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权结构有什么问题
① 我国企业的股权结构是什么样的
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基于股东地位而可对公司主张的权利,是股权。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公司治理结构则是股权结构的具体运行形式。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从而决定了不同的企业治理结构,最终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和绩效。
股权结构的形成
当社会环境和科学技术发生变化时,腾讯众创空间企业股权结构也相应地发生变化。由此,股权结构是一个动态的可塑结构。股权结构的动态变化会导致企业组织结构、经营走向的管理方式的变化,所以,企业实际上是一个动态的、具有弹性的柔性经营组织。
股权结构的形成决定了企业的类型。股权结构中资本、自然资源、技术和知识、市场、管理经验等所占的比重受到科学技术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冲击。随着全球网络的形成和新型企业的出现,技术和知识在企业股权结构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社会的发展最终会由“资本雇佣劳动”走向“劳动雇佣资本”。人力资本在企业中以其独特的身份享有经营成果,与资本拥有者共享剩余索取权。这就是科技力量的巨大威力,它使知识资本成为决定企业命运的最重要的资本。
企业股权结构的这种变化反映出一个问题:在所有的股权资源中最稀缺、最不容易获得的股权资源必然是在企业中占统治地位的资源。企业的利益分享模式和组织结构模式由企业中占统治地位的资源来决定。
在世界全球化进程中,人力资本或知识资本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使得传统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理念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战,这已成为未来企业管理领域研究的新课题。
股权结构是可以变动的,但是变动的内在动力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变化,选择好适合企业发展的股权结构对企业来说具有深远意义。
股权结构的分类
股权结构有不同的分类。一般来讲,股权结构有两层含义:
第一个含义是指股权集中度,即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从这个意义上讲,股权结构有三种类型:一是股权高度集中,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拥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二是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三是公司拥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还拥有其他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在10%与50%之间。
第二个含义则是股权构成,即各个不同背景的股东集团分别持有股份的多少。在我国,就是指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及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比例。从理论上讲,股权结构可以按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的分布状况与匹配方式来分类。从这个角度,股权结构可以被区分为控制权不可竞争和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两种类型。在控制权可竞争的情况下,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相互匹配的,股东能够并且愿意对董事会和经理层实施有效控制;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是锁定的,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监督作用将被削弱。
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机制的基础,它决定了股东结构、股权集中程度以及大股东身份、导致股东行使权力的方式和效果有较大的区别,进而对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运作及绩效有较大影响,换句话说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中的内部监督机制直接发生作用;同时,股权结构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影响,反过来,股权结构也对外部治理机制产生间接作用。
② 股权结构
对于那些公司来说,不同的公司所采取的一个股权结构是不同的,各种各样的一个股权结构各有各的优点,所以说有的公司为了贴合自身的一个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一种股权结构,这是无可厚非的,那么股权结构有哪几种类型呢?接下来由为大家带来股权结构有哪几种类型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一、股权结构有哪几种类型
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一般来讲,股权结构有两层含义:
第一是指股权集中度,从这方面可将股权结构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股权高度集中,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拥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二是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三是公司拥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还拥有其仿此他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在10%与50%之间。
