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如何分配不出矛盾
1. 股权怎么分配合理
(一)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就是按照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直接计算得出的,认缴的金额和注册资本额一旦确定,持股比例自然就确定了。
(二)分红比例
分红比例是指公司在对税后利润分配时,各股东可享受的用于计算分红金额的比例。
按照《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增资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因此,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可在章程中单独约定各股东的分红比例,该比例可以和持股比例不一致。
(三)表决权比例
表决权比例是指公司在对重大事项表决时,各股东投票时,该投票权占全部投票权的比例。
按照《公司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按照《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在章程中约定各股东的表决权比例,该比例可以和持股比例不一致,而对于股份公司则不可以单独约定。对于股份公司的股东而言,股东的持股比例一旦确定,其表决权比例自然确定,与持股比例保持一致。
(四)剩余财产分配比例
剩余财产分配比例是指公司清算完成后,股东对剩余资产进行分配时,用于计算各股东应分配剩余财产的比例。
原文参考:https://www.91kaiye.cn/article-5235-1.html
2. 股权结构怎么分配合理
法律主观:
1、持股比例过于均衡所谓平衡股权结构,是指公司的大股东之间的股权比例相当接近,没有其他小股东或者其他小股东的股权比例极低的情况。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如果不是一方具有绝对的强势,往往能够对抗的各方会为了争夺将来公司的控制权,设置出双方均衡的股权比例。如果这种能够对抗的投资人超过两个,所形成的股权结构就较为科学。但是如果这种能够对抗的投资人只有两个,则将形成平衡股权结构。案例1:某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两个股东,双方各占50%股份。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会决议需要过半数的表决权股东同意才有效。后来,两个股东因为其他原因导致争议,双方互不同意对方的提议,导致公司无法形成任何决议,经营不能正常进行。案例2:某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三人,甲、乙两名股东各占45%的股份,丙占10%的股份。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会决议需要超过半数的表决权股东同意才有效。甲、乙一旦意见不同,则丙支持哪一方,哪一方的意见就能够形成有效决议。甲、乙发现这一情况后,都有意拉拢丙。最终的结果是丙实质上控制了公司的发展走向。上面两个案例所产生的问题并不相同,但同样损害着公司利益。案例一,形成了股东僵局。案例二,导致了公司控制权与利益索取权的失衡。当公司的控制权交给了股份比例较小的股东,其收益索取权很少,必然会想办法利用自己的控制权扩大自己的额外利益。这种滥用控制权的法律风险是巨大的,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都有严重的损害。持股比例过于均衡可能产生的问题:(1)容易形成股东僵局,无法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2)容易激化股东矛盾。(3)容易造成公司控制权与利益索取权的失衡。2、夫妻股东实践中,该种情况多存在于民营企业。许多民营企业在创业之初即为夫妻共同打天下,公司注册为夫妻两人所有。另外,应工商注册"公司股东必须为两人以上"的强制性要求,但又信不过别人,因此,将公司注册为夫妻两人所有,实质上由一人出资尘饥世经营。夫妻公司股东结构的优点是:意见比较容易统一,不宜出现公司管理僵局。夫妻公司股东结构的缺点是:(1)夫妻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规范,"公"、"私"不分,财产混同,存在法人人格被否定的法律风险;(2)感情和事业不分,一旦夫妻感情出现危机,随之带来的是股权争夺战、公司控制权争夺战;(3)夫妻共同财产约定不明,夫妻股东真正持股比例不清。