:25-9:29为指令申报时间,9:29-9:30为指令撮合时间。集合竞价指令申报时间不接受市价指令申报,集合竞价指令撮合时间不接受指令申报。
为防止部分会员和客户利用技术优势影响交易系统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对于会员、客户采取可能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中金所可采取相关措施加以限制。
6、信息披露
基金、保险头寸可能会“隐藏”起来
任何一张股指期货合约挂牌交易后,只要其单边持仓量达到1万手以上,即被视作“活跃月份合约”。中金所每日交易结束后,将披露活跃月份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和持仓量。
值得一提的是,为保护会员和客户的商业秘密,中金所只公布活跃月份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和持仓量。市场人士推测,基金、保险等大资金未来有望成为与中金所直连的非结算会员,也就是说,未来基金、保险等大资金的股指期货交易头寸可能会被很好地“隐藏”起来。
这与国内商品期货市场的习惯有很大不同。国内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会员分为两种,即自营会员和非自营会员。无论是哪种会员,只要其交易的合约达到信息公开标准,交易所就会公布其成交量和持仓量。
7、持仓限额
单个账户限额约1500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防止价格操纵,中金所将非套保交易的单个股指期货交易账户持仓限额由原先的600手调整为100手。若以当前点位计算,每手合约面值100万元、保证金比例15%计算,单个交易账户的限仓金额约在1500万元左右。
除了对单个账户进行限仓管理,中金所还将对单个结算会员进行限仓。限仓标准将按照每日结算后,某一合约单边的总持仓量计算。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户号的持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为加强对大户的监管,中金所规定从事自营业务的交易会员或者客户不同客户号的持仓及客户在不同会员处的持仓合并计算;增加“客户的持仓尚未满足相关大户标准,但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进行大户报告”的规定。
8、强制减仓
极端行情下谨慎使用强制减仓
借鉴国内期货市场处置极端行情的经验,中金所保留了在连续出现涨跌停板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强制减仓的制度,即将当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为成交平仓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格与该合约盈利客户按照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考虑到这种制度虽然化解风险简单有效、但是对于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不利,因此中金所只有在出现极端行情时才能谨慎使用。
根据《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八十六条“期货价格出现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板的,交易所可以采用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按一定原则减仓等措施化解风险”的规定,将股指期货强制减仓的执行条件改为“期货交易连续出现同方向单边市”。
9、套保
个人投资者也可申请套期保值
为促进套期保值功能发挥,提高套期保值效率,业务规则修订稿简化了套期保值申请和审批的程序,将套期保值的申请和审批单位由分合约审批改为按照品种审批。
修订稿规定,套期保值额度自获批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获批套期保值额度可以在多个月份合约使用,各合约同一方向套期保值持仓合计不得超过该方向获批的套期保值额度。分析人士指出,通过这一修订,投资者进行套期保值可以在各个合约之间进行动态分配,避免因合约到期摘牌而需要频繁申请新的套期保值额度。mytv365有更多财经资讯。
与商品期货市场不同,业务规则修订稿也允许个人投资者申请套期保值。整个制度设计鼓励股指期货发挥套期保值的基本功能,中金所不会区别对待对机构和个人的套保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