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发股票会影响利润分配吗
① 股票增发每股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
股票增发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
② 增发股票的股款计入未分配利润吗
不计入。
其中每股1元计入每股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利润是公司经营成果,增发股票是融入资金,增加的是公司现金流,将来降低财务成本,间接助力经营利润。
增发股票的资金使用是依照招股书投入既定项目,不可随意支配,如改变资金用途,需要股东大会认可。
③ 股票增发会损害原来股东的利益吗
比例稀释了,数量又不会减少。但是炒股的话,一般情况会股价下跌了,散户倒霉,因为若是没有其他利好,市盈率不变,总市值就那么多,增发说明缺钱了。除非增发了用来投新项目之类,这种可能属于利好。
④ 增发和配股对投资者的影响
1、配股是上市公司向原股东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按照惯例,公司配股时新股的认购权按照原有股权比例在原股东之间分配,即原股东拥有优先认购权。增发与配股是上市公司为了融资而再次发行股票的行为,配股是对原有股东,增发是可以对原有股东也可对所有投资者。
2、增发,一是为了解决资金困难的局面,二是可能向其子公司注资,向外拆钱。就是说子公司赚了钱并不归上市公司所有,三是发展新的项目,或开新的公司,反正增发的钱只会有一点点流入上市公司的财务中。股在增发价之前,公司会同机构勾结,抬高股价,当增发价定下来之后,其股价就不会搞高了。所以,增发的股要看其时机择机而进,并不是所有的增发都能带来利润。
影响:
配股并不建立在盈利的基础上,只要股东情愿,即使上市公司的经营发生亏损也可以配股,上市公司是索取者,股东是是付出者。股东追加投资,股份公司得到资金以充实资本。配股后虽然股东持有的股票增多了,但它不是公司给股民投资的回报,而是追加投资后的一种凭证。配股的一大特点,就是新股的价格是按照发行公告发布时的股票市价作一定的折价处理来确定的。所折价格是为了鼓励股东出价认购。当市场环境不稳定的时候,确定配股价是非常困难的。在正常情况下,新股发行的价格按发行配股公告时股票市场价格折价10%到25%。理论上的除权价格是增股发行公告前股票与新股的加权平均价格,它应该是新股配售后的股票价格。
增发后对散户们的影响有利有弊。因为锁定期的存在,短期看对散户的利益影响不大,而且公司手中现金增加还会提高公司的财务现状,对股价一般是利好。增发新股是上市公司增资扩股的一种基本方法。增发新股的规模限制在市场对企业股票需要的范围内。
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绝对没有一定是利好还是利空,一切基于市场基本面和大盘走势以及大经济环境来看。
⑤ 上市公司增发会对股票影响怎么样
增发对股价是利好还是利空。其实,只要是概念,消息,都是主力为了配合股价的拉升或杀跌作准备的。
炒股尤其是牛市玩股,既不要注重消息面,也不要注重业绩面,基本面更不用说了。炒股是炒庄。也就是说当你进入某一个股时,只要看其庄强不强就可以了,强者恒强,这是巅扑不灭的真理。
如果一个业绩很好,净资流量为正,市盈低的,股价总拉不起来。不是说一月两月,而是近半年时间,从未有过大行情,那只能说此庄弱。不碰为妙。而增发,除了是上市公司圈钱的把戏之外,并不会对其基本面改变很多。
很多公司增发一是为了解决资金困难的局面,二是可能向其子公司注资,向外拆钱。就是说子公司赚了钱并不归上市公司所有,三是发展新的项目,或开新的公司,反正增发的钱只会有一点点流入上市公司的财务中。股在增发价之前,公司会同机构勾结,抬高股价,当增发价定下来之后以,增发的股要看其时机择机而进,并不是所有的增发都能带来利润,
⑥ 关于增发股票后的派息收益和分红
1.派息收益与分红据公司实际收益而定,多少由董事会制定提案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一般而言,增发价会高于1元,那原来的10W原始股会在股票价值上有所增加,此权益远远超过一般想象中的派息分红数N倍;
3.增发以后公司的盈利能力一般会相应增强,具体视市场运气或管理层能力而定。如盈利能力不变,那原发股的收益力也会降低至原三分之一的水平。
⑦ 上市公司增发对于股本有什么影响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对股本没有多大影响,但是对于股价有很大的影响。
增发对股价是利好还是利空。其实,只要是概念,消息,都是主力为了配合股价的拉升或杀跌作准备的。
炒股尤其是牛市玩股,既不要注重消息面,也不要注重业绩面,基本面更不用说了。炒股是炒庄。也就是说当你进入某一个股时,只要看其庄强不强就可以了,强者恒强,这是巅扑不灭的真理。
如果一个业绩很好,净资流量为正,市盈低的,股价总拉不起来。不是说一月两月,而是近半年时间,从未有过大行情,那只能说此庄弱。不碰为妙。而增发,除了是上市公司圈钱的把戏之外,并不会对其基本面改变很多。
很多公司增发一是为了解决资金困难的局面,二是可能向其子公司注资,向外拆钱。就是说子公司赚了钱并不归上市公司所有,三是发展新的项目,或开新的公司,反正增发的钱只会有一点点流入上市公司的财务中。股在增发价之前,公司会同机构勾结,抬高股价,当增发价定下来之后以,增发的股要看其时机择机而进,并不是所有的增发都能带来利润。
⑧ 增发股票是什么意思会不会影响原来股东的利益
股票增发是上市公司的一种再融资手段,也就是说上市公司缺钱了,就可以申请增发,获得批准后就可以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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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分为公开增发和定向增发,公开增发是面向市场的所有投资人发行新的股票,但是老股东有有限购买权,剩余的部分才向其他投资人发行;定向增发是指向特定的投资人(一般是机构投资人)发行新的股票,原股东和普通投资人不能参与.
如果增发价格低于市场价格,那么可以想到的是,增发之后股价会下降,那么流通股东的利益受损(如果他不买增发股的话),所以他一定会买增发股。对于非流通股东,只要增发价格高于每股净资产,他就无所谓了。但股改之后,变成了有限售条件的股东,所以也会参与增发。
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期望一个高的增发价格来募集更多资金,但是承销商期望价格不要太高,否则会导致滞销,风险上升。
⑨ 股票增发会影响股本吗
不影响,股票增发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过指定投资者(如大股东或机构投资者)或全部投资者额外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融资方式,发行价格一般为发行前某一阶段的平均价的某一比例。
增发股票的必备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且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1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2)盈利能力应具有可持续性。上市公司的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不存在严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
(3)财务状况良好。上市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3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资产质量良好。不良资产不足以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经营成果真实,现金流量正常。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4)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上市公司不存在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不存在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不存在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5)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规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蓦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6)上市公司不存在下列行为:①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②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③上市公司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④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⑤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⑥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增发的条件
(1)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除金融类企业外,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