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注册制度改革的影响
① 我国股票发行引入注册制的好处
“注册制”的改革,既是市场化的过程,也是监管转变的过程,更是法制完善的过程。
首先,“审核制”向“注册制”转变是理清市场与政府的界限。审核制“审”什么?审准上市公司是“好公司”还是“坏公司”。通过审核的公司,实际上被政府“背了书”,被政府“增了信”。而事实上公司的质地如何,风险可不可以承受,要不要投资,本该由投资者决定,而不是由政府“审定”。审核制下政府“为”了“不该为”的事,结果使投资者不对自己的行为承担风险,给政府造成了很大的被动,也无法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注册制当然也要“审”,不过不是“审”公司的优劣,而是“审”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审”各项指标是否达到“标准”。至于公司什么时候挂牌,是否能实现融资目标,则交由市场决定,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其次,发行体制向注册制转变,势必有许多“存量”制度需要完善,许多“增量”制度需要建立。千万别混淆了,并非“不审核”就是市场化发行。“市场化”绝非放任自流。严格说来,市场经济是 “规则”经济或者说“法治”经济。不审核的前提,是基本的法规到位,市场秩序更加公开、公平、公正,严格限制各方面损人利己的行为和活动,有利于各方面对市场建设和发展发挥积极因素。制度的完善,包括“存量”问题,如发行价格形成过程中的串谋,高管辞职套现,数据造假包装上市,退市制度名存实亡,巨额超募资金违规转移用途等等,还要解决“不审”制度下带来的新的问题,比如千军万马抢滩登陆,加剧资本市场劣币驱良币的态势,恶化上市公司质量,加剧投机行为,从根本上动摇资本市场发展基础的巨大风险等等。因此,“注册制”的市场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简单的“不审核”就可以完成的。
针对“不审核”可能带来的新老问题,笔者认为几项重要规则必须加强。
第一,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重罚在上市过程中参与业绩造假,做假账,隐瞒风险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保荐承销人。凡是有造假记录的中介公司,至少关闭五年不能重新开张,参与造假活动的个人五年不能参与任何中介公司的工作,问题严重的甚至终身禁入,而且终身记录在案。对串谋定价的机构,性质严重的要取消参加询价资格和一级市场申购的资格。对于造假上市的公司,香港的惩罚力度更大,包括市场价回购股份、退市,甚至被起诉。笔者认为,沪深股市完全可以借鉴相关的做法。
高管辞职套现虽然引起公愤,可目前还没有法律规则能有效阻止这类行为。当年AIG理直气壮发放奖金几近人神共愤,最后解决的方式是美国国会专门针对AIG高管们的“奖金”课以90%以上的重税的提案重新立法,最终迫使AIG高管们放弃了奖金。所以,要阻止高管辞职套现的行为,建立对套现资金课以90%以上的重税的规定,应该是比较有效的措施。
第二,完善退市制度加大退市的力度。在沪深股市,上市公司上市第一年增长,第二年下滑,第三年亏损已不稀奇。这类公司创业板和中小板较多,问题就更加突出。审核制的初衷之一,就是试图保证上市公司的质量和投资价值,显然没能达成目标。如果取消审核的程序,众多公司蜂拥而上,可能加剧鱼龙混杂的乱象。对此,最有效的解决之道,就是严格退市制度。否则资本市场充斥绩劣股、问题股,资源优化配置从何谈起,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础也荡然无存。所以,退市制度应是实施“注册制”最重要的制度建设之一,也是资本市场法治最基础的制度之一。
第三,加快完善证券民事诉讼赔偿制度。成熟证券市场普遍有一个“欺诈市场理论”,即不管投资人是否看到研究报告 、信息披露资料,只要受到了损失,且当事人存在操纵等欺诈行为,就认为欺诈了证券市场,存在因果关系。我国的《证券法》理论研究和最高法院制定的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 ,已经解决了证券欺诈行为的因果关系推定、举证责任倒置、投资者损失赔偿的计算等问题。但在司法实践中,一些法院的判决往往不认定上述情况存在因果关系,对打击市场欺诈产生了负面作用。司法实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判决,对不严格执法的法律机构要追究责任,完全符合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改革司法执法制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决定。同时,还需大幅提高行政罚款的数额,对投资者赔偿做出具体规定,剩余部分划入证券市场稳定基金。集团诉讼是美国安然公司最终被撕下“大骗子”的面具而轰然倒下的最致命的一步棋。这是发挥和强化投资者成为市场监督力量的一种模式。完善中国资本市场的集团诉讼制度,加紧培育专门承担集团诉讼的法律事务所,应该成为最重要标志之一。
