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股票涉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
A. 重大损害公共利益的上市公司应强制退市吗
对违反《环保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存在重大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上市公司,同样应强制退市。
所谓公共利益,是指能满足一定范围内所有人生存、享受和发展的、具有公共效用的资源和条件;剥夺或威胁群众生存、享受和发展的公共资源情节严重的,可视为损害重大公共利益行为。上市公司若有此类行为,公众希望将其逐出股市。不管上市公司是否对股民存在虚假陈述,关键是此类行为罪不容恕。
上市公司损害公共利益而被强制退市,投资该股票的股民可能是无辜受害者,但股民可依法追究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这不应影响重大违法上市公司的退市进程。
总之,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的构建,这其中“重大违法”的概念或范畴,绝不应局限于违反《证券法》的信披违法行为;对违反《环保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存在重大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上市公司,同样应强制退市。
来源:新京报
B. 深交所怎么处理重大违法情形
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深交所日前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五是上市公司最近六十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作出三次以上行政处罚。
六是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认定的其他情形。
C.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包括哪些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包括下列情形:
(1)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2)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D. 针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新增哪些措施
(1)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及时揭示风险
本次修订,对重大违法公司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作出明确规定,包括:信息披露时点、公告内容要求、停复牌程序以及对投资者风险提示的特别要求等。
(2)强化投资者损失赔偿要求
对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在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申请条件上,明确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对民事赔偿责任做出妥善安排。
(3)增加限制相关主体股份减持行为的规定
本次修订强化违规责任追究,要求持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规定的限售股的股东或者其他自愿承诺股份限售的股东,应当遵守其作出的公开承诺,如上市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新股、构成借壳上市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或者相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暂停转让其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
E. 重大违法的强制退市制度有哪些
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深交所日前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五是上市公司最近六十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作出三次以上行政处罚。
六是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认定的其他情形。
F. 相关人士对于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说了什么
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深交所日前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制度有利于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控金融风险,促进资本市场长远健康发展。对于应当退市的公司,坚决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形成“有序进退”的市场格局。
G.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包括哪些情况
你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包括下列情形:
(1)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2)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H. 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及暂停上市期间为多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本所决定对上市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依序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创业板为定期披露暂停上市公司风险提示公告)、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退市风险警示(创业板为定期披露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期间为三十个交易日,暂停上市期间为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