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东入股股权占比如何计算
❶ 股权比例怎么算
一、股权比例怎么算
持股比例的计算公式:持股比例=出资额÷注册资本金
举例:某公司原有回注册金90万,现在某股东新答出资10万元,则该股东持股比例为10÷(90+10)=10%
持股比例是指出资额占注册资本金的比例,即:出资额/注册资本金。例如本来注册资本金为90万,出资10万,那持股比例就是10/(90+10)也就是占比10%。股东或者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年底的分红也按这个比例进行。
股权比例怎么算
二、公司向内部职工募集的股份,只限于以下人员购买和持有
(一)公司募集股份时,在公司工作并在劳动工资花名册上列名的正式职工;
(二)公司派往子公司、联营企业工作,劳动人事关系仍在本公司的外派人员;(三)公司的董事、监事;
(四)公司全资附属企业的在册职工;
(五)公司及其全资附属企业在册管理的离退休职工
三、法人财产权和股权的相互关系
(一)股权与法人财产权同时产生,它们都是投资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从总体上说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但也有特殊和例外。因为股东大会是企业法人的权利机构它做出的决议决定法人必需执行。而这些决议、决定正是投资人行使股权的集中体现。所以通常情况下,股权决定法人财产权。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内核,股权是法人财产权的灵魂。但在承担民事责任时法人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认可。这是法人财产权不受股权辖制的一个例外。这也是法人制度的必然要求。
(三)股权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说是对法人的控制权,取得了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股权,也就取得了对企业法人百分之百的控制权。股权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国家的控制;股权掌握在公民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公民的控制;股权掌握在母公司手中,企业法人最终就要受母公司的控制。这是古今中外不争的社会现实。
(四)股权转让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所有权整体转移,但却与法人财产权毫不相干。企业及其财产整体转让的形式就是企业股权的全部转让。全部股权的转让意味着股东大会成员的大换血,企业财产的易主。但股权全部转让不会影响企业注册资本的变化,不会影响企业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不会妨碍法人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法人财产权不会因为股权转让而发生改变。
股权与合伙组织财产权的相互关系与以上情况类似。
股权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所有权,但它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享有股权的投资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股权不能离开法人财产权而单独存在,法人财产权也不能离开股权而单独存在。
❷ 公司引入新股东如何计算股权
其实这是双向的。公司增发新股,如果大股东不认购,那么他的股权在减少;公司增发新股,如果大股东也同时认购,反而扩大了他的股权。
❸ 股权占比计算公式
股份比例计算公式为:各股东出资占总股本的比例=(各股东出资/总投资)x100%。持股比例是指出资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即出资额/注册资本。例如,注册资本为90万,出资额为10万,持股比例为10/(90+10),即10%,等到年底时,分红也是这个比例,除非股东或公司章程另有约定。
拓展资料:
股权比例是衡量长期偿债能力的指标之一。这个指标是所有者权益总额与资产总额之比率,也叫做股权比率。技术作为一种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一样应享有同等的待遇和权利。技术投资是一种无形资产的投资,技术股份的股权和其他资产股份的股权一样按照股份的多少来决定,技术股份占股权比例不应有限定。技术投资和资金投 资合作开发新产品,两者的风险不同,资金投资的 风险较技术投资风险更大。技术股和资金股股权不管各占多少比例,不应完全套用股份制的管理规定 ,控股权应由风险相对较大、以资金投入为主的投资者掌握。民资与国资合作后的地位与话语权,主要取决于股权比例大小。因此,经邦研究中心对此发表看法,除少数需要高度垄断的行业外,国有企业控股比例应该尽量降至相对控股地位,真正改变国有资本“一股独大”的格局,这有利于民资与国资的平等、公平合作。
问题已经很清楚,技术以投资形式入投占股比例是不应有上限和下限的,它只能根据技术的价值和公司或企业开发生产这一技术的投资以及将产生的效益来分析和协商各自所占比例。按照股份制的办法,利润分配的原则一般是根据入股比例进行利益分配,利益分配是各股权人的最终目的。利益分配不仅是各投资人的回报,也是股东贡献的体现。按股权比例进行利益分配对相同投资的投资人来说是公平合理的。但对技术投资和资金投资这两个不同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来说是不公平,也是不合理的。因为把技术投资和资金投资两个不同投资的利益分配完全按照相同投资的利益分配办法实施,没有考虑资金固有增长率、资金投入的一般回报率和投资的多向性,也没有考虑技术固有价值下降率和技术投资的固定性。
❹ 新股东入股比例怎么算
1、持股比例指的是出资额占到总的注册资本金的比例。
2、它的计算公式如下
持股比例=出资额÷注册资本金
3举例
某公司原有注册金90万,现在某股东新出资10万元,则该股东持股比例为10÷(90+10)=1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