最后,还需特别提出的是,应该培养中国资本市场的“浑水”公司。中介与上市公司串谋造假是因为他们是利益共同体,而“浑水”这样的公司则完全是逆向行为,唯恐没有造假不能赚钱,有巨大的动力去发现并揭露造假的公司通过买空卖空赚钱,客观上起到了市场监督的作用。“浑水”公司固然是中国概念股在纳斯达克市场遭遇滑铁卢的“罪魁祸首”,可若换个角度看,“浑水”客观上也承担了资本市场“清道夫”的角色,扫除垃圾股的同时,把所有相关的中介公司一并推上了审判台。不妨说,中国资本市场太需要“浑水”这样的“清道夫”了。“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必将带来证券市场规模的迅速扩大,监管部门必须借助市场各方面的力量来监督信息披露,才能最大限度保障市场发展过程中的公平和正义。
② 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获准延长两年 有什么影响
通过两年的努力,证监会在完善市场制度、健全市场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增强市场诚信、强化市场监管等方面,为稳步实施注册制改革创造了较为有利的条件与环境。同时,目前在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交易者成熟度,发行主体、中介机构和询价对象定价自主性与定价能力,以及大盘估值水平合理性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与实施注册制改革不完全适应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从外部环境看,欧美发达国家相关金融市场积累了一定泡沫和风险,已经有调整的征兆,给我国实施注册制改革时间窗口的选择带来不确定性。
③ 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对股市有哪些影响
发行注册制改革对股市影响很大。
上市的公司会更多,以前是审批制度,上市要排队,背后的红包没少送,现在条件达到就可以选择上市了。
2.是上市的公司越多,市场的资金就越少股市会偏向下跌
3.注册制度后,股市的整体估值会下降,中小盘虚高的股价就会下跌。高位被套的人解套的机会有所缩小。2001年美股许多互联网公司股价上两三百美元,但是现在许多公司的股价只是几十块。
④ 如何理解中国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要推动中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首先,要扫除法律障碍。
其次,要尽量确保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之前证监会为改进监管工作提出“在发审会前对中介机构底稿进行抽查”,在目前阶段,造假上市回报极其丰厚,抽查难以防止所有企业的造假行为,仍将可能让部分造假企业蒙混过关获得上市资格,若指望通过抽查来威慑制止所有企业的造假动机,这对投资者而言仍然存在较大风险。实行注册制,其核心是确保企业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为此必须对每家拟上市企业信息都进行常态化、制度化的严格审核,否则,发审人员既不对企业的价值进行判断,又不能尽量保证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发行审核的意义就不大。
其三,要推进退市制度等配套改革。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不能单兵突进,而要整体推进,需要大量的配套制度做支撑。比如说,现在国内不少互联网企业尽管处于亏损阶段,但也纷纷在美国成功上市,未来随着注册制的实行以及沪深交易所上市门槛的降低,A股市场也可能出现亏损公司上市的情景,只要投资者捧场,相信企业将来有发展前途,亏损企业同样可以上市,但如果A股市场仍然维持目前上市公司随意资产重组和借壳的局面,一些绩劣公司上市后就会不思进取,反正可以卖壳或重组,所得利益同样丰厚。事实上,实行注册制的成熟市场,上市公司退市率都比A股市场高得多,注册制与绩劣公司高退市率其实相辅相成,不能割裂开来,这或需要在推进注册制时予以明确。
⑤ 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应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是法律体系的问题。不同的股票发行制度与不同的法系是互相适应的。我国推行注册制后,我们的法律体系会不会产生不融合的状况,我觉得值得提前研究。
第二是行政体系的问题。在注册制的条件下,证监会把审核的权力移交给证券交易所。但是目前的两大证券交易所,人是证监会派的,管是归证监会管的。要想理顺行政体系,必须有一个配套的改革,就是两家交易所要尽快从会员制组织制度改革为公司制,实现独立。
第三是注册制下造假违法的成本问题。我们实行了注册制,如果对造假发行上市的公司及其当事人处罚太轻,造假成本太低,会起到一种鼓励造假的作用。所以,应该制定有关违规造假的罚则,对造假者予以重罚,让其不敢造假。
第四是注册制下如何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问题。注册制重在信息披露,监管方主要关注的是招股说明书。在我国大量的中小投资者中,很多人可能没有识别招股说明书的能力,只能盲目跟从。如何帮助他们增强分析信息、判断信息的能力,在注册制条件下显得非常重要。
第五是注册制推出以后的监管效率问题。证券市场的特点是交易的高效化、资金转移的快速化。在注册制条件下,如果监管效率不高,违法者发现苗头不好,就带着资金跑了,最后处罚谁呢?因此,监管效率必须要有相应的提高。