第二是指股权构成,在我国,就是指国家股东、法人股东以及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比例。从理论上讲,股权结构可以按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的分布状况与匹配方式来进行分类。从这个角度,股权结构可以被区分为控制权不可竞争和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两种类型。
二、公司股权变更的注意事项
1、签订股权变更协议的主体
在股权变更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
转让协议,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变更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
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3、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变更协议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变更等。
4、明晰股权结构
股权变更协议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5、股权变更协议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1)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2)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要求企业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核实企贺困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3)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6、股权变更协议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1)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2)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权变禅大念更协议中的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3)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7、股权变更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1)股权变更协议受让方应要求出让方做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2)股权变更协议出让方应当要求受让方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8、股权变更协议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股权结构有哪几种类型的相关内容,公司股权结构的类型,往往关系到公司的一个正常的运行。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③ 中国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现状、融资现状,理论界和实务界如何解释上面的现象拜托各位了 3Q
(一)目前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的基本现状 1.股权结构的含义。股权结构是指各股票投资主体所拥有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在目标投资企业全部股份中的分布构成,表现了以财产所有权为基础的各不同持股主体之间的所有权构成。 2.股权结构的分类。(1)集中型股权结构。集中型股权机构的特点是股权高度集中于一个或几个大股东手中,中小股东所占份额很小;(2)分散型股权结构。分散型股权结构的特点是股权分布分散,股东数量较多,单个股东的作用有限;(3)阶梯型股权结构。股权相对集中于一定数量的股东手中,股权分布呈现从高到低的阶梯形态,各个股东以其持股水平为依据,决定其行使权利的努力程度。 3.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目前,在国内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大致包括以下三大类股份: (1)原发起人持有的尚未上市流通股份(发起人股),主要包括国家股, 内资发起人持有的股份,外资发起人持有的股份,其他发起人持有的股份;(2)非发起人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非发起人股),主要包括上市前募集的法人股(募集法人股),上市后形成的转配股(转配股),上市期限已确定的内部职工股(职工股),其他未上市流通的股份;(3)已上市流通的股份,主要包括A股, B股,和H股。 (二)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点 1.未流通股股本比重大。未流通股股本在上市公司总股本中的比重相当大,截至2000年底,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未流通股占总股本的38%,虽然未流通股在总股本中所占比重在最近几年中有下降的趋势,但是仍然维持在相当高的比重,在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中仍占绝对优势。 2.国家股股本占绝对优势。国家股股本在上市公司总股本中占有绝对优势, 1997年国家股在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重为32.60%,期间虽略有下降,但在2000年又达到了37.32%的高峰,且一直处于第一大股东地位。 3.法人股比重相对较高。法人股股权在我国上市公司总股本中的比重相当高,基本维持在25%~30%;在1997-1999年度法人股比例有逐步上升并超过国家股的趋势,但在2000年国家股比重再一次与法人股拉开了差距,这表明在2000年度上市的公司中,国有企业仍然占据多数。 4.流通股比重较低。流通股股本在上市公司总股本中所占比重较低,流通股最主要是A股,A股比例有逐年上升的趋势,但变化幅度并不是很大,这反映了中央政府近些年来所采取的“稳步减持国有股比例,增大可流通股份比例”的政策取向。 (三)我国企业股权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股权分置。首先,股权分置(人为地划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造成市场定价畸形是产生股价泡沫的制度根源。其次,股权分置是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地位不平等的制度基础。最后,股权分置造成一股独大,就没有办法彻底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2.股份种类过多。中国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中的股份种类过于繁多,流通股(A股、B股、H股)因流通市场的不同而彼此处于分割状态,有着各自不同的市场价格,无法遵循同股同利、同股同权、同股同价的原则。 3.股权的高度集中性。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向国有股呈现高度集中性,国有股股东是大多数上市公司唯一的大股东,这导致股本结构中各大股东之间的实力分布极不平衡,产权多元化特征不明显,缺乏形成权力制衡的产权基础,极易造成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蚀。 4.证券市场市场化程度较低。目前,我国股市仍是一个政府调控色彩过浓的“政策市”,证券市场的市场化程度很低,由于庄家的操纵和散户的非理性投机行为,人为造成中国股市频繁的异常波动,影响证券市场的运作效率。 (四)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优化方向 1.股票全流通和国有股投资的优化。解决股权分置,其核心要义是赋予非流通股流通的权利,摒除同股不同权。只要股票具有了正常的流通性,就会自然而然的形成“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本来经济局面。 2.统一股份种类。统一股票市场涉及许多具体问题,如国有股、法人股的流动问题,A股和B股的对接问题。在目前的情况下,A股与B股的接轨不是短期能够实现的。首先,A股与B股接轨的前提是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实现其还需时日;其次,A股与B股市场的对接对于投资者的风险难以预料,这些都会影响二者的顺利接轨。 3.大力培育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对于发展中的中国证券市场而言,由数个适当身份的大股东持有公司适度集中的股权可以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有利于公司绩效的改进。所以,政府部门在减持国有股的过程中,应积极推进各类基金组织的发展,培育机构持股者的力量。 4.发展银行持股模式。银行是公司非常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它参与公司治理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首先,银行自其产生以来就是公司最大的资金支持者。其次,银行相对其他利益相关者更关注企业的经营活动,因为企业经营状况直接影响着银行本息的偿付。再次,银行更有能力和动力参与公司治理结构,银行具有在人员、资金、设施等方面的强大优势,同时,通过参与公司治理结构,银行可以获取更大、更长远的利润回报。最后,银行参与公司治理,有利于公司的全面发展。 (五)中国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业绩水平 全国工商联经济部和中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25日在此间发布2010年度“中华工商上市公司财务指标指数”。数据显示A股主板与中小板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从2007年至2010年呈V型变化趋势。中国整体经济持续向好各 行业 盈利能力平稳增长。 该指数自2008年5月以来每半年发布一次。本期指数依据23个行业1772家A股主板、中小板非ST上市公司其中民营企业835家和209家A股 创业板 上市公司2010年年报计算得出。本期指数主要显示特征为: 一、2007年至2010年全行业平均指数呈平稳上升趋势与中国宏观经济基本走势吻合。22个行业中14个行业毛利率有所上升其中10个行业的毛利率超越2007年平均水平。 二、主板及中小板的民营上市公司在盈利能力、成长能力、长期偿债能力、短期偿债能力以及营运能力方面表现均优于国有及其他类上市公司。 三、创业板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成长能力、长期偿债能力以及短期偿债能力整体表现优于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 四、在宏观经济呈现先降后升发展态势的20072010年期间医药生物、食品饮料以及信息服务三个行业盈利能力依然持续增强。 具体在盈利能力方面餐饮旅游、医药生物、房地产行业位于前三名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和商业贸易最低;在成长能力方面有色金属、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器行业位于前三医药生物、餐饮旅游和公共事业最低;在长期偿债能力方面信息服务、电子元器件和医药生物行业最低黑色金属、房地产、商业贸易行业最高。 此外与2009年相比2010年房地产行业平均毛利率增幅最大继之是纺织服装、交运设备行业。 (六)中国上市公司经营水平的提高、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有赖于培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一、创新是上市公司生存的根基,也是核心竞争力形成和持续的原动力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要经过长期培育才能形成,在形成过程中,创新是核心竞争力形成的最主要、最有效方式。 核心竞争力一旦形成,就容易被竞争对手模仿,防止对手模仿的唯一方式是不断提升和改进核心竞争力的等级,而提升和改进的最有效方法就是持续的创新能力。从小的方面来说,这使得对手模仿时投入大,花费时间长,总是望其项背。 创新要追求的是两个方面的目标:一是使消费者的价值获取最大化,获取最大化的市场份额;二是使创新的发明者和应用者的成本结构发生重大改变,降低成本、扩大利润空间,提高使用价格武器的主动性,提高市场的话语权,如果有可能还可以在生产产品,或者服务产品上形成行业标准,进而整体提升竞争力。