3、股权过分集中在一股独大、一股独霸的情况下,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形同虚设,"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企业无法摆脱"一言堂"和家长式管理模式。在公司进入到规模化、多元化经营以后,缺乏制衡机制,决策失误的可能性增加,企业承担的风险会随着公司实力的增强而同步增大。可能产生的问题肢仔:(1)企业行为很容易与大股东个人行为混同,一些情况下,股东将承担更多的企业行为产生的不利后果;(2)大股东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处理公司事务时,将产生小股东争夺控制权的不利局面,给企业造成的损害无法估量;(3)大股东容易忽视小股东的利益,小股东的权利容易受到侵害。4、家族企业找人做挂名股东有的家族企业喜欢让家族成员在工商局注册成股东,但这些注册的股东没有实际出资,真正的股东以及管理者却没有任何工商注册的痕迹。出现显明股东和隐名股东,一旦出现家庭矛盾,或发生道德危机,显明股东将股权处分,或者违背隐名股东意愿表决公司事务,均会产生法律纠纷。5、外资、国企及特殊行业股东有特殊规定,违法代持有些行业,国家对股东资格是要进行审查审批的,比如金融类企业(证券公司、典当行、银行等),另外外资企业、国有股的股权问题发生变化也都要进行审批,有些股东为了绕开这些规定,就找人代持,自己当隐名股东,这样的持股情况也存在被法律认定为无效的风险。6、干股、送股、股权激励引纠纷有些公司在设立时采取干股、送股或者股权激励的方式留住人才,但设置不是很规范,干股是不是有效,送股还是股权转让,什么时候是股东这些问题都容易产生分歧。7、职工入股却不登记有的企业在国企改制、非上市公司向职工募股,基于法律上对股东人数的限制,往往对入了股的职工却没有进行工商登记,由委托代持、职工持股会、股权信托等方式找人代持股东,一旦代持的股东不听话,或者大股东忘记了职工的股东身份,职工股东的权益就容易受到侵犯。【案例】这个世界上,最差的股权结构是:两个股东各占50%的股派肢权。我们通过两家中国餐饮企业真功夫和海底捞,来看最差股权结构公司的不同命运。真功夫真功夫是中国规模最大、发展最快的中式快餐企业,也是中国五大快餐企业中唯一一家本土企业。中式快餐市场的广阔发展前景以及真功夫出色的商业模式和真功夫的发展业绩,吸引了众多股权投资基金的青睐。2007年10月,今日资本和联动投资两家PE投资真功夫,企业和资本方的目标是,2010年真功夫实现上市。但是,之后股东之间的矛盾纠纷,却为真功夫的发展打上了问号,上市之路也愈发遥不可及。正如我们前面所说,一家好的企业在股权方面至少应该具备以下特点:股权结构简单明晰;存在一个核心股东;股东资源互补;股东之间信任合作。但是真功夫除了股权结构简单明晰之外,其他三个方面都存在问题。回顾真功夫的案例,能够让我们对股权结构给企业和资本的影响进行深入的思考。1、初期发展真功夫的前身是小舅子潘宇海在东莞长安镇107国道旁边开的一家168甜品店。1994年,姐姐潘敏峰和姐夫蔡达标加入,投资了4万元,潘宇海自己也出资4万元,把168甜品店改为168快餐店。股份结构是潘宇海占50%,姐姐和姐夫各占25%。初期,企业经营以小舅子为主,姐姐管收银,姐夫做店面扩张。潘宇海掌握着企业完全的主导权。1997年,真功夫借助其"电脑程控蒸汽设备",攻克了中式快餐业的"速度"和"标准化"两大难题,开始在全国各地企业开设连锁店,企业快速发展起来。在这个阶段,负责店面扩张的蔡达标对企业的贡献越来越大。2003年,企业的主导权从潘宇海的手中转到了蔡达标手中。2006年9月,蔡达标、潘敏峰夫妇离婚,潘敏峰所持有的25%股权归蔡达标所有。2、股东矛盾日益激化2007年10月,真功夫引入了今日资本和中山联动两家PE的投资,两家PE对真功夫估值高达50亿元,各投1.5亿元,各占3%的股权,蔡达标和潘宇海的股权比例都由50%摊薄到47%。PE作为资本方,逐利是其最大目的,因此,投资一家企业后,一定会支持能力较强、对企业发展作用更大的一方。PE投资真功夫,主要看中的是蔡达标的能力,因此,无论在股东会还是董事会,PE都支持蔡达标,力图企业经营确立蔡达标的核心地位。这样一来,本来平衡的天平,倒向了蔡达标,而潘宇海被逐步边缘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3. 股权应该怎么分配
公司股权的分配方式具体如下:
1、公司股份一般按照股东认缴或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额中所占的比例进行分配,每一股份的金额相等,分取红利的办法也是按占股比例来分,但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2、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如何通过团队管理减少股权矛盾
