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亏损的股票延迟退市
① 上市公司连续亏损几年退市,退市后的股票应该怎么办
对,退市就变废纸,不过st更严重的结果不对
*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
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理。
s*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
还没有完成股改。
s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理
还没有完成股改。
② 连续两年亏损会被ST,或则直接退市吗
连续两年亏损会被ST。
沪深证券交易所在1998年4月22日宣布,根据1998年实施的股票上市规则,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
ST股是指境内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被进行特别处理的股票。*ST股是指境内上市公司经营连续两年亏损,被进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股票。
S----还没有完成股改;
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理;
*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
SST---公司经营连续二年亏损,特别处理+还没有完成股改;
S*ST--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退市预警+还没有完成股改。
③ 国企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会退市吗
会先ST 。。。。然后在三年不成就退,然后包装一下又回来了
④ 连续亏损的股票一般在几月份确定退市
连续亏损几年的股票,等注册制出台,就知道具体退市的条件了。
⑤ 亏损几年须强制退市
亏损5年须强制退市。
一、在美国,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必须退市:
1、股东少于600个,持有100股以上的股东少于400个;
2、社会公众持有股票少于20万股,或其总值少于100万美元;
3、过去的5年经营亏损;
4、总资产少于400万美元且过去4年每年亏损;
5、总资产少于200万美元且过去2年每年亏损;
6、连续5年不分红利。
二、日本的证券市场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退市:
1、上市股票股数不满1000万股,资本额不满5亿日元;
2、社会股东数不足1000人(延缓一年);
3、营业活动停止或处于半停止状态;
4、最近5年没有发放股息;
5、连续3年的负债超过资产;
6、上市公司有“虚伪记载”且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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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程序:
1、交易所在发现上市公司低于上市标准之后,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
2、公司接到通知之后,在45日内向交易所作出答复,在答复中提出整改计划,计划中应说明公司至迟在18个月内重新达到上市标准;
3、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计划后45日内,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计划;
4、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计划后45日内,发布公司已经低于上市标准的信息;
5、在计划开始后的18个月内,交易所每3个月对公司的情况进行审核,其间如公司不执行计划,交易所将根据情况是否严重,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6、18个月结束后,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标准,交易所将通知公司其股票终止上市,并通知公司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⑺如听证会维持交易所关于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交易所将向SEC提出申请;
7、SEC批准后,公司股票正式终止交易。由上述情况可见,交易所决定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最长要经过22个月的时间。
⑥ 公司因为亏损后股票要求退市 结果会怎样
连续两年退市是进风险警示板,还能交易。
亏损三年就是暂停上市,不能交易。
如果再亏就是退市到三板
⑦ 股票净资产高但经营亏损的公司会退市吗
股票净资产高,但是经营盈亏的公司是要达到一定年限才会退市的。
⑧ ST经营亏本几年退市
*ST为退市风险警示。以下七种情况会被交易所标以“*ST”标示:
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后,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处于股票恢复上市交易日至恢复上市后第一个年度报告披露日期间。
在收购人披露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情况报告至维持被收购公司上市地位的具体方案实施完毕之前,因要约收购导致被收购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且收购人持股比例未超过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90%;法院受理关于公司破产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产。
扩资资料:
由于对ST股票实行日涨跌幅度限制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庄家的刻意炒作。投资者对于特别处理的股票也要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经营性亏损,那么在短期内很难通过加强管理扭亏为盈。
有些ST股是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亏损,或者有些ST股正在进行资产重组,则这些股票往往潜力巨大。需要指出,特别处理并不是对上市公司处罚,而只是对上市公司所处状况一种客观揭示,其目的在于向投资者提示其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要进行理性投资,如果公司异常状况消除,就能恢复正常交易。
⑨ 股票连续两年亏损什么时候退市
目前主板的退市制度已经名存实亡了。
连续两年亏损将被处以特别警示,也就是加上*ST,如果第三年仍然亏损将被暂停上市,但是只要不进入三板,就可以无限期拖延下去。
去年有两家*ST股长期暂停上市后复牌时间分别长达五年和三年,而且都被重组成了房地产企业,无疑给了退市制度一记响亮的耳光,还有前几年的太平洋证券借壳*ST云大,在曝出王毅受贿案后仍然获批,由于现在壳资源实在是太值钱了,净负债高达27亿*ST宝硕仍然被新希望化工重组,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⑩ 创业板亏损多长时间直接退市
创业板股票连续三年亏损就会直接退市。
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中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条件如下:
(1)连续亏损;
(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
(3)净资产为负或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
(4)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5)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7)公司解散;
(8)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9)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10)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
(11)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12)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三次公开谴责;
(13)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10)经营亏损的股票延迟退市扩展阅读:
创业板上市条件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一)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三)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
企业要求
(一)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1)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5)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