除此之外,企业创新,还包括管理的创新、技术的创新、工艺的创新、机制的创新、新产品研发的创新。 二、创新要具备三方面能力: 一是战略创新能力。战略是决定公司成败的首要因素,公司的成功,不是战术的成功,而是战略选择的正确;公司的失败,不是战术的失败,而是战略选择的失败。公司发展方向和目标选择正确,成长为行业领导者只是时间问题,公司发展方向和目标选择失误,不仅不会实现既定的目标,还会走向消亡。战略创新是战略管理最高层次的内容。战略创新是打破行业传统和行业习以为常的规则,创造出通常人们认为不可能实现的价值,而成为行业领导者。 战略创新最为挑战性的案例是面对整个市场的竞争战略。上市公司的竞争对手不是其他同行业的公司,而是整个市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只有放在更为广阔范围来考察,才能够打造出一流的企业--这种战略思维人们都认为是不可能实现的,而把人们普遍认为不可能实现的事情得以实现,就实现了战略性的创新。 战略创新不仅体现在战略设计的创新,还体现在战略实施过程的创新,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一整套的行动系统创新的基础之上。 未来市场竞争中只有两种企业存在:一种是在价值链的某个环节上具有最佳能力要素的企业;另一种是将这些能力要素进行最优化组合的企业。 二是对市场的预测和反应能力,能捕捉和实施把握市场的机会。这种能力最为重要的是适时、适度,领先市场半步,领先竞争对手一步,就能获取竞争优势;反之,超前市场需求、高于人的需求升级发展的速度,不仅不会成功,反而会失败。 举例来说,IBM在PC机领域的成功、微软在操作系统领域的成功、英特尔在电子芯片领域的成功,都是适时适度、领先市场半步、领先竞争对手一步成功的范例。反之,施乐公司20世纪70年代就成为在PC机的研发、操作系统的创新领域最早的发明者,但由于当时市场还远没有培育出来,无论在人的观念、意识,还是支付能力方面,都还没有形成现实的市场需求,这种创新对施乐公司的发展毫无价值。 三是动员和获取市场资源的能力。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对经营资源的占有和拓展,动员资源的能力是公司发展的条件,动员和组织社会资源,如上市、发债券、战略联盟、合资合作、股权互换、兼并收购,都可以在短时间内扩大经营能力,实现快速拓展市场的目标。
④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资本市场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逐步发展起来的,由于建立初期改革不 配套和制度设计上的局限,资本市场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制约了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资本市场结构方面的问题 1、投资主体结构不合理 我国资本市场投资主体结构不合理,投资者现在还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机构投资者数量相对来说较少,两者比重相差较大。个人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主要是以投机为主,其投资行为取决于个人对证券产品的投资偏好,这种投资偏好的市场随机性很强,增加了不稳定性;而机构投资者则更注重对上市公司基本面分析,选择策略投资对象进行理性的价值投资,是稳定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但是目前市场上养老基金、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还比较弱小,难以适应投资的机构化的需要,阻碍了这种稳定资本市场功能的发挥。 2、上市公司结构不合理 (1)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①国家股、法人股等非流通股过于集中,导致“一股独大”现象;②公众流通股的比重非常低,绝大部分股份不能上市流通;③流通股过于分散,机构投资者比重小;④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不是自然人,通常是一家控股公司。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合理导致了多方面的问题:由于国家股和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国家股和法人股就始终占上市公司股份的主要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国有企业虽经改制而成为股份公司,实质上仍然是原来的国有企业,很难期望它能真正转换经营机制。这样,上市虽然有助于企业在市场上直接得到资金从而缓解经营困难,但长期来看对其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未必理想。同时,在国家股和法人股始终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流通股规模较小,很容易形成机构大户操纵市场的局面,并且由于国有股不能自由地交易和转让,由市场所决定的资产兼并重组就不可能发生。在股 市上所进行的企业并购只是在政府部门授意下才可能发生,这就决定了我国的股市难免投机盛行。 (2)上市公司组成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①国有企业比重大,非国有企业比重小;②大中型企业比重大,小企业比重小;③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多,企业整体上市公司少;④传统产业上市公司多,高新技术产业上市公司少。例如,沪深两市1200多家上市公司中,通过直接上市和买壳上市的民营企业所占比例只有16%左右;行业分布存在较大缺陷,传统产业的上市公司数量太多,竞争性领域企业数量超过85%;有超过65%的股权不能流动,对社会资源造成极大浪费。 3、金融产品结构不合理 (1)传统金融业务产品结构单一。在银行业,业务集中在信贷等传统的零售业务领域,即使在传统的零售业务中,也缺乏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的系列产品,金融中介等批发业务严重不足;而国外银行业在企业的整个发展期、成熟期,甚至二次创业中都会提供一系列的金融服务品种。在证券市场,中国股票市场相对于债券市场发展迅速,同样存在法人股、国有股的流通问题以及A股和B股的合并问题。 (2)金融衍生工具发展滞后。衍生工具是企业规避或分散经营与投资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1991年中国建立了期货市场,但交易品种局限于绿豆、有色金属等商品期货,至今尚未推出利率、汇率、股指期货以及期权、货币互换、股权互换等来规避金融风险。