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分成两个类别:资金股权部分、经营管理股权部分,即经济权和政治权。
很多时候投资人投和不投,通常会非常认真地看合伙人之间的股权分配比例。但这个艺术如何把握,很多时候都是通过团队管理减少无用功来实现。本文告诉你创业中如何正确减少无用功,优化股权分配。
股权分配这个东西是很有艺术的,因为我作为投资人,很多时候投和不投,我会非常认真地看合伙人之间的股权分配比例。如果股权分配比例不合理,我们不敢投。因为什么呢?很多东西会导致非常大的问题。所以大家不要小看,因为在不赚钱的时候这个股权是零,当你一旦公司走上一个健康发展道路的时候。
股权纠纷的矛盾点
KEYWORDS:贡献;合伙人;前期
合伙人之间绝大部分矛盾就是由于贡献和所得之间有矛盾。或者开始前期这个人是大家都很好,但是后来发现他这个作用越来越少了还那么多股份,股份少的人不干了。觉得我干了那么多活,你不干活,但是你那么多股份,所以就会导致合伙人之间的一个非常大的冲突。
当然可能这里面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这里我如果要列的话,要列出二十条都可以。
想法的可行性
KEYWORDS:刚需;切入点
但是接下来,好,我团队有了,东西有了。然后我准备要做个什么,从你脑子中想的那个概念,那个Idea,你要变成产品和服务,这是一个相对来讲比较简单的一件事情。就是什么呢,想法有了,大家认可了。我招募人以后就开始做了。做的时候呢,其实这时候创始人你一定要想清楚。你所定位的那个产品和服务,是个粮食还是调味品,就是说是刚需,还是个维他命。如果是一个尺并刚枯困缓需那我恭喜你,你找到了一个真正的切入点。如果是个维他命,可有可无,有也可以没有也没问题,那你这个公司未来发展一定是个巨大的问题,所以这个问题非常重要,要想清楚。
技术的有效性
KEYWORDS:情节;测试
然后还有如果很多时候会碰到这么一没模个创始人,如果是个技术情结非常强的人,他在原型开发的时候他往往把这个问题想得很复杂。他不采用快速迭代的方法,他把这个一二三四五所有的功能都想清楚,希望开发一个大而全的平台。如果你走到这个误区,那你这个公司也可能进入到一个万劫不复之地,所以这个事情非常重要。
还有用户测试,大家就想我这个我早期用户可以试一试,因为你概念当中要用户反馈,反馈过程中你想要什么是典型用户,什么是极客用户。很多人把自己的需求,创业团队自己的需求和普通人的需求搞混,你自己可能是个极客,但是你可能忘了真正的普通典型用户他需求是什么。所以这个时候如果需求分析不清楚,测试不清楚的话,会被极客带到沟里去,他提出一堆东西其实是百分之八十的人不用,可能只有百分五的人,几个人在用。这样的话使得产品越搞越复杂,功能完全脱离实际。所以这个事情非常重要的。
用户体验不能忽视
KEYWORDS:经验;工程师
然后还有UI UE,用户体验功能设计,大部分人的话可能想,很多因为是工程师出来的,你想想工程师搞出来的UI,他自己用得很溜的。但是你一旦交给一个完全没有经验的人,那这个就瞎了。所以怎么去做用户体验,这是一个互联网企业到今天为止非常重要的环节。
功能要聚焦
KEYWORDS:单点突破;适时
然后还有就是你产品功能,我一直觉得就是一定要聚焦,单点突破。不要把问题搞得非常复杂,有时候他们很多创业给我看那个东西,哇,功能复杂,有这ABCD很多东西,甚至用户还没有就想到我要社区。我说你千万别想社区,当你用户什么都没有,你把社区开出来,好了别人上去一看,你的社区人气都没了,那你这产品就马上死掉了。所以一定要在适时的时候退出适时的功能,不要搞大而全。
面向市场
KEYWORDS:客户;沟通
还有一个叫Time to market,很多人想我慢慢来,我可以先把自己打磨好。其实在移动互联网行业、在现在的新兴行业当中,我一定希望每个创业者在Dayone在你第一天创业那天起你一定要面向市场、面向你的客户。不断从他那里在概念设计过程当中,在原型开发过程当中,一定要跟用户不断沟通。
5. 股权怎么分配合理
法律分析:可以把股权首先分成资金股权部分和经营管理股权部分。为保证创业者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创始人最好具有绝对控股权,能达到67%以上的股权最好,达不到这个比例,也得超过50%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6. 如何分配股权比较合理
股权的分配一般是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出资一样的一般平均分配,不一样的就是谁出资较多,谁所占的股份就多。如果其中有技术入股或者专利入股的,需要将其技术折算成资金,再进行分配。合作人之间也可以协商确定,然后签订股权分配协议书。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合伙做生意股权怎么分配比较合理