第六是投资者教育问题。目前许多投资者认为注册制的推出对股市是重大利空,一说推出注册制,马上就会想到今后可能有大量的、业绩比较差的公司上市。因此需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另外,要考虑注册制的出台时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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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股票发行注册制对股市的利在哪,弊在哪
1.注册制既有利又有弊;
2.有利之处,即打破核准制下,发审委“一揽大权”的局面,上市公司无需为“人情”而烦恼。此外,注册制下,IPO长时间排队的现象有望得到解决。随着拟发行公司的批量上市,将很好地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3.至于注册制的弊端,莫过于新股的批量上市对市场造成的冲击。不过,这并非最核心的问题。笔者认为,在注册制下,因企业上市基本由中介机构负责,而监管部门的审核权力却发生改变,仅进行形式性的审核。因此,中介机构是否尽职尽责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就成为推行注册制的关键。
4.站在中介机构的角度来看,肯定是欢迎注册制的到来。因为,在注册制下,中介机构无需为IPO排队时间过长而烦恼。对此,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自身的业务需求。不过,在注册制下,因监管部门的审核权力发生改变,完全把决定权交给中介机构,则中介机构的信用与责任问题就成为市场的关注焦点。
⑦ 注册制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具体如下:
1、注册制对市场影响有四大利好,一大利空。长远来看,注册制将减少为权力寻租买单,减少波动,强化价值投资,这对中小投资者带来的好处要大于其损失。
2、利好:
一、核准制是存在制度缺陷。
当一些人或部门手握“谁可以上市”“谁先上市”的大权时,不可避免会引发权力寻租现象,这些权力可能会被转化为个人利益。最终,谁为这种昂贵的“审批权力”买单?绝不是上市企业,而是中小投资者。这就好比,谁为出租车的牌照,为“份子钱”买单?普通乘客呀。所以,核准制隐藏着对中小投资者的“暗中掠夺”的不合理机制。如果不实施注册制,无法谈投资者保护。
二、注册制可以有助于将资金引流到实体经济,有助于“万众创新”。 在很多人眼中,股市仅仅是让上市企业获得资金支持,与其他企业无关,与经济无关。这是因为,长期以来,因为审批制及上市难问题,A股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独立市场,股市走牛也只是让壳资源更抢手,更稀缺。如果实施注册制,那就不同了。注册制让风投、创投有了更便捷的退出机制。有了上市预期,A股的高估值将会吸引大量的资金进入股权投资市场,进入中小微企业,投资和服务于新经济。这种市场化的资金导流,打通股市和经济的“任督二脉”,显然比任何政府的扶持政策更有效率。
三、让A股由赌场向市场转变,减少毫无意义的壳资源炒作。我们知道,核准制的结果是壳资源稀缺,而不是投资资金稀缺。其结果是,很长时间里,一堆资金围着壳资源乱炒一通,在5000点的时候,创业板平均市盈率达到120倍以上。这其实就是赌场,我想不出这些炒作资金对经济的任何意义。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样的赌场中,价值投资成为空话,中小投资者大多为输家。
四,增加市场稳定,减少大幅波动。对于上一波股灾,有很多人认为是股灾拖延了注册制施行。其实不然,笔者认为是注册制的拖延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股灾。暴跌的核心原因只有一个,就是短时间内暴涨,因为泡沫。我们知道,在严格的核准制下,企业上市的节奏肯定跟不上杠杆资金入场的节奏。如果注册制早点推,如果股票供应与杠杆资金入场保持更好的市场动态均衡,可能就不会短期暴涨暴跌。
3、另外,除了核准制,T+1及涨跌停板也会助涨助停。笔者认为这都是A股长期大幅波动的根源,务必要引起重视。
4、利空:
因为目前的股票价格是有壳资源溢价的,也就是含有“审批权力”的价值。如果推行注册制,部分股票,特别是中小市值股票的价格会受影响。这个原因完全可以理解。这就好比,手里如果持有出租车牌照的人大多会反对完全市场化且无需牌照的专车。
⑧ 新股发行从核准制转变成注册制会带来哪些影响
注册制
注册制强调发行人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依法将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作出形式审查,不对发行人的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核和价值判断,而是将发行人股票的良莠留给市场判断。注册制的基础是强制性信息公开披露原则,遵循“买者自行小心"的理念。
核准制