由于缺少组合投资所必需的金融衍生品,各类投资者行为趋同,容易形成市场的单边运行,在宏观经济运行和金融调控方向发生变化时可能导致风险积聚。 (3)金融手段创新不足。在金融业全球化、一体化的发展潮流中,各国金融业已借助电子技术的发展迅速实现金融业的电子化、网络化,为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提高竞争力、拓展生存与发展空间。中国银行业和证券业已基本实现电子化,银行、证券业务网络化也已起步,但与国外发达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同时,由于体制问题,金融机构在电子化与网络化过程中各自为战,如各银行的自动取款系统和结算系统独立运行、互不兼容,增加了金融业电子化与网络化的发展成本,也因规模不经济和便利性不足而抑制了自身的快速发展。 4、资本市场层次结构不合理 我国资本市场体系结构单一,缺乏层次性。首先,仅从方便监管、防范风险角度出发,形成了全国简单划一的,以沪、深两个交易所为中心的单一资本市场,而缺乏适应市场需求的多层次市场体系。我国目前只有主板市场,虽然推出了中小企业板块,但离真正的二板市场还有相当的距离,三板市场还远未形成气候,资本市场缺乏层次性,不能满足投资者和筹资者多样性投融资要求,产权交易体系尚未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发展不完善。
⑤ 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987年我国第一家投资银行--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成立,截至目前有200多家证券公司成立。注册资本总额超过2000亿元。其中,海通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申银万国注册资本规模超过40亿。
目前中国的证券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内控机制不完善,抗风险能力差,主要表现在:
1、股本结构不合理,股权过于集中。大部分证券公司十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接近60%或以上。国信证券前5大股东的持股比例高达95%。如此股权结构不利于治理结构的形成,容易造成大股东控制,损坏小股东利益。我国的证券公司大多以地区或部门作为发起人,政府和国有银行在其结构中占主导地位,股东性质单一,使投行同时带上了国企的通病。
2、股权流动性差。截至目前深沪两市只有寥寥数家上市证券公司,由此造成股东无法通过市场来监督经营者行为,而只能直接参与公司治理,加大了股东的治理成本。
3、作为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控股的证券公司,由于国有产权代表缺位等原因,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形同虚设,在这种权利制衡的真空中,证券公司实际经营决策的权利由公司高管人员掌握,内部人控制。
4、激励机制不合理,激励手段落后。
⑥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是如何的
法律分析:我国向国有股倾斜的制度安排,导致了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呈畸形状态。上市公司股份过度集中于国有股,使得其难以建立起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八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⑦ 什么是股权结构单一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以及其利弊
为什么没分数啊。。。。
股权结构单一从字面你就可以看出来的。。。
所谓股权结构,一般来讲,有两层含义第一个含义是指股权集中度,即前几大股东持股比例,第二个含义则是股权构成,即各个不同背景的股东集团分别持有股份的多少。在我国,就是指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及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比例。
你提出的股权结构单一问题,可以举例说明,以城市商业银行即原来的城市信用社为例,他们典型的一个特征就是股权高度集中,国有资本(以地方政府为主)“一股独大”即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主要集中在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少数法人大股东之手,大股东数量一般都在10家以下。如果再加上地方政府通过其他企业或机构间接持股的数量,则国有资本的持股比例达到70-80%左右,地方政府对城市商业银行拥有绝对控制权。
利:你可以想想政府办事的利处。。。你懂的
弊:使本想成为现代金融企业的城市商业银行又陷入了原来国有银行固有的模式,在它身上又隐约看到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子,很多城市商业银行实际上成了当地政府的融资工具和准财政部门,很多地方政府甚至把城市商业银行当成了“自己的银行”或者“政府的银行”,这种行政化的运作方式也衍生了一系列的弊端,严重阻碍了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
国有商业银行业也存在股权结构单一的问题,不过都在积极调整,例如2004年交通银行引进海外战略投资者汇丰银行,2005年建设银行引进美国银行和淡马锡两家海外战略投资者,中国银行引进苏格兰皇家银行、淡马锡、瑞士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四家海外战略投资者,工商银行在2006年引进高盛集团有限公司、安联保险集团及美国运通公司三家海外战略投资者。这都是为了改变股权结构单一的面貌,但其实事实你也是知道的,他们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即使再改变,也是“国有”的,体制问题,这你也懂的。。。
⑧ 股权集中存在哪些问题