如果想要合伙做生意,那么合伙人之间的股份分配是非常重要的,股历虚虚权分配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后期合作,有不少企业就是因为合伙人股权分配问题导致矛盾产生,从而使得企业走向了灭亡。
合伙生意股权的分配可以参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来进行分配,合伙做生意,每个合伙人都需要拿出誉凳相应的真金白银投入到公司当中,所以在分配股权时可以遵循多出多得的原则,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来决定合伙人的股份,这是最常见的股权分配方式,也是合伙人比较能接受晌返的一种股权分配方式。
此高谨游外,还有肢燃一些合伙是合伙人掌握特定的技术、专利或者资源,利用技术、专利或资源入股等,这就需要根据在合伙生意中的贡献程度,将其折算成资金再来分配。
此外,在合伙生意股份分配时,应该有一个人具备企业的控制权,这样便于合伙人在一些决策上有分歧时能够由具备企业控制权的合伙人做出最终决策。因为企业在实际经营中,会面临各种需要做出决策的过程,如果这个时候企业没有一个股东具有控制权,那么当企业股份比较分戚销散的情况下,会使得一些决定迟迟无法落地,从而企业的经营效率。
8. 如何合理分配股权问题
股权合理分配,无非三个标准的综合:1、出资比例;2、能力和经验;3、其他资源投入。
如果有以下三个情况,建议综合考虑。可以将资金投入,作为一个盘子(例如,70%折算),其他情况具体协商。
1、市场资源,这个对一个公司起步和发展相对关键,如果有成熟的客情关系,或项目资源,或已经拿下项目,这个需要重新评估;
2、成熟的技术方案或产品。这个也需要重新评估,毕竟有了技术,一家公司的基础就建立起来了;
3、非资金以外的其他资源投入。例如,某人有多年工作经验,积累了很多同事和合作关系,可以协助公司很快运作起来。
当然,上述三个东西相对比较难折算成股份,需要协商或谈判了。也可以列出具体项目,一年(或N年)实现了哪些折算成多大股份,签个协议,后续再转让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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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公司股权如何分配才合理
公司股份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比较合理。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是话语权、控制权、分红权的依据,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情况下法律默认股权、表决权与出资比例一一对应,但是股东之间有特殊约定的可以从其约定,公司股权分配可在公司章程中确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 两个人合伙开公司,公司股权分红怎么分合理,需要注意什么
两个人合伙开公司,公司股权分红按出资比列来最合理,需要注意的事是在合伙前一定要签署一个相关的协议,避免以后麻烦。
平分股份,从眼前的人情来看似乎是最好的,但是从股权分配来看却是最差的,两个人股份对等,权力对等,谁都没有最终的决策权。这种高度制衡的股权结构,最容易出现矛盾而发生控制权的争夺,因为两个人不可能永远意见一致。
任何一个组织都需要一个核心人物来引领,所以两个人合伙创业,一定不要出现各占50%股份的情况,而是要一大一小,一强一弱,比如80%对20%,70%对30%,或者60%对40%,这样才能保证一个核心股东的地位,一切才会有序,公司才会健康发展。
相关资料
对于如何实现整体控制这话题,公司法的惯例上是以股权比例为界定基础的,比如持有67%股权被认定为绝对控股,具有完全话语权的优势,51%被认定为有相对裁决权,34%被认定为决策必需征求人。除非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中另有约定,否则持有公司67%股权,基本上在任何决策上都能达到绝对独裁权了。因为标准版章程和公司法上的条款是“重大决策必需征得2/3投票”67%正好高于2/3投票权。
两人合伙开公司股权如何分配问题在最开始如果没有处理好,很可能为今后的创业失败埋下隐患。在创业开始的“蜜月期”朋友间可能不会发生太大争执,正所谓可以共患难,难以同甘甜。尤其创业到了一定阶段,基本步入正轨时,最容易出现分歧,如果在这个创业团队中没有一个人拥有绝对的控制权,谁也不服气谁,可能最终的结果就是分道扬镳,导致创业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