核准制吸取了注册制强制性信息披露原则,同时要求申请发行股票的公司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备条件。证券监管机构除进行注册制所要求的形式审查外,还关注发行人的法人治理结构、营业性质、资本结构、发展前景、管理人员素质、公司竞争力等,并据此作出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的判断。核准制遵循的是强制性信息公开披露和合规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其理念是“买者自行小心"和“卖者自行小心"并行。
两大体制不应轻论优劣,A股转向注册制需制度准备。
对于资本市场两大主要证券发行审核体制——核准制和注册制的探讨由来已久,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也是我国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一大目标。然而,需要厘清的是,尽管注册制相比核准制更利于市场三大基础功能的发挥,但注册制并不意味着来者不拒,核准制也不能同非市场化简单画等号。
对于资本市场而言,注册制不仅意味着灵活、高效率的发行制度,同时也意味着更加成熟、制度更加完善的证券市场,意味着更严格有效的监管主体、更自律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以及素质更高的投资者。
注册制更利于市场三大功能发挥,当年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曾多次表示,要推进新股发行制度改革,逐步推动股票发行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市场人士也认为,实施注册制更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的三大基础功能。“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初衷和最后目标,均在于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价格发现、融资、资源配置等三大基础功能,对定价、交易干预过多,不利于价格发现功能的实现;发行节奏由行政手段控制,不利于融资功能的实现;上市门槛过高,审核过严,则不利于资源配置功能的实现。
”某证券公司投行部负责人华泰联合证券副总裁马卫国认为,注册制与核准制相比,发行人成本更低、上市效率更高、对社会资源耗费更少,资本市场可以快速实现资源配置功能。“注册制最大的好处在于把发行风险交给了主承销商,把合规要求的实现交给了中介机构,把信披真实性的实现交给了发行人。
”高盛高华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杨昌伯补充说,在此过程中,行政力量的有形之手化作市场的无形之手,市场三大基础功能自然更好地实现了。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发行注册制也并非来者不拒。
“美国证监会接到发行人申请后,会就其提交的材料提出反馈意见,中介机构和发行人则需进行有针对性的答复,一般意见反馈和答复少则三四次,多则七八次,直至证监会不再有其他问题才会准予注册。”纽交所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杨戈表示,从时间上看,美国证监会的审核最快2个月,一般3到6个月时间方能完成,交易所审核仅需1到1个半月,时间包含在证监会审查期内。伦敦交易所亚太区总裁祝晓健介绍,UKLA审核发行人材料时,也需经过一读、二读、三读的意见反馈和回复,之后需有一定等级、两个以上审核委员签字后才能获得发行批文。发行审核环节通常也需时3到6个月。“如果三读之后还有问题,将继续进行多轮意见反馈,如果发行人一直无法完成反馈回复,发审环节就会被无限期拖延下去。”
核准制不等于非市场化证券发行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似乎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大势所趋,但投行人士也指出,并不能将核准制简单等同于非市场化的发审模式。“美国、英国虽然采用不同的审核制度,但两国的证券市场都十分发达,市场化程度也不相上下。”
马卫国说,注册制与核准制并非仅由市场成熟程度决定,而是具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和现实原因,是监管理念、市场分布、控制层次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把核准制和非市场化直接画等号并不科学。杨昌伯也认为,虽然香港市场对发行人有核准,但通常发行人向港交所报送申请材料后2个月之内就能够得到反馈意见,通常2到3个月后就能完成申请拿到批文。从审核效率、发行成本等方面看,也并不逊于美国市场。“无论是注册制还是核准制,是否市场化的标准在于市场买卖双方是否能够实现真实意愿的表达。”马卫国表示,注册制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市场自我调节的特性,不仅对市场的完善程度提出了很高要求,同时也要求发行人有较强的自律能力;核准制则更体现了行政权力对股票发行的参与,这种制度在市场经济发育仍不太完善的情况,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他认为,尽管向注册制过渡是大趋势,但也必须在市场环境达到要求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最终决定发审方式的,应当是不同市场的不同特征。