1.股权的高度集中导致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力明显增强,有助于推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的利益趋同,代理成本因此而得到一定控制。但股权的高度集中会导致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参与程度过高,从而导致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甚至中介机构缺乏独立性,进而导致较为严重的利益侵占问题。事实上,欧洲公司治理的一些研究者指出:欧洲股权集中体系的主要表现形式——绝对控股,本身就是无效率的,因为它滋生了太多的掠夺恶行。在我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侵占公司资产、资金、罩嫌转移公司利润之类的利益输送行为也较为普遍。在股权高度集中的体系下,控股股东的存在会影响到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因此,在这种股权结构下,关键的问题是如何保障“独立力量”的独立性以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概言之,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的症结在于它极易引起公司治理制衡机制的“失灵”,或者说,其症结在于不能有效激活公司治理规范。
2.股权高度集中的一大优势是可以有效控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代理成本,但是在国有股控股的情况下这一优势也可能被扭曲。在国有股控制的情况下,由于国有股权的行使本身也需要通过代理机制完成,国有股权的行使本身也存在代理问题,因此,国有股权的高度集中会引发监督动力不足的问题,物颤手甚至形成内部人控制。我们可以观察到,国有上市公司的班子一般都非常稳定,除非彻底失去信任,公司领导层更换的压力是不充分的。公司管理权竞争很弱的现象或许只是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冰山一角,国有股权代理人与公司管理层甚至与职工等内部人图利自己侵蚀国有股利益的事件亦时有发生。
3.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会弱化股份公司的一些特有的功能,比如资本积聚的功能,风险规避的功能等。除此之外,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还会导致上市公司股份流动性的降低,因而降低了市场监督对公司治理带来的利益。股权结构对公司的控制权竞争、代理权竞争都有影响。当股权高度集中时,由于控股股东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代表既得利益的董事会及其经营者具有强大的抵御能力来防止公司控制权被其他股东所剥夺。同时在高度集中的洞册股权结构下,重组董事会、更换总经理的机率也较小。可以说,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限制了市场机制在改善公司治理上的作用的发挥。在国有股控股的情况下,由于国有股转让程序的复杂以及国有上市公司高管任免机制的特殊性,国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竞争几乎不存在,而代理权竞争也是微弱的。
⑨ 怎样解决我国国有上市公司“一股独大”所造成的控股股东主导型内部人控制问题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很多的不足,上市前大部分是由国企转制而来的,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企业增强竞争力、保持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针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议。
1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
1.1股权结构存在“一股独占、一股独大”的问题
在国有股“一股独占、一股独大”的情况下,董事会是由第一大股东所控
制的,第一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越多,其所占有的董事会席位也越多,而这第一大股东一般是国家股或受政府控制股的法人。在此股权结构下,在董事会中形成了代表国家股或政府控制的法人股的“关键人”控制局面,这就很难建立起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而现在的上市公司虽然吸收了一些非国有股份,但其中不少公司由于国有股所占份额仍然过大,非控股股东在董事会中的发言权很小,他们的利益住在难以保证。1.2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
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绝大部分是由国企改制而来,由国有资本相对或绝对控股。国有上市公司作为名义上的现代股份公司,虽然都设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所组成的企业组织管理机构,但其中大部分公司的董事会和经理层成员儿乎是由原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原班人马组成,绝大多数公司的监事会主席都是工会主席或党委领导。在这种存有明显缺陷的组织结构下,经理层受不到严格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的产生和当前,我国的国企上市公司已成为国有经济的骨干力量,但国企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还不完善,在公司控制权配置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认为,要处理好国企上市公司控制权配置的问题,首先应抓好股权控制结构这一重要环节,进而不断完善国企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增强国有经济的实力。
国企上市公司股权控制过程中存在的弊端及后果
(一)内部人控制
我国的国企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既不同于英美式的股权分散模式,也不同于德日式的法
人间交叉持股的股权集中模式,而是“一股独大”式的国有股权高度集中,并进而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为公司领导层形成内部人控制提供了土壤。由于我国的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化改造时大多采取了剥离非经营性资产、以原国有企业作为唯一发起人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的办法,国家在大多数国企上市公司中拥有高度集中的股权。在这种情况下,原国有企业作为上市公司的唯一发起人或绝对控股股东,在“资本多数表决制”的规则下,很容易控制董事会的选举权。董事会中除少数董事由其他人担任外,大部分成员都是原企业的领导,董事长大多为原企业的厂长或经理。有的公司董事会成员则是由政府部门指派。政府部门除了向公司派董事、董事长外,甚至还向公司派(总)经理、副(总)经理,打乱了公司控制权的配置规则。一般来说,国有股、法人股越集中,内部人控制就越强。
