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整理股票价格涨跌幅
① 股票退市整理期间的交易实行涨跌幅限制吗
都没交易了,哪来涨跌幅。到了三板市场就没涨跌幅了,到时候会一下子跌掉9/10以上。除非将来它扭亏为盈了才会一下子暴涨。
② 退市整理期买入股票,每日买入数量或是买入笔数有什么限制或规定
你好,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规则:
委托方式:限价委托
委托数量:100股或其整数倍,单笔最大申报数量100万股
价格涨跌幅:10%
(沪市: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5元人民币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1元人民币,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05美元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01美元)。
退市整理期有什么相关规定?
退市整理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公司因特殊原因申请其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
退市整理期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全天停牌的天数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限届满后上海市场5个交易日内、深圳市场次一交易日,交易所对相关股票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应当在首个交易日、前二十五个交易日的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如何申请退市整理期股票买卖权限?
满足开通条件的客户,均需临柜办理申请开通。
交易权限分沪、深两个市场,独立开通。仅卖出无需开通权限,买入需开通。
融资融券账户不可以开立退市整理股票交易权限。
近期进入退市整理板的股票
证券代码:退市吉恩600432,退市昆机600806
涨跌幅限制:10%
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为 2018 年 5 月 30 日,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18 年 7月 11 日。如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五个交易日。
退市整理期届满后五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在退市整理期的时间段内,理论上上市公司的股票是不停牌的,但如果因为特殊原因而停牌的,则停牌天数不得超过规定的交易天数,这一点大家在投资过程中要格外注意的。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
③ 退市整理期间,上市公司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和涨跌幅限制有什么变化
退市整理期间,上市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证券简称应当变更为“ XXX 退” 。
同时发行 A 股、B 股的上市公司,其 A 股、B 股股票按规定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其证券简称应当分别变更为“ XXA 退” 、 “ XXB 退” 。仅发行 B 股的上市公司,其 B 股股票按规定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其证券简称应当变更为“ XXB 退” 。
④ *ST ST股票涨跌幅限制是10%还是5%
看的不仔细,现在明白了。上交所设立的风险警示板,颁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在该板交易。该办法规定“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5%”。
⑤ 股票的涨跌幅怎么计算
1、涨跌幅=(今日收盘价-昨日收盘价)/昨日收盘价*100%。
2、涨跌幅是对涨跌值的描述,用%表示,涨跌幅=涨跌值/昨收盘*100%。 当前交易日最新成交价(或收盘价)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相比较所产生的数值,这个数值一般用百分比表示。在中国股市对涨跌停作出限制,因此有“涨跌停板”的说法。
3、当前交易日最新成交价(或收盘价)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相比较所产生的数值,这个数值一般用百分比表示。当日最新成交价比前一交易日收盘价高为正,当日最新成交价比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低为负。
(5)退市整理股票价格涨跌幅扩展阅读:
但是一般在下列几种情况下,股票不受涨跌幅度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2、股改股票(S开头,但不是ST)完成股改,复牌首日
3、增发股票上市当天
4、股改后的股票,达不到预计指标,追送股票上市当天
5、某些重大资产重组股票比如合并之类的复牌当天
6、退市股票恢复上市日
涨跌停板幅度的扩大,必然对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以及投资者的风险管理提出新的要求。交易所要对期货经纪公司的保证金密切监控,防止日内由于价格剧烈波动而发生穿仓事件。
期货经纪公司则要引导客户控制好仓位,尤其是进出频繁的日内交易者。并要求保证金不足的客户及时追加足额保证金,追加的数额应该根据新的涨跌停板幅度和当时的市场状况而定。
投资者在做大豆和豆粕的交易时,仓位应该比以前适度降低,以减小期价剧烈波动带来的风险。套利者可适度增加仓位,因为被强平的风险已经减小。
⑥ 新的上市规则中*ST和ST股票的涨跌幅是多少
仍是5%。
上交所出台新规,深交所暂无。
《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
第三条 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自被实施风险警示措施之日起,至该措施被撤销之日的前一交易日止,在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因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因退市后重新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因其他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出现前款第(一)项情形的,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出现前款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
第七条 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5%,但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1元人民币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1元人民币,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1美元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01美元。
退市整理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10%,但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5元人民币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1元人民币,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05美元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01美元。
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幅价格=前收盘价格×(1+涨幅比例),跌幅价格=前收盘价格×(1-跌幅比例)。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⑦ A股的涨跌幅是多少
非上市首日的股票,当天的涨跌幅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上下10%(四舍五入),在此区间内的委托单都是有效的申报;ST或*ST开头的股票涨跌幅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上下5%;退市整理股票涨跌幅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上下10%。新股上市首日价格区间,或其他特殊类型股票,可致电95575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