我国向注册制过渡尚需制度准备理论研究显示,新兴市场在证券发行上市监管上往往采用核准制,意在通过政府干预的加强,弥补相对薄弱的法律环境和投资者素质有待提高所产生的监管不足。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第一阶段实施至今已近一年,从业者普遍认为改革措施已收获了阶段性成果,但我国资本市场新兴加转轨的特点决定了要实现向注册制的转变,尚需多项制度准备。杨昌伯认为,我国资本市场跟成熟市场相比有一系列结构性差异,“这些结构性差异决定了国内发审方式要转变还需要一个培育的过程,目前对于境内市场而言放弃实质性审核并不现实,因为A股市场基础制度、法律法规、诚信体系、股权文化等资本市场硬件、软件等诸多方面,仍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杨昌伯表示。此外,也有从业者称,即使是目前A股市场的核准制,也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杨戈表示,A股市场目前仍旧存在股票发行供不应求的现象。“境外市场获得发行批准容易,但即使获批IPO失败的风险也很大,国内发行人拿到IPO批准困难,可一旦拿到批准似乎就高枕无忧了。”对此,马卫国建议,应当提高审核效率,精炼报送材料的内容,加大事后监管处罚力度,同时建议发审委公开否决意见。他也提到,在现行制度下应调整审核理念,轻对企业实质运行影响不显著的历史沿革问题,重企业业绩的真实性,未来的盈利和风控能力,以及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核准制是一个市场参与主体各司其职的体系。实行核准制,就是要明确发行人董事、监事,主承销商及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投资者以及监管机构等各自的责任和风险,做到市场参与者和监管者相互制约、各司其职,形成一个完整的、符合市场化原则的证券发行监管体系。
未来发展趋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表示,推动新股发行从核准制到注册制的二次股改,是平衡筹资者和投资者利益、平衡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等各方利益的关键环节。迈过这一步,资本市场发展会再上新台阶。
“取消发行审批制是建设公正、有效市场的必要前提,是根治腐败的有力措施,坚决支持取消审批制。”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与金融学教授许小年也公开发表议论说,看看今日市场即知,审批并未保证上市公司的质量,缺少好公司,股民当然赚不到钱,只能在炒作的游戏中给内幕人抬轿子。股票和债券的上市与增发如同卖白菜,是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自愿交易,盈亏自负,不需要批。股票的信息不对称比白菜严重,监管者的重点是信息披露,而非公司质量。
新股IPO的注册制,是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发行监管方式。证券监管部门公布发行上市的必要条件,只要达到所公布条件要求的企业即可发行上市。发行人是否达标的判断由证券中介机构负责,证券监管机构只实施合规性的形式审查。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教授李永森认为,实行“注册制”,需要交易所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设立高水准的独立会计师及法律事务所,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司法体系和行政监管体制。
“如果实行新股发行注册制,国外成熟市场会有一系列的配套法规,让新股发行保荐机构承担连带责任,使保荐券商不敢抬高发行价。”李永森认为,从“核准制”过渡到“注册制”是改革的方向,但并不意味着能一步实现。
⑨ 股票发行注册制明年3月1日施行对股市有什么影响
1、壳价值的影响
上市需要漫长的排队和繁琐的审核流程,使得上市资格的稀缺,这也直接导致了我国A股市场存在着独特的壳资源价值。我们认为在改革的过程中,壳价值依然存在,大量的上市后备军让市场在短期内无法通过IPO消化。同时相比IPO漫长的排队,借壳上市更具灵活性。但注册制改革会逐渐改变新股发行垄断管制的方式。当注册制完全实行之后,壳资源本身会丧失了稀缺性和收益性,尤其是ST类壳公司大股东的保壳意愿将降低,致使保壳难度增大;另一方面,市场上炒作垃圾股和壳资源的投资者也会有所改变。长期而言,壳资源的价值必定会逐步下行。
2、估值的影响
中国现行的制度虽然还没有达到国外成熟市场的开放程度,但自身制度体系一直在不断的发展推进,制度改革在短短20多年里已经为从审批制到现在,随着制度不断的开放,A股整体估值也在不断下行,整体市盈率从80多倍已下降到现在比较稳定的阶段。当然中小创的整体估值还是偏高,有的甚至到100多倍。未来注册制后随着标的进一步扩大,估值会进一步下行到合理范围。
类比台股,可以很清晰的看到注册制改革前后,行业整体的PE下降,从最高时的70倍下降到了20倍以下后逐步趋于稳定,回归价值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