通过观察沪深股市可以发现,经过股权分置改革,中国股票市场进人全流通时代后,上市公司股本被人为地割裂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但是,全
流通市场环境并未改变国企上市公司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尤其是在股权分置改革
⑩ 急!!!!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结构存在的问题
五)我国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存在的问题
在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发展已经经历了几百年的历史,对于其发展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都已经相对比较完善,其中包括商业银行股权结构以及公司治理的研究等等。而我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产生于新旧体制的转轨过程中,它创建的初衷几乎都是为了适应和促进金融改革而进行的。这就使得多数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组建都有自己的特殊背景,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带上了旧计划经济的烙印,产权组织形式特别不规范。正是基于这一点,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及其相关方面都存在着很多不完善的地方。
1.股权集中度相对偏高
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商业银行股权结构总体是比较分散的。它们几乎都是由机构投资者或个人投资者持有股份,政府一般不持有商业银行股票。在英国上市银行的股权结构中,个人持有者持有的股票数量占80%,机构投资者的持有量约占10%,但个人股票持有者多为小股东,对银行管理和决策几乎毫无影响,而机构投资者对银行重大事项的决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美国上市银行的股权结构中,机构投资者约占30%—70%,其余为投资散户。德国的情况与英、美基本相似,但德国银行的股权结构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银行员工持股所占比重较高,一般都在20%—25%左右,例如德国三大商业银行之一的德国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中,员工持股所占比重达27% 。
从上面对股权结构的模式归纳中可以发现,中国现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权集中度普遍处于相对偏高的水平。我国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最大股东持股比例平均值为26.77%,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平均值为45.27%(见表4.10)。如果按照股权结构模式分类中的指标来看,这属于阶梯状分布的类型。对表4.3分析还可以发现,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到了20%以上的有四家,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40%的有四家,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60%共有三家。所以说,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股权集中度相对偏高。
表4.10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持股比重统计(2003年) 单位:%
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 前五大股东持股比重 前十大股东持股比重
均值 26.77 45.27 54.42
中值 17.95 39.03 53.27
标准差 29.18 23.14 21.02
最小值 7.01 21.81 25.99
最大值 100 100 100
注:由于资料的可获得性,本表统计中不包括广发银行和恒丰银行的数据。
2.股权流动性差
流通股是与国家股和法人股相对应的概念,指的是上市公司股份中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转让的那一部分股份,包括流通A股和流通B股。与国外相比,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股权结构的一个显著特征是非流通股比例过大,股权流动性偏低。股权的流动性分裂客观上会使非流通股的未来流动性处在一种不透明的状态,从而使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处在一种不确定的损害状态。表4.11列出了五家上市的商业银行在2003年末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各自的比重和均值。可以看到这五家银行中,只有深圳发展银行的流通股比重超过了50%,其他四家都是非流通股占绝对比重。五家银行非流通股比重的平均值为64.75%,约占2/3,流通股比重仅为35.25%,约占1/3。因此,股权持有超稳定。
表4.11 上市银行股权流动情况一览表(截至2003年底) 单位:%
非流通股比重 流通股比重
深发展 27.6 国家股 6.44 72.4
法人股 21.13
招商银行 73.72 国家股 39.13 26.28
法人股 34.59
浦发银行 77.01 国家股 7.14 22.99
法人股 65.25
民生银行 74 国家股 0 26
法人股 74
华夏银行 71.43 国家股 63.03 28.57
法人股 8.4
均值 64.75 35.25
资料来源:各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3年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